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杀手全都惊讶不已,谁也想不到凌风为了保护林婉晴会用自己的身子去迎击长刀。
也没有想到锋利的日本长刀会伤不到他,只是刺破了衣服,反而被弹了回来。
只有凌风自己的心里清清楚楚,因为他穿了防弹衣。
龙族部队的防弹衣是特制的,也是每个特工的必备防身武器。不但可以抵挡步枪子弹的袭击,而且穿在身上轻柔绵软,跟普通的衣服感觉一样。
防弹衣是用来保护特工的身体不受伤害,再加上凌风的内力深厚,长刀刺到的时候,肚子猛然回收,然后努力向外弹出。差点把那杀手顶得倒退两步。
这就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面花肚。从铁布衫演化而来的一种功夫。
这种功夫凌风同样是跟五哥张昊天学的,张昊天的功夫在八大飞鹰里是最出类拔萃的。伸手最好。
张昊天几乎将一身的绝技全部传给了这个小师弟,凌风虽然只有五哥三成不到的功夫,可是对付几个二流的忍者绰绰有余。
就在三个忍者惊讶这小子为啥刀枪不入的时候,凌风这边已经做出了反击。
他的手骤然伸进了腰里,抬手一扣,腰里的那把皮带已经被他拉在手里。
奋力一摔,皮带好比一条飞舞的青龙,啪地抽在了那个杀手的脸上。
然后凌风一个飞跃,身体弹跳而起,手里的皮带努力卷向了杀手的长刀。死死将长刀卷住,顺手一勾,那长刀好像长了眼睛一样,直接向杀手的脖子滑了过去。
谁也没看清凌风是怎么出手的,那把长刀已经从杀手的脖子上横扫而过。
嗖的一声,那杀手的脑袋被甩出七八丈远,叽里咕噜在商场的地面上乱滚。脖子上就空荡荡的了。
一腔子血噗嗤窜上了屋顶,将屋顶染得鲜红一片,无头尸体瞬间倒在了地上。
另外的两个杀手呆立了,张大了嘴巴,眼前的一切让他们不可思议。
林婉晴吓得也目瞪口呆。
女孩子长这么大,没见过死人,也没见过杀人,这么血腥的场面还是第一次遇到。
她连嚎叫一声的胆量也没有,身子出溜到地上,像烂泥一样瘫软,傻呆呆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两个杀手看到其中一个同伴被凌风砍了头,只是怔了一下,顿时变得火爆无比,两把长刀一挥,拼了命地向着凌风扑来,好像要为死去的同伴报仇。
他们攻击的目标已经改变,不再是林婉晴,而是转向了凌风。
因为他们知道,想要杀死林婉晴,必须要首先除掉凌风。
凌风不除,根本不会让他们靠近林婉晴。他们是最好的攻击,而凌风是最好的防守。针尖遇到了芒麦。
现在的凌风已经腾出了手,而且手中有了武器,显得更加潇洒。
他收回皮带以后,哗哗一阵乱舞,将皮带舞动得虎虎生风,好比一把双节棍。眉宇间也露出了一股蔑视。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不给你们点厉害尝尝,还真不把老子当处男。
这把皮带也是特制的,野牛皮制作,坚韧无比,不但可以防止裤子不会掉下来,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成为救命的利器。
其实对于一个杀手来说,任何东西都可以当做武器使用。一根绳子,一块板砖,一根木棍,一条鞋带,甚至一根头发,都可杀人。
杀人不在于使用什么武器,关键是杀心,杀心一起,势不可挡。
凌风是不想杀人的,可是几天来,接连十多条人命丧在了他的手里。他在难受的同时,不免会微微叹息。
二哥朱若愚说过,特工杀人是难免的,他们是在维护社会的安定,坏人不杀,好人就无法存活,所以杀人也是一种拯救。
而维护世界和平,就是飞鹰部队的历史使命。
六哥王秋生也说过,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因为敌人不会对你仁慈。狭路相逢勇者胜。
凌风在训练的时候,几位大哥就对他灌输了各种杀人理念。并且教会了他各种最快速的杀人方法。
每一次杀人对凌风来说都是一种折磨,但是他又不得不这么做。他一直在默默安慰自己,这不是杀戮,而是在救人。
两个人手疯了一样,手中的长刀潮水一般冲他怒卷而来。
凌风手中皮带一挥,身子滴溜一转,跟他们打在一起。
他攻击的第一个目标是左边的那个,因为左边的那个无论是反应的机敏,还是出刀的速度,都比另一个快半拍,也就是说他的功夫比右边的那个稍微精湛一点。
作为一个高手,往往寻找的是最强悍的敌人,对于弱者都会不削一顾,因为打败强悍的对手,是一种荣誉。
凌风手中皮带一挥,就要卷向他的长刀。
因为刚才亲眼看到了同伴的死状,那杀手非常忌讳凌风手里的皮带,不敢跟他相碰。
长刀跟皮带不一样,长刀比较刚硬,讲究的是稳准狠。而皮带是柔软性的武器,这东西可以随时拐弯。打不中你的刀,也会打中你的背。
很快,啪啪啪,三鞭子下去,那杀手的后背上跟脑袋上就被凌风的皮带抽了三下。
皮带划过,粘皮带肉,杀手的后背上就出现了两条血淋。
身体一哆嗦的功夫,凌风已经跃起,半空中左手多了一把飞刀。那把飞刀如行云流水一样,从他的脖子上一划而过。
那杀手的身体忽然颤抖了一下,他意识到了不妙,一股凉凉的感觉传来,喉管被割断了。他的脖子上出现了一刀红红的细线。
紧接着,一股鲜血从他的脖颈上喷发出来,形成一股水珠。那杀手晃了晃,身体骤然倒地。
右边的那个一看不好,知道凌风很难对付,再打下去,他会跟另外的两个一样死在凌风的手上。
趁着凌风收回皮带的功夫,他抹头就跑,身体化作一条弧线,跃下了楼梯。
凌风那里肯放过他,抬脚踢向了地上的一把武士刀,那把武士刀被凌风一脚踢得飞了起来,好比一颗冲破枪膛的子弹,冲那杀手弹射了过去。
那杀手躲闪不及,刀子噗嗤从后背刺进去,前胸都看到了刀子尖,来了个一剑穿心。
他哼也没有哼一声,身体就扑倒在了地上。
短短三分钟不到的时间,三个杀手同时毙命。
这一下把楼上的其他杀手吓得可不轻,一个个呆若木鸡。手里有枪也不会使用了。
凌风吁了口气,抬手擦擦汗,第一时间就冲向了林婉晴,将女孩子护在了身后,虎视眈眈盯着楼上的杀手。
这时候,忽然楼顶上传来一阵笑声:“凌风不愧是凌风,果然是六大飞鹰调教出来的徒弟,好本事!”
话音刚落,又一条人影出现在凌风的面前。他看了看,竟然不认识。
来的人同样一身的黑西装,脑袋上有面罩。看不清他的脸,只能看到他的鼻子嘴巴跟眼睛。
但是这人的身材魁伟,一看就是今天这帮杀手的头领。
凌风心里又是一惊,怎么也想不到会有人识破他的身份。
这次任务是秘密任务,凌风出来只有八大飞鹰知道,其他的人根本没有机会知道。
眼前的人是谁?为什么会识破我的身份,而且我很少在江湖上走动啊?难道飞鹰部队出了内奸?凌风迷惑不解。
“你是谁?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名字?”这个人的话让凌风脑门子冒出了汗珠。
男人说:“我不但知道你叫凌风,而且知道你在飞鹰部队排行老七,你的飞刀使用得出神入化。
还有,军方这次出动这么高级的部队,一定不单单是为了一个毒品案那么简单。你们的目标应该是七世龙珠,对不对?”
我晕,凌风更加愕然了,眼前的人让他觉得可怕,他怎么知道七世龙珠?
没错,凌风这次单独执行任务,保护林婉晴的安全是次要的,主要的就是要找回七世龙珠的下落。这是上面交给他的重要任务。
七世龙珠是什么?凌风没见过。出门的时候,大哥郑振中告诉他,七世龙珠是世界上最稀罕的国宝。
这东西有神奇的魔力,不但可以穿越过去未来,而且关键的时候能够毁天灭地,爆发出无穷的威力。
这东西是从一个考古学家的口中得到的。
相传,七世龙珠是明朝的时候,郑和下西洋从印度洋带回来的。
但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会消失了。一年前又在中国出现了一次,然后又消失了。
上级责令飞鹰特战队,必须赶紧找到七世龙珠的下落,万一落在恐怖分子的手上,后果不堪设想。
这东西是什么?难道比核弹还厉害?
凌风不敢猜测,只能服从命令,前几天跟林婉晴住一块,一直在电脑上搜索关于七世龙珠的资料,可惜的是一无所获。
凌风问:“你到底是谁?为什么对我了解的这么清楚?你跟八大飞鹰有什么恩怨?”
男人说:“这不管你的事儿,现在你的路有两条,第一是放下林婉晴,让我们带她走。第二,束手就擒,我可以放你一条生路。”
凌风微微一笑:“呵呵,好啊,这两条路我都不选,除非你从我的尸体上跨过去。”
男人怒道:“你住口!你没有跟我们讲条件的资格,你已经被包围了,按说你杀了我大哥跟三弟,我应该立刻杀了你,可谁让你的爹老子……”
男人说到这儿,稍微停顿了一下。
凌风心说,杀人就杀人,管我爹老子什么事儿?我爹老子是颗靓葱,我怎么知道?
凌风的确没有见过自己的亲爹,大哥告诉他,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生下来就有异能。
三岁那年,六大飞鹰把他带回来抚养,他从小是在基地长大,六大飞鹰不但是他的好兄弟,好师傅,也跟父亲一样对他好。
凌风的身世是个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