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帅把一张相片放在王强的面前“你认识这一个人吗”这是找老胡借来的陈大娟员工登记表上的相片。
“这不就是小娟的姐姐吗,叫大娟。”王强用复杂的眼神望着照片中的大娟。
文帅把相片收起“你怎么认识她的,是陈小娟介绍你们认识的?”
“警官你说对了一半,是介绍认识的,但是不是小娟,是大娟介绍她妹妹给我的”
陈大娟姐妹两人相依为命,为了供妹妹上学,大娟每天辛苦的打两份工,直到朋友介绍去了酒吧做夜场服务员,工资高了,就不用这么辛苦。
她指望着妹妹能好好读书,毕业后能找份体面的工作。没想到,妹妹不争气,背着她居然退了学,无论大娟怎么骂她,她就是不愿意回学校。大娟实在拿她没办法。
在回酒吧上班,遇上毛手毛脚的客人是常有的事,时间长了,大娟也学会了保住自己的办法。她也想通了,就是牵个手,碰下胸@部,又不少块肉,只要不太过分,她都忍住了,毕竟客人一高兴,小费自然就多了。
可今天因为心情不好,王强被兄弟白酒洋酒红酒混着灌,酒劲上了头就往厕所跑。兄弟看他是要吐了,就麻烦站在旁边的服务生大娟,帮忙去厕所看下。
大娟到了厕所门口,王强已经吐了干净,在那用自来水漱口,从镜子里,看见大娟,不知道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大娟长的很漂亮,他起了邪念,强拉大娟进厕所乱来,大娟一肚子闷气正没处发,拳打脚踢抵抗王强。
厕所的动静,惊动经过的其他服务员,大娟这才保住清白。本来两人的牵扯就到此为止。
但是爱情这玩意真的是撒旦的最得意的作品,大娟平常没什么业余爱好,就喜欢租一些台湾言情小说看,里面的灰姑娘遇上白马多金王子的故事,是她向往的爱情。
被王强这一惊吓,回到家里,她的心脏还是扑通扑通跳的厉害,她突然想起,这不就是和那本书里写的故事一样吗。书里的男主人公因为喝醉了在酒吧里对女主人公不礼貌,后来男主人公真的爱上了女主人公,两人经过波折终于结婚了。
这一夜她翻来覆去没睡着,一会想着妹妹的事,一会想着王强会不会再来找她。
果然第二天王强带人砸了酒吧,她边收拾玻璃碎片边偷着笑,她认为王强这是故意引起她的注意。可惜老板很快把事情给摆平了,她再也没有见到过王强。
这就是一切罪恶的开始,一个贫穷充满幻想的姑娘,鬼使神差的爱上了标准的官二代。
有一天,她下夜班回家,半道上自行车爆了胎,她只好推着自行车回家,因为是下雨天,路上行人很少。眼看快要到家门口,她被一个流浪汉拦住,流浪汉把她按到在地上,撕破她的衣服。就在她绝望的闭上眼睛的时候。
她心中的王子出现了,王强开车经过这里,正巧看见这一幕,他下车赶走流浪汉,救下大娟。大娟睁开眼,她欣喜若狂,祈祷终于成功了,她衣不遮体的扑向王强的怀里。
大娟除了上班必须按要求化妆,平时都素面朝天。喜欢穿着白色的睡衣,衣服款式虽然不是最流行,但是衣服料子摸着很舒服,王强留意到衣服没有标签,应该是裁缝店做的。特别是贴身内@衣,不是以往女友爱穿的蕾@丝套装,白色简单就像一朵诱人的百合等着你去摘。
王强觉得很新鲜,和大娟交上了男女朋友,因为大娟害羞胆小,他没有把大娟带进朋友圈,只是在那炫耀,他英雄救美,抱得美人归,别人没有见过大娟,还以为他在吹牛,除了当事人,没有任何人知道大娟的存在。
白天大娟不上班,王强就开着爸爸新买的车子载着大娟四处游玩,事后,陶陶调出这辆车的GPS车载定位仪的记录,王强和大娟居然就像普通情侣样的,去游乐场,去电影院,去优雅隐蔽的西餐厅,没有去过任何一家酒店开@房,王强甚至趁着爸爸和妈妈不在家,把大娟带回家里住过一夜。王强也承认,那段日子他还真的有一种念头,就这样和大娟一直好下去。
王强始终是贪新厌旧的,大娟觉察到他的疏远,她鼓起勇气质问他,她做错了什么。是啊,她做错了什么呢?王强常常这样问自己,是因为大娟的温柔和善良、。还是因为她的体贴和顺从?
他不敢看大娟无辜的眼睛,他对大娟说了实话,大娟哭着跑走。王强再一次见到大娟,是在他家唯一的路口,她牵着妹妹的手,人更加的消瘦。王强突然感觉到心疼,怕被家里人看见,他招手让姐妹俩上车
当大娟提出姐妹俩一同伺候王强的时候,王强被她这一句话吓的猛地刹车,以为她这是在开玩笑。可大娟正经的表情,王强确定自己没有听错。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说服小娟的,就这样又一段畸形的游戏开始。
大娟可以忍受姐妹共享一个男朋友,但是她又无法同时和其他女人分享王强,她被这中矛盾的心理纠结的憔悴不堪。
小娟比大娟年轻有活力,懂的玩乐和讨王强的欢心,她聪明的知道她永远不会成为王强的正宫,她不给王强压力,她甚至明言表明,王强身边有多少女人都不关她的事。
这种正是王强需要的,和大娟在一起他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愧疚感,他讨厌自己的这种情绪。这时候,大娟主动提出分手,大娟这一离开就彻底在王强的面前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因为王强和王夫人涉嫌伪造证据,妨碍司法公证,被正式拘留审讯。这彻底如了两母子的心愿,一个不想离开公安局,想得到保护,一个不想和儿子分开。当王区长接到电话,他瘫软倒在靠沙发上“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