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行军蚁的口中含有大量蚁酸,成千上万只一齐咬噬,就是大象也承受不住,一些沙狼和黄羊纷纷倒地,沙漠行军蚁过后,它们就只剩下一堆白骨了。
数量何止千万,仿佛整个大沙漠就是一个巨大的蚁巢,他们被困在正中间。
一路追来的蛇群终于赶到了不安,它们好像忽然间遭到了袭击一样,立刻四散奔逃,对眼前的几个人看也不再看,疯了一样向来时的方向划了回去。
眨眼的时间,前面的沙丘变得干干净净,一条蛇也不见了。
毒蛇在沙漠里纵横天下,什么都不怕,就怕行军蚁,行军蚁一到,再厉害的毒蛇也会逃之夭夭。
宫本两腿打颤:“大家……别呆着了,该逃就逃吧!”这话一出口,所有的人相互看了看。
往哪儿逃啊?能跑的话刚才就跑了,这里除了毒蛇就是行军蚁,根本没有落脚的地方。
再说冲下山丘以后,一定会跟行军蚁走个迎面,万一被他们攻击,还不如被毒蛇咬死。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这些蚂蚁很够意思,并没有攻击他们,而是绕过了他们一伙人,直奔那群铺天盖地的毒蛇。
眨眼间就追的首位相连,蚂蚁过后,地上就剩下无数蛇的骨架,那群蛇连还手之力都没有。就倒下一片。
大家眼睁睁看着那群毒蛇和行军蚁自相残杀,下面好一场恶战,可谁也不敢冲下去。
这时候,凌风又醒了过来,一下抓住了宫本的手腕子:“宫本先生,快……快走,再不走……就走不了啦,蚂蚁吃完那些毒蛇以后……一定会攻击我们的,趁现在他们还顾不得我们,快……快逃啊。”
宫本说:“我脑子没有进水,可是怎么逃?那么多蚂蚁,下去会被他们分尸的!”
凌风说:“火……这些蚂蚁最怕火,把衣服……衣服点着,当做火把……冲……冲下去,那些蚂蚁很快就会烧着。”
宫本恍然大悟,蚂蚁怕火,我怎么没想到?
还是凌风比较聪明,他说的很对,蚂蚁就是怕火。
当年,凌风跟着保龙飞鹰特战队,在非洲的丛林里执行任务,就曾经遭遇过行军蚁的袭击。那时候大哥就告诉他,蚂蚁最怕火。
只要用火一烧,再厉害的蚁群也会闪开道路。
宫本赶紧招呼大家:“孩子们,快脱裤子,把裤子脱下来,用打火机点着,扔进蚂蚁堆里,我们快走。”
宫本一句话说出,大胡子,肖建楠,刘前进,什么也顾不得了,呼呼啦啦几个人就开始脱裤子了。
解皮带的解皮带,脱袜子的脱袜子,刘前进跟肖建楠恨不得把小内也一并脱下来。
陈晓丹,林婉晴和小丽羞得捂住了眼,刚才集体撒尿,现在集体脱裤子,这些男人都怎么了?
他们将所有的衣服团成一团,一起攥在了手里。卷成火把的样子,大家把衣服拿在手里,很快用打火机点着了,大胡子背起了凌风,手里挥着火把,大喝一声:“冲!”
“冲啊——”沙丘上的人,一个个光着腿,光着脊背,手里举着火把就冲了下来。
大胡子跟刘前进在前面,三个女孩子在中间,肖建楠跟宫本断后。
人们冲进蚁群以后,火把一轮,果然,那些蚂蚁见火就着,风助火势,火助风威。蚂蚁们一个个蜷成了团。
很快,烈火在蚁群中燃烧起来,一个个火团在地上翻滚。地面上迅速烧开了一条路。
大家一阵惊喜,二话不说,夺路而逃,拼了命的向外跑。
十几个人一块果奔,又是一个宏大的场面啊,百年难得一见……。
凌风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的第二天的中午,他是被一阵强烈的阳光照射醒的。因为天太热,出了一身白毛汗。
睁开眼首先看到的是碧蓝的天空,一片云也没有,四周还是漫无边际的黄沙。
沙土泛着金黄色,好像铺了一地的金子,一层层波浪似的沙丘绵延起伏,无边无涯,跟蓝天相接。
凌风的前面是十几峰骆驼,每峰骆驼上都坐着一个人,很长的一个驼队。
宫本,刘前进,大胡子,肖建楠,都在前面的骆驼上。
这时候凌风才发现自己也躺在一峰骆驼的后背上,骆驼走的很慢,一摇一摇的,觉得后背上咯得慌,软软的,绵绵的,身不由己噌了两下。
后面传来一声尖叫:“啊!凌风,你往哪儿噌啊,死色狼……。”
是林婉晴的声音,原来我还没有死?凌风一阵惊喜,活动了一下四肢,灵活自如。
他娘的怪事,我不是中毒了嘛?怎么会没死呢?
林婉晴就坐凌风后面,双手抱着他的腰,开始的时候凌风是斜斜靠在林婉晴的身上,现在直起了腰。
“林婉晴,怎么回事?我怎么还活着啊?”
林婉晴撅了厥嘴巴:“你想死啊?能活着,看来你还不满意。”
凌风说:“到底怎么回事?我为什么没有死?”
林婉晴说:“昨天下午我们逃出了行军蚁的包围圈,本来大家都绝望了,幸好有一只送盐的驼队经过,舅舅就跟他们达成了交易,用他们工资十倍的价格租下了这个驼队,于是他们就答应把我们送到卡塔尔小镇去啊。”
凌风一愣;“驼队,沙漠里有驼队吗?”
林婉晴说:“有啊,每年的秋天,阿拉善大沙漠都会有驼队经过,从青海,或者新疆运盐到蒙古草原去,幸好被我们碰上了一支,舅舅出了十万块,租下了这个驼队。”
喔,凌风明白了,原来是这样,他又问林婉晴:“那我为什么没有死?还活蹦乱跳的?”
林婉晴说:“这支驼队是一支很有经验的驼队,他们出门的时候都带着药呢,防备着遇到蛇群,给你注射了血清,还有青霉素,当然你就得救了。”
感谢老天爷,我凌风又活过来了,我是个人才,可惜天妒英才。
凌风没死,心里美的不行。扭头看了看,身后的骆驼上坐的是小丽。
小丽坐在两座驼峰的中间,撅着嘴巴还在生气,看了看凌风怒道:“死小子,你还没死啊?”
凌风冲小丽招招手:“不好意思让你失望了。小丽你很扫兴吧?”
小丽怒道:“我扫兴个屁,你死不死跟我有什么关系?”
凌风微微一笑:“小丽,你屁股没事吧?”
小丽脸一红:“我屁股有事没事……管你屁事?”
其实小丽的心里很感激凌风,昨天早上,如果不是凌风的话,自己已经死在了洪蛇的毒液下。现在他觉得凌风不但不讨厌,而且很有人情味。
别管怎么说,她都欠凌风一条命,凌风为了她,还差点送命。
其实凌风之所以要救小丽,是出于一个男人的责任。
因为当时刻不容缓,少有差池,小丽的命就不保了,他是特警,保护市民的安全是一个特警的职责。当时什么也顾不得考虑。
不过……小丽的皮肤还是蛮白的,身条也不错,就是经历大风沙以后没洗澡,昨天亲了一嘴巴沙子。
因为小丽走进沙漠已经七八天了,七八天的时间没有洗澡,再加上大风沙的侵袭,浑身上下侵满了沙子。
凌风为她吸毒,不弄一嘴巴沙子才怪。
凌风的脸红了,不好意思说道:“小丽,想不到你还……蛮白的。”
小丽一听脸蛋同样红了,怒道:“告诉你凌风,看我……那个地方的事儿,不许告诉别人,胆敢出去乱说,小心我追杀你!
其实你蛮帅气的,就是缺少了稳重,一点也不像个特工。你要是能再涵养一点,稳重一点,就更像个男人了。”
凌风不服,问道:“我现在不是个男人吗?”
小丽切了一声:“你最多算个孩子,小屁孩,姐姐欠你一条命,我记住了,以后你有什么事,我小丽绝对不会袖手旁观的。”
林婉晴捂着嘴扑哧笑了,问小丽道:“小丽姐,如果凌风的屁股同样被蛇咬了,你会不会帮他吸毒啊?”
小丽瞪了林婉晴一眼:“呸呸呸,我才不要闻他的臭屁股呢,小内也不穿,臭死了。”
林婉晴捂着肚子,发出银铃一般的格格大笑。
凌风身上的毒素已经全部被肃清,精神很振奋,今天是他们走进阿拉善大沙漠的第七天。因为遇到了大沙暴,他们耽搁了两天的路程。
前面的路很长,其实根本就没有路,在沙漠里行走跟航海差不多,只能看指南针和太阳,很多生手初次进去沙漠都会迷失方向。
漫天一色,处处是沙丘,处处是土黄,没有一丝另类的地方,
沙漠就是这样,表面上看很平静,无风的时候,整个大地都象是被金黄色的丝缎所覆盖。
可是在这平静的表面之下,吞没了无数人和动物的流沙,瞬息万变的风沙,各种沙漠中的动植物,都是一个个威胁着人安全的因素,说不好就得出什么意外。
昨天遇到大沙暴,而大家没出现伤亡,这绝对可以算是奇迹了。
林婉晴说的没错,凌风受伤以后,他们是遇到了驼队,驼队的人帮着凌风注射了血清跟青霉素。
但是有一个问题让肖建楠迷惑不解,那就是,青霉素跟血清。对凌风的身体根本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他是医生,知道沙漠洪蛇的厉害,被洪蛇咬中根本没救,除非是碰到绝世高手。比如,保龙飞鹰中王秋生那样的神医,才可以得救。
他一直认为凌风会死,哪知道这小子不但没事,在注射血清之前,身体内的毒素就清理地差不多了。
肖建楠很奇怪,问陈晓丹:“晓丹,为什么凌风被洪蛇咬中以后会没事?毒素会慢慢缓解呢?”
陈晓丹却苦苦一笑,解释道:“因为凌风是七世龙珠的主人,它的身上带了七世龙珠,七世龙珠是不会看着主人受伤的。
在注射血清以前,七世龙珠已经在悄悄改变凌风身体的基因,帮着他将所有的毒素排出了体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