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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回不去的,是我们的青春,和懵懂纯洁的爱 (1)

从公交车上下来,虽然不至于像盛夏那么燥热,可是路面上的热气,还是翻腾腾的从裙摆处往腿上窜,一时间,仿佛被丢进蒸笼中一般,每一个毛孔都在扩大,五脏六腑均在发酵。

人行道上,整整齐齐的站了两排银杏树。一排临近南河的河畔,一排临近非机动车道,两排树中间,笔直有序的布列着一条鲜黄的盲道。

我毫不犹豫的放弃了旁边平坦的大道,而是选择了树荫下的坎坷。在微风中舞动的小扇中,露出稀稀疏疏的光圈斑点,所有的烦恼都散于天外,留下的只是惬意。

高跟鞋的每一次抨击地砖,都能巧妙有序、有条不紊的落在凹处平坦的地方,步伐坚定的一步一步往前迈进。只有脚掌部分传来的突起触觉,让我知道我没有偏离轨道。

这些都完全归功于大学四年的饭后散步。

刚进大学那会,正是出于热恋期的两对恋人,每天都会做到“饭后百步走”。而校门外的这条银杏道就是我们默契且唯一的选择。我拖着单伟恒,小姿拖着杜启然,然后四人肩并肩的在校外的这条银杏道上散步。

手牵手看着相互交错的树枝之间抽出新芽;肩并肩在参天绿荫下嬉戏;手牵手任由黄色的小扇洋洋洒洒落满肩头;肩并肩评笑着千姿百态的光秃秃树干。悠然的度过了一个个四季。

从大一、大二的平底运动鞋,到大三、大四的绚丽高跟鞋,每一步踩在盲道上的坎坷,都会牢牢的拽住单伟恒的手,无论有没有崴倒。因为我知道,他会一直牵着我,陪我走下去。

那个时候的我,以为那就是天长地久。现在回想起来,真的是不知道我凭什么会那样的笃定,笃定他不会放开我的手。

今天,我一个人穿着足有七公分高的跟鞋,再次走在这一条熟悉的林荫道上。没有他的搀扶,我走得非常平稳。

原来,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才知道,没有他的搀扶,我依旧能够走得很好!

就算是树荫下的风有多么的清凉,河水有多么的凉润,短短十来分钟的路程走下来,背心中央位置,雪白的衬衣还是被汗渍浸湿,呈现出浅浅的轮廓。

我不知道那团汗渍会与什么图像相似,但是我却能够感觉到,衣服黏在背心的那种潮腻感。忍不住,最后还是反过手,勉勉强强才将衬衣提起,离开了背心,顿觉清凉。

快到校门口的时候,我还是没有忍住,在旁边的小商店买了一个冰激凌,是读书那会最爱吃的那种!2块钱一个,既便宜又解暑。可是,现在居然要4.5元一个了。

当时在学校中,物价还没有现在的高。尽管我们家的条件还算一般,可是2块钱对于我来说,还是觉得很贵重。所以,从来都舍不得买。可每当我馋了的时候,不用开口,单伟恒也总是会在适当的时候买给我吃。但是,他从来都不吃,他说:“我一个大男生,干嘛吃这种女生才喜欢吃的玩意儿啊!”

这个时候,我总喜欢咬开外层,然后露出中间一大块的巧克力,对他说:“我要保持身材,这种高热量的东西我不吃,你帮我吃了吧!”

其实,这个借口是有多拙劣,我们两个人都是心知肚明,可是谁也没有说穿,而是其乐融融、甜甜蜜蜜的分吃着这一个冰激凌。

一直到后来,小姿也被我影响得喜欢吃这种冰激凌。可是杜启然他们的家庭条件特别好,所以他们两人都是人手一支。

再然后,我们两对都以分手而结束,我和小姿也不约而同的再也不吃这一款冰激凌了,就算是遇见吃这款冰激凌的路人,也会默契的移开视线。周末去超市大采购的时候,我们会一人抱着一筒大号的桶装冰激凌回家,然后窝在沙发中一边看着电视,一边抱在怀里吃。

可是今天,我总是喜欢沉浸在这种过去的甜蜜中,不能自主的回味以前的戏码。只是,这次变成了独角戏。

走进校园中,也许是现在正在上课的原因,学校里面的人很少。

我沿着学校中赫赫有名的“一环路”缓缓的散着步。这条“一环路”,其实只是学校里的一条环形公路而已,但是大家都习惯了赋予它的别名,它也叫作“爱的轨迹”。因为在这条环形路的圆心位置,有一处很大的花园,从教学楼的顶楼望下去,整个花园的外围刚好呈一个心形。在那里,成全了一对对的爱侣,因此而得名“爱的轨迹”。

我没有特意的想要去哪里,只是想随意的走走。那是因为我知道,无论我走得快还是慢,无论从哪个方向出发,最终都会回到原点。

可是,回不去的,是我们的青春,和懵懂纯洁的爱!

沿着一环路,经过一栋栋的建筑物,几乎每一个地方都充满了回忆。毕业后,我一直在强迫自己要忘记过去的种种,而且我也好像很成功的忘记了。

实际上,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过去的种种过往,都仿佛是一个暗疮。外面看着皮质完好,毫无感觉,顶多偶尔挤压的时候会有一点暗痛。可是,在生活中,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会小心翼翼的避开那颗暗疮,不去触碰,就这样的放纵它肆意长大。

可是,在我迷糊的时候,更或者是梦游的时候,不顾后果的拿出一根针,连毒都没有消,就这样触不及防的狠狠挑破,然后污秽的脓液肆意横流,弄得自己狼狈不堪。

媒体上的那些报道就是那根恶意的针,而执针的人是我,也是单伟恒。

刻意的避讳,刻意的忘记,换来的,却是回忆更加汹涌澎湃的涌来,一直到我的口耳鼻中全部呛满,被迫的陷入窒息般的绝望。

走到公寓附近的时候,我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了,有身体的,也有精神上的。

我在公寓楼下的长椅上坐下,看着与以往无异的一切,头脑开始放空。直到一阵争吵声,将我从未知的国度中拉回到了现实。我回头一看,原来是一对小情侣在吵架。

“如果你再这么不可理喻的话,我们就分手。”那个女生尖声的怒斥道。

站在她对面的男生也是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动不动就拿分手来说事,你不嫌烦?”

“是你自己不相信我的,你要我怎么办?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信任,既然你不信任我,那就没有在一起的必要。”

“我不过就是问问你怎么回事,你却连解释都不不屑。两个人走到一起,沟通是必备的,远远比信任都来得重要,没有沟通,何来坦诚相待而言?”那个男的胸膛起伏,呼吸急促。

可是那女生好像却不听,只是摔下一句:“明天再谈吧!现在不是一个说话的好时机。”说完之后,就转身走进了女生公寓,整个过程中,连头都没有回一次。独独留下那个男生,颓然的垂着双手,留在原地。

我看到这幅画面,心中不由得酸楚。每次我这样赌气离开的时候,单伟恒也是这样的落寞无奈的看着我的背影吗?

以前的我,性子特别倔强,从来都不会服输服软,永远唯我独尊,好像单伟恒围着我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我和他常常吵架,然后转身负气离开,最后再理所当然的和好。如此反反复复,毫无厌倦。

吵得最厉害的一次,是他在我的课本中发现了一封信吧!

我依稀记得好像是我们班上的某个男生给我写的,已经不记得到底是谁了,更加不记得他怎么把信放在我的书中的,也许是下课趁我去洗手间的时候偷偷夹进来的吧!

那天下课之后,单伟恒来接我出去买一点生活用品,然后一如既往的接过我手上的课本。平常他都不怎么看我的课本和笔记的,那天他却阴差阳错的随手一翻,就发现了这封信。

在当时,人人都用手机、网络了,根本就没有人会再像小时候那些写告白信的把戏。所以,当单伟恒脸色阴沉的从书中取出这封信时,我难免觉得有些意外,也觉得很稀有,然后就忍不住的开了一个玩笑:“没想到这人还挺可爱的,倒是可以跟他好好结识一下。”

当时我没有想到,无心的一句玩笑话,却换来了单伟恒的大怒,责备我有男友了还朝三暮四,到处吸引那些不知好歹的狂蜂浪蝶。

一向骄傲的我,怎么可能忍受得了他的这种羞辱,所以也不饶人的反驳了回去。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的,争论到声嘶力竭,然后转身离开。

为了这件事,我们冷战了整整一周,就连小姿和杜启然也备受牵连。小姿陪着我,天天给我灌输单伟恒的好人好事,说他怎么对我好。我估计杜启然那边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这样。

其实吵架那天的晚上,我就不生气了。因为我知道他是因为吃醋才大发脾气的。但是,我却拉不下脸来去找他。明明是他说出那么龌龊难听的话语,为什么还要我先去道歉?

最后低头的还是单伟恒。在我们上课的前三分钟,当着我们全班的面,送给我了很大一束非洲菊,然后会心一笑,一切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用一束简单的非洲菊,代替冷淡平凡的“对不起”三个字,是最简单不过的甜蜜与歉意,也是最感人的知心与爱恋。

现在想起来,我和单伟恒相处的那几年,好像我从来没有主动低头或道歉过一次。

那个时候,坚信他会一直在原地等着我,守着我。

也许,爱情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复杂。其实,只要两个人找到属于自己的相处模式,剩下的一切事情就会变得顺理成章。

就像是现在的我一样,曾经是那样深深地爱着单伟恒,以为他就是我生活的全部。而今时今日,我却已经“移情别恋”,爱上了另外一个人,我的心情会因为他的一举一动而跌宕起伏。单伟恒也就单单变成了我心中最深处的那个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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