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晚上才到家吗?”言木笙有些惊讶。
其实林翌是上午的飞机,正打算给他家铁根儿一个suprise。结果这房顶都快被他掀了,连个人影儿都没见着。
要说他背着自己偷摸出去跟人家去约会吧,哪有人约会带着孩子的。不过,要是真的是他所想的那样,可真是太刺激了。
“我提前回来了,你呢,人去哪儿了!”他质问道。
“在我爸家。”简短且清晰的说出了他所在的位置。
这回轮到林翌惊讶了。
将近一分钟都没有人说话,言木笙还以为电话坏了,他试探的问一句:“你过来吗?”
“我……就不去了吧。”平日里,伯母对他的态度就够差的了,要是在见一个更加严厉的伯父,林翌有些害怕。
言木笙猜到了他的心思,安慰道:“没事儿,你过来吧,家里已经同意咱们俩的关系了。”
同意了?!他不会听错了吧?
“喂,你有没有听?怎么又不说话了?”
不是林翌不说话,而是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言家的情况他是知道的,当初确定了要和言木笙在一起时,就已经做好了众叛亲离的准备。虽然会有些不妥,但谁让他爱他如命呢。
“我在听。”
“你一定要过来啊,今天家庭气氛不错,是个见公婆的好机会。”言木笙调侃道。
“边儿去,我今天是去见老丈人和丈母娘,恳请他们把儿子嫁给我。”林翌反击。“对了。我该带点儿什么东西过去?”
言木笙初见他母亲时,非常会投其所好,他送的是爱马仕限量版的包包。可是他父母又不缺那些贵重物品,他真的想不出送什么好。
“带两斤大萝卜来就行,他们可爱啃萝卜了。有一回邻居家的兔子吃胡萝卜,这俩人还要过去抢呢,还好被我拦住了。”
还大萝卜,他要是真的送萝卜,恐怕他再也甭想见到言木笙了。“正经点儿,你爸妈喜欢什么东西。”
“喜欢我,算么?”
“……”林翌强忍住想要挂电话的冲动。“算了,还是我自己看着买吧。”
“真乖!我一会儿把地址发过去,你赶紧过来吧。”快吃午饭了,他可不想饿到他的狗蛋儿。
挂断电话,林翌首要的事情就是逛街。
低头看了一下手表,已经十点半了。时间那么紧凑,看来很难挑到合适的物品了。
突然,对面有几个黑影闪到他面前。“啊,是林翌!”“林翌!天哪!”“可不可以给我签个名。”
面对姑娘们的热情,林翌也不好有意思拒绝。“没问题。”
刷刷几笔,花式字体的签名就出现在女粉丝们的本子上了。
说实话,他确实很佩服她们。一身墨禄色的军大衣,一头杂乱的假发,毫无美感的胡子。如果肩上扛着一个编织袋,完全是民工回家过年的感觉好吗。
“你们是怎么认出我的?”他很好奇。
女粉丝们相视一笑:“当然是鞋啊。”
“……”这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