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问题是政府的机密。有些人,尤其是那些媒体工作者,主张媒体应该拥有进入整个政府决策过程的自由。另一些人,尤其是那些在政府中工作的人,则坚持政府应该自由地选择什么是媒体应该知道和出版的。许多人则处于两者之间,认为政府的一些活动应该是秘密的,而另外的活动,从很少到大多数,都不应该是秘密的。问题是政府决定什么必须是秘密的,而这导致了不信任。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别的出路,媒体和政府将不可避免地就许可的机密的范围争执下去。在这个问题上,围绕维基解密的种种纷纷扰扰的争论为公众、媒体、学者和政府提供了关于什么是言论与新闻自由的最佳案例。至于谁对谁错,从本书的分析来看,绝对没有标准答案,而且关于此问题的讨论将一直持续下去。
对言论自由的管制主要依据两个原则:伤害原则(harm principle)和冒犯原则(offense principle)。支持对色情出版物进行管制认为它对妇女和儿童人群造成伤害;同样地,支持对泄露国家机密的信息发布进行管制,其理由是此行为将一个国家的安全置于危险之中,可能造成该国的军人或平民的损失。而冒犯原则最为突出的例子就是仇恨言论。仇恨言论是指在法律以外基于一些诸如种族、性别、族裔、国籍、宗教、性取向或其他特征贬损一个人或一阿桑奇启示录 群人的任何方式的沟通。例如美国佛罗里达的牧师特里·琼斯,他举行了一个模拟的审判,然后就烧了《可兰经》。他完全知道这么做的后果将引发全世界穆斯林民众的怒火,这就像在座无虚席的剧院里突然喊一声“失火了”一样。事实也是这样,琼斯的荒唐举动和言论在阿富汗引起了民众骚乱,造成了数人的死亡。
在互联网环境下,语言暴力成了各国网上言论的一大特色。如果说言论自由赋予了人类根本“尊严”的话,就像《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律师和学者罗德内·斯莫拉(Rodney Smolla)在他的经典著作《一个开放社会的言论自由》(Free Speech in An Open Society, 1992)所称的那样,它也充满了丑陋,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尤为如此。在魅力十足的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记者劳拉·洛根(Lara Logan)在埃及骚乱期间采访时遭到了性侵犯之后,《纽约时报》的专栏作家茂林·道德(Maureen Dowd)在一个保守主义的博客上写道:“噢,我的上帝,要是我当时抓到了她,而那里对于干这个又没有任何制裁,我绝对会强奸她。”这不仅是政治讲话的青少年化,而且这已经算是数字技术时代大量“性虐文化”泥沼中最好的一个了。“性虐文化”(a culture of sadism)一词出自一位电脑科学家加伦·拉尼尔最新所著的新书《我们不是小零件》(We Are Not Gadgets)。互联网时代非但没有消除言语冒犯,反而使其在没有管控的条件下泛滥成灾。
对言论自由进行管控的一个相关的问题就是媒体的自我审查制度。私人拥有的媒体,大多在发达国家,必须吸引和留住读者、观众或听众以赢利。一些依靠耸人听闻的材料来吸引更多受众;另一些则限制他们报道的内容,或者规范他们所使用的语言,以避免惹恼他们的雇主、公司赞助商或者他们已经吸引的受众。就历史而言,报纸和新闻杂志划分了报道和观点,分别用清晰界定的版面给予不同的关注。今天,无论平面媒体还是电子媒体都不那么小心翼翼地做这样一个区分,获得准确而平衡的新闻变得比以前更难。与此同时,电子媒体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广泛的新闻来源,尤其是互联网成为严肃的调查报道、少数观点和表现为客观性的偏见表达的一个来源。基于民主思想,避免政府基于家长主义来管制言论内容,进而由人民自行判断并形成社会观念。对于非内容限制,西方政治理论认为只有做到以下几点才能促进和保障言论自由:宪法赋予政府管制之权力;不涉及言论内容;可增进政府的重要或实质效益;增进的利益不是为了压制言论自由;限制措施所造成的限制不应超过追求上述政府利益的必要;尚有其他管道供该言论表达使用。
在西方媒体及公众场合的表达自由常常要受到“政治正确”观念的限制。政治正确(Political correctness,或者写作 politically correct,缩写为 PC)是这样一个术语,用来表示语言、观念、政策以及观察到的行为要尽可能减少在职业、性别、种族、文化、性取向、宗教信仰、残疾和年龄相关的语境中的社会的和制度的冒犯,并且这么做到了一个过分的程度。在目前的语境中,这个词常常带有贬义。政治正确强化了一种在涉及选择的那些问题上的责任或服从意识。在诸如语言、观念、行为规范和价值等方面被认为是“可接受的”或“合宜的”的事物,它具有较强的影响。在政治正确的核心存在着一个反题,由于它在目的上是自由的,而在实践方面常常是不自由的,因而,产生了诸如正面歧视(positive discrimination)和自由正统性(liberal orthodox)的矛盾。例如,在主流的所谓“政治正确”的价值观中,布什政府发动的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争被认为是为了捍卫美国的自由主义生活方式不受“伊斯兰教法西斯”(为了反恐需要新造的一个词儿)的攻击。然而,当乡村摇滚乐队迪克西·奇克斯(Dixie Chicks)批评小布什(George W.Bush)2003年侵略伊拉克的时候,诸如安·考尔特(Ann Coulter)和比尔·奥莱利(Bill O'Reilly)这样的名流就谴责他们是“叛国的”。专栏作家唐·威廉斯(Don Williams)注意到:“任何时候有一场战争,政治正确最丑陋的形式就产生了。那时,你最好小心你所说的话。”在这种情况下,政治不正确意味着言语、思想和行为没有被一个公众感知的正统性所限制。
其实这种所谓政治正确的委婉说法,乔治·奥威尔早就注意到在斯大林时代的苏联就已经普遍存在,他写道:“几百万农民的农庄被剥夺,他们被迫长途跋涉,全部财产只有随身携带的一点东西:这叫做人口迁移,或调整疆界。不经审判就把一些人监禁多年,或者从脑后开枪处死,或者送到北极劳动营去,让他们死于坏血病 ——这些都叫做消灭不安定分子。”还有,一个人失踪后被处决,家庭收到的一张通知书写着此人“被剥夺通讯权”。所有这些委婉语,只有发挥强大的想象力才能弄清楚这些术语具体代表的东西。
政治正确经历了一个产生、发展、强化和转向的过程。政治正确起源于英国宗教改革时期(16—17世纪),例如在克里斯托弗·马娄(Christopher Mallow)的戏剧中的浮士德博士说出了一句离经叛道的话“我想地狱只是一个寓言”,就引发了此说法是否与基督教正统教义相符合的争论。而在斯威夫特倡导的净化语言运动中得到强化,其中一些问题在维多利亚时代(19世纪下半叶)的圣贤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约翰·斯图亚特·密尔纽曼大主教(Cardinal Newman)和托马斯·卡莱尔(Thomas Carlyle)那里被提出。20世纪 80年代以后在美国知识界和媒体政治正确问题受到广泛关注。然而,到了现在,却成为了一种语言代码,用来压制和禁止带有攻击性的语言。例如过去常常使用的 WASP(white Anglo-Saxon Puritan)以及最近使用的 DWEM(dead white European male)都分别带有种族主义和性别主义,但都还在使用。政治正确是一个严肃的问题,根植于受苦、偏见和差异,而且确实使得每个人考虑到别人的境遇,重新强调了对人的尊重。然而,它也引发了大量的讽刺、反讽和幽默。于是,在西方的公众语言中,出现了许多雷人的表述:人们用“行为过度”来形容一个行为不端的孩子,一个醉鬼是“因化学物质造成不便”,一个穷人是“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一个少数群体是“未充分代表群体”,一个瘾君子是“药物依赖者”(而非法毒品是“非合法的物质”),某个失业的人是“没有位置的”、“非志愿处于休闲状态”、“正经历一个事业转型”、“处于项目之间”或者简单地“没拿工资”,以及不成功的人是“未充分成功者”或者“具有暂时不匹配的目标的个人”。
在实际操作层面,政治正确往往成为控制言论的利器。比尔·马赫尔(Bill Maher)的电视节目显示了政治不正确会遭受的后果,他在 9·11袭击之后说,无论你怎么想恐怖分子(被广泛地痛骂为“懦夫”),“在飞机撞上建筑物的时候,还待在里面的人不是懦弱的”。
这马上引起了白宫媒体负责人阿瑞·弗莱舍(Ari Fleischer)不详的警告:“人们要注意他们的所言所行。”当华盛顿记者协会的负责人海伦·托马斯于 2010年撰文批评以色列对巴勒斯坦政策的时候,她马上被迫辞职。她的机构开除了她,她的合作者抛弃了她;白宫记者协会(她曾经是负责人)称她的言论是“站不住脚的”;专业记者协会收回了颁发给她的终身成就奖;奥巴马总统说她的观点是“攻击性的”和“脱节的”。在阿桑奇的例子中,政治正确也隐藏着一个合理性。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社会名流所说的话,按照政治正确的底线,都是阿桑奇滥用解密将人命置于危险之中。20世纪 60年代兴起的女权主义、公民权利、同性恋平权运动、学生民主运动被认为是政治正确运动的先驱。政治正确的目标是要避免任何蛛丝马迹的偏见、侮辱和优越感,特别是在那些世界观和态度或者个人责任的分配上,抑制那些被认为不可取的特征。但是,这个运动最后发展到了一种吹毛求疵的委婉语文化。作家弗莱克斯纳(Flexner)和苏哈诺夫(Soukhanov)写道:“一张由政治正确警察编制的网导致了原来准确和描述性的语言的消失,引起了一个政治正确的逆流,一些电台谈话秀节目主持人又激励去重复那些政治正确运动试图禁止的言论。”还有一些保险杠上贴着“政治不正确并以此为荣”。
为了克服互联网的信息泛滥及政府的压制言论,人们有必要重新思考密尔提出的“思想的自由市场”,让各种言论和思想在有序的互联网环境下自由竞争。按照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奥利弗·赫尔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一句非常有影响力的名言就是“对真理最好的检验就是思想的力量在市场竞争中让自身为人所接受”。在密尔的时代,思想自由市场是通过书籍、报刊、公众演讲等方式展开,今天,除了传统媒体方式外,思想的自由市场也同样拥抱网络、博客、推特、脸书、微博、短信等等各种电子媒体方式。互联网有效地拓展了思想的多极化,给了言论以令人炫目的空间传播,也让人们获得对某件事物一致的看法越来越难。然而,是否能够建立健康的思想市场仍遭受到各种挑战。信息技术使得复制几乎不花费任何成本,于是,名人精彩的博客被无限地复制模仿成了平庸的无数人的帖子四处散播。乔治·奥威尔早在 1945年的一篇文章《政治与英语》就指出:“思维的浅陋让我们的语言变得粗俗而有失精准;而语言的懒散凌乱,又使我们更易于产生浅薄的思想。……正统的言论,不管带有何种政治色彩,看来都是层层模仿、毫无生机的。”在沸沸扬扬的网络世界,零星的思想火花可能立刻就被铺天盖地的各种信息、意见、想法所淹没,而且被模仿得平淡无奇。互联网上思想市场的形成必须依靠所有个体和机构,发展出相互尊重的礼貌,如同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礼貌一样,发表言论的时候知道合理表述,同时,尊重别人的权利和隐私,如同我们在现实的论坛一样,不使用攻击性的言语,这样,每个人的意见才能充分表达。这种思想市场理论“使言论自由作为到达一个目的的某种手段合理化,”斯莫拉说。“然而,言论自由本身也是目的,是一个同人的独立与尊严紧密交织在一起的目的。”
信息自由是言论自由的一种扩展,其表达媒介是互联网。信息自由也可以指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语境下的个人隐私权(保护)。
如同表达自由一样,隐私权也是一项被认可的人权,因而信息自由也必须扩展这项权利。信息自由也涉及在信息技术的环境下的审查,例如进入互联网网页的内容是未经审查还是受到限制。加拿大安大略省目前出台了《信息自由及保护隐私法案》(the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nd Protection of Privacy Act of Ontario),明确了在这一方面的限制和权利。信息自由概念的出现是为了应对政府主导的对互联网的审查、监控和监视。互联网审查包括对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或登陆网站的控制和压制。例如美国政府禁止机关、大学等机构登录维基解密网站。全球互联网自由协会(The Global Internet Freedom Consortium)在其网站上宣布,要解除对“自由信息流”的封锁,否则将导致被他们称为的“封闭社会”。
阿桑奇的理想就是要“开放政府”,打破封锁,建立一个信息充分的社会以保障个人的权利。这个理想就是将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推向极致。然而,他个人的隐私也因性侵案而被暴露在公众面前,他被一种近乎荒谬和反讽的方式限制了个人自由,等待引渡宣判。无论是走向审判还是重获自由,阿桑奇都是西方世界的某种英雄。拉登死了,美国最大的恐怖主义敌人被消灭了,拉登如果被恐怖分子看做烈士的话,那么他在信仰、价值观上更是真正的美国的敌人。而被美国人称为“高科技恐怖主义者”的阿桑奇却是真正美国主流价值观的倡导者,阿桑奇在具体做法上确实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他在哲学上毫无疑问是自由主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