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山东某县有一农民,名叫王二。此人父母早逝,只给他留下3头母牛。临结婚时,被征去服兵役,后回来听妻子秋云说养在叔叔家的3头母牛,共生了10头小牛。
第二天,王二和秋云来到叔叔家。当谈到那3头母牛时,叔叔王常抢着说:“王二,你走这5年,家境不太好,这3头牛我总算给你养过来了,今天你回来了,我得把3头牛还你。”
“不是还生了10头小牛吗?”
“没那回事,不死一头就万幸了,还生什么小牛?快把这3头牛牵回去吧!”
回到家里,秋云觉得叔叔王常赖账,便让王二到县里去评理。
县令听了王二的诉讼后,便说,这案子好办。果然第二天就破了案。
问题:县令想了什么办法呢?
县令问王二:“王常知道你来这里告他吗?”
“他不知道。”
“那好,这案子好断,不过你得受点委屈协助我一下。”
“行。”王二答道。
县令派衙役将王常传到公堂,王常进堂后,看见堂内还有一个蒙面人,有些惊慌。县令指着王常和这个蒙面人说道:“本县令查获一起盗牛案,你们合伙盗走十头牛,现藏在你王常家院内,还不如实招来!”
王常为了澄清事实,便说:“我和这个蒙面人从没合伙盗过牛。我家院中这十头牛是王二家五年前让俺饲养的母牛生的小牛……”
于是,县令让蒙面人揭掉头巾,王常看去,原来是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