灾难是一把双刃剑,它摧毁了物质世界,却锤炼了人的精神。从抗击非典到迎战冰雪,再到抗震救灾,每一次灾难,都是对医生的一次锤炼,都是对医学人文精神的一次磨砺。如果说科学家更多地付诸理智,艺术家更多地倾注感情,而医生则必须集冷静的理智和热烈的情感于一身。医生拯救病人,不仅需要技术,而且需要爱心。没有技术,医学是脆弱的;没有爱心,医学是苍白的。当四川地震发生后,广大医护人员奋不顾身,第一时间出现在抢救病人的现场,高扬了伟大的救死扶伤和人道主义精神。这正如一首诗所写的:“那是一张美丽的脸,是我躺在病床上看见的天使的脸,她包扎着我的创伤,驱走了我的恐惧。”爱,让医生更美丽,让医学更有力。
敬畏生命是医生第一品格。只有敬畏生命,才会热爱生命,永不放弃。尽管医生每天都和病菌、脓血打交道,但他们是世界上最纯洁的人;尽管医生每天面对的是呻吟和眼泪,但他们是世界上最坚强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医生,从来就不是一个职业,而是一种事业。
灾难总会过去,而灾难中挺立的医学精神,将成为人类永恒的财富。
心理危机干预不能缺席
罕见的汶川大地震,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
世界卫生组织专家断言,没有任何一种灾难,能像心理危机那样给人们带来持续而深刻的痛苦。心理危机干预是一门新兴学科,也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地震发生之后,会给人造成强烈的心理刺激,如视觉刺激、听觉刺激、触觉刺激等。在经历了这样的场面之后,一个正常的人自然地会出现一些反应,出现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情绪紧张、恐惧、内疚等,并经常在脑海中浮现当时的悲惨场面,回避与人谈论这些话题。这些因素将极大地侵害受灾者的心理结构,并影响救援者的战斗力。
危机有两个含义:一是指突发事件本身,如地震、水灾、空难、疾病爆发、恐怖袭击、战争等;二是指人所处的紧急状态,当个体遭遇重大灾难后,正常的生活受到干扰,内心的紧张不断积蓄,进入一种失衡状态,这就是危机状态。一项调查显示,唐山大地震后,约有10%的严重受灾者会发生创伤后应急障碍。
人的心理是有结构的,就像躯体有结构一样。当灾难性事件发生时,它会突破心理防线,侵入心理结构,并迅速或逐渐瓦解心理结构。当心理结构被瓦解时,人会出现急性的精神症状;而蓄积的心理结构破坏,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心理问题。如果一个人在经历危机事件之后,不做心理干预,可能表面上看似度过危机事件了,但还会留下心理创伤,影响以后的社会适应能力。若干年后,有的人仍然会回想起那些场面,出现情绪扰动、从噩梦中惊醒等现象,或被相似的情景重新唤起创伤的记忆,造成创伤的累积。还有一部分人,长期无法度过危机,出现严重心理障碍,比如焦虑、抑郁等。
危机事件的心理干预越早越好。最佳干预时间在危机事件发生后24到72小时,也就是“黄金72小时”。 发生危机事件后,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必须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进行及时干预,快速评估危机事件类型、心理刺激强度、污染人群数量、污染人群划分、现场的资源等。干预措施包括快速构建危机现场的心理动力模型、快速制定出危机干预方案、尽快实施危机干预。在早期危机干预中,常使用的一些技术有集体晤谈、放松训练、眼动脱敏再加工等。其中,眼动脱敏再加工是一种心理干预新技术,它利用专门设计的计算机“工具包”,帮助人们淡化灾难记忆图像,逐步恢复心理平衡。
“怪病”只是冰山一角
2009年,云南水富县一批曾到安徽凤阳石英砂企业打工的农民,返乡后突患“怪病”,12人死亡。经过专家鉴定,在63名体检者中,有30人被确诊为矽肺病。此事掀开了我国群体性尘肺病事件的冰山一角,暴露出我国职业病防治的薄弱环节。
在中国,几乎任何一个角落都有农民工的身影。这个群体吃苦耐劳,忍辱负重,成为中国社会转型期不可或缺的奠基石。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处于世界经济产业链的低端。因此,职业病高发是特定历史阶段的特有现象。截至2008年底,我国农民工总量为2.2亿人,其中本乡镇以外就业的农民工数量为1.4亿人。目前,大多数农民栖身于高污染、高风险、高负荷的产业中。很多人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从事着职业危害严重的工作。由于职业病有一定的潜伏期,企业主往往先是大量透支农民工的健康,在尚未发病之前,就把农民工解雇了。而当农民工返乡之后,病痛袭来,所有的钱又花到了治病上。农民工外出打工的目的,本来是为了多赚点钱,更好地享受生活。但事实上,职业病既夺去了他们的血汗钱,也夺去了他们的健康和生命。近年来,群体性职业病事件频频发生,却未引起各级政府的足够重视。这意味着,类似的事件将会在未来的某一时期井喷式爆发。
从水富“怪病”事件来看,职业病危害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监管不力,很多部门存在严重失职。据调查,安徽凤阳县的很多企业石英砂加工企业,既无名称,又无工商登记,实质上就是非法生产经营实体。一些企业主劳动用工管理极不规范,没有用工记录,也不签订劳动合同,更不缴纳工伤保险。在作业现场,这些企业普遍没有任何除尘设施,工人甚至连防尘口罩也没有。在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的情况下,很多农民工虽深知其害,却无奈被迫忍受恶劣的工作环境。按理说,这样的“三无”企业本该早就关闭,工商、税务、劳动、安监、卫生等政府部门都有监管责任,只要任何一个环节严格执法,都可以让企业无法生存。然而,正是由于政府部门的连环失职,最终导致了一批又一批农民工受害。
当农民工患病后,维权难成为一个突出问题。一是地方保护严重。由于职业病有数年的潜伏期,农民工往往在返乡后才发病,而跨地区的职业病事件调查往往遭遇地方保护,因而阻力重重。二是申诉困难。无论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诉诸法律,都需要花费金钱和时间,而农民工患病后往往经济拮据,身体虚弱,很难维护自身权益。三是取证困难。由于农民工外出务工流动性大,打工地点不固定,无劳动合同、无务工证明、无体检证明,甚至没有任何与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很难确认职业史和职业接触史。因此,大多数农民工都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职业病是在哪个企业打工期间得的。
然而,面对严峻的职业病形势,有的地方政府领导不仅不愿解决问题,甚至还希望不要揭开“盖子”,以免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其实,这是一种严重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态度。应该看到,人是最活跃的生产力,只有健康的人才能创造财富。如果经济发展是以牺牲人的健康为代价,最终将难以持续,甚至还会变成负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发展经济的目的不是为了积累财富,而是为了国民的健康和尊严,为了人的全面发展。职业病不仅吞噬了财富,也吞噬了人的健康和尊严。因此,一个以人为本的政府,理应把人的健康放在第一位,让每一个国民有尊严地生活。
“开胸验肺”暴露了什么
2009年,河南新密市农民工张海超在郑州打工回乡后,出现咳嗽、胸闷等症状,北京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而具有职业病鉴定资质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却诊断为“肺结核”。为了证明自己的病情,他不惜到郑大一附院“开胸验肺”。
一个农民工以如此极端的方式与命运抗争,与其说是个人的无奈,不如说是社会的悲哀。“开胸验肺”看似荒唐,却充分暴露了我国职业病防治体制之弊。
按照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然而,一个职业病受害者,若想拿到一纸诊断,往往难于上青天。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职业病鉴定者,必须出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工作场所、健康档案等。但是,让一个污染企业出于良心,自证其罪,为打工者提供有关材料,无异于痴人说梦。而对于拒绝提供证明的不良企业,法律竟然没有任何惩罚,从而给不法企业以可乘之机。正是由于这堵制度的“高墙”,无数维权者被挡在门外。其实,解决这一问题并不难,关键是如何完善法律。例如,企业拒不提供证明者,政府和司法部门可介入调查,或者让企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这样就可以大大改善农民工的维权境遇。
更不可思议的是,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鉴定结论是“无尘肺0+期 合并肺结核”。这个貌似客观而专业术语,令人如堕云雾。从字面上看,似是而非,若有若无,如同天书。该所负责人的解释是,该诊断并没有排除尘肺,属于医学观察期。医学观察时间为每年一次,连续观察5年。试想,一个尘肺症状如此明显的患者,是否可能熬过5年观察期?即便5年后确诊为尘肺,命若游丝,维权还有多大意义?从人性的角度出发,不管这样的诊断多么符合“科学标准”,都是冷酷而绝情的,因而也是荒唐的。
我国是全球职业病高发国家。近年来,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群发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薄弱。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新的职业危害风险以及职业病不断出现,职业病防治面临巨大挑战。《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 》提出,要将职业病防治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但是,政策能否落实到位,还需要各级政府用行动来回答。
张海超的胸已经开了,血已经流了,医生也证实了尘肺病。但是,张海超只是“一个人在战斗”,在他的身后,仍站着千百万同病相怜的工友。因此,他的命运不仅关系着职业病群体的命运,也关系着中国农民工的未来。
张海超是勇敢而可敬的。他以近乎残酷的自戕行为,刺穿了体制的积弊,刺痛了社会的良知。在热血面前,制度不会永远冰冷。倘若开胸之举能够催生体制变革,让“人人享有职业健康”纳入法治轨道,那将是中国职业病防治之大幸。
人没了,发展还有什么意义
2009年8月,陕西省凤翔县发生数百名儿童血铅超标事件。为此,政府责令某铅锌冶炼企业限期停产,并决定将污染区内居民整体搬迁。目前,部分血铅超标儿童正在医院治疗。
其实,凤翔“血铅事件”只是冰山一角。近年来,各地频频出现类似的环境污染事件。这说明,我国已经进入一个环境公害高发期,污染企业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日渐凸显,并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先污染、后治理”,这是西方发达国家曾走过的一条弯路。之所以说弯路,就是因为以污染环境换取经济增长,得不偿失。算经济账,眼前受益长远受害,局部受益全局受害;算社会账,污染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危害几代人的健康。然而,在畸形发展观和错误政绩观的驱动下,很多地方并未吸取教训,而是重蹈覆辙,沿袭以牺牲人的健康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模式。尤其是在中西部地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发展经济,大量引进东部淘汰的重污染项目。随着环境污染的累积效应逐渐显现,很多地方出现了“血铅村”、“癌症村”。为此,政府不得不付出昂贵的“学费”。以凤翔“血铅事件”为例,仅搬迁污染区居民一项,就需要耗资近亿元,相当于全县一年的财政收入。
事实上,盲目上马污染项目,政府的风险远远高于企业。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谁污染,谁赔偿”。但是,对于一些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很多企业根本无力赔偿,政府往往就成了“兜底者”。企业可以一关了之,政府却不能推卸责任。因此,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无异于饮鸩止渴。那些曾被视为“金蛋蛋”的污染企业,迟早会成为政府的“烫手山芋”。
历史常常有惊人的相似。凤翔“血铅事件”,让人不禁想起日本的“水俣病事件”。自20世纪50年代起,日本熊本县水俣湾的渔民患了一种“怪病”。医学研究证明,这是由于大量食用被污染的鱼、贝等引起的甲基汞中毒,后被称为“水俣病”。而污染的排放者,就是对水俣市崛起作出重大贡献的一家著名化工企业。经过旷日持久的诉讼,污染受害者终于赢得了胜利。为此,企业的发展受到重创,后因不能支付补偿金,熊本县不得不发售县债,并投入巨资消除污染。至今,关于水俣病的诉讼仍未停止。
在现代社会,生态环境属于公共资源,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是政府的责任。虽然企业有合法排污的权利,但其前提应是尊重公民不被污染的权利,否则就会导致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剥夺。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理应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
历史的教训证明,经济增长并不会必然增加民众福祉。相反,那种带着“血铅”的经济增长模式,往往是社会进步的“毒瘤”。当前,很多地方过度关注经济增长,而忽视了人的权利和尊严。其实,经济增长并不是发展的目的,而只是手段。如果经济发展了,人却没了,这样的发展还有什么意义呢?
把歧视的“病毒”彻底删除
2009年9月,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杭州青年雷闯,拿到了全国第一张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多年来,这位“乙肝斗士”奔走呼号,为消除乙肝歧视做了很多事情,甚至还自己花钱登公益广告。他的维权成功,在千百万乙肝病毒携带者中产生了“示范效应”。
然而,雷闯似乎只是一位孤独的胜利者,他的成功模式未能被广泛“复制”。据报道,北京、成都、长沙等地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申请健康证,都遭到了拒绝,理由是“没有接到上级文件”。
2009年12月,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指出,国家有关部门经过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影响他人健康进行周密认证,拟进一步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对于公共卫生政策来说,这也许只是一小步;但对于消除乙肝歧视来说,却是历史性的一大步。
在中国,乙肝歧视就像一堵无形的高墙,横亘在千百万人的人生道路上。一张小小的健康证,如同一纸命运“判决书”,演绎了无数人间悲欢离合。
乙肝歧视究竟从何而来?追根溯源,是一个错误的“传说”导致了政策性歧视,而政策性歧视又加剧了公众的过度恐惧,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过去,乙肝一直被认为是“消化道传染病”。但是,随着医学的进步,医学界对乙肝的认识也在更新。2005年,我国首部《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发布,进一步明确了乙肝病毒主要经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传播。握手、拥抱、用餐等无血液暴露的日常接触,不会感染乙肝。谈“肝”色变,主要来自陈旧医学知识的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