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系列事件的基本部分在人类个体的简略发展中得到了重复。在这里,也是父母的权威--主要是专制的父亲的权威,以他的权力威胁要惩罚儿子--要求儿子做出本能的放弃,并且由他决定什么是被允许的,什么是禁止的。后来,当社会和超我取代了父母的地位之后,儿童所谓“表现好”或“淘气”便被描述为“好”和“坏”;或者“有道德的”和“邪恶的”。但是,这里讲的仍然总是同一码事--即在权威压力之下的本能克制,这种权威是对父亲的取代和延续。
当我们考察神圣这个值得注意的概念时,对这些发现的研究就会更深入一步。和我们高度评价并认为重要的其他事情相比,到底是什么东西在我们看来似乎是真正“神圣”(holy)的呢?一方面,神圣与宗教事务有联系是确定无疑的,这种联系一直受到强调:所有宗教的事务都是神圣的,这就是神圣的真正核心。另一方面,人们无数次地尝试把神圣的特征适用于如此众多的与宗教毫无关系的其他事物--人、制度、功能--我们的判断往往受这些尝试的干扰。这些努力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目的。我们不妨从与神圣有如此密切联系的那个禁令的特征开始。神圣的东西显然是某种不可触摸的事物。一种神圣的禁令具有非常强烈的情绪色彩,但实际上却没有理性基础。例如,为什么与女儿或姐妹乱伦竟会是这样一种特别严重得罪行 --竟比任何其他性交都严重得多呢?当我们要求获得一种理性基础时,人们当然会说,我们所有的情感都对此深表反对。但是,这只不过意味着,人们把这条禁令视为不证自明的,他们并不知道它有任何基础。
我们很容易指出这种解释的无效性。那种表现为侮辱我们最神圣情感的东西,在古代埃及和其他早期民族的主导家庭中却是一种普遍的风俗--我们可称之为一种变成神圣的习俗。一个法老理所当然地应该把他的妹妹作为他的第一个和主要的妻子;而且法老的后继者们,希腊种族的埃及托勒密王公们,也都毫不犹豫地遵循着这种榜样。更确切地说,我们被迫认识到,乱伦--在这个例子中是哥哥与妹妹之间的乱伦--是一种特权,这种特权是凡人所没有的,只有作为神的代表的王公们才享有,同样,在希腊和日耳曼的传奇中,人们并不反对这种乱伦关系。我们可以推测,在我们的贵族当中,严肃认真地坚持生而平等就是这种古代特权的遗迹,而且我们可以确定,在最高的社会阶层中,由于多少世代的近亲繁殖的结果,今天的欧洲是被一个家族的成员和第二个家族的成员统治着。
在神祗们、国王和英雄们当中存在着乱伦关系,这个证据也有助于我们做出另一种尝试,这种尝试寻求从生物学上来解释对乱伦的恐惧,并将其追溯到对近亲繁殖所造成的恶果的一种模糊认识。但是,甚至在今天我们也还不能确定近亲繁殖究竟会造成什么危险后果,更不用说原始民族能认识到这一点并予以防止了。在确定被允许的和被禁止的亲属关系的程度方面存在着不确定性,这个证据几乎无助于提出假设,即认为“自然感情”,是对乱伦恐惧的最终基础。
对史前史的构想迫使我们做出另一种解释。有利于族外通婚的法令(对乱伦的恐惧则是对该法令的消极的表现)是父亲意志的产物,在他被铲除之后这种意志却被延续下来。由此便使它产生了具有情绪色彩的力量,而且不可能为它找到一种理性的根据--这就是它的神圣性。我们满怀信心地预测,对神圣禁令的所有其他情况的研究会使我们得出和乱伦恐惧相同的结论:神圣的东西就其根源而言不过是那位原始父亲意志的延续。这同样能说明那些表达神圣概念的词语的不可理解的矛盾性。正是这种矛盾性才普遍支配着与父亲的关系。[拉丁语]“sacer”这个词的意思不仅是指“神圣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而且是指我们只能译为“声名狼藉的”、“可恶的”的东西(例如“auri sacra fames”)。父亲的意志不仅是一个人不能触动,必须高度尊崇的东西,而且是以前曾使人不寒而栗的东西,因为它要求人们做出痛苦的本能放弃。当我们听说,摩西通过把割礼的风俗介绍给他的人民,而使他们变得神圣时,我们现在才理解到这种说法的深层含义。割礼是阉割的象征性替代物,是那位原始父亲施加给他的儿子们,以充分显示他的绝对力量,无论谁接受那种象征,便以此表明他准备屈从于父亲的意志,即便这使他付出了最痛苦的牺牲。
回到伦理学上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它的一部分禁令之所以从理性上证明是合理的,乃是因为有必要划清社会对个人的权利,个人对社会的权利,以及个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但是,那种在我们看来在伦理学上如此浮夸、如此神秘,而且以某种神秘的方式如此不证自明的东西,都把这些特征归因于它和宗教的联系,归因于它源自父亲的意志。
(五)什么是宗教中的真理
对我们这些没有信仰的人来说,那些相信存在着一个最高的上帝的人是多么令人忌妒啊!对这个伟大精灵来说,世界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因为所有这一切制度都是由他亲自创造出来的。同我们所能做出的最竭尽全力、最微不足道而又琐碎的解释相比,那些信徒们的教义是多么全面、多么详尽而又多么明确啊!这个神圣的精灵本身就是道德完善的理想,他向人类传播了这种理想的知识,同时,竭力使人类自己的本性与他相似。人类直接就能感受到什么是高尚与崇高的,什么是低贱与卑劣的。他们的感情生活是根据他们在任何时候与该理想的距离来衡量的。当他们趋近于它--也可以说当他们在近日点时,他们便感到很大的满足;当他们在远日点,即远离它时,惩罚便使他们深感不快。所有这一切的确定都是如此简单明了而又不可动摇。我们只能感到遗憾,在这个世界上,某些生活经验和观察竟然不能使我们接受这个前提,即存在着这样一个最高的上帝。仿佛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足够的谜似的,我们面临着一个新的问题,即弄清这些人是怎样获得他们对神圣上帝的信仰,以及这种信仰是从哪里获得其巨大力量的,使它竟然能够压倒“理性与科学”。
让我们重新回到我们迄今一直探讨的这个更朴实的问题上来。我们企图解释犹太民族的独特性格的起源,这种性格很可能就是使他们得以生存到今天的东西。我们发现,摩西这个人通过赋予他们一种宗教,而使他们铭刻上了这种性格,这种宗教大大地增强了他们的自尊心,致使他们认为自己比所有其他民族都优越。此后他们便与其他民族相分离而生存下来了。血统的混杂对此很少妨碍,因为使他们维系在一起的是一种理想因素,即共同拥有的某种理智的和情感的财富。摩西的宗教之所以导致这一结果,是因为(1)它允许人民分享上帝这一新观念的伟大;(2)它声称犹太民族已被这个伟大的上帝所选中,并且注定会证明是他特别偏爱的民族;(3)它把本身就很重要的理智性进步强加于该民族。此外,还为正确评价理智活动和进一步克制本能开通了道路。
这就是我们所得出的结果。而且,虽然我们不想收回我们所说的一切,但我们也无法隐瞒,这里多少有一些不怎么令人满意的东西。譬如说,原因和结果不怎么吻合;我们想要解释的事实和我们用以解释它的东西似乎不相匹配。或许我们迄今所做的一切研究尚未揭示出其中的全部动机,而只是发现了一层表面现象,而在它的背后还有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有待发现吧?鉴于生活中和历史上一切因果关系的极端复杂性,出现这种结果是可以预料的。
我们似乎在以前讨论过的某一特殊方面接近过这个更深层的动机。摩西宗教并非直接产生其影响,而是以一种显然间接的方式产生影响的。这并不仅仅意味着它没有马上起作用,意味着要发挥它的全部作用需要很长时间,需要几百年,而是因为不言而喻这是一个印刻民族性格的问题。但是,这种局限性与我们从犹太教的历史中获得的,或者如果你愿意的话,与引入犹太教中的一个事实有关。
我们已经说过,在一段时间之后,犹太民族又一次放弃了摩西宗教一至于他们是完全放弃了,还是保留了它的某些戒律,我们却无法猜测。如果我们认为,在夺取迦南的那一段漫长岁月里,以及与居住在迦南的各民族的斗争中,耶和华宗教和其他太阳神崇拜 [巴得姆神] 基本上没有区别,那么,尽管一切后期倾向都致力于在这个可耻的往事上蒙上一层面纱,但我们仍将立足于历史的基础之上。
然而,摩西宗教并未销声匿迹。或许在祭司阶层的某些个别成员中,通过古老的记录方式,保留着对它的模糊而又歪曲的记忆,或对它提供支持的记忆。而且,正是这一伟大过去的传说继续在背后发挥着作用,可以说,它慢慢地获得了对人的心灵的越来越多的控制权,并且终于成功地把耶和华神变成了摩西神,把已经建立的、随后又早在许多世纪以前被抛弃了的摩西宗教,重新召回到生活中来了。
在本研究的前面部分(英文版第72页以下,第一部分的第三、四、五节),我们已经考虑到,如果我们想使这种传说的成就能被人们理解,做出什么假设才是不可避免的。
(六)被压抑的复归
对心理生活的分析研究使我们了解到,其中有大量类似的过程。有些可被描述为病理的,另一些则可被视为各种正常事件。但这无关紧要,因为这两者(病理事件和正常事件)之间的界限并未明确划定,它们的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同的,而远为重要的是,这些变化是发生在自我本身之中呢,还是在他们面对自我时与它格格不入--在后一种情况下这些变化应视为症状。
我将首先从这些大量的材料中提取出一些与性格的形成有关的案例。举例说,有一位姑娘形成了与她母亲极端相反的一种心态,她培养自己形成的所有这些性格特点是她母亲所没有的,而且避开了一切使她想起母亲的事情。我们可以对此补充说,在她幼年的时候,和许多女孩子一样,她一直与母亲相认同,而现在却竭尽全力反对这种认同。但是,当这位姑娘结了婚,她自己也成了妻子和母亲之后,我们无须惊讶地发现,她开始变得越来越像她那位曾经如此反抗过的母亲了,直到最后,她曾克服了的那种与母亲的认同作用又清楚明白地重新建立起来。同样的事情在男孩子身上也会发生;甚至在伟大的歌德身上也一样,在歌德的天赋开始发展的时期,他当然看不起他那固执而又迂腐的父亲,在他老年的时候,却形成了与他父亲的一部分性格相同的特征。当两种人格之间的对比越明显,这种结果就变得越令人吃惊。有位年轻人,其命运注定他要同微不足道的父亲一起生活,他却全然不顾,发展成了一个能干的、值得信任的而且很受尊重的人。在他壮年时期,他的性格开始向相反的方向转化,此后,他的行为表现仿佛是以这位父亲作为榜样了。为了不至于失去与我们主题的联系,我们必须牢记这个事实,在这一系列事件的开端,总有一种与童年时生活在一起的父亲的认同作用。后来这种认同作用被抛弃,甚至被过度补偿(overcompensated),但是最终又重新确立起来。
一个人最初5年的经验对其一生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这绝不是以后生活中的任何事情可以挽回的,这种观点在很早以前就已成为一种常识了。关于这些早期的印象是以什么方式来抵抗成熟之后的任何影响的,我们可以说出许多应该知道的事情--但它与这里的主题无关。然而,当我们不得不认为儿童的心理器官尚不能完全接受这些经验时,最强烈的强迫性影响就产生于印刻在这个时期的儿童心中的印象,这或许就不是人们众所周知的了。这个事实本身是毋庸置疑的;但它是如此令人困惑,以至于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比喻才能使它更易于理解,我们可以把它比作底片曝光,经过一段时间间隔就可以重新洗出来印成照片。不过,我倒很高兴地指出,我们这个令人不安的发现被一位富有想象力的作家,以其诗人所特有的胆识预见到了。霍夫曼(E.T.A.Hoffmann)在其富有创造力的作品中虚构了大量的人物,他常常把这些人物追溯到他还是个在母亲怀抱中的婴儿时,他所经验过的乘坐邮政马车经历了为期几周的旅行,所留下的形象和印象。儿童在两岁时所经验到的以及尚未理解的东西,除了在梦中出现之外,从不需要被他们记住;只有经过精神分析治疗,他们才开始对此有所了解。但在后来的某一时期,它会伴随强迫性冲动闯入他们的生活,它将支配他们的行动,它将决定他们的同情和厌恶,而且经常会找不到任何理性根据地决定他们对爱恋对象的选择。这些事实在两个方面涉及我们的问题,这是不容搞错的。
首先,是涉及的时期的遥远性,在这里我们把它视为真正的决定因素--即特殊的记忆状态中的决定因素。例如,在我们划分为“潜意识”的那些童年期经验的情况中。我们期望在其中找到与我们所说的这种状态的相似之处,我们正试图把这种状态归因于该民族的心理生活中的传说。可以肯定,要想把潜意识观念引入群体心理学绝非轻而易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