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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鹿晗角度记事)
我叫鹿晗,是那个永远窝在毛孝洙怀里哭泣的长不大的小孩子。
长大了以后,我特别爱吃芥末。记得毛孝洙她眨着长长的睫毛好奇地问我:“你为什么这么爱吃芥末?”我微微一笑,记得那是个星空之夜,我只是注视着她不回答。我没有告诉她,傻瓜,因为爱上你,我爱上芥末,因为这样,便有了哭的理由。
我有很多很多的粉丝,她们疯狂而又狂热地说鹿晗我爱你,可是我的内心,再也没有那曾经的悸动。我看过《匆匆那年》,不知怎么的,我联想起了自己。毛孝洙在高中的时候总是会剪出清爽的短发,别上一个简单的木质发卡,在绿茵茵的树荫下推着自行车缓缓走过。那个时候,风儿里都带着甜甜的气息。微风吹起她的头发和长裙,那个时候,我没来由的心跳漏了一拍。
早就已经忘记,什么时候爱上她的了。在那个闷热的暑假,看着她吃着甜甜的冰棍,风吹乱了她白色的裙角,我在旁边踢着足球,眼角的余光偷偷地扫向她,看着她懵懵懂懂的样子,我会在心里坏笑着说,真是可爱的小笨蛋。
因为喜欢上这样一个小笨蛋,我会故作不在意地说我明天要踢足球比赛了,等着她跃跃欲试地撒娇冲我求着去看。呵,这个可爱的小家伙,特别喜欢看比赛,一提起比赛眼睛就贼发亮。我总是会装作不耐烦地说不行,让她摇着我的手不停地喊欧巴欧巴。
在她的面前,我总是会表现得很完美,甚至会故意反穿校服,只是为了吸引她的目光。可是,她从来不看我,只是认真地看着我的好朋友吴秀贤。我胜利了,我被一大团一大团的女生包围,我是足球主力队员,一下子成了众人追捧的对象,风靡海定外国语学校的“鹿校草”。不经意地转过身,却看见毛孝洙正在踮起脚尖为吴秀贤擦汗。看着女孩子们一拥而上地挤着为我递水,我微笑着,可是却是苦笑。
我知道我长得很俊朗,像林间的小鹿,若隐若现的阳光里那样阳光的跳来跳去。我有着让所有女生着迷的外表,长长的睫毛下是闪烁的眸子,还是全校的足球队长。我是上帝的宠儿吧,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我全部拥有了。可是或许是天捉弄人,让我爱上了毛孝洙。我步步沦陷,只能让自己不要去爱她,于是我开始尝试着去忘记她。
怎么可能忘记呢?怎么可能忘记这样一个她?忘不了,她在树荫下舔着甜筒缓缓路过,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命里相逢,我注定一生就这样孤独。
是少年青涩的暗恋,我将埋在心底,这样默默守护。很多年,我都没有找过女朋友,我总是告诉自己,再等等吧,她会爱上我的。可是,寒来暑去,我只是在自欺欺人。我想我会这样一直守护下去,即使她不明白,我也希望她,没有人照顾的时候,被世界抛弃的时候,我会告诉她,没事的,有我在。
可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开始疏离了我?吴秀贤的死,让她几乎绝望。我以为我会忘记她的,可是当那天她问我是不是我害死秀贤的时候,我心里还是像被针刺了那般疼痛。她不相信我,她也不会爱上我。
放弃吧,鹿晗。
可是忘不了,因为我爱上了她。这辈子,注定就是不能忘记她。即使她伤我那么深,可是永远无法泯灭,她曾经带给我的美好。
我想我再也不可能爱上这样一个女孩,像甜筒一样甜蜜,像树荫那样醉人,像太阳那样温暖,像毛孝洙那样让人忘怀。
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不会放弃。我想告诉她,毛孝洙,我喜欢你。
什么是喜欢?她一定会这样浅笑着问我,眉眼清浅。
就是,一辈子都忘不了你。
可是,有下辈子吗?
毛孝洙,这辈子鹿晗爱上你,从来都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