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开垦区中心的春田,是个不算小的市镇。主要街道的两旁,有很多的杂货铺、农具店和酒吧。杂货店里的商品,有很多是林肯从未见过的。
从小就穿鹿皮裤子长大的林肯,在他的印象里,凡是生活上的必需品,多半是家人自己动手做的,但是现在商店里什么东西都有,难怪他会惊讶。
林肯每天上班,都要经过几家商店,每次看到店里挂着的那些漂亮衣服,就会想到死去的母亲和姐姐,她们一辈子都没有穿过这种衣服。
律师事务所的工作比想象中的轻松,由于史都华律师的名气很大,来委托办案的人很多。刚考上律师执照的林肯,工作极为认真,不管如何微小的案子,他都很热心,因此大家对他的印象极好。
租房子给林肯的史比特年龄与林肯相仿,非常好客,他家里经常有朋友聚会。林肯常常应邀参加,久而久之,林肯逐渐成为这群人的中心人物。
另一个受欢迎的,就是道格拉斯。
林肯属于自由党,道格拉斯属于民主党,这两个不同政党的人,经常有不同的意见。大家对于他们之间的论战最感兴趣。不过,辩论归辩论,这两个人彼此还是互相尊重。
不久,又到了竞选州议员的时候了。
这次的选举,必须和敌对党的候选人公开辩论。
一次,一位民主党的候选人发表演说时说:“自由党的绅士们个个都穿着最好的衣服,挂着金表,坐着马车出入,像个贵族一样;不像本党……”
林肯听他这么说,纵身上了讲台,大声说道:“说话要有凭有据,不可以乱讲!”
对方吃了一惊,闪避之间,身上挂的金链子露了出来,挂在链子下端的金表亮晶晶地闪着光芒,台下的人看了,不禁哄堂大笑。
林肯正色说道:“各位,自由党的人是否像贵族一样,看看我就晓得了。我是在内陆拓荒地长大的,上山下田,什么事都干过,请看看我的一双手,像贵族的手吗?我现在仍然很穷,每当看到自己的双手,我一样觉得自豪……”
群众都静静地听着。
这次的选举,自由党仍然没有什么出色的人选,但只有林肯例外,他当选了。
林肯的个性和善,如果发现自己有错,立刻会自我改正。在与对方争论时,不会显出咄咄逼人之势。相反的,他可以在很紧张的场面中穿插些轻松的话,缓和大家的情绪。
但是当他一个人独处时,却显得十分沉静严肃。
由于他的锋芒渐露,大家都认为下届议员竞选时,自由党一定会提名林肯。
两年后,1840年,林肯31岁。林肯第四度竞选,又当选了。
这个时候,林肯已经成为春田镇的名人了。但是他那高瘦的身材、松垮垮的衣衫、埋头踏着大步走路的样子,仍然像个乡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