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幸福,也就是期望值与自身状态之间的差距,这个满意度越大,就越接近幸福,反之,就越远离幸福,这就保证了世间的不平等和心理上的可平等,每个人都可以努力找到适合自己的空间,并不因为能力弱就找不到幸福。由于幸福是以欲望为基础的,幸福的短暂性和可经营性就奇妙地结合在一起。因为期望值有大小,幸福的感觉就有强弱。在这一点上,野心家最不幸也最幸福。因其最难满足,但一旦满足,他们的幸福将是超值的。和年轻人相比,老年人各方面的要求都会下降,幸福的要求接近平和,不会再有冒险的快乐和失败的沉痛。就像肉体的能量供给不足时,他在享受的过程中,体验更多的,也只是疲乏感,而不是幸福。那种感受,就像胃病患者或牙疼者面对着美餐。
所以,一个人的幸福,正如尼采说的:“在他的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存在着对他来说无可争辩的真理:粗糙者如作为最高行为动机的个人的家庭幸福,精致者如对教会等的信仰。那些反对他们的话,他听也不要听。”相对来说,单一的欲念更能引导人们进入幸福的状态,他不会患得患失,左顾右盼。这种确信,这种真理感,使他拥有绝对理由产生的力,并且这个力正牢牢控制着不能动弹的现实。
正如在物理学中,在绝对的真空,任何物体都是匀速前进的,而且永远不会停止,这并不取决于受到的起始推动力的大小,同样,任何一个小的欲望产生的力,在不受到其他力的作用时,也是保持匀速前进的。但正如自然界不存在绝对匀速运动的物体,这种欲望也肯定是不存在的,每个欲望产生,都会受到其他欲望的牵制,有时是别人的欲望,这就是社会意义的个人。当任何一个欲望都要按它的意志保证实施,这只是充斥犯罪感的社会。
这样鼓吹幸福的绝对真理性,那么人是否应该不顾一切道德、践踏一切法律,去追求幸福呢?这个社会就永远没有了创造者,只会有强盗和掠夺者,他们不会建设任何有益于人类的东西,只会破坏和摧毁。这个社会岂不成了恶人的天堂,只有无穷的暴力、镇压和奴役。人类初期也曾经历了那样的阶段——奴隶社会,它就是以这种方式来维护其前进的。人有了一定的改造世界的能力,但这个力量并不很强大,一部分人为了保证他们的幸福,就制订这些奴役性的制度,而暴力是保证其实施的主要力量。奴隶的幸福,是被国家化的暴力剥夺了的。
作为社会意义的个人争取幸福的时候,他所产生的力,一定和其他的力发生融合,产生矛盾,进行力的汇合与对抗,这个过程,充满了相互的妥协和斗争,胜利一方,为了保持其胜利成果,往往会制订并且不断修正法律道德,使其有利于自身,也就是不平等的幸福。种种法律和道德,乃至一切上层建筑,都很强烈地保证某一部分人幸福,它们在阶级社会中的存在,无非是为了保证人作为一个种族的存在,无非是一部分人统治另一部分的法则,无非是男人压迫女人的规范,诸如此类。所以在剥削阶级社会,统治阶级触犯了法律时,受到的惩罚远远小于被统治阶级受到的惩罚。这类上层建筑的规范,先天性地带有很强烈的针对性,一部分人制订,而强加在另一个阶级身上。而社会的进步方向,都是尽可能地制订有利于最大多数人的法律、制度和道德,使新生的人类更健康,更完美,更有生命力,更有作为人的自由。
当人的利己主义产生的力,和社会道德合拍时,他是不会受任何谴责的,相反,还应受到赞许,只有当这个力有违于社会道德时,才会受到道义的谴责和非难,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在做了能够吃得到的规范社会下,“好吃懒做”这种行为才算是罪恶。所以,在某种状态下,并不是我们坚持了道德或支配了道德,而只是道德通过我们完成了它的使命,人成了道德的工具。道德在本质上是等级制化了的欲望。
人制订的法律、制度,乃至一切道德规范,并不带有先天的善和先天的恶,它的大的方面,也将是保证一个种族、一个国家的幸福。所以一切的道德规范和法律乃至一切上层建筑,都是人类为追求幸福产生的力的妥协。正是由于这种先天性带来的不平等,所以在制订之初,就很自然地带来被强加一方的反抗,或是来自人性深处的反抗,正如强制的爱会变成恨,强制的道德也只会变成不道德。这种反抗产生的力,一方面由于统治阶级用强权负责压制,另一方面,又由于统治阶级不断修改得到缓和,或是由于另一个阶级的斗争取得胜利而趋于瓦解。所以人类的上层建筑,前半部分的发展史,是自然人的道德发展到阶级社会性的道德,它的后半部分发展轨迹,又将是从阶级性道德回复到自然人的道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无论何种教义,都把爱与对整体的渴望密不可分。当人们将死之时,仍愿意看到自己的幸福,通过别人的意志得以实现,只有巴尔扎克笔下的守财奴,他到死都不相信任何人,临死前还紧紧抓着镀金的圣母像!像自私到仅有个人的身上,很难找到永存的幸福。
对力的认识和控制能力,表现为掌握幸福的自由度。在现实生活中,愿望并不总能得到满足,有时应当选择的情况下,又患得患失,许多问题不同程度地困惑着我们,使身心得不到解放的一日,就算筋疲力尽后得到某样东西,又受着新的问题困惑。所以,在力的牵扯中,幸福的最高形态也就渐渐展现它的全貌,当认识有了一定的超越,对事物的必然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但还不能超脱其他力的作用,他们会使世界陷入盲动的危机阶段。任何世外桃源、与社会脱离的个人是不存在的,那种人类对人的吸引,会将任何真的假的隐士吸引回归这个斗争的土壤。所以幸福最高境界的表现:人类的幸福,并不是个人的幸福,人类的自由,而不是个人的自由。基于这点,保尔的名言才具有永恒的意义。全人类的幸福并不是个人可以办到的,它必须在社会建立一种秩序,并且不断发展完成。也许在未来的某些时候,哲学苦苦思索后不能解放的人类,科学能帮助他们较快地从困苦中摆脱出来。
善和恶都不是一个意识的概念,它同样是以力的方式存在的,相对恶来讲,善往往是反作用的,是被动的。如果把恶定为反抗的力,把善定为服从的力,恶是反抗或违背某种规范的,善是敬重或服从某种规范的,从这个意义出发,善和恶是辩证的,这两个东西都是相互牵引互动的,没有单纯的善,没有绝对的恶,恶和善的力都同时引向一个点,在终点处完成了理论上和实践上的统一。而根据阶级斗争的学说,只有保证阶级统治以后,善才可以发挥作用,否则只是恶的催化剂和刽子手。只有新的恶取代旧的恶以后,旧的善也发挥新的作用。新的善才转化为新的恶的助手。善所能孕育的幸福,并不会比恶所能保证的幸福多。
任何上层建筑,道德也罢、法律也罢,都有正确和错误的部分,在带有强烈的历史背景特色的情况下,都为保证社会的正常发展作出过努力,它的不完善,终将随着各种力的抵抗,或扬弃、或改变、或修正。所以在一定历史背景下,绝对遵从这些道德的人常常被宣扬为圣人,相同地,那些敢于质疑这些道德荒谬性的人也常常被定位为英雄。关怀人有两种,一种是客观的关怀人,像政府于他的人民,领袖于他的崇拜者,但由于这种关怀,除了少数人能够直接地感受到以外,但由于是间接的,一层层下来,人们往往察觉不到。所以人们往往渴望那些更直接一点的关怀,所以心理医生、算命先生、真的假的艺术家,在群众那里,总有巨大的市场。
从幸福的角度来衡量一个人物,大人物就好像避雷针,在瞬间可以聚集大多数人的命运于一身,左右他人的幸福,通过权力、舆论或思想,传达他的力量,成为幸福的承担者,似乎就是人性化的上帝。通过这个过程,使他拥有更多的力的权利,所以大人物永远比小人物更仁慈、更有力、更威严,同样因为他是力的综合点,力的承受点,所以也同样赋予他这样的品格:更荒谬、更易变、更无情。所以在悲剧的主题中,最初的主角,多是些大人物。
自我意识的产生,使人认为自身存在有充分理由性,从而产生永恒的幻觉。但任何东西都将不能永恒,又将在这一假设必要性的种种命题归于不可解,这些命题,都受着一种更大更强更严酷的规律支配,它就像所有戏剧结束后,垂下的大幕,在大幕的本身,你就完完全全可以读懂两个字——死亡,不管你的戏多么精彩,观众多么不肯离去。你说人生的意义吧!人都将死亡,世界也会在将来的某一日不存在,甚至地球,甚至太阳系,甚至银河,在毁灭的刹那,一切都归于虚无,你所作的努力,所有的事实,都归于虚无,宇宙当然不会虚无,从物质永远守恒来讲,你的尸骨仍将以某种物质某种方式存在着,但任何一种物质,都不将是以前意义上的那个你了。道德、理想、价值,种种高尚的和卑贱的词语,在一片虚无的境地,没有任何的旁观者,还会有什么意义呢?这种用科学方法论证出来的虚无主义,比任何宗教教唆的虚无主义都可怕,因为它没有一句是谬论,用最严密的逻辑,推导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