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他的窝棚里,即使现在还是夏天,我依然能感到他窝棚里的冷气。我问道:“这里怎么这么冷,你把棚子搭在了地铁排风口上吗?你可以用电暖气啊!加加热,这么冷你能受得了吗?”我紧了紧衣领,孤魂正在吃饭,他的窝棚中间有个小炉子,他在炉子上炖着一盆乱炖,咕嘟嘟地冒着泡,闻着很腥,不像好吃的东西。
他说:“你知道点一天电暖气要花多钱吗?你看我像那么有钱的人吗?”我说:“我每个月能有两千的工资。我把其中的一半给你交电费吧。”孤魂古怪地看了我一眼,难道我伤到他的自尊了吗?男人的自尊很脆弱的。孤魂拿着一个缺了块口的破碗盛了一点他煮的东西递给我,说:“尝尝吧。”我看着那些炖的乱七八糟像猪食一样的东西就没胃口,何况我刚吃过饭,但我实在是不忍心拒绝他,端起碗吃了起来,又腥又苦,好在味道很淡,我为了不让他难堪,强逼自己吃下去,把碗里的东西吃得精光。也许这些东西就是他忙活了半天的收入,修自行车挣不了什么钱。
孤魂说:“还要吗?”我说:“不用了,我吃了很暖和,吃点就好,暖和暖和就行。”我在想,如果他还要我吃,我就接着吃下去,不弗他的面子。孤魂说:“你要是再吃点,我就不够了,你刚才吃进去你一个月的工资。”我吃惊问道:“我吃的什么,这么贵,人身鹿茸吗?”孤魂说:“上好的人参,新割的鹿茸。”我说:“我给你送样东西,别人送的,我也用不到。”孤魂说:“扔到床上吧。”他端起小锅开始呼噜噜地吃起里面熬成一团的糊糊,我把拐杖放到他床上。他吃完舔了舔嘴,往床上瞥了一眼,说:“拐杖吧!”我说:“是。”他说:“谢谢。”我说:“不客气。”孤魂问道:“你在看我的腿?”我小心翼翼地问到:“你的腿是怎么回事?天生的吗?”孤魂说:“我年轻时,腿是又长又直,后来长长就一长一短了,胯骨还歪了。”我惊讶地看着他,孤魂接着说:“我当了十年的钟槌,你知道什么是钟槌吗?”我摇摇头说:“不知道,我只见过钟摆,那种摆来摆去的。”孤魂说:“差不多。我也是被人晃来晃去。”难道他是被人吊起来荡秋千吗?孤魂接着说:“我被人绑在绳子上,一条腿盘起,另一条腿箍直。”他拍了拍自己的右腿说:“就是这条腿,敲了十年的钟,你知道为什么选这条腿吗?”我摇摇头,孤魂接着说:“因为有人认为我的右腿更好看,因为我练的扫堂腿,左腿有伤,右腿没有。”我问道:“然后我姐姐把你放下来了?”这个男人很值得人尊敬,也很可怕,受到那么久那么残忍的迫害还一直坚强地活着,即使他现在已经残废了,但他的心里得有多么变态。孤魂说:“你吃饱喝足就走吧,我这不能久留,这寒气和哪都没关系,是我自己身上发出的。呆久了,你身上就要染上风寒了。”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灯红酒绿,声色犬马。在布满霓虹灯的大街上行走着艳丽光鲜的女孩,在灯火旖旎的门下穿梭者朝气勃发的男人。空气中弥漫着躁动不安的气息,大都市又迎来了它一天中最诱惑的时候。
我搭乘地铁回到林森家,在他家所在的大厦楼下停了好多车,里面有什么活动吧,但与我无关,我们不是一类人,这些事离我很遥远。电梯里站满了盛装的人群,我在大厅里就能闻到弥漫在空气中的各式高档香水的味道。我决定走楼梯,虽然楼层高了点,就当是在锻炼吧。虽然我不喜欢这些人,但是他们绚丽多姿的样子还是吸引了我。我走进阴暗的楼道,趴在门缝上看了一眼外面,那些衣着光鲜的红男绿女们,又是一群人走进电梯,有一个很高挑的女郎,一身黑色的晚礼服,漆黑的长发高高的盘起,我只能看到她的背影,婀娜多姿。她应该很漂亮,电梯里那些男人嘴角殷勤的笑意,女人艳羡的目光都是针对她的,电梯门即将关上了,她是最后一个进入电梯的人,一个男人帮着她按住电梯门,丫的,这个体贴入微细心留门的人是林森,黑衣女郎优雅地转身,并对林森报以感谢的微笑,电梯门关上了,我只看到了她的侧面,似曾相识。丫的,转个身这么慢,怕离心力太大,脱离地心引力飞上去啊。
我回到林森家,打开门,屋里肯定没人,看来今晚楼下不是宴会就是舞会,那我就先玩会儿电脑吧,林森说了,这个电脑里没有重要的东西。如果我无聊就可以上会网。我打开电脑,浏览了会网页,看看收藏夹里有什么,我这个人喜欢窥视,我和一个大老爷们住在同一屋檐下,对他多了解了解也没什么不好的,如果他真的怕我看到什么的话,就会设密码了。无非是一些美食旅游的收藏,林森是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还有一个公司的页面,但是我点击进去却发现里面的内容寥寥无几,无非是公司简介和产品,这个公司不重视网上推广,对自己的页面这么不上心。
我开始以为这是林森的公司,但是我点开人事管理的页面,才发觉不是,这个公司里的所有人只看名字和林森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都是外国人,难道是个外国公司。我认识的英文很少,这些又只有人名,我看到放在最上面的名字似乎和别人的不一样,看了半天才发现原来是汉语拼音。我拼读了一下“YangweiWu”,我虽然对英文很业余,但我知道英语和和俄语一样,人的姓氏放在名字之后。那不就是“WuYangwei”吗!后面的一串英文字母应该指得是他的职业。武扬威,吴阳为,什么都有可能,我就不要草木皆兵了,这个网页里我差不多能看懂的只有阿拉伯数字了。我关上网页,他的收藏夹里还有一个邮箱,我点开邮箱,竟然是自动登录。看来林森对我还是很放心的,我还很愧疚偷看他的邮件往来辜负他的信任,但我一点也不纠结,凭啥不看,我要拔光秦单凤身边的一切野草。我有这实力,我只需轻轻一点,回点邮件,就可以搅黄很多美好的关系,管它是蓝颜还是红颜。
但是正当我要进入邮箱时,我靠,断网了,怎么也连不上了。好在我的记性不错,我记住了用户名,而且我知道密码是八位数。既然上不了网,就把他的CDEF盘都翻个遍。但他的电脑几乎是空的,连一张图片都没有,我还抱着些希望里面能有点东西,就算是****也好啊!但是只有安装的程序,我要是二龙就好了,学的计算机,可以读程序玩,林森这人不学无术,没有一本书,一张报纸。我推了他的房门一下,没有锁,但是我没有进去。林森说过,他没有在家里安锁,但是也绝对不会进别人的房间。这是他的底线,我不能触碰。门已经被我推开一条小缝,我又合了上门。
我回到房间里,早点睡觉吧。门的隔音很好,就算他半夜喝的酩酊大醉,唱着歌回来,也不会影响到我,只要他不把KTV搬到家里就好。我躺在床上,此刻我的心很平静,我就是北方小城镇出来的人,大都市的一切与我无关,我真的很想回去,但是又害怕回去。等我找到了一个跟我很像很合得来的男孩子,我就忽悠他跟我回家,像我这样的人,就该生活在没有一点生活压力,民风淳朴的小镇上,不需要五光十色的生活,吃得饱穿得暖就好了。有时候,我觉得李不一很好取代,只要一个男孩子对我好,我就可以爱上他。很多年后,我明白了,其实那不叫爱,当时我这样认为,因为我什么都不懂。
我的要求很简单,我的幸福也很容易达到。我曾经在寒冷的冬天趴在暖暖的厚重的被窝里,十点也不肯起床,看着窗户上结着的冰花被升起的太阳照得晶莹夺目,就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而那时我的身边只有一个人可以依靠,这个人不久也离我而去了。
因为来之不易,我更能知道,点滴幸福的难能可贵。
半夜时,我被压醒,有人坐在我的脚边,压住了我的被子,整床被子都被他的重量牵引,把我勒醒了。我看着我脚边那个高大的身影,不可能是别人,一定是林森,我在心里盘算着,他是中邪了还是怎么回事,我能不能打得过他!我轻轻拔脚往回缩了缩,问道:“林大个,你有事吗?”但是林森一句话不说,我拉着被子接着问道:“你怎么跑我房里了?”林森还是一句话不说,他只是看着我。夜里太黑了,我只能看得到轮廓,他的脸对着我,他也未必是在看我,也许只是脸对着我,这人不会是在梦游吧!听说人梦游时会变得力大无穷,异常残忍。林森会不会把我撕成两片,就算他常规水平,正常发挥,撕开我也没问题。我忍不住踹了他一下,骂道:“你装什么神,弄什么鬼,滚回你自己的房间里去。”林森似乎起来了,默默地走出我的房间,关上了门,我心有余悸,翻个身想接着睡。
脸望着窗外,窗外的夜色浓的化不开,现在已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刻,我忽然有些愧疚,林森毕竟收留了我,虽然像是在路上捡了小猫小狗似的,放在家里养几天,总算是对我不错,他是不是有什么事,还是真的在梦游,如果是梦游,会不会无意识地做出伤害自己的傻事。我睡不着了,穿上鞋和外套走出房间,客厅里也漆黑一片,林森的房间里有响声,一阵喘息声,他病了?我推开门。
他的房间里也很黑,如果我住的房间和他的房间的结构是一样的话,灯的开关就在门口,我把手放在门边摸到了开关,打开,屋子里一下明亮好多,他的灯光是日光灯,不像那间屋子里粉色的淡淡的光。房间瞬间从黑暗到亮如白昼,晃得我的眼睛一时睁不开,我听到林森的声音说:“把灯关上。”但是我没动,我的眼睛还没适应这种明亮,而且这时我的大脑被强光晃得脱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