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那张硬木床上醒来,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床头柜。我把手从被子里探出来,轻轻的摸了一下额头,额头上的虚汗浸湿了我的手掌,我翻了个身,湿漉漉的身体像刚刚泡完澡一样。
“擦,我到底是留了多少汗呀?”我看着眼前熟悉的天花板,心有余悸的感叹道。
我起身便朝着洗手间去,舒舒服服的洗了个凉水澡,现在虽然是四月,微微寒风吹过,刺骨的感觉仍未褪去,但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洗完澡,电脑桌上的剩面包就被我狼吞虎咽的吃进去了,那从胃部传来的一阵阵空磨的饥饿感总算没了。我看到桌子上的手机一直在响,我看了看是老墨昨晚发来的留言:
“明天七点半前到空座酒馆门口来找我。”
我直接又回了个:“MOVE,”意思是移动中。
我回到卧室,精神焕发的我看到的是一片狼藉的景象,这不到30平米的出租房,堆满了各种资料,我所住的江滨区是海滨城的旧地界儿,说白了就是贫民窟。这里布满了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人,犯罪率也居高不下,我之所以在这租了个房子,主要是便宜。这里的房主恨不得把房子赔本租出去,这个鬼地方出门穿皮衣都得反着穿。搞不好就会有小混混盯上你,把你抢的就剩条裤衩,还好哥们会两下,要不然出门都带不了皮夹子。
我打开衣柜,穿上那条黑裤子,我从床上缓缓滑下,崭新的皮鞋正和我的脚。那件黑红相间的兜帽衣,是她半年前为我买的,虽然穿兜帽衣会影响我的听觉,但我也一直在穿,因为她,她曾说过:“凛,你穿兜帽衣的样子最帅了。”这是我听到她说的最后一句话了。
当我刚要从那栋发霉的楼里出来的时候,我抬头望着这座城市,夜空里乌云总是密布,奇形怪状的建筑在高高的耸立着,雨季和雪季是这个城市的唯一的两个季节。表面上浮华与喧嚣,实际上街头暗巷的藏污纳垢和地痞混混的守候无人不知,表面上被称为“伊甸园”的地方,早就沦为地狱。忽然我的手机又TMD响了,我连忙从口袋里拿出来。
又是老墨发来的留言,一条语音,我轻轻的一点,
“端木凛,你******还来不来,现在都快八点了,不来我就代替公司把你开除,别给我当侦探了。”
我的名字叫端木凛。对,没错,我是一名侦探,我之所以当一名侦探,不是因为我有过于常人的智商,也不是因为我是一名穷酸的大学生,而是为了她。
在这个国家,侦探已经消失殆尽,因为这个职业似乎并不合法,我们能触及的底线特别低。但在海滨城这个相对很开放的城市来讲,也就不以为奇了。我所在的公司叫做真相调查公司,这家公司的背后是支撑海滨城的经济的大公司—洛城集团。公司的兴起都要归功于洛城集团的老板的儿子,海滨城的新秀——林洛城。
没有他根本就没有这家公司,话说大概是五年前,这个有钱的富二代从美国回来,喜欢上了推理。他老爹,也就是理想实业的CEO林建国出钱为这个无脑富二代开了家投资公司,钱还没在手里捂热乎呢,他转眼开了一个调查公司,就是现在的真相调查公司。
公司的侦探有两个种类,调查侦探和办案侦探。调查侦探一般就坐在办公室里,等待客户上门,然后接受委托,四处调查,一般也就是寻人、跟踪、出轨一类的委托。薪酬不高,但工作较轻松。而办案侦探,则不是坐办公室的差事,细心推理和怀疑一切是这个职业的本质。虽然薪酬高但工作强度较大。有时候还可以领一些警局给的悬赏令奖金。这是个有难度的美差。我是就一名办案侦探,每个新来的都会有一名类似于导师的侦探来帮助你,而我的导师就是老墨。
由于林建国的人脉关系和强大的财力,我们公司直接是跟警局接轨的,所以我们也差不多是半个公务员,而我来了公司半个月之后,就直接去了警局,警局里面还专门开设了侦探科,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大的地方。后来我一直老纳闷,这么新的警局干嘛给我们整了个地方办公。后来老墨才跟我说这个警局是林建国出钱盖的,后来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这有钱人也太任性了吧。”
我静静地走在街道上,两旁旁的柳树正被微风吹得摇摇曳曳,发出哗哗的轻声。远处的海滨塔正矗立在朦胧的雾里,我平生最喜欢做的事就在夜幕降临的城市里,坐在楼顶上看着被灯点亮的城市,一边看着她的日记……。
我行走在十字街头,霓虹灯早已熄灭,举而代之的闪闪亮亮的红绿灯,不知不觉走到了空座街。这是海滨城最喧闹的街,它也是黑帮的必争之地。
在江滨区,最有势力的当属纸牌帮,顾名思义,这个帮派的制度按照纸牌的大小来衡量地位,老大就是大王,不过尊称叫做卡牌大师,好像在哪里听过似的,一般都叫他纸牌人,他的妻子就是小王,叫卡牌皇后。然而对于我来说,这些人就是一帮混混。
酒馆,对于那些天天烂醉如泥的醉鬼来说那里简直是天堂般的地方,但对于我这种闻到酒精味儿甚至就要吐的人来说,那里就是地狱。
转眼间,我就走到了空座酒馆前,虽然坐落在空座街,但这是一家平民酒馆,门口外有几张美式铁艺桌椅,简朴的装修让人感到很舒服。几个小混混在门前在商量着什么,这些人在海滨城随处可见,像寄生虫一样赖在了这个城市。一对外国夫妇从我身旁走过,男的穿着厚风衣、戴着黑色手套,锃亮的皮鞋发出悦耳的响声。女的则穿着雪白的毛绒皮衣,瘦长的双腿上套着白色短裙,浓妆艳抹的脸上戴着金耳环,脖子上还戴着珍珠项链。这身打扮着实吓坏了我,这女的到底是多有钱呀!我真怀疑后面的小混混不会抢了他们。
我轻轻的推开橘红色的门,“叮铃”的一声让人很愉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黑白相间的地板纵横交错的穿插在地上,整个酒馆地方不在大,门左边是两排卡座,天花板上的黄灯没有闪烁,像呆子一样在那愣着。吧台的酒保在招呼客人,室内的装修是闷橙色的,这种颜色既不会让人提神,也不会让人厌倦。我很奇怪这里不像别的酒馆那样酒味熏天,也没有大嚷大闹的醉汉。老墨正吞吐烟雾,狠狠的吸着那假中华。这家伙但凡有点钱都拿去喝酒了,他从来不会买真烟。
老墨是个又高又壮的人,瘦削的鼻子、褐色眼睛里冷漠的眼神隐藏其中。脸上淡淡的络腮胡,有着像小田切让一样的脸庞和冷漠的表情。他时常穿着一件浅褐色连帽风衣,下面是一条黑色长裤,褐色的礼帽不离脑袋。他虽然像一副中年大叔的形象,但他还没到四十岁。我见他正坐在吧台上和酒保聊天,好像完全没把我放在心上。
我直接坐在了吧台上,老墨看见我:“我还以为你死在半路上了呢。”他用那若无其事的语气淡淡道。老墨是个时间强迫症的怪人,他如果让你七点来,你晚一分钟都不行。但他又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啰嗦了几句就换了副嘴脸。
“一杯百威,给这家伙来杯高杯酒吧。”他小声附和地对酒保说。
“别以为我没听见,你知道我不喝酒的。”
“没事,你要是吐了你随便揍我总行了吧。”
一会儿,酒保把高杯酒递给我,这个酒似乎全是冰,闻起来没有多少酒味,上边飘着一片柠檬,我透过黄灯发出的昏黄色的光看这杯酒,略微摇晃,冰块慢慢摇动,发出沙沙的响声。我试着喝了一口,没有多少酒味,就是有些偏酸,不过这比其他酒好多了。
“叮铃”。一个人推开了门,我转身一看,那是一个中等身材的人,腹部的大肚腩引人注目。他穿着浅色西服,满脸的络腮胡戴着一副黑色墨镜,显得十分霸气。嘴里面叼着快熄灭的烟卷,
他坐在了老墨旁边,“这就是线索。”老墨凑过来小声喃喃道。
那个人一屁股坐在了吧台的圆椅上,那大块头的屁股快要坐塌了椅子。
我看见老墨恭恭敬敬把口袋里的万宝路抽出一支来送到那胖子的嘴里,并且还点上火,还跟酒保说来瓶暮光朗姆酒。我虽然不怎样喝酒但我也知道那酒十分的昂贵,我以前只见过林洛城喝过几回。
“李先生亲自来,我不胜荣幸,但我还有件事要跟您打听一下。”墨慢慢的给那胖子倒酒
“墨先生如此欢迎,我李某人很欣慰,说吧,什么事”那胖子贪婪的享用着酒。
“就是前几天环江银行被抢劫的事情,我听说那是您的地界,我想您多少应该知道一点线索吧?”
那胖子而犹豫一会,猛吸了一口烟,说道:“我知道,两个人抢劫,其中一个人还拿着枪,我手下人说那枪还很高科技,本来是一把手枪的样子,按一下机关就变成了一把步枪了。”胖子一边说一边磕磕烟灰“按照规矩,在帮派地界抢劫,得向帮派交税钱。但那两人非但没有交钱,而且还没经过我们同意就抢了,气得我们直接就去追,结果非但没追到钱,还******杀了我们一个兄弟,一提这事我就自愧不如,连兄弟都保护不了,我他妈还怎么做大哥!”
“看样子这家伙也不知道什么事。”老墨小声的跟我说
那胖子突然开口道:“我只知道一条消息,听说最近罗杰用私人码头好像在偷运枪支,你们去问他吧,没准他知道枪的买主是谁。”
“我是看在你们的酒和烟的份上才跟你们说的,线索给你们了,剩下的就靠你们自己了。我想这酒你们也不喝,要不我拿走了。”那胖子说完就推开门走了。
“你哪来的钱买那么贵的酒?”
“呵呵,假的酒,才一百块一瓶。话说要是真的酒能让他拿走。”
“那假酒他怎么喝不出来,那胖子又不是二逼?”
“你觉得他像是喝过那种酒的人吗?看他那个熊样也不是什么见过大世面的人!”
老墨这句话倒说的很有道理,我回忆着那个人,似乎身材很像那个抢劫银行其中的一个人。
“走吧,宜江路26号,罗杰钟表屋”老墨将礼帽带好,付了钱便开门走向目标地点。我则手握着刚在酒馆里买的汉堡大口大口的咬着,走到了一个台阶一脚踩空差点没把我噎死。
我们路过的弋江桥,这里是海滨城的主脉,船只大部分都从这里走。水上大巴正在波澜不惊的水面上溅起一条条水花,使平静的水面上荡起来一道道涟漪。河道边的石头布满了苔藓,那里水草很旺盛。不过我一时间没功夫看这个,我脑子里只想着破案。
我轻轻的推开钟表屋的门,映入眼帘的是满屋的各式各样的欧式钟表,这些金黄色的指针在滴答滴答地走着,下午的暖阳透过古铜色的玻璃缓缓地照在这些钟表上。我看见褐色的柜台里站着一个人。那人很瘦,不太高呆着黑色圆镜,穿着淡褐色花格毛衫,左胸上挂着一个做工很是精湛的怀表。他似乎没看见我们,但他右胸上的名牌写着罗杰二字。
“你好,我是古典杂志的编辑,我叫莫城!”老墨正恭恭敬敬的冲着罗杰说,一边说一边还递出那张假名片。
“哦,有什么能帮助你们的吗?”那男人用深沉的声音道。
“也没什么,就是我们主编要出一期关于欧洲钟表历史的特别刊。他还特意让我来您这拍些照片。”当他说出这话时,我甚至想揍他。说拍照片却连相机都不拿,装个杂志编辑就要装的像样点。
“咱们能里面谈吗?”我见他递出一支烟给罗杰,还给他点上火。
那罗杰犹豫了一会儿,但还是让我们进去了。那人推开嘎嘎作响的木门,老墨趁他背对着我们时,忽然用食指指着我,然后又在空中画了一个圆圈。然后又用食指指了指自己,又用拇指朝着罗杰的方向一指。这是在示意我查看周围,他跟罗杰谈。
我们来到了一个不大的屋子,朝南的窗子透进了一点光,一张不大的原木桌子和几个不大的圆椅,地上还有面包屑撒落一地。
“那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吧!那张名片是假的,我们来只是想买些东西的!”
“你们要买什么?最好是本店有的?”
“这里有木仓吗?”老墨特意将这个字分开说,并且两个字都加了重音,他这样做是为了让罗杰有所防范。
“对不起,我们这里没有木仓!阿夫!送客!”话音刚落,一个近一米九的大块头从后面的门里出来。我打量他了一下,估计我和老墨一起上打趴他都费劲。我们俩只好从钟表屋里狼狈地走出来。
“妈的,软的不行那就来硬的!”老墨气愤道
“怎么来硬的,那大家伙,咱们俩一起上都估计打不过他,上面可是说了72小时内破案,现在还剩42小时,估计是破不了了”
“那家伙总有一个人的时候,我找些朋友打探一下他的行踪。”
“额,你要靠点谱,咱们的月奖金都在你手里了!”
到了晚上的时候,临近七点,老墨打来电话:“我知道了他的行踪了,那家伙每天八点半打烊,之后都会去宜江区的悦空巷一个妓女家去爽一把,我们只要在那里蹲点等着他就行了。再那之前七点到我家来会和商量计划。”
八点半的时候,夜空乌云密布,云层里透出的雷声响彻云霄。出门之前我换上了公司发的侦探鞋,这种鞋不管是在雨天还是雪天走路都不会发出声响。看看了左腕上的石英表,我便出发去和他会和。
“什么,我去堵他,你大爷的你脑子有毛病吧?”我惊讶的大声嚷。
“你听我说,下午的时候他已经记住我了,我再去会暴露身份,他没怎么看过你,所以你去正合适,还有你练过,正好可以揍他一顿。”
“你说的好像挺有道理的,但我这样去他会看见我的脸的。”
“没事,给你这个!”
老墨一把递给我一个面罩像口罩一样,但比口罩硬。“这个叫变声口罩,是几年前一个国外朋友送我的,只要你摁一下红色按钮,再带脸上上,你说出的话就是另一种声音。还有这个。”他又给了我一把枪型的东西,我一眼认出了这是泰瑟枪。
“这个你不用说了,泰瑟枪,我清楚地很,这个也是国外朋友送你的?”
“额……差不多,等你去的时候再带上兜帽,这样他就彻底认不出来了,记住多打他两下,替我报仇,那狗娘养的竟敢用大块头来吓唬他墨爷!”
“额,我们是一起去吧?”我有些疑惑的问着他
“当然了,我们可是队友!”
我看着那假惺惺的眼神甚至有点不信任他。
到了八点半的时候,我趴在小巷的屋顶上,雨则在滴答地下着。我听了老墨的建议,穿着雨披趴在那里,我尽量压低着身子。除了老墨给的两个装备,我右手里有一把我自制的袖剑,只要一按手臂底下的机关,就会弹射出来。
我看见一个瘦弱的身影从巷子外面走进来,我透过弱光看了一下石英表,现在是8点45分。当罗杰从我视野快消失的的时候,我脱下雨披,缓缓的从屋顶跳下,侦探鞋让我没发出一点声音。
“嘿,先生,你的钱包掉了!”
那家伙在迟疑了一会儿向我走来。老墨断定罗杰是一个爱占小便宜的人,因为下午他在我们面前的行为说明了他不是一个很淡定的人,相反是一个小人。在我们走的时候他鼻子上的汗和他说话时的犹豫证明了他是强装威风。
“没错,钱包是我的!”他一边窃笑一边看着钱包里的钱。
虽然是在黑夜里,但我仍能看见他脸上的微笑。我按了面罩上的红色按钮,然后趁他不背一拳打掉了他的假牙,这家伙想反击,一个右勾拳却打空了,我本能的向下躲闪,转眼间到了他的后面,我一脚踹在了这家伙的后脊骨上,他一下狗啃泥到倒在了地上。转过身来直喊好汉饶命,老墨说过让我多打他几下,这下打过了。他缓缓地站起,把左手放在前面,气喘吁吁的道:“别打了,钱包我不要了,求求你饶我一命!我能把我的假牙拿过来吗?”我见他右手放在背后似乎在摸着什么。一边还向我靠近,忽然一把银色的短刀直冲着我砍来,我靠左一躲闪,紧紧的握住他持刀的右手,左手用力的一掌摁住了他的脖子,一下把他撞在了墙上。我用右手用力的一捏他的手腕,银色的刀掉在了地上,我轻轻地用脚往旁边一踢。
“我有个问题要问你,你有没有用过私人码头偷运枪支?”
“没有啊!我的好汉啊!求求你放了我吧!你要多少钱都行!”
“看来你真不不见棺材不落泪了!”
我将右手的袖剑机关一摁,一把短刀从衣袖里弹出,又把罗杰的身子转过来,将刀刃放在他的脖子前。
“说,不然我杀了你!”
“我说,我说,我确实用过私人码头偷运过枪支。”
“你怎么运进来的?快说,刀刃没有眼睛!”
“我用冷藏公司的冷藏车来偷运的。”
“不可能,冷藏车也会有安检的,你到底怎么运进来的?”
“我是个修钟表的,细活我最擅长。我把枪支拆成零件,放在冷冻鱼肚子里,然后到地方了,再把零件从鱼肚子里面拿出来,拼成枪。”
“你偷运了几把枪,前几天抢劫银行的枪是不是你偷运的那把?”
“我一共从外面买了两把,虽然是手枪,但都很值钱。在黑市里可以卖到50万一把,那种枪很高科技,外表是比普通手枪稍大的样子,但一碰按钮就会变成一把步枪,再装上弹夹就是步枪了。抢劫银行的就是我买的那两把,但我没卖过!”
“你没卖过?,那抢劫银行的枪总不能是从你那里偷的吧?”
“对,就是那天的冷藏车司机,他偷了我的一把枪,还******抢劫了?真******晦气!”
“所以说,是那天的冷藏车司机抢劫了银行?”
“对,要不然就是他卖给了别人!”
“那你那把枪呢?快说在哪!”
“那把枪在我的办公室抽屉里面,真的!我要是骗你你就杀了我!”
“不必了,您明天会发现您会在路边睡了一晚!”
说完,我就用上了那把泰瑟枪,轻轻地一扣扳机,两条线从枪口弹出,射在他的膝盖上。不一会儿,罗杰就被电晕了。
我心中在想着那个冷藏车司机到底是谁!他为什么要偷罗杰的枪和为什么抢劫,这些疑问在我心中反复的出现,不一会儿我就脑中出现了一个漩涡,我被卷入进去,直接倒在了地上。地上的雨水被溅起,冷冷的雨拍在我的脸上。我醒来之后都是第二天了,老墨只是说我晕倒了,别的也没提。他说冷藏车司机找到了,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