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锋是单位里出了名的好人。
据说,都已经40岁的人了,史锋还从来不曾跟谁拌过一回嘴,或者是说过一句有谁听后哪怕会产生一丁点不好受的话。
因此,那一年,当电视里唱响《好人一生平安》这支歌时,人们就都朝史锋道:听,电视里都有专门送你的歌了呢。
听了这话,史锋心里自然会蜜样的甜。他还常常要一个人仔仔细细地去听那支歌。史锋当然也相信好人是会一生平安的。
然而,此刻,好人史锋却正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不久前的一天,他竟用自己家里的那把水果刀,捅进了他所在单位的头儿的胸膛!
法官问史锋:你为什么要杀人?
史锋回答:我恨他。
为什么恨他?
他欺人太甚。
他是怎么个欺人太甚的?
他不仅故意不给我涨工资,不让我升职,不分我房子,还拿加薪、晋级、房子等做诱饵,勾引我的老婆……
这时候,法庭上出现了一阵沉默。
然后,清了清嗓子的法官又问史锋:你知不知道杀人是犯法的?
史锋回答:知道。我参加过普法学习,我的普法考试成绩还是全单位第一名。
那你为什么要知法犯法?
我——我是别无他法。
别无他法?你既然懂法,就应该想到可通过法律的途径去解决问题呀。
可是,故意不给人涨工资、不让人升职、不分人房子,这一切都没有法律条文明确说是错的呀,而勾引人家老婆,说得最严重也不过是生活作风问题……
法庭上又沉默了一段时间。
但法律最终是不能沉默的——因此,一直都是有口皆碑的好人史锋,结果还是进了监狱并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史锋最终“进了监狱并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无疑罪有应得。那么,史锋从一个“一直都是有口皆碑的”“单位里出了名的好人”演变为一个杀人犯,是不是也该有谁来担当罪责呢?人是属于社会的,社会能造就人,也能改变人。最美好的社会,是能将坏人变成好人的社会;最可悲的社会,是能将好人变成坏人的社会。(江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