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1 章 饭毒计 (1)
天水阁深秋的早晨,清爽而甘美。
穿过重重亭台楼阁,只见一位嘴角含笑身姿婀娜的少女,正端坐着对水梳妆。
蒙蒙薄雾中,纤纤玉手时而滑过青丝,时而拂动湖面,这满是风情的样子,悄悄撩动了水中一只成年癞蛤蟆的心房。
——对于常年不见异性的它而言,此情此景,宛如武侠小说里仙女惊艳出场,震坏了久居深山的傻小子。
“好妹妹,怎么这么早就起床了?”
不远处似笑非笑的声音,迅速打破癞蛤蟆的花痴幻像。
伴随着脚步声,天水阁众生物公认“吃人不吐骨头,吃青蛙不吐皮”的邪恶美男陆子筝,捏着他的兰花面具闪亮登场了。
“昨晚上做噩梦,没睡好。”少女叹气,随手将一只小石子丢进湖里。
——呱呱!
癞蛤蟆意外接到了少女丢过去的石头,幸福的当场晕厥,在湖里翻起雪白的肚皮。
“呀!被我砸死了吗?”少女吓一跳,纳闷自语,“可是我也没怎么用力啊……”
“我看多半是胆子太大,把肚皮撑暴了。”
扫一眼湖中的“尸体”,陆子筝长眉微挑,话里有话。
感觉到凌厉的杀气扑面袭来,一个货真价实的青蛙跳,癞蛤蟆翻身而起。
——不好,被这个邪恶男看破居心了!
——美女,俺打不过他!咱俩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依依不舍看一眼少女,癞蛤蟆心中充斥着属于离别的柔情。
“好奇怪,你看它一眼它就立刻活了……”少女纳闷不解,转头看向陆子筝,“莫非你有医治动物的本领?”
陆子筝笑而不答,挑高眉,静默。
——美女,他怎么会医治我们呢?他只会欺负我们,吓唬我们,烹煮我们!
——你千万不要被他的外表所欺骗啊!我们族里的母癞蛤蟆就是这样被他拐走的!
癞蛤蟆愤怒了,一蹦三丈高,边蹦边回头,嘴里不忘高声呱噪。
“……真欢快。”
少女望着它远去的背影,下了评语。
“我已经很久没见过蹦的这么高的癞蛤蟆了,它看见你一定很高兴。”
……
我们早熟的癞蛤蟆君,有口难辩,只好流着心酸的泪默默跳走了。
——农妇,山泉,有点冤,这是秋季属于癞蛤蟆忧郁的爱情。
“……很少见你对镜贴花黄的样子,莫非是红鸾星动?”
陆子筝将视线拉回来,静静落在清乔膝上。
“你不是对蝠儿说我又傻又丑嘛?”清乔白他一眼,“我要为自己正名!”
“……这不是我送你的簪子。”慢悠悠俯身,他弯腰捞起她膝盖上的一抹耀眼金黄,“我送你的那根呢?”
“既然有毒,怎能随便放?”清乔忙着梳理绞在一起的乱发,头也顾不得抬,“为防意外,我都好好收着呢!”
陆子筝闻言蹙眉。
“这根破烂玩意儿究竟是谁送的?”
迎着明晃晃的日光,他将簪子放在手中,眯着眼翻来覆去的看。
“居然刻着百鸟朝凤,想来一定是大富大贵之人?”
“切,百鸟朝凤有什么用?又重又大,我带这个,本质上就一金叉娘娘,累死我。”
清乔没好气别嘴,伸出手欲将簪子夺走。
陆子筝稍一侧身,轻而易举避过。
“莫非是段玉?”他转头看她,声音冷冽,眼神尖锐。
“怎么可能?”清乔有些莫名其妙,“这是宫里的亦妃赏的,前几天她说我照顾太子有功,就托人给我送了这么个礼物。”
“亦妃?”陆子筝神色放缓,启唇一笑,“四妃之首的亦妃?”
清乔忙不迭点头。
“既然是那女人送的,戴戴也没什么坏处。”
随手将簪子扔回,陆子筝又变得完全的不以为意:“虽然这多半是她挑剩不要的。”
“听你口气,似乎和她很熟?”清乔接过簪子,忍不住好奇打探,“自打我入宫以来,还从未没过她呢!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居然能够打败风情万种的三妃,坐拥言情界女王身份,这是何等厉害的角色!
“嗯……”陆子筝偏头别嘴,貌似有些伤脑筋,“一个目空一切,总是将‘美则美矣,毫无灵魂’挂在嘴边的女人——我就这么点儿印象了。”
“……我就知道。”
清乔没好气翻个白眼。谅这个作者也不敢拿亦舒开涮,人家的粉丝群多强大啊,一人一口唾沫都得淹死她——当然,亦大人的粉丝是不屑于吐唾沫星子滴。
“既然你今天这么容光焕发,不如我勉为其难,亲自出面带你参观天水阁吧。”
陆子筝望着河边绾发的少女,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参观什么?水牢?监狱?人头陈列室或者脑髓储藏库?”
清乔放下梳子,叹气,哀号。
“拜托!大哥您饶了我吧!昨晚我梦里人头与鲜花齐飞,鲜血同萤火共舞,牛头马面坐在我枕边倒了整整3个时辰的苦水,您还想不想让我睡个好觉了?!”
“哦?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害怕。”
陆子筝好整以暇操起手,笑眯眯的。
“是呀!害怕!”清乔举高双手做投降状,“非常害怕!完全害怕,各种害怕!”
“——天水阁既然被誉为中原最后一处仙境,并不会只有人头与鲜花。”
重新带上妖异的兰花面具,陆子筝伸手将她拉起。
“这里还有许多别处不可见的珍禽异兽,难道你没有一点感兴趣?”
天水阁,珍奇菀。
“……天哪!活了这么多年,我从来没见过,长的像拳头一样大的屎壳郎!”
顾清乔立在金丝笼前,瞠目结舌,完全的合不拢嘴,“——真令人恶心!”
啪!陆子筝往她脑门上狠狠弹一下。
“这位没见过世面小姐,你知道你现在面对的巨型金蜣,价值几何吗?”
“……不知道。”清乔暗暗吃痛,抬起手边揉脑袋边嘟哝,“蜣不就是屎壳郎嘛,难道用笼子养就不一样了?”
“你说的对。”陆子筝赞许点头,“不过,这确实是一只非同一般的屎壳郎。”
从怀里拿出一个精美的锦囊,他抓出些许黄色粉末撒进笼中。
“这只尊贵的屎壳郎,它只吃金砂。”
察觉到食物进笼,巨型屎壳郎缓缓爬过来,开始慢条斯理吃起粉末。
“它活了整整十年,吃下的金子累计起来,”陆子筝意味深长扫清乔一眼,“恐怕比你那尚书爹领的俸禄加起来还多。”
“……请问!”按捺住心中翻滚,清乔深呼吸一口气,“这位金屎壳郎先生,它拉出来的还是屎吗?”
“我觉得是。”陆子筝淡然一笑,“可是外面的人都说,它拉出来的是金子。”
“你知道,曾经有人出多少钱买它吗?”眯起眼,他脸上的笑容愈发邪恶,也越发灿若桃花,“——万两白银,外加一座城池。呵呵,原来不过是只谁都看不起的低贱生灵,一旦被认定可以产出金子,便成为众人竞相争夺的对象,你不觉的很好笑吗?”
仿佛为印证主人的话,也仿佛故意炫耀般,巨蜣张开了甲壳上薄薄的侧翼。
——满屋顿时熠熠生辉,金碧辉煌。
“……好,好高档。”
清乔擦一把额头上的冷汗——这只屎壳郎它不寻常,不寻常呀!
“吃金砂,拉金粒,这是怎样一种醉生梦死的奢华生活啊!”
“是吗?可惜我觉得它并不快乐。”陆子筝拍拍笼子,“一辈子都关在这金丝笼子里,没有同类,不会有伴侣,更不可能有后代,大概会一直孤独到死吧!”
清乔心头一软,正想伤春悲秋感怀几句,却又被陆子筝拉出门带到了新的地方。
天水阁,御风林。
“天天天马!”
清乔站在观景亭中,远望林中那群高贵美丽的生物,激动的上蹿下跳。
“咦?你知道这种动物?”陆子筝撩开眼皮,懒洋洋看她。
“怎么会不知道?!这可是传说中才有的动物啊!”难得亲眼见到童话中的生物,清乔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了脸上,“——长着翅膀,翱翔在天空,简直是神的化身!我梦寐以求的宠物啊!”
“有这么夸张?”陆子筝从牙缝里嗤一声,本想说些什么,却欲言又止。
“子筝!我可以骑它吗?它能带着我飞到天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