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怎么什么都知道?你到底是谁?我们茅山派的不传之秘,是谁告诉你的?”大胡子瞪大了眼,嘴唇哆嗦着。
他甚至觉得眼前的小女孩很恐怖。
陈晓丹双手背在身后,得意洋洋看着大胡子,抿着嘴不做声了。
凌风却呵呵一笑说:“大胡子叔叔,你别害怕,晓丹博学多才,她是考古学,历史学家,古生物学家,不但拿过双硕士学位,还是博士呢。天上的事儿她知道一半,地上的事儿无一不晓。
他研究的就是这个,所以懂得比你多,没什么可奇怪的。”
大胡子更加迷惑不解了,问道:“什么是硕士?什么是博士?可以吃嘛?”
凌风一听苦笑了,这大胡子纯粹是个半脑,在树林里呆傻了,硕士跟博士是什么都不知道。
那还说个鸟啊?这不对牛弹琴嘛?
凌风只好用最简单直白的道理跟他讲:“喔,博士,硕士,就是你们行业里的先知,预言家,知道不?”
“哇,原来是前辈高人,失敬,失敬。”大胡子赶紧拱手,脸上露出崇拜佩服之色。想不到先知是个女的。
陈晓丹抿嘴笑了。
其实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僵尸,所谓的僵尸都可以利用科学的方法去解释,就是被人下了蛊,或者被人下了生化药,成为了活死人而已。
同样,僵尸也可以利用科学的方法去控制,只要找到控制尸毒的生化药物就可以破解。
陈教授研究出了人体转基因方程式,完全可以破解生化剧毒。
林婉晴的身体被凌风抱出了汽车,放在太阳的底下暴晒,按照大胡子的说法,中了尸毒的人一定要多接触阳光,这样可以挥发掉尸气,也可以避免尸毒的二次入侵。
肖建楠跟刘前进撒完了尿,抽了好几根烟,凌风才招招手,告诉他们可以上路了。
林婉晴的脸色虽然还不怎么好看,但是症状减轻了很多,嘴巴里的两颗大牙缩了回去。指甲也缩了回去。
美女就是美女,变成僵尸也丝毫不会影响她的美丽。
凌风不知道这次出发带着林婉晴是对还是错。不带她去吧,林婉晴又哭又闹,誓不罢休。带着她去吧,早晚是个累赘。
他知道林婉晴已经深深爱上了他,一步也舍不得离开。
他也舍不得林婉晴,一路上都抱着女孩,将林婉晴紧紧抱在怀里,用身体帮着她取暖。
三天以后,他们赶到了银川市,在银川市只呆了一夜,第二天又出发了。
那时候,凌风的伤,刘前进的伤,还有林婉晴的伤已经彻底痊愈。所有的人都是生龙活虎了。
第四天,他们就走进了贺兰山,穿过贺兰山就是一望无际的大沙漠。
贺兰山是一座南北走向的大山,南北长200多公里,东西宽不过20到40公里,山势雄伟,若群马奔腾。蒙古语称骏马为“贺兰”,故名贺兰山。
贺兰山的海拔也不是很高,2000~3000米,幸好中间有盘山道,走了半个多小时就穿了过去,穿过去以后再向前已经没有路,因为进去了阿拉善沙漠的境内。
尽管吉普车的马力巨大,动力十足,可是车轱辘陷进深深的沙土里,再也无法行走了,最后嚎叫一阵,彻底抛锚,发动机舱盖里冒出一股浓烈的黑烟。
刘前进吓了一跳,赶紧拿出灭火器,揭开发动机盖子,一个劲的喷洒,呛得他眼睛都睁不开,不停地咳嗽。
几个人一起下车,问道:“怎么回事?”
刘前进说:“风哥,到处是沙子,车轱辘陷进去出不来,发动机都烧着了。”
肖建楠问:“那现在怎么办?不如租辆车?你说什么汽车最好?”
凌风说:“租个茄子,没看到前面的路吗?汽车根本不能走,轱辘一定会陷进沙子里,除非你跟军方申请,调一辆坦克车过来。”
“那咱们怎么办?”
凌风道:“最好租一辆牛车,走到哪儿算哪儿吧,进去沙漠腹地以后,只能靠双脚行走,没有别的办法。”
几个人四处看了看,忽然发现不远处有个驿站。
所谓的驿站,就是当地的农户为了给走进沙漠里的商旅提供方便,补充食物和淡水的地方。
简单是说,就是个体户在营业,里面什么都有,有汽油,食物,淡水,同时也租牛车跟骆驼。
几个人赶紧冲了过去,发现这驿站是一户50多岁的老农开的,那老农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阿凡提。
听到阿凡提,凌风笑了,因为小时候,他就听说过关于阿凡提的故事。
那是个非常聪明的新疆人,智斗巴依姥爷,专门为穷人伸张正义。
只可惜这个阿凡提,不是故事里的阿凡提,名字相同,但根本不是同一个人。
那老家伙非常的势力,张口就跟凌风要钱,一辆破牛车,竟然要每天500块钱。
车上的行李非常多,两个女孩子体格不支,根本无法走路,凌风只好咬咬牙答应了。
大家七手八脚,将车上的行李一股脑的往牛车上搬。
牛车不大,坐七个人有点拥挤,因为前面就是大沙漠,必须要轻装前进,所以凌风决定,扔掉一部分行李,帐篷啊,铺盖啊,统统不要了,只是带了大量的饮用水还有吃的。
汽车也不要了,可以回来的话再考虑汽车的问题,反正那车也不是凌风的。是Z市警局特批的。
刘前进眨巴一下眼,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呵呵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件东西,是一个木头小盒子,交给了凌风。
凌风差异地问:“这是什么?”
刘前进神秘莫测一笑:“你猜?打开看看。”
凌风打开木盒一看,不由乐的惊叫一声:“七世龙珠?!你怎么把七世龙珠也给带过来了?”
刘前进说:“风哥,我知道这次到大漠一路上肯定是艰难险阻。你是七世龙珠的主人,必要的时候,七世龙珠可以将你的功力提高几十倍。跟恐怖分子搏斗,没有七世龙珠怎么行?”
刘前进简直是凌风肚子里的蛔虫,做事情心思缜密,滴水不漏。特意跑进博物馆,把七世龙珠帮着凌风拿了过来。
这七世龙珠本来就是凌风的,任何人夺不走。
七世龙珠也只有在凌风的手里才能爆发出无穷的威力。在别人的手上,只不过是个普通的玻璃珠子。
凌风感激不尽,遇到刘前进,真是自己的福气,这小子就是凌风的福星,不愧是个好小弟。
大胡子正在从汽车上搬行李,猛然听到七世龙珠四个字,他机灵灵打了个冷战。一下子扑向了凌风,迫不及待问道:“七世龙珠?七世龙珠在哪儿,我看看,我看看。”
凌风一愣:“大胡子叔叔,你也知道七世龙珠?”
大胡子道:“当然,七世龙珠是我们道家做梦都想得到的东西,难道你得到了?”
凌风把七世龙珠放在了大胡子的眼前晃了晃,得意洋洋道:“当然了,现在七世龙珠就在我的手上,不信你看。”
大胡子猛然看到七世龙珠,眼睛里腾地闪出了明亮的光彩,好像饿狼一般贪婪,伸手就要抢夺。
凌风赶紧一下子闪开,问道:“大胡子叔叔,你干什么?”
大胡子几乎疯癫了,也抓狂了:“七世龙珠,七世龙珠啊?我做梦都想得到,年轻人,你是怎么得到的?”
凌风说:“因为我是他的主人啊?七世龙珠本来就是我的。听陈教授说,四百年前,我的前世是朱允炆,明朝的小皇帝,七世龙珠已经陪了我几生几世。”
“我……擦!你是七世龙珠的主人?”大胡子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跟眼睛。
凌风说:“对呀,我就是七世龙珠的主人。”
“那你一定知道七世龙珠开启的密码了?告诉我,这东西怎么打开?怎么打开!!”
大胡子好像非常渴望得到七世龙珠。
七世龙珠在古代出现过,不是什么秘密,特别是在道家跟佛家,都知道七世龙珠是神奇之物。威力无穷,简直可以毁天灭地。
每个人对七世龙珠都是望眼欲穿,恨不得以命相换。大胡子怎么也想不到七世龙珠就在眼前,他的主人也在眼前。
大胡子的眼里焦灼的目光立刻化为了暗淡,最后竟然叹口气说:“缘分啊,缘分,想不到会在这里遇到七世龙珠,还会遇到它的主人,的确是缘分。
现在我知道,为什么你可以破解我跟爷爷在树林里布下的结界了,你果然不简单,不是泛泛之辈。
既然七世龙珠归你所有,年轻人,希望你可以好好利用它,造福苍生,也不愧是一件美事。”
凌风说:“那当然,我会好好利用它的,你放心!!”
大胡子摇摇头,心里不知道是惊是喜,我怎么跟七世龙珠的主人搅合到了一块?难道是天意?
老天要我帮着他完成上天赋予他的历史使命?
爷爷布下的结界,普通人根本进不去,凌风竟然机缘巧合闯了进去。不但破解了那个结界,也勾引出了那两具僵尸。
自己还糊里糊涂跟着他走出了生活过20多年的树林。
这一定是天意,天意这么安排的,上天就是要他帮着凌风,力挽狂澜,阻挡浩劫,成为他的左膀右臂。
大胡子觉得自己这次赶往沙漠腹地是凶多吉少,很可能进得去,出不来。
也可能为了凌风而丢掉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