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延续2600年的农业税
公元前594年,鲁国开始征收农业税。从那时起,中国农民缴纳农业税这一“皇粮国税”至今已经绵绵延续2600年。但自从进入2006年第一天起,农民再也不用交这一“皇粮国税”了。
“赞成162票;反对0票;弃权1票。通过!”2005年12月29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这意味着9亿中国农民从2006年开始,将依法彻底告别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
农业税是对农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由地方负责征收管理,所得收入归地方政府。长期以来,由于农业税以征收粮食为主,所以习惯上又被称为“公粮”。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财政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农业税所占比例已大幅下降。1950年,农业税占当时财政收入的39%,可以说是重要财政支柱。1979年,这一比例降至5.5%。从2004年开始,中央决定免征除烟叶税外的农业特产税,同时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工作。2004年,农业税占各项税收的比例进一步降至1%。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2006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透露“28个省(区、市)全部免征了农业税,全国取消了牧业税。”至此,全国性延续2600多年农民种田交税的历史终结了。这标志着在我国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是惠及亿万农民的一大德政,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从国际上看,当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无一例外地要对农业实行零税制,并给予相当财政补贴。在经济全球化的宏观背景下,中国取消农业税,采取“少取、多予、放活”的政策,无疑顺应了时代要求。这也是中国农村面貌即将迎来新一轮巨变的标志性事件。农业税废止的意义,不只在于农民负担的绝对数量下降了多少,而在于它破除了农民长期承受的不平等待遇。这一政策有利于提高农业的竞争力。我国原有的农业税及其附加占农业产值的8%以上,提高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使得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力大打折扣。而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了提高本国和本地区农业的国际竞争力,降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不仅不征收农业税,反而给农民大量补贴。它还有利于加快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步伐,逐步实现基层政府运转、农村义务教育等供给转向由政府投入为主。推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三农”问题的解决。最后,它可以大大增强农民和整个社会的购买能力,对刺激消费和扩大内需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但取消农业税,不等于农民不缴税。取消农业税,只是取消了专门对从事农业生产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是农民)征收的税种,不能把全面取消农业税简单理解为从此农民不用缴税了。根据宪法及有关税收实体法的规定,农民作为公民在生产生活中与城镇居民一样具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比如,农民从事生产经营、日常消费,都要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等相关税收。而现在城市和农村的剪刀差依然存在。可以说,废除农业税条例,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但毕竟已经迈出了这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关键一步。
老百姓对政府的惠农政策十分支持。据广州日报报道,农民对取消农业税政策十分欢迎。广州河源源城区埔前镇扬子坑村村民揭彩华从电视和报刊上了解到“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的消息,特别是听说广东有可能年内就取消,他十分高兴。揭彩华家有八人,大儿媳和小儿子在惠州市小金口镇打工,二儿子在源城区水电局工作,大儿子在家搞运输,揭彩华的妻子在家照看孙女及管理家里的种养场,而揭彩华本人在家开办了一间百货店,平时兼营摩托车修理和摩托车搭客。取消农业税后对他家的影响并不算大,但对于村里绝大多数的贫困户来说,取消农业税使他们受益很大。他说,国家准备取消农业税,对减轻农民负担大有好处,农民非常欢迎。感想就一句话:对于村里绝大多数的贫困户来说,取消农业税使他们受益很大。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世
“共产党把要死的人都给救活了。”69岁的冶福禄说。不久前,他的孙女被查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生命岌岌可危,必须要到外地医疗条件好的医院才能治疗,而让他发愁的就是缺钱。
冶福禄是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巴燕镇下卧力尕村村民。他孙女的病是在上海治好的,县新型合作医疗办公室给他们报销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正是这些钱帮了大忙。很多农民成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受益者,朋毛老人因病住院治疗后,政府给报销了5800元的医疗费。他说,如果没有新型合作医疗肯定活不了。化隆县自2005年10月开始实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参合率已达97.1%。仅2006年,这个县就给农牧民报销医疗费用427.3万元,受益群众达到了12.7万余人。云南省耿马县大兴乡大兴村中寨组农民贺水生,现年52岁的他,因反复抽搐发作两年,2007年2月到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就诊,确诊为脑瘤,住院37天期间,花费医药费用34575.23元。根据该县开始实行的新农合相关规定,县合管办为贺水生报销了8000元医药费。耿马镇新城麻立树62岁的余凤中,7月因患胰腺癌,住院花费30385元,也是得益于参加了新农合,减免报销11994元。人吃五谷杂粮,谁能不生病。尤其是边远山区的老百姓,本来腰包就不鼓,一旦生了病,往往拖着、捱着,或者是自己随便上山找点草药吃,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上医院的,这样容易出现一人生病全家贫困的窘况。按老百姓的说法:贺水生和余凤中、叶万成等人是靠新农合至少赚回了几头牛。
“多亏有合作医疗,要不然家里砸锅卖铁也还不上这个账。”谈及领到新农合补偿金的情形,青岛市城阳区小北曲社区的纪慧丽十分激动。她丈夫纪玉宝2004年突患脑溢血引起瘫痪,一年内连续两次手术,前后花费共计十余万元。在一筹莫展时,根据城阳新农合政策规定,纪玉宝可以得到基本医疗费用补偿2万元、二次补偿3.4万元、三次补偿即独生子女大病补助1.7万元,共计7.1万余元,这些钱很快送到纪玉宝手中,从而避免了一个家庭从小康跌入困顿。城阳区新农合监督管理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城阳区农民温饱不是问题,因此在研究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之初,就把大病统筹问题放在首位,每年从统筹金中提取10%作为二次补偿资金,用于参保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对患者大额住院费用除按规定报销外,超出部分医药费用给予二次补偿。对独生子女家庭也实行优惠政策,即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每年由区、街道、社区为每人增补4元作为独生子女大病补助金,专门用于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大病补助,独生子及其父母在二次补偿的基础上,未报销部分再给予部分补助,进行第三次补偿。纪玉宝当然是获得补偿金数额较大的一个特例,但在青岛,因新农合免于因病返贫的绝不止纪玉宝这一家。2005年度,城阳全区共有338452人参加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2%,共有13360名参保病人获得合作医疗费用补偿,总补偿金为2500余万元,补偿1万元以上的就有358人。青岛市卫生局有关人士说,2006年,青岛市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筹资标准达到了50元—80元/人/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端于20世纪50年代,在六七十年代达到鼎盛。这一制度是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的产物,是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中国农村当时缺医少药的问题,受到广大农民群众欢迎,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被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由于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等种种原因,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解体。2002年10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建立新农合制度的任务。此后四年多时间,国务院连续四次召开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积极推进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意在恢复和创建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一方面继承合作互助的传统,另一方面彰显新时代的特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特点有:第一,由政府组织和倡导。第二,表达了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理念。按照规定,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由农民每人每年缴纳10元,中央每人每年补助20元,省级每人每年补助10元,市县两级每人每年补助10元组成,每人每年共50元基金。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的大规模投入。第三,蕴含扶贫帮困的立意。在“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返贫的双重困境之下,该制度设计以“大病统筹”为核心,借此来提高农民抵御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
运行中,有的地方还探索出了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新模式。2007年5月11日,青岛城阳区人民医院的新农合保险服务窗口内,中国人寿保险城阳区支公司医保专管员姜磊,一上午就结报了1.5万余元的补偿款。委托保险公司办理新农合业务,是城阳区的创新之举。城阳区卫生局负责人说,政府自己搞,光人员编制就得增加二三十个。按每人每年的工资等费用4万元计,就得100多万。再加上办公、设备等费用,又要投入100万元。羊毛出在羊身上,钱最终要老百姓埋单。而请保险公司只需花1/4的钱,十分划算。他同时认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两者看似不相兼容,实则关系密切。把商业保险公司引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业务管理,不仅可以发挥商业保险技术和网络优势,而且这种模式打破凡事设岗、增编、建机构的传统行政管理模式,既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政府管理成本,又充分利用了社会资源,为农民提供了优质便捷的服务;实现了理赔业务、卫生服务和监督管理三者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制约机制,保证了资金使用安全;实现了政府与保险公司及参保农民的多赢。另外,青岛市崂山区在摸清住院病人就医流向的基础上,打破地区和医院性质限制,按照优质、便捷,专科与综合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了包括民营医院在内的29所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杜绝了因地方保护主义造成的农民就医面窄、看病难的问题。他们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对39种常见病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管理,超支费用,病人有权拒付。实施“网上银行”结算,参合农民或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在申请补偿时提交个人存折复印件或单位银行账户,区合管办在规定时限内将补偿金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汇入账户,病人可随时持存折到银行取钱,整个过程不动用一分现金,改变了过去手工操作、动用现金的传统发放形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没有固定的、统一的模式。有的采取保险公司运作,有的是家庭账户模式,都是一种创新。但目的是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帮助农民抵御疾病风险,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
2007年9月5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部长陈竺介绍了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运行的有关情况。他说:“从2007年开始,新农合制度建设由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2007年新农合覆盖的县(市、区)要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80%,2008年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据统计,截至2007年6月30日,全国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达到2429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84.87%,参加合作医疗人口7.2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82.83%。全国新农合制度运行良好、成效显著。”至2007年6月30日,全国合作医疗基金本年度已筹集到位241.4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到位14.70亿元(中央财政上半年实际下拨93.97亿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130.80亿元,农民个人缴费91.95亿元(含相关部门为救助对象参合缴费2.93亿元),其他渠道4.02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新农合的参合率从2004年的75.2%稳步地增长到2007年的85.87%。在制度层面,新农合也取得显著成效。首先,新农合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一是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由政府领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管理运行机制;二是建立了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三是形成了符合各地实际的统筹补偿方案,建立了参合农民在本县(市、区)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现场结报医疗费用的结算报销办法;四是建立了有关方面和农民参与的以基金运行、审核报付为核心的监管制度;五是形成了医疗服务、药品供应等方面的规范,建立了与新农合制度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医疗救助制度。其次,新农合对农民健康的保障作用逐步显现。参合农民的医疗服务利用率有所提高,特别是住院服务利用率明显提高。贫困人口看病就医问题得到一定的改善。为了解决贫困人口的看病就医问题,在建立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时,也同步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最后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条件有所改善,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所提高。
尽管新农合制度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但这项制度仍需不断完善和推进。一是探索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确保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新农合基金账户。二是形成科学规范的补偿方案。统筹补偿方案是新农合制度的核心,要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现在,卫生部门不断加强基层建设,主要是农村和社区的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同时在保障体系方面也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和实效。目前,从整体来说筹资水平还比较低,但是,包括农村合作医疗在内的筹资的情况,随着国家经济的顺利发展,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改善,在今后的几年里受益面、受益水平肯定会有显著的提高。同时卫生部也希望能够更有效地利用新农合基金,希望不仅是统筹大病,也能够向门诊延伸,以预防为主,疾病能早期诊断、早期阻断,让小病不要变成大病。三是加强医疗服务和医药费用的监管,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也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农村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疾病检查、治疗、用药等方面的规范、制度及行之有效的自律机制,同时,有效开展农村卫生机构及其服务行为的外部监管,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加强基金运行管理。要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措施。同时,发挥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和农民的监督作用,确保基金安全。五是需要关注乡医保障。乡村医生队伍为中国农村的卫生医疗保健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希望农村基层政府能够关注这些退休或者比较年迈的乡村医生,相信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地前进、进步,乡村医生队伍的培训不断加强,水平不断提高,他们肯定会成为一支活跃在青山绿水间,也包括我们国家比较困难的地区,包括我国边疆地区的一支精干的卫生保健力量。
三、农村中小学生进入免费上学时代
一百多年前的1901年,时任大清头等专使大臣张百熙出使英国归来,被派为管学大臣。这对他而言,正是一个极好的机会——出使英国期间,他一直在细细考察:此弹丸小国,为何船坚炮利,一跃为世界经济大国?张百熙将此归结为“教育”。被任命为管学大臣不久,他便将酝酿已久的教育振兴计划进呈朝廷。1904年,清政府颁定《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儿童自6岁起受蒙学4年,10岁入寻常小学修业3年。俟各处学堂一律办齐后,无论何色人等皆应受此7年教育,然后听其任为各项事业。”义务教育自此在华夏大地生根发芽。
义务教育的本义是免费教育。以义务教育为核心的现代教育制度,百年前在华夏大地生根发芽,在中国向现代国家的转型历程中历经种种曲折,今天终于返璞归真。2005年12月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发出《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主要内容有:一是从2006年开始,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全额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地方承担。二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三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东部地区主要由地方承担,中央适当给予奖励性支持。四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这标志着中国农民的后代真正享受义务教育的时代马上到来。
2006年2月教育部首次发布《中国全民教育国家报告》,报告勾勒出了中国免费义务教育的时间表:到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就是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费,保证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困难而失学。到2010年,全国农村地区全部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届时,全国将高质量地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98%以上,扫除15-24岁文盲,基本杜绝新文盲产生,全国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以下,成人文盲率降到5%以下,根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性别差异。到2015年,全国将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这句卓有远见又感人至深的口号,凭借着义务教育的免费进程开始显现出更为实际和鼓舞人心的力量。每到开学之时,拿着杂费、书本费到学校报到,似乎已经是学生们的“规定动作”。但从2006年春季入学开始,辽宁省的“规定动作”有了新变化。2006年,辽宁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比国家规定的时限提前一年。2007年,全省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也纳入免费范围。2008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课本费也全部免除。这“三步曲”确实解决了农村学生家长的“大问题”。“小的一年能省三百多,大的每年能省四百多,这样一来,一年就是八九百元。” 对辽阳唐马寨农民杨生来讲,减少支出,就意味着增加收入。他的两个孩子,一个正上小学,一个已经上初中了,每年的学杂费可是个不小的负担,这下子不仅这几年轻松了不少,而且还可以为以后多攒些钱出来。
这一惠及百姓举措的实施,意味着从2006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分别累计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1258亿元和924亿元左右,合计约2182亿元。这也意味着全国农村中小学每年可取消学杂费达150亿元,分摊到每名中、小学生身上,分别为180元和140元。据测算,全国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负担每年小学生生均达140元,初中生生均达180元。如果加上一些地方的搭车收费,农民教育负担更加沉重。有关部门调查显示,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金额已占涉农乱收费的一半。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公共财政体制的不断完善,财政预算内投入持续增长,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来源的主渠道,2004年,全国财政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拨款达到1326亿元,比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增加793亿元,年均递增20%。“两免一补”政策已惠及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3400万名。减轻农民教育负担,首先要免除农民子女缴纳的学杂费。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是国家做出的继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的举措。至今,全国已经全部实现农村中小学生免费教育。
四、一号文件催生“三农”新貌
20多年前的五个一号文件推动了中国农业大发展大繁荣。21世纪的六个一号文件是什么,它究竟还能否发挥那么大的魔力吗?答案是肯定的。
200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加农民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专门发一个关于农民增加收入的文件,这是建国55年以来的第一次。这主要基于中国农民收入增长形势比较严峻的考虑。因为从1997年到2003年的7年时间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幅连续7年没有超过5%,最高年份仅增长4.8%,最低只增长2.1%,年均增长4%,仅相当于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长幅度的一半。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继续扩大。1997年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为2090元,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60元,两者的收入差距为1︰2.47;2003年农民的人均收入为2622元,城镇居民为8500元,差距已扩大为1︰3.24。城乡差距拉大不利于解决城乡矛盾,更不利于协调城乡。这个一号文件就是要力图化解当前农民收入增长困难的现实矛盾,使得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收入能有一个比较快的增长。
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又是一个新年“大礼包”,提出了中央政府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全新的经济发展思路。文件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将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政府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把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切实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意味着中国政府从此将结束把农业作为政府收入来源、由农业向工业提供资本积累的旧的发展道路,而将农业和农村领域作为政府支持的对象,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文件在总结国内外农业成长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规范性意见,对各有关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体现了动员全国力量支援农业的决心和魄力。这在中国农业政策史上是空前的,这些政策的落实将极大鼓舞亿万农民焕发生产积极性,推动我国农业真正跃上新的台阶。
2006年的一号文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认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在于要把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状况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持续不断的投入,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远远落后于城市的局面。农村基础设施主要包括道路的硬化、饮水安全、清洁能源和环境卫生。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重点。据了解,新农村建设进入政府的考虑大致是在2004年11月。当时中央刚刚提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思路,经济学界对此意见并不统一。反对者认为,中国有这么大的农村,城市反哺农村是件不可能的任务。同年12月,国务院参事室带着这个问题,专程考察了近邻韩国日本的农业发展状况。在考察过程中,考察团发现韩国的新村建设非常成功,更为关键的是,他们发现,当年韩国启动新村建设时的经济实力还不如如今的中国。这为“平息”争论提供了依据。考察团回来之后,为国务院领导写了提倡韩国新村建设的报告,引起了高度重视,被转发到几十个部门。2005年5月,时任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亲自带队,中央财经领导小组、财政部、建设部、央行等几家单位参与,共八个人一起去韩国考察“新村”建设。这八人小组回来之后,形成了两个报告上报给中央,一个是关于韩国“新村运动”的感悟,另一个是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议。他们提出,目前的中国更有条件、更有能力搞好农村建设发展。这两个报告成为中共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中制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内容的重要参考依据。之后,2005年6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税费改革工作会议上用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专家们的印象中,这是中央领导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提出这个概念。 2005年10月,在备受关注的中共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公布同时,一号文件的起草小组的人员也开始了紧锣密鼓的起草工作。经过多次的修改和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于2005年12月31日正式下发。这样从2004年一号文件是关于如何提高农民收入,着重解决农民问题;2005年一号文件是关于如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重解决农业问题;2006年的一号文件,提出了全面解决农村问题的办法,至此,中央已经提出了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系统方针、政策和措施。
2007年的一号文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究竟是为什么2007年提出要发展现代农业呢?一是为确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向能够沿着健康的轨道向前推进。2006年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后,得到了广大农村、农民的热烈反响和反映。总体看,一年多来比较健康。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有一些地方的干部对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理解上有偏差,所以没有把主要的精力放在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上,有一些地方过多地去关注村庄的建设、房子的建设等等。所以,强调新农村建设,要把发展现代农业放在首位,实际上就是表明了国家政策导向,明确地提出要把经济发展,把现代农业的建设、把农民收入的提高放在新农村建设的首位,这样有利于把社会主义新农民的建设扎实、健康地向前推进。二是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农业的必然要求。从我们目前的农业、农村的发展情况看,有利的因素不少,但是不利的方面也很多。特别是在农业自然资源不断减少、生态环境在有些方面还没有扭转恶化的趋势的情况下,农业要想进一步发展,在越来越少的自然资源上当然难度会越来越大。从这个角度去看,人口在增加,消费需求也在不断提高,而耕地面积在逐步减少,淡水资源也非常紧缺。因此,促进农业发展必须要求农业转变增长方式,也就是要通过经营理念、经营手段等等方面的现代化,来改变这种传统的主要依靠外延扩张、增加资源投入来发展农业的道路。三是从中国的发展阶段来看,已经到了需要或者可能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阶段。2005年年底,国家明确提出我们已经到了一个可以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就是说建设现代农业,除了农民自己的艰苦奋斗之外,国家、社会还可以给农业以更多的支持,来促进现代农业建设进一步向前发展。只有加强农业这个薄弱环节,才能使得国民经济的三次产业形成一个协调的关系,保证国民经济能够健康地、持续地向前推进。
200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 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这是因为尽管当前农业形势发展很好,但还面临很多深层问题,最突出的是农业基础不够牢固。要保证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又能促进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就必须进一步改善农业基础建设,在有限的耕地面积上不断提高单位面积产出,提高效益。此外,在当前经济快速增长,社会结构在加快转型,利益格局在发生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农业农村发展还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包括自然环境的制约日益严峻,农产品供求表现出一种总量趋紧、结构情况上升的态势,受国际市场的影响也日益加大,农业基础性建设投入不多,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能适应农民当前的需求等。正是围绕这些问题,中央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把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作为2008年农业农村工作的主题。2009年的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一共提出了28点措施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与农民持续增收,其中包括进一步增加农业农村投入、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等。此外,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还就推动农村改革进行专门研究部署,对于解决三农难题,进行了有益探索。2010年的一号文件,是改革开放以来第十二次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文件共分五大类27条,分别就继续加大对农业投入、健全惠农体系、改善农村民生、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问题提出了许多新办法,力图通过“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这个重要着力点”来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中诸多问题的解决。
由于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保持了连续性、稳定性,使我国农业和农村呈现出全面、稳定、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据国家统计局材料:第一,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稳步增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2004—2006年,粮食产量实现了1985年以来的首次连续3年增产。2006年粮食产量达到9949亿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接近历史最高水平。种植业结构不断优化,棉、油、糖、果、蔬等经济作物生产获得较快发展,主要农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的步伐加快。主要农产品良种覆盖率和优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2006年棉花、油料、糖料单产均创历史最高纪录。畜牧产品和水产品产量稳定增长。2006年肉类总产量达到8051万吨,比2002年增长22.2%;牛奶产量达到3193万吨,增长145.7%;水产品产量达到5250万吨,增长15.0%。第二,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87元,比2002年增加1111元,年均增加27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由2002年的4.8%,提高到2006年的7.4%,打破了“十五”前三年收入增长缓慢格局,进入新的较快增长期。第三,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出现了积极变化,农产品质量不断提高。2006年农村增加值中,第一产业的比重为29.6%,比2002年下降0.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为54.8%,上升1.9个百分点。从农、林、牧、渔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看,农业比重不断减少,林业、畜牧业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国家启动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多项农村生态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据林业部门统计,截至2006年,国家共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427万公顷。2006年天然林保护工程有效保护森林9838万公顷,营造公益林95万公顷。这些保护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第四,农村非农产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国家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方针,以乡镇企业为主体、小城镇建设为依托的农村非农产业快速发展。乡镇企业抓住国家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时机,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形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各地建设了一批特色鲜明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业成为乡镇企业发展新亮点。据农业部统计,2006年乡镇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6810亿元,比2002年增长90.2%;实现利润总额14735亿元,比2002年增长95.0%。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优化了农村就业结构。2006年,全国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近14680万人,占全国农村劳动力的比重达到30.5%。小城镇建设以乡镇企业和服务业为产业依托,加快发展,我国城镇化水平由2002年的39.1%提高到2006年的43.9%。第五,农村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局面加速形成。2006年末,全国开展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市、区)达到1451个,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50.7%。农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数达到4.1亿人,惠及全国近半数的农业人口。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贫困家庭学生免除课本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大幅增加,2006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1593万人,比2002年增加1185万人,增长2.9倍。
五、解读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党一贯的战略思想。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就提出要注意农轻重合理发展,正确处理农轻重的关系。20世纪80年代,党中央连续发布五个一号文件,推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广泛实行,推动农业、农村获得大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20世纪90年代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威力渐渐散去,加上市场经济的推行与农村实行的分散经营的内在发展规律不尽一致,渐渐累积成农村、农业、农民难题,被学者称之为“三农”难题。十六大以来,中共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发出六个一号文件着力破解“三农”难题,提出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制定和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推动农民增收。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它体现了中共一贯重视“三农”问题的执政方略,也体现了新世纪新阶段执政党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思路。希望,通过系统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能够解决“三农”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