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真的希望这片树林大一点,再大一点,最好永远没有尽头,这样就可以跟凌风永远在一起了。
她的眼光里充满了憧憬。
凌风被逗得笑了,林婉晴想的倒是挺美。她可爱的样子又让凌风想起了远在中国的小师妹。
小师妹跟林婉晴一样,都有一张迷人的小脸,眼睛很大,睫毛很长,笑起来的时候脸上俩酒窝。
跟林婉晴不同的是,小师妹蓝小蝶是个特工,长了一双勾魂眼。所谓的勾魂眼也叫迷魂眼,是特异功能的一种。
只要你盯着她的眼睛看,立刻就会被她迷惑,她让你干什么你干什么。让你说什么你说什么。
小师妹的勾魂眼不是为了迷惑男人的,是用来破案和审犯人的。
但是她没少用勾魂眼勾搭凌风,就这么三勾搭两勾搭,凌风就被小师妹迷住了,不能自拔,并且跟她深深爱在了一起。
他的心里有了小师妹,就再也装不下任何女人,所以把林婉晴只是当做普通朋友看。
凌风抬手敲了林婉晴的脑壳一下:“别异想天开了,天黑之前咱们必须走出这片树林,要不然很危险的。”
按照凌风的意思,先把林婉晴领出树林,到海滩上,然后绕着海滩行走,一定可以找得到宿营的地方。
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危险,树林里迷雾重重,危险重重,天知道会出现什么。
这座岛上千百年没有人上来过,虽说大型的攻击动物被翼龙吞噬了,可说不定会有毒蜂,毒蛇,蜘蛛,毒蝎子,等等,这些都是丛林里让人致命的东西。必须赶紧离开。
凌风问:“晚晴,你还能走吗?”
林婉晴说:“可以走,我又没有受伤,倒是担心你的伤口,你的伤口裂开了,还流血呢。”
凌风说:“没事,这点伤不算什么,咱们走。”
凌风不慌不忙,首先用匕首砍了两根白腊杆子,将上面的毛刺跟树枝削干净,另一端的位置削的非常尖利,好像一把刀子,递在林婉晴的手里。
林婉晴非常疑惑,问道:“做这个干什么?我又没老,不需要拄拐杖的。”
凌风说:“你不懂,让你拄着你就拄着,这东西在树林里最有用了,第一,可以当做拐杖使用,走起路来非常的省力,避免体力的消耗。第二,万一遇到动物的袭击,这东西是非常厉害的武器,随时可以防身。”
那个白腊杆子的确非常坚硬,前面的位置削尖,可以穿破野猪的肚子。
这是一个特工的经验,在一望无际的原始树林里,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保护自己,身边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拿来使用,十多年来凌风已经形成了习惯。
林婉晴真的不懂。她看了看凌风,拿过那根白腊杆子走了几步,果然很省力。
凌风在前面拿着匕首开路,将面前的树杈跟枯藤清理干净,林婉晴在后面拄着拐杖行走。
树林里根本就没有路,每迈出一步都要付出巨大的艰辛。他们听得到前面海面上波浪拍击沙滩的声音,可是走了很久还是走不到。
凌风是依靠太阳的位置辨别方向的,目标向东,因为刚才翼龙带着它们落下来的时候,他发现树林东边距离大海最近。
可惜的是天很快就黑了,太阳落了下去,树林里立刻笼罩了一片黑暗,而且起了一层大雾,方向再也辨不清了。
必须要露营休息,要不然只能在树林里兜圈圈,根本走不出去。
凌风开始拉着林婉晴露营,没有帐篷,没有睡袋,没有任何可以休息的东西。林婉晴作难了。
但是凌风一点不怕,他首先找到了几根干燥的树枝跟草叶,开始钻木取火。
木头在枯枝上快速转动,终于冒起了呼呼的黑烟,眨眼的时间一股火苗子燃烧起来。
将枯枝跟杂草加上去,火苗就越烧越旺。火光映红了两个人的脸。
林婉晴说:“凌风,我肚子好饿,一天没有吃东西了。都想吃人了。”
凌风微微一笑:“真后悔没有从打死的翼龙身上拉块肉下来,你等着,马上就有好吃的。”
凌风站了起来,走向了树林,不多会儿的功夫提着几只死老鼠的尸体走了回来,每一只老鼠的身上分别插着一把飞刀。
没有干粮,凌风只好利用飞刀射杀老鼠了,老鼠可是最肥美的肉食,很补的,在丛林里,是补充蛋白质跟维生素最好的食物。
老鼠扔在地上,林婉晴吓得妈呀一声跳了起来:“凌风,你干什么?怎么抓这些恶心的东西?”
林婉晴最害怕老鼠了,嫌那东西脏,而且老鼠急了还咬人。
岛上的老鼠非常大,跟小兔子差不多,样子狰狞恐怖。
凌风说:“你不懂,咱们没有吃的,不能饿死吧。老鼠当夜宵是美味啊,你没有吃过?”
林婉晴吓得向后猛缩:“你拿开!快拿开,这东西咬人,太恶心了。我才不吃呢。”
凌风骂道:“你们女孩子就是没出息,死老鼠都怕,你真没福气。”
凌风不顾林婉晴吓得面容失色,很快用刀子将老鼠剥皮,然后剁头去尾,放在火上烧烤起来。
一边烤一边忍不住流出了口水。
一块老鼠肉烤好,凌风将鼠肉递给了林婉晴,林婉晴还是吓得摇头。
凌风说:“你尝尝,很好吃的,比牛肉还香。”
林婉晴摇摇头:“我饿死也不吃这些东西,恶心死了。”
凌风笑眯眯看着她,将鼠肉放在嘴巴里大嚼大咽起来,一边吃一边赞叹:“美味啊,美味。”
林婉晴呆呆看着凌风,问道:“凌风,你们特工……都吃这个吗?”
凌风摇摇头说:“也不一定,那要看在什么地方,我们基地的营养很好的。
当初刚刚参加任务那会儿,我跟着大哥二哥,三哥和五哥。在一片密林里隐藏了两个多月。两个月的时间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充饥。
那时候我们什么都吃过,地鼠,蟑螂,麻雀,还有蛇,包括蚂蚁,只要是能吃的东西,我们都不放过。
人想要生存下去,就必须要适应任何的环境,所谓的特工,就是非常特别的军人,我们只能征服自然,决不能让自然征服我们。因为我们是人类的王者,也是自然的王者。”
凌风的话有点慷慨激昂,也有点装13,赶在平时,林婉晴根本不信。
可跟凌风相处的一个半月时间里,她什么都信了。
他知道凌风当过特种兵,接受过比特种兵还要严格的训练,他们八大飞鹰是特工中的特工,间谍中的间谍。
他们武艺高强,身怀异能,世界上好像没有什么困难能难得倒他们。这一点从凌风一脚踏进她的生活,林婉晴就感觉到了。
他总是能够意识到潜在危险,任何的危险在他的面前也可以迎刃而解。
一个半月的时间,林婉晴已经数不清凌风救过她几次了,没有这个男人,她早就死了。
他是她的救命恩人,也是她唯一的依靠,女孩子的心一点点荡漾起来。
她忽然夺过了凌风手里的鼠肉,毫不犹豫放进了嘴巴里大口吞咽起来,一点也不嫌脏了。
属肉入口,果然奇香扑鼻,非常有嚼头,林婉晴看着凌风笑了。
凌风说:“这才对嘛,有点女孩汉子的气魄了。”
吃完了鼠肉,天色已经完全黑透,到了睡觉的时间。
可惜的是没有床,凌风就把火堆移开,采摘了很多树枝放在了火堆烧过的地方,他把树枝铺的整整齐齐,好像床铺一样。
下面被火堆烧过的地面翻出一阵蒸腾的热气,躺在树枝上跟被窝里一样暖和。
凌风说:“你睡觉吧,床铺铺好了,这上面很暖和,一点也不怕冷,还可以治疗关节炎跟风湿痛呢。”
看着凌风这么细心,林婉晴的心里感动地不行:“那你……你睡哪儿?”
凌风说:“我坐你旁边,为你守夜,这里是树林,会有很多危险的。”
林婉晴说:“要不……咱俩一起……睡?”
说这话的时候林婉晴的脸红了,凌风的脸也红了。
凌风抽搐了一下,赶紧说:“不了,我坐着睡觉就行。”
林婉晴噗嗤笑了,道:“怕什么?怕我吃了你啊?别忘了你是特工,还怕一个女孩子对你侵犯?我又打不过你,再说咱俩又不是第一次一块睡觉?你怎么忽然害羞了?”
的确,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一块睡觉了,五十天的时间,他们俩都是一个房间,但是同屋不同床。
如果说凌风对林婉晴一点感觉也没有,那简直是扯淡,他自己都不相信。
面对一个美女,整天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还当着他的面换衣服,洗澡,上厕所,化妆。他对林婉晴的身体比对自己的身体都熟悉。
有时候真的把持不住,想把林婉晴抱在怀里亲一口,可是一个特工的职责却阻止了他。
凌风忽然怒了,林婉晴对他的挑逗让他不能自抑:“废什么话!让你睡你就睡。你不睡觉,信不信我打晕你?”
林婉晴立刻变得乖乖的了,声音开始撒娇,说:“没有枕头,我睡不着,凌风,能不能借你的腿用一下,当做我的枕头?”
“这个……”凌风作难了,最后还是把脚伸了过去,让林婉晴当做了枕头。
林婉晴抱着凌风的脚,心里踏实了很多,就是味道不好闻,但她还是闭上眼睛,渐渐进去了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