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G市最炎热的时候。
背着一个胀鼓鼓大背包的向凌站在三年没回来过的尧上村村口,看着显得贫穷的和寂静的村子,在想着前几天的自己,一时之间心里百感交集。
“尼玛的,张晓雅你这个贱人给我等着,不就是钱嘛,以后劳资要是不用钱砸死你和胡俊这个王八蛋,我就不姓向,呼,气死爹了!”一米八的向凌在村口十分显眼,此时大骂的场景更是引来了不少小娃子的围观。
向凌憋屈的事情不仅仅是工作丢了,就连大学毕业之后谈了两年恋爱的女朋友也跟人跑了,还说已经怀上了那个男人的猴子。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有点大男子主义的向凌怎么可能会忍气吞声?
在打听到那个男人的地址和名字之后,向凌立马找到了那个男人!
本来以为在自己表明身份之后,胡俊会给他解释一下,或者是道个歉啥的,可是向凌没想到,人家就是轻飘飘的一句:“原来你就是那个被我戴绿帽的男的啊,给你十万块,算是你的损失,滚吧。”
那种轻蔑的神情更是让愤怒中的向凌火冒三丈,捏着拳头就和胡俊打在了一起,保安来了之后才将两人分开。
第二天,向凌就接到了离职短信,后来经过多方打听之后,才知道胡俊是集团人事部长的儿子。
直到这时,他才知道为什么自己女人投到别人的怀抱,才知道胡俊为什么那么会对自己不屑一顾。
“我们已经完了,以后你别来打扰我了!”这是张晓雅给向凌发的最后一条短信,没有安慰,只有警告。
心灰意冷之下,向凌拿着公司发给他的离职工资,离开了G市,回到了家乡,尧上村。
向凌骂完之后,提了提背上的背包,低着头沿着村里的水泥道朝着自己家走去,生怕被熟人看见,问自己回家的原因,那可就尴尬了。
可惜怕什么就来什么,向凌低着头走路,却被一阵刺耳的摩托车喇叭声给吓了一跳。
一辆看起来就有些年头的钱江‘嘎吱’一声就停在了向凌的身边,由于农村人开摩托车都不带头盔,所以向凌一眼就认出了来人,是自己的发小,叫做黄忠。
黄忠初中还没毕业就在家务农了,一张脸庞也是黑黝黝的,身材也很壮。
“咦,老大,是你啊,你怎么回来了?”黄忠本来是准备去镇上卖点山货,可是在路上看见向凌的身影,觉得有些熟悉,就将车停了下来,没想到居然是向凌。
看见黄忠,向凌心里也是很高兴的,笑着锤了一下黄忠的肩膀后说道:“哎呀,忠子啊,尼玛的,吓我一跳你,我还以为是谁,这是准备去哪儿啊。”
黄忠也没接话,而是从兜里摸出了一包红双喜出来,自己点了一根,给了向凌一根之后才说道:“前几天弄了些山货回来,今天才晒干,准备拉到镇上卖了,换点钱。”
“不过老大,你这大包小包的是回家来看看还是?”黄忠吸一口烟之后看着向凌问道。
深深的吸了一口烟,向凌叹了口气说道:“诶,一言难尽啊,有时间再说吧。”
看着向凌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黄忠也没在问,而是乐呵呵的说道:“行,你快回家吧,叔和婶知道你回来一定高兴坏了,每次遇见都跟我念叨你呢,我晚上去找你,我们哥俩好好喝几杯。”
“行,那你先去卖货吧,晚上我们在好好聊聊。”向凌笑着挥了挥手说道。
黄忠就和向凌告别去镇上了,天气太热了,背着背包的向凌擦了下额头上的汗水加快脚步朝自己家走去。
看着离别已久的大院子就在眼前,一种近乡情怯的心情蔓延在向凌的心间,他在想见到父母之后应该说什么,总不可能说自己被人带了绿帽,然后那个和那个男的打了一顿被开除了吧。
正在踌躇之间‘吱’的一声响起,院子的大门就被打开了,只见一个脸上充满了皱纹的中年女人背着个锄头走了出来,等他看到门口站着的向凌之后,满含泪水的喊道:“我的儿啊,你总算是回来了啊,想死妈了啊!”
向凌在母亲出来的时候就留下了眼泪,听见母亲的喊声,立马跪在地上咚咚咚的磕了三个头,将地上的干草都印入了额头。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向母在他磕头的时候急忙丢下锄头,跑到向凌的身边,摸着他的头,确定这不是做梦之后喃喃的说道。
正在屋里的父亲听见喊声急急忙忙的也冲了出来。
三年没回家了,由于家里穷,向凌寒暑假的时候就一直在外边打工赚学费,春节自然也是一个人在外边过的。
今天看到自己儿子归来,老两口都是泪眼婆娑的,父亲向建国擦擦了自己的眼角,把向凌拉起来将他额头上的杂草扔掉之后赶紧关心的问道:“吃饭了没凌子,没吃让你妈给你做!”
“爸,有剩饭没有,我随便吃一点就好了。”向凌不挑食,也不矫情,毕竟是自己家。
母亲陈三妹听见向凌的话,连忙说道:“有,你等着,妈给你热热。”
“你跟爸说说,怎么突然就回来了?不是在市里干的好好的吗?”父亲向建国看见老伴进屋热饭,捡起地上的锄头进屋等向凌放下了背包后问道。
向凌心中一突,但是想到迟早父母还是要知道的,就对着正在点烟的父亲说道:“那公司工资太低了,城里的物价又高我就辞职了,决定回来搞点事业。”
思忖了一下,向凌还是没敢说出自己是被开除的,只是说哪点工资负担不了自己在城里的生活。
向建国听见也是点了点头,说道:“也是,听说城里一桶方便面都要五块钱,比村里还要贵一块五呢。”
向凌忍住笑,也没接话,拿着背包就进了自己屋里收拾东西。
农村的房子前方基本上都有一块院坝,用来晒谷子这些农作物,堂屋是放香案祭先人的屋子,西边则是厕所和茅房的所在,自来水管一般都放在院坝边,方便取水。
东屋则是主人的地方,向凌以前的卧室也在这里,他将背包里的东西胡乱的倒出来,然后一边整理,一边嘀咕道:“以后该干啥啊,总不能去镇上餐馆里当服务员吧。”
一边收拾,他一边吐槽!
向凌嘀咕完就蹲下身体将背包放入了床底下,然后继续整理带回来的衣服等杂物。
“咦,这是啥玩意儿?我咋不知道我在城里买了这么一个东西?”在整理衣服的时候,一块就像是手机内存卡一样的玩意儿印入他的眼中。
说是内存卡吧,却又比普通的内存卡大了一点。
就在向凌伸手准备将它拿起来翻看一下的时候,改变他人生的一幕出现了,只见那张‘内存卡’在向凌的手触摸到他的一瞬间,骤然变成了一道金色的光束,在向凌惊恐的目光中,径直钻入了他的脑门中。
“额,什么情况,钻我脑子里面了?”向凌像个傻子一样呆滞的说道,说完还摸了一下自己的脑门。
约莫着一分钟后,向凌才哆嗦了一下,缓了过来。
“刚才发生了啥,应该啥也没发生吧,错觉,对,就是错觉。”从兜里哆哆嗦嗦的摸出了一杆烟点上,向凌的口中颤抖的说道。
其实也不能怪他,毕竟谁发生这种事情都会感到恐惧的。
这时,外边母亲陈三妹的声音传来:“儿子,出来吃饭了,我给你炒了你最爱吃的辣椒炒肉。”
向凌听到母亲的呼喊,收拾了一下心情,赶忙答道:“知道了,马上来。”
“不管是不是真的,晚上在说吧,也许真的是幻觉呢。”将手中的烟头丢掉,向凌在心里想了一下,就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