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两天,慕小失在云阁呆得无聊,但带着小玉上街去。皇城的经济之发达人之多自然不言而喻。
小失在一个卖一些小玩意的摊子停住了脚,摊主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大爷,满面风霜,手艺去十分精湛,捏起一块类似橡皮泥的东西,这里整整那里捏捏,三两下就成了一个活灵活现的小人儿或小动物。她看得心痒,拿着一个马的造型玩意爱不释手,赶紧叫小玉给钱。
话说皇城的人多,行业当然也不少,其中更少不了梁上君子三只手之类的,于是正当小玉把荷包掏出时,两人之间忽然就多了一只手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抢过荷包就跑,小玉小失还没反应过来,又有一道淡绿色的身影在身边一闪而过,去向是小偷所跑的方向。
主仆二人就站在大街上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按慕小失从小说中所得来的穿越黄金定义之一:偷儿跑龙套,高手就上场。如果没有小偷,高手又怎么能出场得更华丽呢?知道什么叫抛砖引玉不?又感叹,原来小说写的真不假,看,这不就中了?难怪有言是小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之说法啊!……啊!那些写穿越文的大大会不会有人真的穿越过呢?然后又穿回去了,再写成小说,于是世上从此有了穿越文……小失被这一想法完全震撼住了,忘了还身处大街。直到那抹淡绿色身影又飘了回来,还带着属于她的荷包。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看着眼前这男子,慕小失忽然就想到这八个字。
一身淡绿色的着装,高束的青丝佩着一块带一点绿的翡翠,更衬得五官俊逸清雅,灿若里星辰的双眸自然流露着若有似无的温柔。啧,不知什么样的女子才衬得起这样的男子呢?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说着把钱放到慕小失手中。转身便要走。
“公子请留步。”慕小失出口留人,不会吧?就这样走了?
”姑娘还有何事?”回过头。
“呃,我,我还没报恩啊,不是说,古人说点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不是说了?她,慕小失就一知恩图报的好娃么?
“那,姑娘想如何回报?”稍作思索,他问道,眸里已带上一丝笑意。
“啊??这还真没想到。”这真是个问题。
“呵,不如,就以身相许吧?”对方忍不住轻笑出声,调侃道。
“好啊……什么?!呵呵,公子说笑了,公子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又怎是小女子高攀得起的?”汗啊,大侠说起笑话来堪比天雷。
“哈哈,姑娘真要报恩,就等下次吧,到时可要想好怎么报恩了,在下还有事在身,先告辞了。”说着拱拱手。走进人群里。走几步就传来那丫头的声音,“后天申时,莲香居。”
说完就拉着还花痴中的小玉,回到小摊前给了钱回府,反正她是有心答谢人家了,莲香居哎,可是五星级的饭店,还好那天捡了钱。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