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是市场经济永恒的主题。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逼近,竞争的突出特性是愈来愈残酷,在它面前,企业已别无选择。“要么享用午餐,要么成为别人的午餐”是太阳公司首席执行官麦克尼利对竞争条件下企业发展态势最好的描述。
一、要么享用午餐,要么成为别人的午餐企业生死存亡系于竞争。市场竞争日趋残酷的今天,CEO们领导着企业不是在竞争中雄起,就是在竞争中消亡。竞争是考验CEO智慧、勇气、耐力与嬗变能力的表演舞台。只有敢于直面残酷的竞争,投身竞争,善于竞争,才能在竞争中刷新企业,使企业的生命力永葆青春。
1.生于较量,兴于竞争我们正处于“超强竞争”的新时代,超强竞争的特点是竞争不断升级,其表现形式为:产品迅速更新换代;设计和产品生产生命周期变短;以价格和适销为基础的竞争十分激烈;公司尝试满足顾客需要的新方法。
为了调整自己的位置,也为了在斗智方面战胜竞争对手,超强竞争公司进行了一场毫不容情的战斗。全球的超强竞争公司通过以顾客的需要为重、使供货商为结盟伙伴以及向竞争对手发起正面进攻等手段,令现存的各国寡头垄断的种种准则和规则化为乌有。
因此,公司要想取胜就得采取主动。超强竞争者必须向顾客提供优于其竞争对手的服务,必须做一些其竞争对手不能或不会作出反应、甚至不会理解的事。如果你的公司依赖防守性战略而不是大胆行动去打乱竞争的进程,迟早会被对手击败的。靠质量、技能和市场壁垒而长期保持竞争优势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在这场生死较量中,没有永远的赢家,所有的企业都要遵循“优胜劣汰”的法则。竞争对于他们来说,可能是一场灭顶之灾,而更可能是一次机会,使其在竞争中兴起。生于较量,兴于竞争,是对这个时代中的企业弄潮儿最精辟的概括。
在这个“战火纷飞”、“硝烟弥漫”的年代,高科技企业必须靠厮杀才有可能生存。在世界越来越小,而生产能力越来越大的“后工业时代”,只有弱肉强食,消灭对手,才能保自己一时无虞。然而,如果稍动恻隐之心,略为“稍息”,刚刚取得的胜利转瞬之间,就可能化为过眼烟云。强者要不断地努力,企业彻底消灭新老对手,而对手却要拼命杀出一片天地。这便是当今高科技市场竞争的主旋律。斗士们为了取得尽可能多的竞争优势,不得不一次次地自我否定,甚至以自戕的方式不断进步。从Yahoo公司在竞争中得以生存发展的实例,我们可以更好的理解“生于较量,兴于竞争”这句被CEO们牢记的名言。
在搜索引擎发展初期,搜索引擎过于拥挤,一派混战,大家争夺的是一个从没有被证明过的市场,大家都不知道如何逐利,收入的增加总是追不上支出的看涨。但到1997年初,一个标志性的时刻出现了:搜索引擎开始从单纯的技术之争转向了商业策略的斗智斗勇。因为大家意识到,搜索引擎是网络媒体最近的邻居,仅一墙之隔。搜索引擎可以成为最有效的广告平台,而真正推倒这堵墙的就是“门户”概念的出台,也就是成为用户上网必经的第一站。而最早意识到搜索引擎只是新媒体冰山一角的当然是Yahoo!.Yahoo!的首席执行官杨致远的运筹帷幄十分关键。他认为要让用户光临,必须不顾一切地宣传品牌。对这一宗旨,他几乎达到了狂热的地步。一开始就斥资500万美元做电视广告,成为当时公司开出来的最大一张支票。股票报价、地图、聊天室、新闻、天气预报、体育新闻、黄页等,让用户目不暇接。1996年第一季度时,Yahoo!与竞争对手Infoseek、Excite、Lycos相比,每天的访问量就超过对手的两倍。1997年年底,日均访问量达9000多万人次,比所有对手访问量的总和还要多。连Infoseek的老板也不得不承认,Yahoo!已超越其它的对手了。
在CA公司创立初期,连一件产品也卖不出去,没有钱,连人都快走光了。面对残酷的竞争环境,面对快要倒闭的公司,首席执行官王嘉廉作出了一项大胆的计划,把自己的产品送给客户,允许他们无偿使用两个星期,让他们在实践中去检验,去比较。看一看到底谁的产品更简洁,更实用。以此来对抗IBM的产品。
上帝并没有抛弃王嘉廉。半个月的努力没有白费。战果虽然说不上辉煌,却也可以说是捷报频传了:有11位原打算购买IBM公司产品的客户,改为购买CA-SORT软件。更令人欣慰的是,所有试用了CA-SORT软件的25位IBM公司的老客户中,有17位表示愿意再试用两周之后决定是否购买;还有7位客户甚至两周后当即付款。而坚持使用IBM公司同类产品的客户,只有1位。
经过艰苦的努力,王嘉廉终于使人们逐渐认识到CA-SORT软件的种种优越性,认可CA-SORT的客户也越来越多。到年底,CA公司的客户就已达到了200个。
同时,公司还逐步扩大经营范围,销售不同的VM产品,例如:IDOS/VS、GLAP和SYMBUG等等,而且,销售状况良好。
CA公司开始了真正的起步。在强手如林的市场中,在激烈的竞争中,在夹缝中,获得了生存!
2.竞争是有规则制约的自由搏击有多个参与者才会有竞争。因此,自由进入是形成竞争的一个基本条件。但是,完全的或不加约束的自由竞争同样会导致竞争的无序状态或竞争的无效率。这可以从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是垄断;二是过度竞争。
1859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打出了第一口商业油井,人类开始进入大规模开发、利用石油和以石油为基础的现代经济社会。由于石油资源的“取之不尽”和极其丰厚的利润,继这第一口油井之后,在美国掀起了一股十分疯狂的石油“淘金热”。各种投机者,金融家、工厂主、地主、公司职员、失业工人等等怀揣着发财的梦想疯拥而至,“几乎一夜之间”井架四处林立,“每一个井位只有火柴盒大小的面积”。到1871年,在美国产油业主的数目高达1.6万家。由于疯狂开采,一方面使产量高于需求,过度竞争导致石油价格狂跌;另一方面又使生产混乱不堪,乱开乱采造成对地下资源的极大破坏。1867年,洛克菲勒成立标准石油公司,1870年开始实施“联合体计划”,以不择手段的收购为主要形式,大规模地进行兼并。到1910年以前,标准石油公司已在美国石油业居于绝对垄断地位:它所承担的石油运输量占美国三大主要产油区--宾夕法尼亚、俄亥俄和印第安纳州石油产量的4/5以上;美国原油的3/4是它提炼的,它拥有全美国油罐车的一半;销售的煤油(为当时石油加工最主要的最终产品)占美国国内市场的4/5以上,占美国出口量的4/5以上;美国铁路所使用的润滑油有9/10是它提供的,它还有一系列垄断市场的副产品,以及拥有78艘蒸汽船和19艘帆船。标准石油公司的垄断地位在美国掀起了一股强有力的反对其控制产量、操纵价格、豪取利润、以及恶意兼并和贿赂官府的政治与司法竞争。1890年,美国终于颁布了第一个限制垄断活动的联邦法律--《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规定凡以限制州际贸易或国外贸易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实行的企业联合或组织的托拉斯均属非法。根据这一法律和持续不断的斗争,1911年,即在罗斯福新政时期,标准石油公司这个庞然大物终于经最高法院裁决,被强制性地分解为几个独立经营的石油公司。
这个生动的例子既描述了一个大公司创立、兴起、发迹并最终发生组织变革的历史,也为说明市场经济的初期,从混乱甚至野蛮的竞争逐步发育成为有序的竞争状态提供了一个缩影。同时也向每个企业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市场竞争不是完全自由的,也不能是完全自由的,它必须要受到一定规则的制约。市场经济就是在不断地建立规则的过程中成熟起来的,就像体育运动中的竞技一样。概括地说,市场规则或竞争规则,包括进入规则、运行规则和退出规则三个基本的方面。进入规则,即加入竞争行列者必须取得行业所要求的资格,典型的如企业注册必须符合法律上对资金、企业法人代表、固定场所和经营范围等的明确要求。同样,不同的行业对竞争者的资格也有不同的要求,药业企业必须在工艺技术装备上达到药品生产的技术水准,汽车制造厂必须具有一定的批量规模,而德国甚至对像理发业、美容业和餐饮业的经营者也有一整套严格的资格规定,如只有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技师资格者,才容许独立从事理发业、美容业和餐饮业。运行规则是对企业竞争行为的规定,如产品产量标准、包装规格与说明、运输条件(安全、保质)、订价、企业融资、企业劳动制度等等,这些规定的功能就是确保企业间的竞争必须恪守基本的行业规范。有规则才能有秩序,而秩序的维护既要保证遵守规则者在竞争中享有充分的自由,又要使违规者得到及时和严厉的惩处。
一直为世人关注的微软垄断案也是有关“竞争是有规则的自由搏击”这一理念的鲜活例证。
微软公司创办于1974年,创办之初便致力于为个人电脑编制基础软件,1980年,该公司被选择为IBM的个人电脑设计操作系统,从此事业发展突飞猛进。该公司开发研制的磁盘操作系统(MS-DOS)和视察操作系统(Windows)奠定了它在这一领域的霸主地位。此后,微软利用软件产品极强的“套装性”和用户极易为抢先占领市场的企业所“锁定”这一市场暗含的特征,把新老产品捆绑销售,从而极大抬高了其他企业进入市场的成本,这实际上是对垄断地位的滥用,明显违反了“反托拉斯法”,也明显违背了市场竞争的平等性原则。
目前,微软已被美国司法部认定为在竞争中采用了违背规则的不正当手段,使同业对手遭到毁灭性打击。这一判决将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选择和更多的创新产品,而健康的竞争也将给新思想、新公司以更多的机会。
3.创新与盈利是竞争的内核企业是为获取盈利而存在的。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只有通过竞争才能获得盈利。那么,为什么竞争能够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为什么竞争中的胜负会此起彼伏,并且愈加激烈呢?对此惟一的答案就是企业创新。
人们通常把企业创新主要理解为技术进步,即产品开发、工艺技术装备改造等一系列技术更新活动。实际上,企业创新包括着许多内容,也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因此,广义的企业创新,是指一切有助于提高企业效率并最终能够有效增加企业收益的各种技术、方法、手段和制度的改进。但从竞争的角度和最主要的方面来理解,企业的创新有着两个基本的方面:一是技术创新;二是组织创新。
技术创新或技术进步,在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中始终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从发展的总体来看,人类的技术创新活动存在着两个显着的特点,一个是技术创新的步伐在明显加快;另一则是技术创新变得越来越有规律可循,越来越具有可预测性和延续性。
技术创新的这两个特点不是产生于技术本身,而是产生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需求,是有着强烈和明确的利益动机的。早期的汽车发明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爱好者和猎奇者的发明,它作为代步和运载工具的作用在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特别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法国人首次组织汽车队紧急调运军队,有效地阻止了德军对巴黎的侵入,在战后盛行享乐主义与郊游之后,才最终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的。而现在,无论是汽车还是其它产品,它们的开发与研制都需要事先进行大量详细的市场调查。技术创新要适应和满足市场不断变动着的需求,因此,它实际上是沿两条轨道展开的活动:一是产品的创新,在这个过程中,适应于市场需求和消费时尚的新产品,会给企业带来超额的利润,而产品陈旧的企业则会失去市场;二是工艺技术装备的创新,它不仅为新产品的开发提供着技术支持,而且也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形成的稳定性提供了核心技术基础,从而能够以最低的成本生产出同一价位和相同质量产品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到更大的利益,或通过低价竞争排挤竞争对手,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
组织创新对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从历史上看,在工业化初期,大部分企业都是以家庭资本为主的,企业规模小,经营半径(产品销售的区域分布范围)狭窄。在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上,所有者即是经营管理者,而且往往身兼数职,既是老板,也是物料的采购员、生产的计划者、作业的监工、成本的核算员和产品的推销者。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的扩大,这种小本经营式的生产组织难以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从而产生了既能有效地筹措和集中资金,又能解决资源不对称性(如有资本的无专有技术,有专项技术发明的无资金来源)矛盾的股份制企业。从此,股份制企业开始以其两种主要方式,即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各国经济发展中开始成为最基本的企业财产组织制度。随之而来的,是所有者、所有权与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权的分离。所有者作为股东,成为纯粹为获取收益分享红利的投资者。经营管理者变成了一种专门的职业和独立的社会阶层,他们进入到企业,组成专家集团,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在企业内部,组织结构逐步开始在横向和纵向方面发生变化,一个又一个的职能部门被分散出来,起初可能是计划与财务会计,接着又有生产、质量、供应、营销、劳动人事等等。同时,在纵向也出现了上下分层的权力结构,从董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到职能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工段长乃至班组,一层层像“片肉片儿”一样被划分出来,从而在企业内部形成了被纵横分割的权力网络和责任网络。正是由于这种企业组织形态和组织结构的变动,一方面使企业能够不断地长大,通过发行股票筹措所需的资本,通过合并、兼并和控股、参股使企业可支配的资产迅速增加,产生出一个又一个大型特大型企业;另一方面,又使企业内部的分工和专业化更为明显,各类专家,从工程技术人员到经营管理人员甚至心理学家、环境保护专家和律师都纷纷进入到公司中,成为了企业的主宰,从而使企业在规模不断增大的同时,变得比以往更有效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