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肉无害
花灯节后已去数日,顾清乔一直没和段玉再见面。
想来那个倾国倾城的王爷必定是很忙的,每天要应付一堆国事,还要接待一众官员。
清乔已经淡忘了乔风大侠,她沉醉在阿达日渐精妙的厨艺里,快乐似神仙。
直到这****在京城第一绣坊里遇见宰相府千金,杜若云小姐。
“我道顾尚书家的千金如何狐媚,没想到却是这般姿色平庸!”
对面的美人对着她冷冷开口。
喂喂,我说这位小姐,你虽然确实比普通人美~~那么一点点,也不能眼瞎成这样啊!顾清乔在心里叹口气。不是她自夸,当初她刚穿过来的时候,还曾对现在这付身子看傻眼过。毕竟年仅十二岁就出落的玲珑剔透,将来虽说不一定会绝代风华,但至少还能算得上清秀佳人嘛。
“是是是。”她对着杜若云笑,满脸讨好,“清乔确实比不得杜小姐狐媚。”
呲,耳边忽闻有人轻笑。
“你……哼,别以为段大哥喜欢你,他也不过是一时兴起昏了头!”杜若云像所有小言标准女配一般,摆出了经典的咬牙切齿恶狠狠POSE,“这世上根本无人能配段大哥,我倒要看看你能得意到几时?”
世上根本无人能配?和尚都有尼姑配呢,你当段玉是畜生啊?
清乔十分好脾气,面不改色继续笑:“是是是,杜小姐英明。小姐心中所思,正是清乔脑中所想。清乔也自知比高攀不上段王爷,还请杜小姐速速将你家‘段大哥’领回去吧。”
“你……”杜若云平日里娇生惯养,此时只能气的干跳脚,“段大哥怎么找了你这样一个怪胎?!”
怪胎?清乔转念一想,自己莫明其妙穿过来占了别人的身子,确实是个怪胎。于是非常诚恳地望向杜若云:“杜小姐说的太好,太精辟了!您居然能透过现象认识本质,实在令清乔好生惊讶!我对您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杜若云已经气的七窍生烟,狠狠剜她一眼,愤然甩袖离去了。
松一口气,清乔正想转身去看绣品,却不期然对上一双桃花般明媚的眼睛。
春色无边,笑意盈盈。
完了,她哀怨地一拍脑门,大神来了。
“怎么,看见我觉得意外?”陆子筝见她迟迟疑疑不肯过来,不耐烦挑高了声调,“不想认我了,嗯?”
话音刚落,清乔已稳稳站到他跟前,满脸都是讨好的媚笑,“陆大爷说笑呢,哦呵呵呵……”
陆子筝厌恶蹙起双眉:“几日不见,怎么越来越丑?还不如刚刚被你骂走的那个小妮子。”
小乔心中默念三遍“啊世界多么美好,啊空气多么清新”,面不改色继续甜笑:“是是,小乔怎比得上陆公子的花容月貌?”
陆子筝脸色微变,似乎很不情愿意听到这句话,顺手一提将清乔带出了窗外。
呼呼——
天上白云朵朵飘,地上羊儿噌噌跑。
顾清乔僵着一张脸,很想破口大骂。
他奶奶的,谁说飞行是人类毕生追求的终级梦想?有种你让人把你夹在胳肢窝里飞上半小时看看,姑奶奶看你难受不难受!
“怎么,很辛苦?”头顶隐隐有声音穿来,“要不要把你扔下去?”
“不会不会!”清乔即刻变脸,满面陶醉作销魂状,“简直舒服极了——”
又“飞”了半响,陆子筝终于停下,将她放到一扇石门边。
清乔凝神打量,发觉这正是他们初九之约的茅山洞口,不由得倒抽一口冷气:“嗳?难道你的脖子这么快就吃完了?!”随即又回头瞪他,面色古怪:“……你该不会是今天突然想换胃口,尝尝人脖子吧?”
说罢摸了摸自己的后颈,一付寒毛倒竖的惊骇模样。
陆子筝只是静静望她,高深莫测地笑。
“——大爷饶命,不要吃我!”她吓得腿一软跪倒在地,全身哆索,“小的不好吃,而且……脖子也不够长……”
对面人沉默没有言语。
她大气也不敢出,只能呆呆跪在那儿,眼中慢慢有泪滑出。
良久,陆子筝忽然幽幽叹口气:“三年了,原来你还是信不过我。”
清乔一愣,随即明白过来,慌忙擦去眼角的泪:“谁知道你当初的承诺是不是还作数?”
“傻妞。”陆子筝走到她面前蹲下,表情是千年难得一见的柔和,“既然我答应留你性命,就一定会做到——你怎么老是不信呢?”
“……谁叫你平日里总喜欢折磨我?”清乔咬着唇嘟哝,可怜巴巴。
“我只答应留你性命,却没说不会作弄你呀!”陆子筝眼中有诡光划过,满脸奸笑,“——何况你的反应总那么好玩,与别人都不同。”
变态!清乔心中暗骂,嘴里负气道:“不晓得你都找些什么怪人,居然能一直忍受你的虐待。”
“……没有一直忍受的人,因为他们都不能让我开心,所以我换过好多个。”陆子筝凝望她的双眸,神色颇有些迷茫,“为何他们都那么愚蠢,不懂如何哄我高兴呢?”
太孔雀了!简直无敌孔雀!
清乔觉得自己就快要吐血内伤。
“……对了,傻妞,他们说你要嫁人了?”
冷不防听陆子筝抛出这么一句,清乔刚放松的身子又开始僵硬了。
“这个嘛,情非得以。”她从喉咙里艰难哽出一句。
陆子筝冷冷挑眉,眼底明白写着五个大字——“大爷我不信。”
“真的,骗你做甚!”清乔单手指天信誓旦旦,“实不相瞒,那段王爷相中的本是阿达的厨艺,却阴差阳错娶了我去做烟幕弹,其实我在他心中还不如一碗红烧肉呢!”
“哦?”陆子筝端着一张俊脸哼哼,音调七转八拐绕的人心慌。
叹口气,清乔敛了笑意一本正经道:“子筝,我从未没忘记自己说过的话。”
对面人虽依旧不吭声,神色却渐渐缓和下来。
“那王爷真的不喜欢我呀。”她言辞恳切态度温和,“况且我也不喜欢他,答应嫁他不过是顺道找个避风港罢了。”
陆子筝迟疑片刻,终于朝她点点头。
清乔心中暗暗吐出一口长气。
“对了,你怎么忽然下山了?”她偏头看他,满脸关切,“伤都好的差不多了么?”
“……都好了。”他懒洋洋勾起嘴角,“不过我要动身去南疆处理一些事,这次下山是来找你告别的。”
“咦?”清乔激动得一把掐住他的胳膊,“都好了?那以后也用不着给你送脖子了?!”
陆子筝斜睨她,似笑非笑:“倘若你愿意追过去,我吃吃倒也无妨。”
“呸!”清乔啐他,另一只手做势要打人,却被他凌空抓住。
“怎么还是这么个野猫性子?”陆子筝紧紧攥着她的手腕,露出一口森森白牙,“真让我舍不得将你丢下。”
话音未落,一口含住清乔的纤纤玉指。
钻心的疼痛感传来,清乔忍不住尖叫出声。陆子筝却不肯放手,就这么一直咬啊咬,直到嘴角尝到一丝腥涩。
“我不在的时候,记得乖一点。”他终于抬头,笑的若无其事。
清乔已经气得浑身颤抖,眼中含满惊怒的泪。
“……听话,先看看你手上的东西。”陆子筝轻轻拭去嘴角血丝,姿态优雅。
她闻言低头,睹见手腕上多了一串明晃晃的银铃,微风中叮叮当当脆响。
数了数,不多不少恰好九个。
“有它在,你去哪儿都不需担心性命——唉,只需让我咬一口便能将它带走,你还真是捡着大便宜了。”
陆子筝俯在她耳边,低低地笑。
清乔却恍若未闻,只是一直望着那银铃发呆,连手上的疼痛也都忘了。
当年荒山初遇,她早已看出他是头野兽,会用利爪将人撕的粉碎。可她还是将他救起,藏在山洞里好生照顾。三年下来,他认定她懦弱无害,一直以欺负她为趣,甚至乐此不疲。
可是他不知道,逮的住野兽的猎人,本事也都是不差的。
良久,她终于转脸看他,表情是前所未有的诚恳真挚:“……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