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话没有,凌风跟小刘只是聊了几句,就被放了出来。
因为后面的警察也回来了,他们得到了海滩上那些游客的供词,检查了两个死去女杀手的尸体,知道这件事跟凌风的关系不大。
凌风跟林婉晴都是受害者。
就在离开的时候,林婉晴忽然揪住了小刘的脖领子,怒道:“刘前进你个混蛋!我的车呢!你把我的车弄哪儿去了?”
看到小刘,林婉晴忽然想起了她的车,就是那辆骐达轿车。
当初跟着凌风被人袭击,汽车被砸了个稀巴烂,也被子弹打穿了很多洞。如果不是忽然看到小刘,林婉晴把自己的那辆汽车几乎都忘掉了。
小刘尴尬一笑,也想起了林婉晴的汽车,说:“对不起妹子,我差点忘了,你的车已经没事了,我帮你送到了4S店,已经修好了。你随时可以提走。”
林婉晴一听不生气了,竟然眉开眼笑:“你说的是真的?”
“骗你做什么,当然是真的,我给你开张条子,就可以从我从前的单位办手续开走。”
林婉晴说:“这还差不多,那修车的钱……?”
小刘说:“算我的,算我的,谁让我跟凌风大哥是朋友,当然要帮他女朋友修车了。”
林婉晴噗嗤一声笑了,她就是个财迷,脾气也霸道。特别是当着凌风的面,更加的霸道。
有这么好一个保镖在跟前,谁敢欺负老娘?警察她都不尿。
小刘也是在巴结凌风,拍马屁,所以帮着林婉晴把汽车送到了4S店。
凌风苦笑一声摇摇头,林婉晴就像个孩子,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走出警局以后,两个人到小刘从前的单位办了手续,又到4S店把车开了回来。心里乐开了花,
骐达轿车本来就是新的,这么一修,跟新买的还是一样。
最让她兴奋的是小刘会说话,竟然说她是凌风的女朋友,这个称呼让林婉晴的心里美得不行。
一路上,林婉晴在开车,凌风就坐她旁边,男人的呼气很沉稳,眼神很警觉,无论什么时候,都保持着一个特工的警惕,都在注意着四周的安全。
林婉晴已经记不起凌风救过她多少次了。
从当初第一次认识,被人袭击,到后来的丹兰女人街,还有巨人号游轮,掉进大海里,逃上翼龙岛,辗转到灵蛇岛,一路上凌风都是拉着她的手,帮着她躲过重重的危险。
离开这个男人,林婉晴都不知道该这么活?
可是一想到凌风已经成为了蓝小蝶的未婚夫,她的心里就不是滋味。
多好的男人啊,成为了别的女人怀中之物,忒他奶奶的可惜。真他娘的没天理。
好男人都被小猪猪拱了。
要不然老娘把他咔嚓了吧?把他睡了,生米煮成熟饭,凌风就跑不掉了。忽然间,林婉晴的心里冒出了这么一个恶毒的想法。
她不但要拴住凌风的心,还要拴住他的身体。
或许自己跟凌风发生了关系,怀了他的孩子,就能留住他的人了。
林婉晴打定了注意,今天晚上就行动,先把凌风喀嚓掉再说。
反正自己是少女,没有经历过男人,凌风是少男,没有经历过女人,两个人谁也不吃亏。
女孩子打定了注意,嘴角上泛起一股醉人的狞笑。
路过超级市场,林婉晴下车买了很多菜,还买了一只鸡。
回到了家,林婉晴把车停在了小区的车库里,然后上楼,打开门,忙活着做饭。
而凌风也忙活起来。今天的事情不得不让她提高警觉。
那批杀手可以跟着林婉晴到海滩的游乐场,一定可以追到家里来,必须要加强戒备。
于是凌风开始拉出行李,在林婉晴的屋子里安装防盗设施,红外线装置,热射防盗装置还有摄像头。
男人走进厕所,在林婉晴的厕所里也加装了摄像头,林婉晴没有反对。
现在她已经把凌风当做了最好的男友,被男朋友看到自己方便,这没什么。
林婉晴颠颠的,到厨房蒸了大米饭,拍了两个黄瓜,做了两个拉皮,炒了几个菜。
接下来就是杀鸡了,林婉晴没有杀过鸡,那只鸡一阵扑棱,蹭地飞走了,嘎嘎乱叫,弄了一地鸡毛。
林婉晴吓得一声尖叫。
听到了女孩的尖叫,凌风的身体触电一样,嗖地一个箭步跳进了屋子里。
“怎么了?怎么了?是不是有人?”凌风的眼睛赶紧四处查看,还以为有杀手进了厨房。
林婉晴哎呀一声说:“我在……杀鸡,鸡飞走了。”
凌风说:“姑奶奶,你吓我一跳,别这么大呼小叫好不好?差点被你吓的不孕不育。”
林婉晴委屈地说:“人家没有杀过鸡嘛?根本不会做饭。”
凌风看了看半生不熟的大米饭,看了看桌子上炒的黑乎乎的菜,又看了看那只杀得半死不活的鸡,立刻明白林婉晴想给他做顿好吃的。
他的心里不知道是感动,还是感激,立刻荡漾了一下。
“今天什么日子?为什么做这么多好菜?你生日吗?”
林婉晴说:“不是,你救了人家那么多次,怎么也该感谢你一下,给你做顿像样的饭菜。”
平时他们是不在家吃饭的,通常都是速食面,要嘛就是速冻。再不就是上街下馆子。林婉晴根本没有学过做饭。
凌风说:“干嘛那么麻烦,上街吃不就行了,要不然可以叫外卖。”
林婉晴说:“外卖跟下馆子,怎么可以表达人家的心意,不是我亲手做的。”
凌风噗嗤一声笑了,问:“你不会做饭对吧?”
林婉晴摇摇头:“没做过,我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凌风说:“女孩子不会做饭,是留不住男朋友心的,我来教你,鸡不是这样杀的。”
凌风一边说,一边扑向了那只鸡,他的手法很快,一下子抓住了鸡脖子,将母鸡按在了菜板上。
当地一刀剁过去,那只鸡的脑袋就应声而断,剧烈地扑通起来。
凌风立刻把鸡整个放在了水锅里,水锅里的水已经热了。
双手一脱,三两下,就把那只鸡全身的毛弄了个精光。
然后他把鸡放在菜板上,快速地捅开了它的肚子,伸手一抓,鸡肚子里的心肝脾胃,就全部被他掏了出来,扔在了垃圾桶里。
手中的菜刀轻轻一挥,啪啪啪,一阵飞舞,再看菜板上的鸡,已经被凌风剁成了好多块。
林婉晴看的目瞪口呆,这一连串的动作,全部加起来不到一分钟。
也就是说,一只活鸡,被杀死,脱毛,剁碎,然后到下锅,没用一分钟的时间。
女孩子仿佛有看到了传说中的食神。
“哇,凌风你好厉害,你是不是经常……做饭?”
凌风点点头说:“那倒不是,我们基地有专门的厨师做饭,这一手是我在野战部队的时候学的。
我们野战部队,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通常会饿肚子,有时候在原始树林里一待就是几个星期。
杀鸡是家常便饭,树林里有很多山鸡,都是最好的食物,真的饿急了,蚯蚓,地上的虫子,还有老鼠肉,都可以吃。
我们必须要保持充足的战斗力跟体力,随时跟敌人决一死战,谁能够在艰苦的条件下生存下去,谁就是王者。”
林婉晴听得惊讶不已,虽然她已经对凌风充满了神秘,可还是被他的话给打动。佩服地不行。
凌风将鸡块放在锅里,加上了作料,不一会儿的功夫,一碟大盘鸡就做好了,端上了餐桌。
林婉晴盛好了饭,用筷子夹起一个鸡屁股,送进了凌风的嘴巴里:“犒劳你一下,这鸡是你做的,尝尝味道怎么样?”
凌风吃了一口,味道很不错呢,但是吃了一口饭以后,立刻皱紧了眉头。
那大米饭水搀的少了,十分的硬,火候也不到,半生不熟。
凌风又夹一口其他的菜,吃到嘴里也吐了。林婉晴做的饭不能说难吃,应该说十分以及特别的难吃。
凌风说:“林婉晴,你做的这不是饭啊,是化学药品。你想毒死我啊?”
林婉晴一听腾地火了,自己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才做了这么一桌子菜,凌风不但不领情,还摆出这么痛苦的表情,忒不给面子。
而且被这王八蛋贬的一文不值,这不是浪费姑奶奶的一片心血吗?
女孩子一瞪眼怒道:“爱吃吃,不爱吃滚蛋!什么化学药品?真的很难吃吗?”
凌风说:“基本上已经到了难吃的最高境界,不信的话你尝尝。”
他盛了一口大米饭,放在了女孩子的嘴边上,林婉晴低着头只尝了一口,立刻皱紧了眉头,身子一扭哇哇呕吐起来,跟怀了孕的孕妇差不多。
林婉晴的脸腾地红了,说:“对不起凌风,我真的没有做过饭,不过我以后会学的,你讲究着吃点吧。”
别管怎么说,这都是林婉晴的一番心意,凌风只好皱着眉头向下咽。
饭后,到了休息的时间,林婉晴悄悄进了自己的卧室,而凌风也将被窝放在了沙发上。
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林婉晴睡里面的床上,凌风睡外面的沙发,两个人是井水不犯河水。
可这一夜,林婉晴怎么也睡不着了,浑身燥热地不行,一颗小心也碰碰乱跳。
她知道不下手不行了,要不然只能眼巴巴看着凌风被蓝小蝶拉走。
女孩子咬咬牙,终于鼓足了勇气,她悄悄走出卧室,来到大厅,揭开凌风的被窝,轻轻钻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