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春了,处处有新芽,它果然来了。这还是我头一次看见这么“活生生”的鹿。照理说,鹿的嗅觉与听觉异乎寻常的敏锐,胆子特小,应当在我们的汽车驶近前开脚就跑。可是它们只挺着脖子、竖着耳朵看我们进入车房,毫无惊恐的表情——使我像受了恭维似的——世上竟还有这么信任人类的动物存在。
三头鹿都没有角,根据六年级的大女儿在学校上课的心得是这样子的:“它们不是母鹿就是小鹿。因为公鹿要有角才好在交配期间跟别的鹿打架。鹿宝宝两岁开始才会生角。只有给圣诞老人拉雪橇的鹿不分雌雄都有美丽多叉的角。有趣的是它们的角年年要脱,脱了再长,像过生日一样。”
我们小时候在台湾,对于鸡鸭鹅猪,甚至老爱生气的火鸡都很熟悉,但绝不像她们有这样精确的鹿的常识。不知道是时代不同、教育方式有别,还是环境的缘故。“猎鹿”对我们仿佛是天方夜谭,而对她们却真像钓鱼一样稀松。无论如何,“后生可畏”总是进步,我望望窗外的鹿,看看窗内的女儿,亦惊亦喜。
美国人一会儿抗议加拿大人残杀雪貂取皮,一会儿反对日本人捕杀海豚做肥料。他们自己衣食不愁,倒喜欢追猎这样驯善的鹿来挂在墙上当装饰。别说人类的善恶标准不明,就是爱恨都是难以理解的矛盾。最近我读奥杜邦(Audubon)的“鸟”,奥氏是画鸟专家,他笔下的鸟根本分不清是科学还是艺术,每一根鸟羽、每只鸟所栖的树,都一丝不苟的美丽翔实。他自然是极爱鸟,爱到想画下来使之不朽的程度。因此,他杀了一只又一只鸟,摆在地下室,天天仔细观察,把死的再画成活的。他自然极爱鸟,不然不会千辛万苦划着独木舟,忍着日晒虫咬去寻访鸟儿。然而,他爱上的却又莫不死在他的画里。说什么好呢?小鹿,这就是你轻易信任的人!
暮色渐浓,我转个身回来,已看不见它们了。
闲情偶记
房子的趣谈
在起伏多山的旧金山,房子的价码跟它可以远眺的“景”颇有相关。最近发生了一件讼案:某家院里的大树过于高大,影响了别人家的视界。一个要求锯树,一个要维护个人自由,告到了法庭——真成了“杀风景”的事件。
据说初步的判决是必须锯树。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个人的自由不应当妨害了别人之故,还是由于树与景比较起来树不值钱的缘故?无论如何,你可以看出一点“法治”的好处来:它是理智的,不是感情的,虽然冰冷,但至少有个标准。合理的法律,当然是只管树与景,而不牵扯成穷人的树与富人的景的。不过,我私心里倒是希望那树是棵富人的树。
幽默
加州天体营附近有位屋主要卖房子,房产公司给他登了个广告,上头写:“房子因屋主视力减退而求售,屋主视力因窥视裸体过多而减退。”
加州人,名堂多。不过,幽默感却是美国随时随地都可一见的东西。譬如有一次美国南部发生龙卷风之灾,风过处断瓦,残垣,在新的屋架还没有筑成之前,那些灰土瓦砾之上倒出现了许许多多有趣的标语,有的写“破屋急售”,有的写“风灾博物馆”,有的写“随风而去”……电视上记者说道:“狂风或许可以席卷掉我们的所有,但是我们总有一样东西摧残不了:那就是幽默感。”
雨季
雨季一过就开春了。
桃李樱红,不多久就纷纷点点乱染了开去。顽皮的孩子,放学的路上总要找几株花树,在树下猛摇一阵,把花瓣振洒下来。
落花不能返枝!无论怎样的达观,也不能不使我兴怜惜之情。
如果那顽童的嬉笑是无辜的,那只好怪桃红柳绿失之轻艳了吧?
落英和雨,化为春泥,仿佛是桩无声息的事情。缤纷用来形容轻艳的落花,也有美绝的韵味。可是,茶花却不同,茶花落地,是悲壮的——它一整朵一整朵叹然有声地坠落,它不叫你怜惜,却带给你“至死也是完整的”沉重。
“茶花女”和“杏花村”,如果不提故事,大概我们也多半不会分错何为悲剧,何为喜剧了。
情趣
两个女儿都终于大得可以坐下来跟我们一块儿玩拼字游戏了。每遭阴雨的假日,我们就只好在家“拼字”。有一次我想到了一篇文章,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一位女作家写的,说她跟先生都爱捉蟋蟀、养蟋蟀和斗蟋蟀。各人喂着各人的,还给蟋蟀们取些有趣的名字,每于晚饭后便斗起蟋蟀来。有一次先生养了只霸王,每斗必胜。接连败了几个夜晚下来,太太真气不过了,第二天就偷偷把霸王跟自己的一只蟋蟀换了过来。先生饭后又兴冲冲斗起来,输了,不信,三斗三输,他忽然发现有异,便大笑着认输了。
我因为觉得这故事很甜,便转述了一番,外子说:“你别暗示了。就算我愿意让你赢,对面还坐着两个铁面无私的小家伙呢。”果然,大女儿一本正经地说话了:“规则就是规则嘛,不然发明这游戏做什么呢?”
书房与花
古人所谓的“文房四宝”:纸、笔、墨、砚。到了今日,墨、砚早已失去实用性,而沦为收藏家之宝。将来,恐怕连纸、笔亦不保,书房里只需一宝——电脑而已。
不过,对我而言,我目前的“文房四宝”,乃是——纸、笔、书与花。
书房中最重要的东西,其实是书。大概跟日光、空气和水在我们日常生活里的地位一样,正因为是那样理所当然的重要,反而并不觉得它的存在了。
我书房里的书,几成书灾:它开始“无处不在”的时候,自然便侵略到客厅去了。
在我的天性里,斩钉截铁式的因子甚少。所以,我写作的地盘,常常兼及书桌、餐桌、办公桌,无法“特定”。而书房里的书什么时候走入客厅,客厅里的花何时跟进了书房,我是一点也想不起来了。
最近到旧金山狄扬亚洲艺术馆去看家乡台湾来的“中国古典插花艺术”展览。其中一景是一间书房,桌上摊着书法字画,墙上挂着一把七弦古琴,书桌左边插着古典瓶花,雅丽之至。
书房里有花,象征着一种精神上浪漫的要求。我不在乎我的纸笔墨砚被计算机取代,但是书房里的花,我愿它永远都在。
读书最苦是枯寂。如果案头有些植物,非但可以醒目,有时尚可以活泼心境。书房中最宜放置盆栽。所谓“长盆栽翠绿,宣石作峰峦”——案头的山水,可把大自然的气息浓缩于方寸之间。
我种了一棵小小的榆树,它真是一个伟大的奇迹。旧金山的天气向来是冬不冬、夏不夏,一年四季没有什么差别。可是,在我那榆树盆栽的身上,却固执地让四季分明。
头一个冬天,我看它叶子落尽,一身枯骨,还以为好好一株活树被我养死了,赶紧挪到室外,期盼它跟别的植物可以“相濡以沬”而得以回复生机。
凡有生命的东西,都需要有爱才能成全其生长的意义与目的。那棵榆树,到了春天一点一点冒出新绿来的时候,我真是快乐极了,好像那点点“春天的意思”全是为了报答我的爱与耐心的缘故。
盆栽是有脾气的。顶天立地的大树,你要它在寸土浅盆之中安分,怎能没有痛苦的挣扎与委屈?它的脾气、你的侍候,竟变成了种种爱的试探与实验。有时从书上抬起枯涩的双眼,看到我那绿意盎然的盆栽,忍不住想跟它说:“我也有我的委屈与挣扎呀。你是安身立命的不悦,我却是没有根的怅惘。”
盆栽并不适于长久待在室内。捧出捧进,有时恼人。瓶花便没有此病。
书房里的花,最好清雅而简单。多不如少,艳不如柔,香不如淡,我想。也许说的只是我自己所喜欢的风格。
《浮生六记》、《瓶史》都提到过折花插瓶的艺术。不过,古代花瓶不过铜瓶、瓷瓶而已,都没有现代的玻璃瓶可爱。
我特别喜欢装着半满清水的玻璃瓶,透明爽净,花茎在水里一清二楚。有时从外头随手折来的篱花,摘时因为没带剪刀,离枝的花梗上纠纠缠缠断得很不整齐的“伤口”都可以看得十分真切,水中犹有不忍,玻璃它从不去遮掩。
折花的寿命总是很短。短也有短的好处,可以时时换新,不致日久生厌。瓶花之死,正是我们“活变”的开始——似乎又隐含着某种启示。
在书房里,启示是愈多愈好。虽然易谢,瓶花至少也是有生趣的。有一次看见一只青色的小蜘蛛,在粉红的花瓣上彳亍,长腿细织的腰身,好像着泳装的模特儿正在镜头前摆着姿态,而我即刻变成了那个抓住剎那的摄影师。Beautyseenisneverlost——真的,那影像至今不忘。有的花枝,在水里插久了,还会自动生出白须须的根来。文学跟瓶花也有点相像之处:有的美,有的静;有的易逝,有的却能生根。
书房里的花,在我,是朋友,不是装饰。
其实,所有书房里的东西,难道不都应该如此吗?装饰,为了悦人。在这个人人戴着面具你争我夺的工业时代,让我们留给自己一方不必取悦于人、纯净一些的天地——譬如书房吧。
人性的条件
最近在《旧金山纪事报》上看到一篇文章:
作者说他太太手术住院,半夜想上厕所,按了很久的铃也没人理睬。她就忍痛慢慢摸下床来,又慢慢摸到走道上的洗手间去,回来时因已筋疲力尽,摸不回自己的床位去,就在离洗手间最近一张空床位上躺下。因为麻醉药的缘故,一睡就睡得“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清晨时分,吃药的时间到了,几位护士到处找都找不到她,就打电话给作者。作者赶到医院里去,花了两小时,总算找到了他太太,把太太摇醒,解释了一番,送回原床。荒谬的倒不是这故事的本身,而是满院的医生、护士愤怒地责骂他的太太——那个痛苦的病人。而一再道歉的却是病人的先生。这还不算,到作者离开医院时,走到门口,却看见两位护士拿着给精神病人穿的紧身刑衣往他太太房里去。他赶上去问:做什么的?她们说:不能再浪费时间在这样的病人身上。作者说:你们如果敢碰我太太一下,我立刻打电话找律师。
当然,那文章主要是在评论当代医疗制度的病态,说我们的医药钱都付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则付给了现代高度技术发展下的仪器设备。这样的制度把以前医生跟病人之间的“亲密关系”都破坏了。于是,医院变成了贩售高技术的地方,我们变成了购买最新知识的顾客,而律师则成了恶意的监察员。
我读了之后,仔细一想,可不是吗?拿现代“知性”的眼光来看,医生不过是给病人看病的人,而病人则是送病给医生看,医院岂不是“病”的交易所而已吗?
在大家一致对付着“病”的时候,“人”不见了。
人性中的某些基本条件,诸如:同情、关怀、信任与体贴……都到哪里去了呢?
最近在中文报上也看到一篇相关的文章,是说在车上看见一个年轻人不让座位给老弱妇孺。得不到座位的妇人破口大骂,坐在位子上的青年觉得自己有权利坐着——因为买的又不是站票。
想当年年轻的时候,如果我坐着,车上有任何老弱妇孺站着,都会深以为耻而急忙起身让座。我的同学,也莫不如此。那时学校还上“童军课”,“日行一善”只怕找不到这么容易行善的机会呢。我们有谁听人破口大骂过,我们有谁计较站票与坐票的权利之分。我因为瘦弱,给被让座的人按回位子上去的时候反倒有过。
在我们据理力争的当儿,“人”不见了。
原本是出于一点礼让的善心,几时竟成了“合理的权利”与“无理的要求”之争了?
在法律面前,“人情味”也许是要不得的。可是在礼让之前,“人情味”岂不是我们人性最基本的条件之一?我们童子军般单纯的善心都到哪里去了呢?
慈悲的滋味——闲话动物的感情与权利
在报上看到一则消息说:船员私由印尼疫区偷运抵中国台湾的五只猩猩、一只长臂猿、一只狗熊,因没有动物的合法产地证明及检疫证明,被海关查缉,依法必须销毁。
基于维护中国台湾疫疾防治安全的立场,印尼既被世界卫生机构列为狂犬病传染疫区,自然应当把这七只动物——不论可爱与否——立刻“火葬”,愈快愈好。然而,群情不忍,于是成了第二版上的大新闻。
提起“不忍”,要活生生处死猩猩、猴子这样“有灵性”的动物——我得特别强调“有灵性”,因为若是查缉的是毒蛇、臭鼠,恐怕我们的反应会不一样——仿佛是“公开的残忍”。其实,细想起来,北京烤鸭活着的时候,我们的鸭主又是怎样地对待它们的?“填鸭”都成了普通形容词了!梁实秋先生有一篇小品提及:有天卖活鱼,顾客甲买鱼肚,他就在活鱼身上切一块鱼肚下来,顾客乙要买鱼背,他又切之,一条活鱼就这样子“凌迟”地卖。至于我们吃活龙虾、活螃蟹,是先烧开水再下活物使之速死,或者,放进蒸笼使之慢慢昏迷而死,究竟怎样对动物而言痛快些呢?
去年美国的电视上也曾专题讨论过“动物权”——“人权”的推爱——的问题。由记者实地采访,我们看到一只只鸡在实验室里被人将针药插入眼珠里去;一只只“养鸡人家”的鸡给关在仅够容身的小监牢里,变成两足畸形;至于牛、羊,为了肉嫩,有些差不多一生下来就让它们吃专家特制的“营养学上有问题”的食料,个个畸形。其实,这些记者先生看到的真还不算什么。做医学研究的人,视“狼心狗肺、鼠肝猴脑”好像菜场里屠夫案上的肉一样平常。牙医生拿猫齿当人牙,整形牙医甚而先得整了猪牙才能毕业。美国有一位作家就用这题材写过一本讽刺寓言体的小说:DoctorRat。学人文社会学科的人,读之莫不心惊肉跳,仿佛看了一次精彩的“六十分钟”——揭穿了某些“科学人”的黑幕(其实也可以说是“研究道德”的沦丧)。
我们所谓的“闻其声、不忍食其肉”的感觉,实在是出于我们的“直觉”。在科学上,直觉是靠不住的。一般说来,我们对于“有灵性”的动物比对“非灵性”的同情友爱得多,可是有无灵性怎么分?或者灵性高低的排列又如何呢?我们时常一脚踩死一窝蚂蚁,一点也不心痛。可是,在南美洲有种蚂蚁,在豪雨倾盆的时候,会大家拥抱在一起成一球状以便浮在水上,并且在水面上不停地滚动,好让大家轮流呼吸,你看了又不由得有点儿感动,不是吗?蚂蚁有灵性?蜜蜂有灵性?一条蚯蚓给切成两段,你想它是前一段痛还是后一段痛,还是两段都痛?
提起“痛”,它跟“痛苦”又不同。“痛苦”除了感觉的“痛”之外,还要加上由痛而引起的心情的“苦”。感觉的痛,是机械反应。“心情的苦”要牵涉到意识的问题。我们要替动物争权,无非是觉得它们有口难言其“心情的苦”,因为若只是痛而已,用点止痛剂就可以解决了。
譬如说:兔子根本不会“意识”到自己遭虐待的话,那么,在把针药插入它的眼球里去之前先使它不觉其痛,我们是不是就算“无罪”?进一步,这意识问题之中又有问题,譬如:人猿在镜子面前照见自己会有有趣的反应,狗则不然,是不是狗没有“自我意识”呢?但是,狗靠嗅觉却可以知道自己的“地盘”,它又似乎也能认知自我。所以,是不是各种动物的意识不同且又各有因“种”而异的表现方式呢?
然后,有关动物的思想、智力与感情……问得多,争辩更多。“智商”高的人,不一定思想就深入。有思想的人,也并不一定感情就比较丰富。有的智能障碍孩童在“拼图”上特别有天才,无论怎样难的Puzzle(难题)给他,他总能到时候一块一块拼完。人犹如此,动物也就更难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