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我是和马顺一起回家的,他很开心,因为在物理单元测试中他考了一个令老师匪夷所思的全班第一,而且是满分!显然,我更加开心。那天,我是连走带跳地回家的,我觉得书包还从来没有这样轻过。这倒应了我的那句诗了:"还是身体最坦诚。它告诉我,最轻盈的是汗水,最沉重的是空虚。"然而,透过轻盈,我又隐隐约约地觉察到了一种很奇妙的感情--细腻得像水一样。
做完作业,外面已经很黑了。昨天刚刚入了秋,今天便感受到一阵凉意了。我把双手缩进衣袖,恣意地躺在椅子上,回味着一整天发生的事儿,从洗脸刷牙到作业做完。这一天仿佛是一个月,有那么多人、那么多事无端地撞入了我的记忆。有那么多掌声、那么多欢笑、那么多泪水,以及那样一个措手不及的拥抱。像做梦似的。
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我胡乱地翻着书包,衣袋,终于找到了那张字条,皱巴巴地缩成一团,像茶庄里卖的干菊花。可我终究还是没打开,一是知道里面写了什么,懒得打开;再者,实在是不想破坏了这美妙的形态。于是,我把它随手丢进了一只空荡荡的抽屉里。
那个晚上,我开始了我的胡思乱想。我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着王悦看我的眼神,她总是那样看着我,眼睛瞪得那样圆,而且眨都不眨一下;她总是穿着那种很"哈韩"的白色T恤,宽松整洁;她拥入我怀中时,我觉得她的身子那样轻盈,那样柔软。
我只恨当初没能调动身体上的每一个感受器,去体味她的温度,她的发香……时间匆匆地流着,我开始担心那个晚上会失眠。我想尽一切方法以搅乱我的思绪,可越是这样,她的模样越是清晰。尤其是午夜时分,原先三两点的小水滴突然变成了瓢泼的,像和了水的油似的,在锅里"噼里啪啦"地爆着……整整一个夜晚。那一两天,班上和邻班的人都在悄悄议论着我和王悦。每次下课,我都不愿离开座位。我把课本竖着,漫无目的地翻来翻去,像海滩上铲着沙子的小孩。累了,便把书盖在头上--我骗不了自己,我的确是喜欢上她了。小说里的那些故事,那些无法理喻的想法,忧伤、苦闷、烦躁以及那些荒唐的行为,现在想来便都变得合乎情理了。换句话说,我变得不可理喻了,我变得荒唐了。老实说,我是不愿意喜欢上一个人的,尽管几个月前还在自失地幻想着美妙的初恋。
这几天,雨一阵一阵地,下个不停,每次上学,放学,鞋都会湿透一次,突然很想念周末并期待周末。想想上次和马顺去五里铺,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咖啡日记
占晖
11月19日,周六,有云,时而出现太阳我相信一见钟情,可这种事发生在我身上通常都是单方面的,那就是我对他一见钟情,他对我应该是有点多疑吧!如果不是喜欢上一个人,我永远也不会觉得自己的肥胖是个问题,可今天我真觉得自己的身材是个巨大的问题,让我有渴望被再造一次的巨大问题。
我们丑女四人组今天去城南看电影,片子倒还不坏,但也没有什么太值得称道的地方。但我想,多年以后,我大概会感激这部电影吧?真的,没准就会呢。
看完电影我们四个人到附近的麦当劳坐坐,她们三个身材相对标准,不介意吃一些高糖高热量的东西,我本来也是不介意的,可是后来我决定不去买东西吃了,推开门坐下来的那一刻我就决定要减肥,要努力减肥了。因为我看到了他。
他是麦当劳咖啡柜台的咖啡师,这家麦当劳大概就是主打咖啡的,外面的招牌上写的就是"McCafé"。当然,这个不是重点,管他主要是卖什么的。我坐下来左右张望的时候就看见了他,我的天,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帅的男生?Ohmygod!我现在坐在寝室里写日记时,脑中一闪过他的脸,就激动得想喊两嗓子了。真的好帅啊,不过他不是赢在五官上,是赢在一种家居的温柔感上。他穿着黑色的制服站在咖啡机后面忙忙碌碌的,有人靠近时他会抬头冲顾客微笑一下,那笑容真是要人命的那种。要怎么形容呢,温柔?善良?纯真?似乎统统都有,最最主要的是,他真的给了我全身上下里里外外一种激荡,很猛的那一种,就在那一瞬间我真的有个坚实的想法,那就是我宁愿放弃我一切的一切的一切,就为了陪在他身边。
唉,真是太喜欢他了。
看到他一个人在柜台后面,好想过去给他当个副手,跟他一起照应这些客人。我想女人会想要结婚就是出于这样的念头吧--一个想要安定的瞬间。我想这就是我遇到他时的想法了。我从前觉得自己一定要成为伟大的人,要有所作为,要让那些看不起我的嘲笑我的人都对我服气,现在真心想为了一个人放弃这些,就想跟他好好生活,平平淡淡地。
我真是花痴了。就让我暂时这样吧,能够活在美好幻想中的一阵子,也好。因为我心里比谁都明白,我得不到,永远不可能到达他身边,那个我想要栖息的海岛。睡了,晚安。
我喜欢你,跟你有什么关系?
11月26日,周六,有云,刮大风特意去了一趟那家麦当劳,没碰见他。
以为麦当劳是轮休形式的,估计他是附近的学生,周六来做做兼职,所以有一个工作的时间段。我今天去得有点早了,上次碰到他是快要到晚上八点了,今天才五点多就到了,我就等啊等啊,竟然等到了十点半打烊他都没出现。
该不会是辞职不干了吧?上次我们四个一直在偷窥他,不会是把他给吓跑了吧?真遗憾啊,才见过一次就断了,茫茫人海的,哪里可能找得到他?
我是真的很喜欢他,唉,开始喜欢又有什么用呢?我还是早点洗洗睡吧,也许这世上真有一种感觉叫作昙花,只有一现,便再不复见了。遗憾。有点难受。唉唉。Café,你在哪里啊?
12月3日,周六,下雨了,晚上放了晴今天的情况真是多得让人有些承受不住啊。虽然我口头上不愿意承认,可今天会和小莉去城南逛街,我还是有一点期盼的。
小莉这个逛街狂人,城南那座小商厦都被她给逛遍了,我本来就胖,走路可吃力了,还被她以减肥的名义拉着逛了四小时,从天明直接逛到了天黑。
小莉想去吃那里的一家东北菜,我死活不肯,要不然我今天可就算是白来这儿了。推开麦当劳的玻璃门看向咖啡柜台,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的心上真的开满了花,那种感觉,没体会过的人肯定难以想象。啊呀呀,我看见他了。虽然我不清楚他上个礼拜六为什么没来上班,但今天,他真真地又出现在我的视线里了,天哪,我好幸福。小莉放下东西就去买吃的了,我却一点都不饿,不饿,谁说爱情不能当饭吃的啊?我这就分明是饱了。
这一晚上虽然小莉一直嚷着要走,可我还是拉着她在麦当劳坚持坐了一晚上。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我是来看他的,不知道他对我这样一个能够在麦当劳什么也不做干巴巴地坐了四五个小时的人是怎么想的。不知道,他会不会记住我,虽然我都没有勇气去买一杯他亲手调制的咖啡。唉,好无能啊我。
后来有个女孩子跟我们说要打烊了,小莉如获大赦地拉着我推开门就走。我不舍得,被小莉拉着依旧不能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我远远地看着他,他正在跟一个高个子的男生说着什么,虽然越来越远,我却还是能够感受到他的笑,那么温柔的笑容,我真的甘愿就这样,时间停在这一刻,让我能够一直一直看着他。
我真的是很喜欢很喜欢他呀。走了一段,我们放慢了脚步,我突然好感慨,就唱起了歌,我唱了阿妹的《我恨我爱你》,很高声很嘹亮地唱。边唱着,我回头张望那间透着光的麦当劳,多希望能够再去看他一眼。阴影中却走过来一个人,我起先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等他走近了我才发现是他,Café,是他,真的是他。他也在往这边走,我猜测跟我们一样是去搭地铁的。
他走得还算快,比我跟小莉那种慢悠悠的步子要快多了。我拉着小莉紧紧跟在他的后面,他心无旁骛地走着,中间只把手机拿出来看了一眼。
进了地铁站,两个方向的车子都还没来,他站在跟我们相反的一边,他要乘坐的地铁会在五分钟后到来,而我们的则还有四分钟。等车的时候,他站着抽了一支烟,他半仰着头若有所思地吐着烟雾,那样子,我现在想起来都无法自持。我不是特别喜欢抽烟的男孩子,可是他,连抽烟都抽得那么帅。
我们的车子来了,小莉知道我不会愿意走,我们就默契地都没有踏上去。他回头看了我们一眼,回过头去,片刻后又回过头看了我们一眼。连小莉都激动了,不断推我,让我去要号码。
我也想啊,我在心里偷偷打了个赌,如果他的车子来了,他也没有上,就是突然天崩地裂我都去问他要个联系方式,就算我们中间突然裂开了大口子,我都要用尽全力朝他跳过去。可惜,这些小说里的情节只会设定在俊男美女之间,他确实配得上那些情节,但是遗憾的是,我没那个资格。他的车子来了,门开了,他进去了,门又关上了,车子启动了,开走了。我小跑过去,想透过车窗再看他一眼,可是车子太快,已看不见了。我好想喊一声我喜欢你,上天听见了,能否给我一个机会。
小莉拍拍我的肩膀,我回头看到她朝我安慰地笑了笑,我抱住她,特别想哭。我会不会这辈子都没资格被人喜欢上呢?我是个胖妞,从小到大都被人取笑。
我从来没有被人喜欢过,这存下来的这么多年的亏欠,能不能就把他当成我二十年来的补偿?甚至,如果还需要我用生命去换,我也愿意的。
我很想停下来,不走了,停在他那里。贫穷也没关系,一生无为也没关系。都没关系,因为他是最大最重要的。
菩萨,请告诉我该怎么靠近,怎样努力才能够到达他的身边?
12月10日,周六,阴天上次去的时候看到麦当劳里好多复习功课的学生我就想到这一招了。虽然我是没什么学业压力的啦,但是,我也总不能老在那里干巴巴地坐着啊,太引人注意了,他就算明白了其中缘由,我也不好意思的。我虽然胖,但脸皮还是比较薄的。虽然我心里清清楚楚地明白,无论我如何掩饰,这么高频率地出现,已经说明一些什么了,可我管不了,爱情令人疯狂,我管不了的。我克制不了想要跟他搭上联系的冲动,写了封信,其实也不能算是什么信,就几行字而已,就是想表达我很害怕在茫茫人海里会跟他走散,会害怕某一次再来这里却见不到他的失落,我跟他的联系仅此而已,牵系在一份似乎不牢靠的工作上面,我想尝试着往前一步,就不去奢望成为恋人,其实也是有点少女情怀的渴望啦,但我更想的是能够获得他的联系方式,电话、QQ甚至邮箱都好,以后至少能够联系到他的任何方式都行。
这举动真是疯狂,我内心忐忑地来到麦当劳,无心地翻着手边的书,那是一本姚谦的《我愿意》,我眼睛一直在偷瞄他,他有时很忙,有时又闲闲地靠在柜台边向四处望望,他有时也会看向我这边,我想,大概是因为我正好坐在了厅堂壁挂液晶电视的下面吧。我不断给自己加油鼓劲,设想好上前买一杯咖啡,然后顺手把信交给他,信里有我的所有联系方式,他若愿意,就搭上我的任何一条联系的线索。就当我真的快要被那股冲动冲起身时,他撒娇地向一名年长女子申请出去打个电话。他撒娇的样子,真的让我全身酥了,瘫痪了,再站不起来了。
年长女子环视了一圈整个厅堂,现在没什么生意,出去一会儿应该不影响什么,她笑着说,那女孩还没追到手?
听到这个问句的当下,我真的有种被雷击的感觉,"哗啦"一声,我的世界被雷光刷得惨白。
他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说,还在努力呢。上次特意调班去给她过生日,又是花又是巧克力又是摆了一地的蜡烛,还不行?还差一点,还差一点,她说要看我的表现,所以我得出去打个电话表现表现了。快点回来哈,咖啡台就你一个人呢。好的。得到同意,他飞快地跑出柜台,从我面前跑过时带起来一阵带着咖啡味道的旋风。我的视线无法克制地跟随着他,视线穿过落地窗,看到他坐在门前的一圈木椅上,拿出了手机。我看着他跟那个"她"通话时脸上的笑容,是盯着,紧紧盯着,那一刻,我的心里泛起了我这辈子最强烈的一次嫉妒,深深而强烈的嫉妒几乎要激出我的眼泪。
许久,我默默看着他,终于能够平静下来,他打完了那个电话,在他再度路过我身边时,我无奈而认命地把那封捏出了指纹印的信夹进了那本《我愿意》里,合上了那张玫红色的封面。如果你愿意,我就真的无怨无悔地愿意为你。
12月17日,周六,天气是晴,蓝天有云我今天还是去看他了,我原本是不想去的,真想狠狠克制住自己不要去想他了,可是没办法,虽然知道他心里有人了,本来就轮不到自己的幸福现在更加遥不可及,可是,我还是想他,我没资格递上那封信,总有一天会再见不到他,我只想抓紧这样能够看看他的每个周六,这样,大概不够,可是也只能认命说够了。
他今天不开心,快打烊的时候他申请出去打个电话,我在落地窗里面看着他急切地对着手机那头的"她"解释着什么,像个孩子一样无助,电话像是被另一头突然挂断了,他愣愣地盯着手机屏幕看了很久,无奈地把它放回了口袋里,落寞地走了回来,推开门,带来室外寒凉的风。
年长女子看到他的神情,问,怎么回事?还是不肯听吗,不就是看到好朋友傍上个富二代,至于这么眼红吗?
他没说话,拿起抹布开始收拾没人坐的座位,他慢慢擦到了我身边的一张桌子,我清晰地听见了他低低的一声叹息,那一刻,我的心忍不住地疼起来。如果我再漂亮一点,不那么胖,如果他能多看我一眼,给我一个往前的眼神的鼓励,我真的会奋不顾身的。我不在意他是否有钱,不在意他是否有高学历、高收入,不在乎很多,只想在乎他一个。
打烊后,他一个人走,我跟在他身后。他很失落,走路时微微弯了脊背,像被现实压住。我就在他身后,默默在他身后陪他,无论他是否发觉,我都在跟随,如果他需要,我一定会上前拉住他。只是他只顾低头走,无暇顾及其他。
我轻轻地哼着歌,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既然你说留不住你。我轻轻地哼着歌,我不再让你孤单。老天,是否可以给我个机会,我想,照顾他。
12月24日,周六,晴天那个女孩出现了,晚上是平安夜,估计是想一起过吧。
女孩很漂亮,打她推开门走进麦当劳,我就注意到她了,真漂亮啊,皮肤又好,有一头卷卷的长发,身材纤细均匀,是个很赞的女孩子,花一样。该死的,在看到她时的第一个念头是觉得她跟café好般配啊,而当时我还当她只是路人。
当她慢慢走向café,café脸上那种傻傻的笑容才让我意识到,他们不仅仅是看着般配,她就是café选择的那个女孩。上个礼拜的不愉快似乎解决了,她在柜台前捏捏他的脸,说,我去那边坐了,你调咖啡给我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