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开始,用卷和序号做标题啦,O(∩_∩)O~)
我踱步,坐在大殿台阶之上的高背椅上,静如止水,慑人之气却暗暗散射。
“尤伯,你传话出去,就说我在宫里处处受人排挤掣肘,境况惨淡,势单力孤。汤尼王子是最喜欢从背后下手的人,我要让他知道,我不值得他投注太多注意力。”
也尤站在坐下垂首,“公主,若真要如此,恐怕您不得不重返灵族宫。汤尼王子是血族最有野心和权势的,如果不与他成婚,三王子威斯勒也就不必考虑,他是最无能的一个。”
“哼哼……你以为我想嫁吗?如果不是那群求和的臣子以死逼迫父王,我才不要做这个牺牲品!如此设计,我正是想回来,只怕这一走,炫就已经成了储君,灵族再无我的容身之处!”
“公主,炫殿下设想周到,嫁给汤尼王子,对您才是最有利的,到时候,公主将会成为未来的血族王后!”
“尤伯,炫的话,你还是不要尽信,你大可以告诉他,他可以做灵族的王,但休想独霸天下,别以为我不知道他和汤尼狼狈为jian的勾当!他一把将我推去血族火坑,就以为我会任由自己万劫不复?哼哼……他错了!至于嫁给谁,我要做自己做主!”
这声音不怒自威,震慑大殿,让座下的也尤不敢直视。
“威斯勒.克莱德——若他真是扶不上墙的烂泥,我正好可以一刀刺死他,再掀动两族战争,让绮炫也当不成安稳的灵族王!”
也尤退了一步,“殿下,这是和战的好机会,两族已经两败俱伤……”
“无非是一群撕战的猛兽,凭什么要牺牲我的永生幸福为这些嗜血恶狼换取宁静?!”
猛然坐起身,耳边还回荡着绮瑟忿然的怒吼,借着小夜灯的光看到挂钟的时针直指3:00,额头上冷汗涔涔,拿起床头柜上的杯子喝了口水,心情才渐渐平静。
到底是如有所思夜有所梦,还是威斯勒的血真的唤醒了我前世的记忆?
天上不会掉馅饼,幸福也不会自己来敲门。如果这一切是真的,绮瑟与威斯勒的相爱,是上天注定的一见钟情,却也是因为她勇敢的争取。
“哼哼……只怕莫尔斯会火冒三丈吧!西殿更衣室的密道,可是直接通往他情人的卧房,大王子相思成疾,不恨死我才怪!”
绮瑟的话犹言在耳。
要验证这梦境的真伪,很简单,证据就在更衣室!
我拉过睡袍裹在身上,将枕边的银匕首和装满麻醉剂的注射器放进睡袍口袋,从抽屉里取出手灯,走进更衣室。
查看四周,在首饰柜和鞋柜之间的镜子上发现端倪,这镜子是拼接的,中间的接缝是雕琢过的碧绿花纹石,年代久远。
伸手按下去,首饰柜和鞋柜向左右两端移开,而整个拼接的镜面旋转门似的滑开,里面透出月白的光,仔细辨别才发现,石壁上镶嵌着大颗大颗的夜明珠。
怔怔的看着这条暗道,却也哑然惊愕——暗道存在,便说明,这两次的梦,都是200年前的真实发生过的。更说明,我,就是绮瑟的转世!而夜萨,便是我的儿子,威斯勒那个独眼吸血鬼,便是我的丈夫!
尽管我不想承认这个事实,却又无法否认,血灵咒的发生已经证明了血缘的牵连。
纳里斯让我住进这里,也是因为他预料到我会有梦可循,才让我自己顿悟一切。
换了一双麓皮平地短靴,我迈进暗道。
墙壁打磨光滑,夜明珠璀璨熠熠,莫尔斯为了偷~情真是花了不少心血呢!也可见这女人在他心底有多重要。
一直往前走,过了半个小时,才发现一个岔路口,凭直觉选了左边一条,没走多远,便看到石梯,往上走,便是一个圆形出口,依照距离推断,这应该是纳里斯的寝宫。
那么,答案应该是在另一条路上,迅速折回来加快脚步。
40分钟过去,暗道还没有抵达尽头,而且一直通向宫外!
直到双腿累的无力,才终于抵达终点,这是吸血鬼眨眼便能抵达的目的地,却花费了我差不多两个小时。
旋动墙壁上的按钮,螺旋石门花瓣似的滑开,暗白的光打进眼帘。
拾阶而上,环顾四周,高大的书架直逼雕花繁复的天花板,上面摆放着书籍,还有琳琅满目来自世界各地的名贵金器玉器,宽大的古典桌椅,摆在清雅的吊灯下,雅韵油然而生。
这不是莫尔斯情人的卧室,而是一个书房。
虽然这儿不是在宫中,布置奢华,却也不亚于宫殿。
200年之间肯定发生了许多事,或许,这里本来是一个寝室。
走向桌子,翻看了几个文件,看到署名处是杜克.卡哇伊公爵,不过,这个公爵不但没有卡哇伊可爱,反而是个食人不吐骨的吸血鬼!
拿出手电筒仔细看了看,是杜克.卡沃伊公爵,而这份文件还有血族长老院的印章,里面竟然都是我的犯罪证据?!
事实证明,鬼与人的区别在于,人懂得知恩图报,而鬼则只懂得以怨报德。
翻看过的每一页,都是被我救治过的血族人控告我的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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