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谈时应当意识到,说和听是相互的、平等的,双方发言时都要掌握各自所占用的时间,不能出现一方独霸的局面。特别是当对方发言时,一定要注意洗耳恭听,并适当跟讲话者交流目光,或用点头、微笑、手势等方式鼓励对方继续讲下去。如果对方是位健谈者,不管对方的话是否逆耳,也不要轻易打断对方的讲话,要让对方尽兴。即使对方的讲话已离题万里,但仍在滔滔不绝,也不要心不在焉,或做其他的事,或以同其他的人交谈等方式表示不耐烦甚至厌恶。否则,对方可能会见怪于你缺乏对他本身必要的尊重,你将因小不忍而失掉全局。每当遇到这种情况,谈判者应坚信,交谈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帮助对方改变平素存在的各种缺点,也不是为了帮助对方学会交谈,而是为了使对方最终按我方意向达成协议。
交谈时还应当注意,一旦自己出现失言或失态时,应当立即向对方道歉,说声“请原谅”、“对不起”,一定不要自我辩解。失言或失态者在仅为自我觉察,对方尚未完全察觉或尚未作出反应时,应镇定自若,运用随机应变之术机警地将话题叉开,或用补充说明作掩护,避免对方产生不满和反感。
赞同、肯定对方
在谈判过程中,当双方的观点出现类似或基本一致的情况时,谈判者应当迅速抓住时机,用溢美的言辞,中肯地肯定这些共同点。如有可能,还要想办法及时补充、发展双方一致的论点,引导、鼓励对方畅所欲言,将交谈推向高潮。
赞同、肯定的语言在交谈中常常会产生异乎寻常的或积极或消极的作用。从积极作用方面看,当交谈一方适时中肯地确认了另一方的观点之后,使整个交谈气氛变得活跃、和谐起来,陌生的双方从众多差异中开始产生了一致感,进而十分微妙地将心理距离拉近。在此基础上,本着求大同存小异、互谅互让、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议就成为比较容易的事情。从消极作用方面看,有时交谈一方虽然注意了对对方观点的赞同和肯定,但由于态度虚伪,多用讨好言词讨好对方,甚至是极近阿谀奉承之能事,就可能引起对方怀疑和警惕,也可能招致对方的鄙夷,从而使自己失去了与对方对话的平等地位。因此,赞同要态度诚恳,肯定要恰如其分,既不可言过其实,又不可言未达义。
当对方赞同或肯定我方的意见和观点时,我方应以动作语言,如点头、微笑等进行反馈交流。这种有来有往的双向交流,易于使双方谈判人员感情融通,从而为达成一致协议奠定良好基础。
态度和气,言语得体
交谈时要自然,要充满自信,态度要和气,语言表达要得体,说话手势不要过多,不要用手指指别人,不要唾沫四溅,谈话距离要适当。
交谈内容一般不要涉及病、亡等不愉快的事情,不要径直询问对方履历、工资收入、家庭财产、衣饰价格等个人生活问题;不要询问女士年龄、婚姻、体态等;对方不愿回答的问题不要追问;问到涉及对方反感的问题时要表示歉意;不要批评长者、身分高的人;不要讥讽别人,不要随便议论宗教,不要议论他国内政。争论问题要有节有制,不可进行人身攻击。如果谈判陷入僵局时,应保持耐心、冷静,一定注意就事论事,不可因发生矛盾就怒气冲冲甚至进行人身攻击或侮辱对方,这会导致谈判彻底失败,于对方于自己都没有好处。有诚意才有解决矛盾的可能,故而应当平静地讲明前因后果,据理力争的同时考虑双方互谅互让的余地,不纠缠于细枝末节,双方各让一步,尽可能达成满意的结果。
签约礼仪
经过一系列的磋商之后,双方达成了某些协议,这时要经过签约仪式使之形成文字,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谈判后,双方协商的合同条约等要最后定稿,一式两份。
签约仪式一般选在宽敞的会议室进行,设一张长桌,盖深色台布,桌后并排放两张椅子。面对门主方在左,客方在右,将事先打印好的文本摆放桌上,分别放好签字用具,正中放一束鲜花。签字桌后墙上可贴上会标,写明“XX合同签约仪式,X年X月X日”之类的标题。
签约时,双方参加谈判的全体人员都要出席,共同进入会场,相互致意握手,一起入座。双方都应设有助签人员,分立在各自一方代表签约人外侧,其余人排列站立在各自一方代表身后。
助签人员要协助签字人员打开文本,用手指明签字位置。双方代表各在己方的文本上签字,然后由助签人员互相交换,代表再在对方文本上签字。
签字完毕后,文本即已生效,双方应同时起立,交换文本,并相互握手,祝贺合作成功。其他随行人员则应该以热烈的掌声表示喜悦和祝贺。
有时,签约后还可安排礼节性的干杯礼仪,或者合影留念,以示长期合作的愿望。
邀约礼仪
在商务交往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实际需要,商务人员必须对一定的交往对象发出约请,邀请对方出席某项活动,或是前来我方作客。这类性质的活动,商务礼仪术语称之为邀约。
当一方邀请另一方或多方人士,前来自己的所在地或者其他某处地方约会,以及出席某些活动时,他不能单凭主观意愿出发,而是必须取得被邀请方的同意与合作。作为邀请者,不能不自量力,无事生非,自寻烦恼,既麻烦别人,又自讨没趣。作为被邀请者,则需要及早地作出合乎自身利益与意愿的反应。不论是邀请者,还是被邀请者,都必须把邀约当作一种正规的商务约会来看待,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也就是遵循邀约礼仪。
对邀请者而言,发出邀请,如同发出一种礼仪性很强的通知一样,不仅要力求合乎礼貌,取得被邀请者的良好回应,而且还必须使之符合双方各自的身分,以及双方之间关系的现状。
邀约有正式邀约和非正式邀约之分。正式的邀约,既讲究礼仪,又要设法使被邀请者备忘,故此它多采用书面的形式。非正式的邀约,通常是以口头形式来表现的,相对而言,它要显得随便一些。
正式的邀约,有请柬邀约、书信邀约、传真邀约、电报邀约、便条邀约等等具体形式,它适用于正式的商务交往。非正式的邀约,也有当面邀约、托人邀约以及打电话邀约等不同的形式。它多适用于商界人士非正式的接触之中。前者可统称为书面邀约,后者则可称为口头邀约。
根据商务礼仪的规定,在比较正规的商务往来之中,必须以正式的邀约作为邀约的主要形式。因此,必须了解、掌握正式邀约礼仪。
请柬邀约礼仪
在正式邀约的诸形式之中,档次最高,也最为商界人士所常用的当属请柬邀约。凡精心安排、精心组织的大型活动与仪式,如宴会、舞会、纪念会、庆祝会、发布会、单位的开业仪式等等,只有采用请柬邀请佳宾,才会被来宾视之为与其档次相称。
请柬又称请帖,它一般由正文与封套两部分组成。不管是上街购买印刷好的成品,还是自行制作的,在格式与行文上,都应当遵守成规。
(1)请柬正文的用纸,大都比较考究,它多用厚纸对折而成。以横式请柬为例,对折后的左面外侧多为封面,右面内侧则为正文的行文之处。封面通常讲究采用红色,并标有“请柬”二字。请柬内侧,可以同为红色,或采用其他颜色,但民间忌讳的黄色与黑色,通常不可采用。在请柬上亲笔书写正文时,应采用钢笔或毛笔,并选择黑色、蓝色的墨水或墨汁。红色、紫色、绿色、黄色以及其他鲜艳的墨水,则不宜采用。
(2)目前,在商务交往中所采用的请柬,基本上都是横式请柬。它的行文,是自左而右,自上而下地横写的。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坚式请柬。它的行文,则是自上而下,自右而左地竖写的。这种竖式请柬多用于民间的传统性交际应酬。
(3)在请柬的行文中,通常必须包括活动形式、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要求、联络方式以及邀请人等项内容。
(4)在请柬的左下方应注有“备忘”二字,意在提醒被邀请者届时毋忘。在国际上,这是一种习惯的做法。西方人在注明“备忘”时,通常使用都是同一个意思的法文缩写“P.M.”。
(5)一般情况下,被邀请者的名字写在封套上,而不在正文出现,但并不禁止在正文出现,另外在正文中,“请柬”二字可以有,也可以没有。
(6)在对外交往中使用的请柬,应采用英文书写。按习惯在行文中,全部字母均应大写,应不分段,不用标点符号,并采用第三人称。
(7)在请柬的封套上,被邀请者的姓名要写清楚,要写端正,这是为了向对方示敬,也是为了确保它被准时准确送达。
书信邀约礼仪
以书信为形式对他人发出的邀请,叫做书信邀约。比之于请柬邀约,书信邀约显得要随便一些,故此它多用于熟人之间。
(1)用来邀请他人的书信,内容自当以邀约为主,但其措辞不必过于拘束。它的基本要求是,言简意赅,既能说明问题,同时又不失友好之意。可能的话,它应当打印,并由邀请人亲笔签名。比较正规一些的邀请信,有时也叫邀请书或邀请函。
(2)在装帖与款式方面,邀请信均不必过于考究。其封套的写作,与书信基本上相同。
传真邀约礼仪
传真邀约,指的是利用传真机发出传真的形式,对被邀请者所进行的一种邀约。在具体格式、文字方面,其作法与书信邀约大同小异,但是由于它利用了现代化的通讯设备,因而传递更为迅速,并且不易丢失。此外,还有一种电子邮件邀约,其作法基本与传真相同。
电报邀约礼仪
电报邀约,即以拍发专电的形式,对被邀者所进行的邀约。
(1)电报邀约与书信邀约,在文字上都要求热情、友好、恳切、得体。除此之外,电报邀约在准确、精练方面要求得更高一些,这是由电报这一形式本身所决定的。
(2)电报邀约速度快,准确率高,因此多用于邀请异地的客人。在具体内容上,它与书信邀约大致相同。
便条邀约礼仪
在某些时候,商界人士在进行个人接触时,还会采用便条邀约。便条邀约,即将邀约写在便条纸上,然后留交或请人带交给被邀请者。在书面邀约诸形式之中,它显得最为随便,然而因其如此,反而往往会使被邀请者感到亲切、自然。
(1)便条邀请的内容,是有什么事写什么事,写清楚为止。它所选用的纸张,应以干净、整洁为好。
(2)依照常规,用以邀约他人的便条不管是留交还是带交对方,均应装入信封之中,一同送交。让邀请条“赤条条”地来来去去,则不甚妥当。
(3)在一般情况下,不论以何种书面形式邀约他人,均须做得越早越好。通常,它应当至少在一周之前到达对方手中,以便对方有所准备。“临阵磨枪”,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不仅给对方以逼人就范的感觉,而且也是非常不尊重对方的。
回复邀约礼仪
任何书面形式的邀约,都是在邀请者经过慎重考虑,认为确有必要之后,才发出的,因此,在商务交往中,商界人士不管接到来自任何单位、任何个人的书面邀约,都应该及时地、正确地进行处理。自己不论能不能接受对方的邀约,均须按照礼仪的规范,对邀请者待之以礼,给予明确、合“礼”的回答:或者应邀,或者婉拒。置之不理,厚此薄彼,草率从事,都有可能自作自受,自找麻烦。
商界人士在接到以书面通知为形式的正式邀约后,必须认定:邀请者是真心实意地希望自己能够接受邀请的。对方所看重的,或许是我方单位的名气和地位,或许是邀请者本人的身分和影响,或许对方单位与我方单位,对方本人与邀请者本人的良好关系,或许是希望能够借此机会增进、发展双方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关系……不管怎么说,对方邀请我方,尤其是以书面形式正式地邀约我方,基本上都是对我方尊重与友好的一种表示。“来而不往非礼也”,所以在接到邀约后,应当作出积极的反应。
积极反应的第一步,就是要尽快答复邀请者自己能否接受其邀请。
考虑到同时受到邀请的往往不止于一方,为了使邀请者做到对他所发起的有关约会胸有成竹、避免失败,任何被邀请者在接到书面邀请之后,不论邀请者对于答复者有无规定,出于礼貌,都应尽早将自己的决定通知给对方。
事实上,为了了解被邀请者对邀约有何反应,许多邀请者在发出书面邀约时,就对被邀请者有所要求,请对方对能否到场必须作出答复。
通常,类似的规定往往会在书面邀约的行文中出现。例如,要求被邀请者“如蒙光临,请予函告”或“能否出席,敬请答复”,以及“盼赐惠复”,等等。
有时,为了确保被邀请者准确无误地将有关信息反馈给邀请者,在书面邀约正文的左下方,依照惯例要将与邀请者联络的具体方式,详尽地提供给被邀请者。它们通常包括:联络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传号码、电子邮箱号码(网址、邮政编码、电报挂号、寻呼机号码、联络地点以及通信地址等等),以上这些内容不必一一全部列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中选择。不过联络或咨询的电话号码这一项,原则上是不能缺少的。
某些商务往来中所使用的正式邀约,尤其是请柬邀约,依照国际惯例,在正文之中行文时,对被邀请者所作的要求答复的请求,通常都采用英文或法文的专用词组和缩写来表示。
例如:“Toremind”意即“备忘”,用在书面邀约中,带有提醒被邀请者务必注意勿忘之意。
“R.S.V.P.”意即“不论出席与否,均望答复”。
这些外文词组与缩写在行文时,一般应当书写在正文的左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