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柄剑名为归炎,是云枫自幼所得的一柄略微残缺的先天灵剑,剑中孕育着一位自称自己精通炼药的先天剑灵。剑灵虽然如此自称,但是他一整天的时间几乎都用来睡觉,只是偶尔会出来指点一下云枫修行上的差错,有时更是干脆不理会云枫。
饶是如此,云枫也没有半点怨言,因为正是在他的调教之下,他才能有昨日辉煌,他才能够成为云家年轻一辈的第一人。
现在通过内视丹田,云枫觉得很是惭愧和抱歉。他很清楚自己掉落悬崖为什么没有死。因为归炎剑的剑灵平时虽然不怎么理自己,但是两人的关系在长期的相处之下已是变得亦师亦友。他知道本来的归炎剑绝对没有眼下这么破烂不堪,吸收灵气时也没有这么恐怖的速度。然而变成眼下这般光景的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本来就受伤的归炎剑伤上加伤,剑灵陷入沉睡。
剑灵沉睡的原因只有一个,便是护主。因为先天灵剑会择主,也会在主人面临危难的时候选择牺牲自己以守护主人周全。
“归炎,辛苦你了。你就放心睡觉吧,我云枫可不会就此沉沦的,等你醒来,你会见到一个全新的云枫。到时候我一定将你复原,我们一起杀回去。”短暂的闭目内视后,云枫便是站了起来,因为归炎剑的存在,他并不担心自己的后来。只要自己坚持每一天不停的修炼和战斗,并且获得更多的灵药来喂养归炎剑,那么归炎剑的剑灵终有苏醒之时,到时自己便会翻身。
现在,便是战斗的时候了,他始终相信战斗才能激发潜力。
辨别了一下大致的方向后,云枫紧紧握着三尺青锋,一路谨慎地向着赤坎山脉内部深入。
赤坎山脉是一处历练的好地方,不仅火属性的天地能量颇为充沛,也孕育着无数的火属性灵药。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这些灵药的附近一定盘踞着一些异常凶狠的灵兽。眼下,云枫刚刚深入不到两里,便已经连连劈掉了一些从四处蹿起的毒虫毒蛇。甚至他刚刚还被一条赤焰蟒追杀了半天,好一阵子才躲开。
虽然颇为凶险,但云枫也确实找到了不少好东西。单单是一品的炎晶草就获得了不少,就连二品的炎星草也拿到了几株。
当然,他的目标并不是这些,而是这几天来被人传得神乎其神的炎髓。炎髓,顾名思义就是火焰的精髓。一般来讲,炎髓都是在一些老火山口附近出现的。偏偏好巧不巧的是,最近这几天,在赤坎山脉的深处,天天晚上都很不平静。每一天夜晚,所有流岚宗弟子都可以听见山脉深处有着此起彼伏的狂啸怒吼,看见那赤坎山脉深处有着一团不灭的火光和巨大的兽影。
一些长老推测是山脉中的灵兽之王这几天在蜕变,引来了敌手;也有一些内门弟子认为是赤坎山脉的火属性灵力异常凝聚;而就在前几天,宗主更是亲自开口,说那里极有可能有着火属性的天材地宝在孕育,在成形,再怎么着也一定会有炎髓。
宗主亲自说会有炎髓,于是流岚宗的弟子们一下子沸腾了!
上至内门无事在身的执事长老,下至云枫等新一辈外门弟子都是蜂拥而出,赶往赤坎山脉。因为一颗炎髓,足以换得凡人的一生衣食无忧;而用来修炼的话,炎髓内部精纯的火属性灵力无需炼化,就可以用来修炼。这等机缘,谁会愿意错过?
“幸好的是我已经晋入了凡灵境四重天,不然刚刚那头赤焰蟒也不可能甩掉。”云枫心中微凛,深觉山脉内围会更加的危险。
云枫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如果再次深入,遇见比赤焰蟒更凶残的灵兽,自己想活下来那就不是能不能甩开灵兽的问题了,而是人家有没有吃他的意思了。当下也是不免得有一些心灰意冷,毕竟他的目标可不是那些一品或二品灵药,而是炎髓。
阳光透过树隙洒落下来,错落有致宛如棋盘。云枫在炎炎烈日之下再次前行了半里路,又从一些嘴喷烈火的烈焰鸟的鸟巢里偷了几颗鸟蛋,这才打算回去,继续自己成效颇微的修炼。
突然,他眼前一震,发现眼前有一处地方亮起了蒙蒙红光。
毫不犹豫,云枫向前奔去。前行不到十来步,连转了几个弯后,他终于看见了发光之物,那是一颗散发灼眼红光的晶体。
“炎髓!”云枫高兴得快要跳起来了。他没有想到,本来以为自己不可能有机会得到的炎髓竟然会在自己放弃的时候,突然间出现在自己眼前,真的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不仅如此,他还从那个方向嗅到了一股淡淡的灵药馨香。
好香啊!嗯?不对,有血腥味,有越来越浓的血腥气味。
云枫微微叹了口气。
自己的心还是不够坚硬,不够铁血冷酷。
顺着血腥气味走了过去,云枫的眼睛也只是在那块炎髓身上停留了一会儿,便跟着身体往前看去,那里是血腥味的根源。
只见一个红衣女子躺在血泊之中,身旁死了一两头体型硕大的离火弯角牛,鲜血渗过红色的罗裳流淌而出,将女子衬得愈发妖媚。破烂的衣袖里乍泄出一双雪白的柔荑,一双眸子欲必未必,苍白的俏脸上头发散乱的贴在额上,平添几分病态美。
“救我……”即使是断断续续的求救声也是如珠落玉盘般清脆。
“你等着,忍一下就过去了。”云枫不知道这样救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到底对不对,但是他觉得起码这么做了自己会问心无愧。言罢,从怀中低劣的储物袋里拿出了一个羊脂白玉瓶。
愈伤灵丹!
这是当初云家灭族之日自己带上的灵丹妙药中,仅存的一瓶用来治疗严重外伤的丹药,据说大动脉出血都可以服丹抑止。
云枫轻轻抬起红衣女子的脸庞,看着她那张精致得仿佛画中走出的倾世娇颜,打开玉瓶的塞子后,倒出了一颗丹丸便往女子的嘴里塞,右手旋即将女子的身体拉起,狠狠拍在了她的背上。哪怕是隔着一层红衣,凭借着手心的短暂触碰,云枫也能感觉到那层红衣之下是宛如凝脂的细腻肌肤,是水滑的玉背。
待得云枫自己也觉力气不支后,这才起身离开了红衣女子。
顺便的,云枫也带走了那颗依旧璀璨的炎髓。
云枫没有回头去看红衣女子,径直向来时的赤坎山脉外围走去。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没有人会比他更加清楚生命是多么的珍贵,也没有人比他更加的不珍惜生命。
可贵在于,有了生命他才能够去复仇雪恨!
不珍惜在于,他为了复仇可以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