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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上海:康乃馨俱乐部 八

已经不存在的时间,加上一些不应发生的事,这就是回忆。这话或许有道理,但不会永远如此。这桩不应当有的事不在过去,而在现在,此时此刻,就在这儿。因此,我感到有必要不再遮掩事实的真相。比如,在此书中我想讲的并不是一个恐怖加血腥的性暴力故事。如果我在前面没有说明白,那并不是我的本意,而是还没来得及醒悟到你们的误会。再比如,我不应该拒绝古恒几次三番请求进入这灯残酒冷的舞台,我为什么不允许他、答应他呢?以前他是我的男朋友,现在他算我的什么人?但我的确想看到他怎么将他担任的角色演下去。

当然,我这么说,有点不切实际,在犯傻。事实上,我总是阻止他,虽然我明知不让他走近我是办不到的。例如,就在此刻,我已从这漆黑的跳舞的人群中,辨认出一个远远注视着我的人,高个,表情冷漠。是的,这个人对我而言,并不陌生。

今夜的通宵舞会,由公安工会主办。

“警匪一家,真不假!难怪街上连蟑螂咬死人也无人管了。”古恒将一把伞靠在墙边,站在我身旁说,“这个城市快成政治波普了。”讽刺中带着万分悲戚。十几年不见,他好像我们昨天才分手似的,连招呼都不必打,但他那愤世嫉俗、高人一等的腔调,却是依然故我,一点也没变。

我随着乐曲轻扭着身体说:“难道不好吗,警民鱼水情深!”他的呼吸以及从天而降的整个人,使我浑身战栗,我怀疑他的出现隐含阴谋,与某项罪恶的策划有关,但我马上打消了自己的想法,我不想过早地折磨自己。

来参加这个不定期的舞会的人形形色色,各行各业都有,但最积极的是这个城市队伍越来越壮大的警察。乔装打扮、奇形怪状已足够荒诞滑稽的了。熄灯,就意义更多了。当然不是为了掩人耳目,也不是害怕新闻媒体的报道,而是给自己壮胆。于胡作非为之后,灯亮了,第二天若彼此碰头相见装作不曾有过什么事,不负任何责任。这样的遮羞布对某些警察来说尤其是必要的。

古恒终于看不下去了。他拿起搁在墙边的伞,拖我到休息室。

“你的想象永远这么丰富奇特啊!用树叶和花瓣披挂在身上,头发也削成了男人样,那你干吗还涂脂抹粉?不男不女。”拧亮壁灯,他一边说个不停,一边脱下他的豆沙色风衣,要罩在我身上。

倒在门后的那把伞很新,绿色,而且是仿油纸的。我的眼睛在上面溜了一圈,身体让开风衣。但抵不过他坚持,便随他了。

古恒把休息室的门闩上,站在门那儿望着我,然后说,这还有点像了。

嫦娥宫,这个坐落在外滩,一百多年来都叫同一个名字的五星级宾馆的舞厅,休息室隔音效果优良,几乎听不到金丝绒窗帘外那条著名的江和不著名的海汇合处轮船的长鸣,更感觉不到二十四层楼下汽车与行人的喧嚣,甚至连隔壁百鸟回头群凤戏龙的音乐声,一丝一毫也没泻入。这儿,只有开得正欢的马蹄莲、美人蕉,水一样明净宽大的镜子,以及洗手间有人用过的水龙头尚未关紧的滴水声。

我从镜前的平台上,拿起一盒印有花纹的喷香的纸,从中取了一张,仔细地擦手。我和古恒还有什么可谈的呢?相隔一天就如同一生半世。他懂吗?我可是深深感受到这一点的。

“向你道歉,请你原谅,但不会有丝毫作用,”他一本正经,严肃地说,“我还不如不说的好。”他头发长及肩,脸瘦,眼睛凹进去,这样的五官轮廓醒目,还带有几分沧桑的色彩。我

得承认,他比以前更帅,更有魅力了。

我走近他,他披在我身上的风衣竟自己滑落在地上。

他转过身,背对着我,但他看到镜子中的我,突然呆住了。

有什么可吃惊的,你忘了我的身体是怎么回事,表情何必如此夸张?但我发现自己想错了。他盯着我手臂和屁股上的文身,说:“传闻一点不假,你真是康乃馨帮的人?”

“什么帮不帮,”我说,“这是我个人挑选的花纹。”我揭掉手臂和屁股上的树叶和花瓣,看着镜子里的古恒,问道,“难道你不觉得很美?”我耸了耸肩,顾影自怜地转向一旁一面更大的镜子,那深陷进皮肉色彩斑斓的图案,箭非箭,花非花,它们纠缠起来,毫不留情地将时间往前抛。不懂的人永远不懂。可不是吗,此时彼地,恍若另一世。

他不自然地颓坐到沙发上,鼻子里哼了两声,才说:“不是美丑问题。”

“那是什么呢?”

“感觉不对,也许是感觉跟不上来,总之,我觉得极不舒服。”

我说:“得了吧,感觉。感觉都是瞬间的,而且太个人化了,我奉劝你留给自己,我不想知道,因此免开尊口。你别皱眉,这都是你的口头禅!”

他苦笑,接着便沉默了。可没隔一会,不等我开口,他就说那年他去的那地方比他想象的好不了多少。他显然在作一种不像解释的解释——为他重新出现在这个城市。关于他失踪,我已没这份耐心在这儿听他瞎扯,更谈不上要去追问个水落石出,我表现出想离开的神态。

“才两分钟, ”他低头看了一下表, “再呆一会儿行吗?”他抓住我的手,继续说,那地方比他想象的还糟,那是一种你摸不到看不见的可怕和无知。他身子倾斜,把我的手放到他的唇边,轻轻吻着,“不,那是我瞎说。”

我心里有点乐了,他承认撒谎时连眼睛也不眨一下,完全跟过去一样。

他强调他哪儿也没去,仍在校园,有时住在研究生宿舍区九号楼,时不时骑自行车去教室听一堂“现代文学作品剖析”,与教授讲讲素笑话。有时候,带几个学写诗的回去,不,不,当然是她们自愿的。换了换花样,滑滑旱冰,拍拍照片,去一些文学社演讲、指导而已。

我俯视这个男人,他对我来说,仍然不同于别人,不然我凭什么会站在这儿听他瞎说呢?“跟我回去,答应我!”古恒的眼睛充满深意地凝视我。

的确,眼睛注视比手的抚摸嘴的亲吻有用得多。“回哪儿?”我的温柔声音又回来了。“我那条路不容易走,你这条路更不能走,太可怕了。”“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你要装糊涂就装吧!”他的手伸进裤袋,掏烟,但只摸

出一个画着龙虎卧在一起的烟盒,他不死心,再次搜索,仍摸不出一支烟,便把龙虎揉成一团,扔在大理石的地上,感觉到我投过去的目光,又弯身拾起。

“我偶尔也去电教室看看新潮派的电影,什么《摇摇摇》《活着的痛苦》,你看过吗?”我耸耸肩,古恒不是在有意耍弄

我,就是住了几十年精神病院才放出来。

有人敲门。我和古恒都未做声。敲门声停止。也许是有人要去洗手间,见门关着,便另换一地了。古恒的声音随即响起:“你不在的日子里,我的时间靠找事打发,无聊透了!那么多女人,试试可以,可哪一个像你呢?我能去哪儿?我不过是换了一件衣服,有时,戴了副轻度近视眼镜,有时换成墨镜,理了一种别的发型。”

他把揉皱的烟盒放回了裤袋,站了起来,直视我,声音肯定,带着仇恨,或者说近于仇恨。“实际上那晚消失的是你,而不是我。我至今在那个倒霉的大学做‘住校’诗人,而你呢?”他走了两步,“是错误,是你的错,那晚本来不该发生的一切发生了。嗯,我想起了,你为什么要拦我?”

“我拦你了?”

“你不拦我,我就不会跟她走了。”

“‘她’——盲人,那个演员?”

“你很聪明,不过我们并没有存心演一出戏。”

我说你为什么不敢承认自己一生是在演戏呢?他刚要开口,我打断他,不想再听他说下去。这事一提起,我就恶心。

“她真是一个出色的演员,”他钦佩地说,但又不无遗憾,“可惜她只能演一个角色,演完了就只有退场。”

“这不就是你和每个女人的关系吗?”我笑了起来,“难道我的角色还没完?”

“角色?哦,”他也故作轻松,笑了起来,“没完,当然没完。你换角色的本领谁能比得上?”避开镜子的光,他减缓了些说话的速度,说,“总之,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愿意向你道

歉,请你原谅。我几乎天天从窗子里往路上望,希望看见你,听到你的脚步声。”

我回想起来了,早已结晶的泪水,像门前的霜,脚印踩在上面,全是污迹。我不断闩门又开门。我骑车到校园转,怕深夜他喝醉酒摔在路边,虽然我明白他不想让人找到时,谁也找不到他。一两天没音信是常事。

这天清晨,我醒了过来,仿佛和以前的每天早晨醒来一样慵倦懒散。但又与以前不太一样,窗外温柔的绿色淌入我的眼里时,我感到了树叶把风带动,涟漪在一次次抚摸洼地里的水,乌云像一座座相连的山,移动在田野上。我铁定了心,得改变这一切。首先我想到的是搬家。但出去转了一整天之后,我便打消了这个念头,一是一时找不到比我目前住的更理想的房间,二是我想,只要我留在这儿,我就会再拿起笔。

这是一个应该记住的日子,我不仅将床、桌子、椅子调换了位置,而且把房间清扫得一干二净,达到了重租一个房子一样的目的。

门外小路上响起了脚步声。我定了定神,与其受门外一阵又一阵脚步声折磨,那么还不如干脆将门打开。那是个多雨的季节。几天不见,古恒大大咧咧地回来了,手里挽着一个修长身段的女人,两个人互相注视着,欲火的热浪,扇得我和一直敞开的门直摇晃。

古恒看也不看我说,外面空气新鲜,你出去散会儿步好吗?

我说,不明摆着外面在下雨,你们才跑到这屋里来的吗?而且我在写作,我不想中断。

喔,真的,古恒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好像突然明白过来,真对不起,我忘了。

那个女人看着我,古恒对她说,这是我妹妹,她心肠最好,待我比我妈还好。然后转过脸对着我:好吧,你继续写——你不会回头的,对吗?

他们钻入了薄薄的蚊帐里。我背朝床,但比面对床更难受。一层蚊帐之隔,或许算是古恒对我感情的一点照顾?

我坐在那儿,笔尖在纸上划开一道道口子,眼泪啪啪嗒嗒地掉在稿子上。大概听见我抽泣的声音,床上吱嘎声和嘴唇相接的吮吸才停住了。那女人说了句什么,然后我听到衣服的声音,不知是穿衣呢还是在脱衣。我一直不愿,也不敢回头。

门被狠狠地摔上。

古恒说,你为什么不走开,尽坏我的事。

因为我并不是你的妹妹。我的反驳,语言贫乏、无力到我为自己羞愧的程度,其实我心里明白,我不是这样软弱可欺的,我不过与天下所有的恋爱中的女人一样,为了抓牢爱情,睁只眼闭只眼。

人行道上,每隔一个水泥方柱,便有一条红色塑料长椅。

这条街,屋檐如广州街头一样宽,下雨天也不用穿雨衣打雨伞。

我和他坐在椅子上。周围是肩并肩的商店,拥挤的汽车、三轮车以及拎着大包小包的行人。那个傍晚,天空逐渐吸收椅子上的红色,渲染着远近的楼房。

这情景就像九十年代初那位著名女导演林白摆弄的镜头,男主人公在带轨的电车里看见他心爱的女人走在街上。我们的耳边一遍遍传来他的叫声。因为车玻璃,因为人声喧杂,因为所有可以导致她听不到他呼唤的原因,他的心脏病突发,死在追她的路上。

刚结束的电影结尾,无疑打开了古恒与我之间的一条捷径,他注视停在对面车站上电车的神态,使我的眼睛逐渐明亮起来。我从小就有的恶习,使我害怕自己被摄影机拍进去。

古恒当年在我的心中和此时此刻是多么不一样啊!

古恒拿着一枝白色的马蹄莲在我的肩上摩动:我为你写了一首长诗,副标题——献给人的女儿。

飞机的侧面投射出虹的幻影 /情况特殊时是几个弯曲的器皿 /种植于苹果的核中 /置于比目鱼的鳃上 /闪耀在店堂强行穿透玻璃的心……

我的脸移向他,闭上眼睛,沉醉地听着。“这咬人的剪刀,一个装满红蚂蚁的杯子。”他抱住了我,手上的动作爆发到夸张的程度,而嘴在我脸上找不到家。

他睁开眼睛深切地看着我,忽然他把我推靠在墙上,所有的力量都使在我与他分开的时间——那段空白上,他企图用肉体填满它们。我正好面对镜子,他骨骼分明的背脊,绷着肌肉的腿和往下滑的裤子,一一晃动在我的眼里。

在他要进入我的那一秒,我推开了他。我承认我有意作弄他,半点帮忙的心思也没有。“听着,”我叫他的名字,“你现在就走,离我远些,像以前一样。”

“我要是不走呢?”他愠怒地系上裤子。

我朝门边走去。“对我来说是一样,对你可很不一样——我不是威胁。”

“你就这样走了么?”

“当然就这样走了!”

我的语音未完,手被他抓住,反剪在背后。“我让你就这么整治我,”他把我推到镜子前,“看着你自己,你把刚才的话再重复一遍!”

我没做声,他在镜子里的形象并不比我雅观,他咬着牙的样子,既狼狈又狰狞,而且很陌生。“这不是你的心里话,你一直不给机会让我表示多么爱你,但你现在这么做,不就是在宣称……”他喘着气说,“你要我说爱你胜过一切吗?……”

“爱爱爱,”我说,“你真是一点不变。”

踏着一地损坏的花朵与击成碎块的镜子,我拉开门。经过舞池的门厅,穿过长长的走廊,按了电梯的键钮,在进电梯的一刻,我回过头,古恒果然还站在走廊拐弯处,灯光下他的衣服泛出绛红色,脸上疮疤更加不平——屋顶旋转的红灯正对准他。他在吼叫,听不见声音,但可能说的是最有意义也最真实的话。

电梯门“哐当”一声关上了。他怎么在这个时候出现?这问题又跑入了我的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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