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公司里的小陈最近犯了一个大错,导致公司蒙受了重大损失,因此公司决定辞退小陈。小陈却说公司不能和她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她现在怀孕了,女员工在孕期,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她。小陈的说法对吗?女员工怀孕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吗?
专家提示
TIP1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女职工在孕期时,用人单位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TIP2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虽然在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女员工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的情形,用人单位则可与怀孕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TIP3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即使劳动合同期限在此时到期了,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的规定,不适用于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用人单位与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的劳动合同,只有当女员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满时,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TIP4
相关的假期期限
国家规定女员工生育均享有产假,假期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四十二天产假。女员工的哺乳期应为十二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一周岁。
TIP5
未婚生育与超生的情况
未婚生育和超生的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产假期间不能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一样享受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等。对用人单位来说,针对未婚先孕的女员工,如其要求产假,哺乳假的,可按事假处理,不发工资,但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在哺乳期满后才可以解除或终止合同。
TIP6
女员工有权自己解除或终止合同
出于对女员工的保护,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约束。但是女员工有权自己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