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年节,就会看到烟火。
一见烟火,二十年前,赤脚在夏威夷Waikiki海边,傻头傻脑等看烟火的昨日就会回到眼前。
那时候,正当新婚,一切只觉得美与浪漫。
海风的沁凉、浪涛的哗闹,脚趾间沙的细柔湿润……许多微细几不足道的感觉,伴着天边乍开乍落的烟花又回到了心中。夜色裹,火星像无数重生的精灵,飞舞起来。
回忆,能使失去的“重生”。这么一想,基督的复活,就不难理解。弥撒和祈祷,其实就是“超度”。而“超度”,其实就是复活与重生。为了克服死亡,人类真是煞费苦心。
然而,靠着人的记忆和回想,连瞬间即灭的烟火都可以久存,怕死却是为了什么?
烟火:烧破黑暗的东西,留过、亮过、曾经过……我爱烟火,因为那是人间的想望,短暂的疯狂与无限的美丽的结合。
烟火,一次次文雅的爆炸,除了颜色,还有声音。
噼噼啪啪的声音,听起来像众人的掌声,又像是自己的粉身碎骨。
烟火,奋力冲入黑暗,作形而上的升华去了。在世人心间,只遗下一件“国王的新衣”——日后,只有回忆的眼睛才看得见。
生命是一个古怪的盒子,打开或关上,仿佛不由自主。然而,在里面,我们却可以任意收集我们一生此起彼落无数的烟花。
昨日黄花,一片片落了。
烟花,红黄的似火,绿的仿佛该带着松柏青青的香,也一朵朵熄灭了。生命的黑盒子,或许打开来什么也看不见,关上了才能看清:或许一打开就烟花四射,直到关上?前者是存在主义,后者是后设小说?我无所适从,因为我不知道生命原是空的还是满的。
每一本书都像一朵烟花,会不会落入有心人记忆的眸子,全是冥冥中注定,只好各由其命。
每读一本书,都仿佛看见别人心灵里燃烧的烟火,看见书里静待绽放的烟花。我读,为着不忍。我写,为着不忍。
烟花样的人生,我不忍不读,不忍不写。
象脚花瓶
啊,真是静得太好。
一个人,走在淡季的博物馆里。
静得这样美,使我仿佛能够“看见”我的每一举步都在推动身边的空气,造成一种透明无声的流动。
静得这样美,使我想及孤独的好处:它总不会使你过分的嚣张。一个人孤独的时候,大喜大怒大哀大乐都不至于了,所有的情绪都似乎冲淡成互容的境地,因而哀愁亦微带喜悦,快乐亦略有忧郁。“在群众中,你生活于当时的时代。在孤独中,你生活于所有的时代。”真正是有感而发的至理名言。
静得这样——有一种和平的寂寞,温柔地在身心里荡漾开来;烫过了的日本米酒的滋味,净白温热,盛在精细的小瓷杯里,独自对抗着屋外的风雪与粗砾;那样脆、那样弱、那样禁不起的——美。
信步来到史诺猎品陈列室。
大象、狮、虎、麋和犀牛。史诺先生是“五大”名狩猎家之一,专门“枪杀”巨型动物。每一个标本旁边都有他手持猎枪与动物尸身的合照。有人会对“死亡的游戏”这样着迷,真叫人吃惊。
史诺先生不知道愿不愿意把自己的尸身也做成一具标本?
日本有过一位艺术家,生前曾刻好一具木雕,跟他本人一模一样,只有头发与指甲的部分是等他死后,请人另“栽”上去的。是的,那木雕上的头发和指甲是“真”的。然而如果你问我:“真”的是“活”的吗?我却答不上来。
嘘,让亡者安息吧。我带你去看一只花瓶。
一只真的象脚做的花瓶。
以前有一个人,他本来也可以成为狩猎名家的。可是,有一次他打了一只痴心的大笨象。那只象,是头软心肠的母象。它不能奔躲出枪程之外,完全不是因为它跑不快,而是因为它的小象不能跑快。
那个人后来只要一闭上眼,还仿佛可以清晰地看到沙尘滚滚之中两只象——一大一小——拼命地跑着。大的顾着小的,小的哀哀惊呼。枪声响起,老象山崩一样即将倒下,那只小的……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快跑,快跑,不要管我,不要停下……他仿佛听见母象力竭声嘶的忠告……
他做梦也不曾想到,那小小的象影,在一片黄尘里竟掉过头来又回到他母亲的身边。母象终于轰然倒下了,尘土落尽处,母象的尸身恰恰压在小象的身上。
母象,做成了一具美丽的非洲象标本。小象是不堪造就了。他悄悄割下了一只小象的象脚。
就是这一只可以插上鲜花的象脚花瓶。
当然它是真的,看看那几个脚趾甲,看那粗粗的皱皱的灰皮,是真的活过的一只小象。
那个人,他后来再也不在乎能否成为“名”狩猎家了。据说,他死后,家人散尽了他的一切收藏,唯独这只象脚花瓶,他在遗嘱中指定了要捐给博物馆。
啊,静得多好,叫人心上带点儿微疼。
我渐渐了解,为什么外面必须是个车马喧嚷的世界,为什么要有鸟鸣犬吠来划破松竹的清寂——因为在一片极静当中,我们的良心就要听见无数的亡魂来诉说他们的故事了,而那些故事,是要追索我们感情的债的!
风筝
春天是个让人吃惊的季节。冰雪一解,所有的色彩像笼里一群鸟儿被释放出来,略一迟疑,随即振翅高飞。一株株枯干,未绿已先着花,粉的、白的、红的、灰苍的,转眼就锦绣一片。还有“春伴鸟声开”的境界,鸟音喧噪之后,天空里出现了风筝。
有风的日子,一个用纸和树枝就可做成的玩意儿,居然会变成了一只翱翔的鸟(叫它纸鸢或纸鹞?太妙了)。一根几乎看不见的绳,可以那么稳当地拉扯它,叫它上升或下降,给它似乎可以控制又无把握的充分自由。这岂不是令人吃惊的事吗?
三四月是美国孩子们放风筝的日子,新闻报道中有风筝比赛的消息,课堂上有教做风筝的手工课。孩子们忙,孩子的家长们也忙,风筝既成,不亦乐乎。于是,一大片绿野之上,大人小孩兴高采烈,牵牵扯扯,跑跑跳跳,一只只风筝飞得半天高,青天里突地多了许多彩蝶,好不热闹。
提起风筝,据说是两千四百年前一个名叫Archytas的希腊人发明的。中国人在两千两百年前也有了风筝。
首先玩风筝的当然还是东方民族。在日本这已是一种全国性的运动。他们比赛时设奖项目也很多,诸如:设计奖、结构奖、风筝放得最高者奖等等。甚至于还有风筝战。
我在书上读过日本人用风筝打架的事。他们在风筝上系一尾巴,最尾端及二分之一处缠着可以割断别人风筝线的两个铁片,放风筝的两人相距五十尺,把风筝放得低低的便于控制。两只风筝在空中打起来,谁的线先断就是输家,赢的可以掳获对方的风筝(真是好战的民族)。五月五日是他们的男童节,家里有男孩子的就在门口插一长竿,竿上拴着一只鱼形风筝。有些鱼身竟长过八尺,每条鱼都着上彩绘。关于这种风筝还有一个故事:以前有个叫Kintaro的日本小男孩,有一次在河边看渔夫们作业。他忽然发现水中有条吃人肉的鱼,而那些渔夫们聚精会神做自己的事,竟无人注意。他于是立刻跳进河里和鱼拼起命来,最后杀死了那鱼而救了渔夫们。
中国人的艺术精神,常具体而细微地表现于生活中。风筝似乎没有故事,然而却讲究得多。
放风筝似乎应当是诗意的,它总和春风绿野快活的童年有关。谁若想在大雷雨时放一只风筝,岂不是呆得可以?然而,富兰克林这位呆子就正是这样在大雷雨中利用一只风筝测知了“雷电的特性”。
多了几只活泼快乐的风筝,使春天的美丽像找着了翅膀,由静而动,由动而超越了。能不惊奇?
青菜的素描
天天要经植物系的系办公室,那儿门上贴着一张海报,是一棵受伤的树,树身上缠着白纱布的绷带。它写道:
你今天感谢过植物了吗?
早上,我喝咖啡的时候,曾经想到过咖啡树吗?我加了两匙白糖,我想到过甘蔗了吗?我吃着烙饼,浇上一层蜂蜜或者甜浆,我想到过这田里的麦子、路上的百花或者做糖浆的枫树了吗?
那一棵缠着绷带的树,倒常使我想起在东部的那些枫树。人们在它的身上挖个洞,插进一根管子,管口吊挂着一双小桶,冬春交接乍暖还寒的时候,管子里就有树汁点点滴滴地流入桶中。穿着一时还脱不了的厚厚的冬衣,在寒冷的枫林里,把一桶一桶的树汁收集起来熬煮成糖的那些工人们,他们感谢过那些树吗?
现代人是以“感伤主义”为耻的,称Sentimental为“要不得的滥情”。好吧,眼泪让别人去流,自己是不流的。所以,有位女谐星在电视上说:“我今天做饭的时候,把切成块的胡萝卜丢下锅时,只听见胡萝卜们大叫:救命啊,救命啊……”
观众们大笑,成了一则不平凡的“笑话”。
或许,我们的联想力有限,咖啡跟树,不如跟制药厂里的化学药粉的关联近些。茶就不至于了。所有的香料,乃至于素鸡、素鸭全是植物来的,还可以想象。然而,牛羊兔马甚至于猫熊那样大体积的肉也是由植物来的吗?谁吃牛排,要感谢青草呢?
世上有“素食主义”者,人多半会联想起“人道主义”来。有谁倡“肉食”而很人道者,宁不半信半疑以为谎乎!中国人吃狗,洋人吓傻了。对植物们来说,那种惊吓算不算多余的滥情呢?愈现代化的人不是愈惜狗吗?toosentimental,不是可耻吗?原谅我们因联想力的贫乏而来的多情吧。原谅我们因不敢深思而来的近视吧。让我试试先谢谢我们桌上的青菜。
苦瓜
吃苦瓜,应当是最没有罪恶感的。因为它苦,可见我们并无心存愉悦自己的意思。
长着一张“破碎的脸”,处处是肉刺,一看就知道是个我行我素的家伙,下锅时会喊“救命”的青菜里怎么也不会轮到想起它来的。
虽然浑身是不可入口的苦味,剖开来却也有着白净柔软的瓜瓤,呵护着一粒一粒鲜血一样红颜色的子。“粗砾其外,丰润其内”,苦也有苦的滋味。
空心菜
既是没有心的,吃着不用思想,本来是一种单纯的快乐。可惜,它来自故乡。
就怕它缩水,一把炒成一筷子,成了一种心痛的负担。
冬瓜
是冬天生长的瓜吗?不会的,冰天雪地是锤炼筋肉的,耐得过岁寒的,无论如何要比它坚实。它泡松松的肉质,是纨绔子弟,喝多了啤酒,一副闲逸散漫的模样,所以入水成汤,可以化得了无踪迹。
比起西瓜,它无味。比起南瓜,它无趣。是虚有其表命错了名字的瓜吧?叫“东瓜”或“咚瓜”,比较不这样的像讽刺。
“冬”这样子的诗意,不是顽固的、苍凉的、悲壮的吗?不会的,它是不会这样容易消失的。
白菜、芥兰、青梗菜
是正统的蔬菜吧?无论是取其生脆或取其软嫩,都请小心留着它们正统的颜色:翠绿。
应当是青翠如菜的绿颜色,我们却说“如翡翠般”的绿。人工战胜自然的骄傲,是多么地显而易见。
所谓“正统”都是吃亏的东西,因为它的存在已平凡到理所当然的地步。菜就是青的,“面有菜色”看似颇不合理,岂不知,稍有大意,“油绿”也有转成“萎黄”的时候。
番茄跟茄子
一红、一紫,并列的时候都是美,“恶紫之夺朱”吗?不必了。只要在水火里一过,“西红柿”,它还是君子本色。紫茄,它守不住那点紫。
黄瓜
只有意大利的黄瓜,有黄的。中国的黄瓜,无论大小,上桌的皆绿。唯有老掉的黄瓜,才有些苍黄。
泥土是血脉的根,我们拿它作比吧,它是土黄。叶落了也要变成土黄。黄昏时分,是昏黄。太阳,是金黄。皇帝的龙袍,是古董黄。啊,人老了,是珠黄。
尘归尘,土归土,四季的缤纷最终莫不要归给尘土。人家若问起我关于太初天地间的“色”,我一定说:土黄(与肉欲无关)。
葱、姜、蒜
有没有它们,似乎都可以。
酒不能解渴。点心不能当饭。葱姜蒜,绝不是菜。它们的意义,只有在缺少它们的时候才成其为意义。我们的宗教与文学,快要变成这样子的地位。
其他
“你今天感谢过××了吗?”你想到什么,就填上什么好了。现在开始,永不嫌迟。
闲话赛马
和朋友们一块儿去露营,营地附近刚好有个赛马的地方,于是,我们就去见识了一番。
一进门,是成排成行的汽车,骄阳下闪着金属的光,花花绿绿各色的光,它们那么整齐地候在停车场上,倒像是一群最忠实的观众了——最忠实地来看“古代的汽车”表演的观众。马若也有灵性,不知要兴怎样的悲凉。
停车场过去,是球场一样的建筑物,门口有个乐队,自管自唱着三四流的歌曲,大热的天,又是充当马的配角,也怪不得他们的懒洋洋。
看球赛要买票,看马赛自然也要买票。可是,我从来不知道马票、门票是要分开来买的。马票是为赌博,门票若是为了“欣赏”,实在并不怎么值得。
人真是奇怪,为了不甘寂寞,把种种的娱乐带进了生活里边,转而又将娱乐变成了不堪的生活——那些卖票的、养马的、骑马的,尤其是上了瘾的赌马客,是把赌马当娱乐呢?生活呢?然而对马来说,这倒是好的,因为这样它们才保住了一条命。不为娱乐,就为饮食,恐怕在马眼中,这就是大部分人类的生活内容吧。
在看台上找了位子坐下,看来看去都是人,没有马。马是要在出赛的时候才露脸的,这里的人全没有马神气。尤其看台上那些人,都不像我在电影上得来的印象那样贵族或者那样潇洒。三教九流,有神志不大清楚的老人,有怀里搂着婴儿的女子,有衣着齐整的,也有嬉皮。他们的脸上都是一副“上班”的表情,好像要在这儿成就一番事业似的。在每一场的间隔时间里,认真地研读手上的小册子,或者当地赛马协会出版的报纸——全是赌马经,当然。
我后来听说也有讲究的马场,那里有钱的人可坐在Clubhouse内一面喝酒,一面由大玻璃窗子看外面的赛马,并可随时招来侍者代买马票。我不由得在心底高兴:
“还好,还好,还有那么一点诗意可以保留着。”
诗意是活在想象中的,我亲眼所见的那些人,那一些真真实实的人却更令我难以忘怀。
赌,对有钱有闲的人是消遣,简直像是享受。可是,对没钱却又丢下正经工作的人,却是残忍又痛苦的事,简直是一种可怕的毁灭。可见,赌博之所以是罪恶的,不仅是因为它利用的是人性的弱点,使人愈陷愈深不能自拔,并且也是相当不公平的。不过,由别的观点看,它倒又成了一种考验,禁得起与禁不起诱惑的,都到这里来试自己的运气。
忽然传来一阵喇叭声,好像战争时的号角。赛马最早的意思大概也是出于训练战马的缘故吧。这时候,骑师牵着马匹开始在场子里遛腿。距出赛的时间只有几分钟了,要买马票的人一听号角响起也不能不赶快作决定了,就像我们从前考试,时间既到,书没念完也得进教室去了。
那些马,真是漂亮。抬头挺胸的,气宇轩昂的;阳光下闪闪发光的身子,踢跶有致的蹄,骄傲的气质,的确是动物里最优美的。有位法国的作家曾经这样写过马:
在所有的动物中间,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分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因为,如果我们拿它和比它高一级或低一级的动物相比,就发现驴子长得太丑,狮子头太大,牛腿太细太短,与它粗大的身躯不相配,骆驼是畸形的,而最大的动物犀、象之类,都可以说只是些未定形的肉团。
每匹名马各不相同,我相信它们是有不同脾气、不同性格的。有的看起来很鲁莽,有的看起来很文雅,有的朴实,有的炫耀,不知道跟它们的主人或骑师的个性有无关联。但是,它们的确都有高贵的姿态:“一抬头,就仿佛想要超出它那四足兽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