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大学,下午,在课堂上,以情看看一直放在书桌里的手包,想起昨晚在街上遇见的醉酒女子上了一辆黑色轿车,他没有追上,该怎样把它还给她呢?他打开手包……
灯红酒绿的街市,一种俗气的气息,以情熟悉了这种感觉,虽然没有深入其中,可是从小到大都在这个边缘,他不想走进,却不得不为了生活在边缘徘徊。
世俗的糟杂在忙碌的夜色中沸腾,不同面孔,不同身份,不同地位的人会聚在这里。
那个身影,说熟悉不熟悉,说陌生不陌生,霍思霆在这样的地方出现本不足为奇,可是以情却依然惊讶,茫茫人海,他总是可以一眼看见他。
霍思霆与霍思捷还有几个朋友在一起,从酒吧出来,他们这个群体都被称为“名流”吧!夜夜升歌,挥金如土……本来在以情的印象中是这样的,只是霍思霆是个例外,同龄人中,好多同学是崇拜霍思霆,以情也是一样,可是他从没有奢望过与他有什么瓜葛,更不敢想像他们有什么血缘关系。
他在黑暗中远远地望着霍思霆,已不知多少次这样望着他的背影,却一直只是远远地望着而已,那个男人只适合这样被遥望被仰视,走近了会感觉不真实。
以情来到一家酒吧,一种高雅的气氛在酒吧内弥漫,那些情调高雅的人们正享受着。
葡萄酒的香甜,和咖啡的芳香,年轻人身上散发的吸引异性香水味,令人一时意乱情迷。
那女子三十多岁,********,远远地向他打招呼,尽管在黑暗中,她仍那么光彩夺目。
以情走过去,这个少年的眼神在这样灰暗的灯光下显得鬼魅又艳丽,“想不到你还能认出我。”
周碧池——王清颜的继母。她微笑着,云鬓微乱,双颊潮红,眼光迷离,神情慵懒,忽远忽近如狐媚般游离的气息,让人琢磨不定又难以释怀。
以情走过去,把手包放在她面前,看着这个女人,“原来你那天并没有醉,你是故意留下东西让我来找你的。”
女子优雅地点了一支烟说:“当然了,我是千杯不醉。”
以情有一点意外,他是个聪明的孩子,可是孩子毕竟是孩子,以情看着这个高傲颓废而美丽、年龄却大了他将近一倍的女子。
女子站起来,从他身后转了一转:“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我叫周碧池……”
以情眼里掠过一丝聪明的笑意,“我当然记得,在我十六岁的时候,你介绍过一个有钱的少爷给我,差点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一直都还没有机会谢谢你!现在,我十八岁了。”他把“谢谢”两字说得那么重,另有蕴义。
两人坐下来,以情嘴角漾起一丝浅浅的笑。
碧池很欣喜地欣赏着以情的样子,“看得出来,你比从前更加少年老成,小小年纪,人生阅历却比同龄人多了十年,你不是别人表面看去那么单纯无邪,你的骨子里永远透着一种邪气,我喜欢!”
“很多事情,别人还蒙在鼓里,我却看得清楚,不知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呢?”以情看着周碧池。
周碧池脸色倏地变了,笑容僵住。
夜晚,以情气喘吁吁地赶到学校,大门已经关闭,他气恼地踢了大门一脚,看看手机上的时间,十二点多了,这个时间去哪儿找地方住?他也没有多余的钱去外面住,紧了紧外套,午夜的风还真的有点凉。
突然听到两声轿车的鸣笛。
以情回头道:“叫什么叫?够倒霉的了!”
车灯亮了,很刺眼,以情用胳臂遮住眼睛,躲开车灯的方向,突然意识到什么,也许车里的主人是自己认识的,他有点疑惑地、小心地走过去,惊讶于车里的主人是霍思霆。
终究,还是躲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