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有对我喜欢的女人告白过,也没有正式约会过她,所以,任何人都不会知道我的心意。”
他双眸高深莫测的闪烁,顷刻间已敛去温柔,变得清冷妖魅。
“殿下是在犹豫,还是惧怕?”
“并非是我犹豫。至于惧怕,可能有一点吧。”
他无奈的叹息,背转过去,“不过,我不是怕被拒绝,而是我身边的敌人太多,我怕她知道我的情意之后,也会情不自禁。如果她真的暴露,可能会性命不保。这几千年来,我从没有真正的爱过一个人,所以我格外珍惜她,”
“殿下果真爱她!”
我感觉到绮瑟的身体在颤抖,她的双腿像是已经无法支撑身体的重量。
“绮,如果绮瑟公主方便的话,我希望你能说服她。通过灵族的传闻可知,她并非一般女子,应该与之匹配的,应该是莫尔斯那样魄力与雄心兼备的人,而不是我这个游手好闲、不问世事的无能王子!”
“殿下,过度谦虚便是虚伪,你的一举一动,以及力量强弱,都被公主摸的一清二楚。
更何况,莫尔斯殿下深爱刚刚去世的泰瑞莎.卡沃伊小姐,她尸骨未寒,莫尔斯是不可能与公主成婚的!殿下您也不会再将公主强加给沉郁情殇的亲哥哥吧?”
威斯勒有些不耐烦,“那不如嫁给汤尼,汤尼虽然脾气古怪倔强,却……”
“汤尼王子以阴险毒辣著称于世,殿下您不会让本就无辜的公主痛苦一生吧?”
“她痛苦……那我呢?绮,你应该理解的……”他焦躁的不知该如何解释。
我客气的退后一步,欠身俯首,“公主殿下心意已决,你的两个哥哥已经抗婚,如果你再抗婚,血族与灵族的战争将继续下去。
上一次,血族被重创,还没有来得及重整旗鼓,这是让血族覆灭的好机会,血族王纳里斯,也只有死路一条。
公主不会强加逼迫,但是,王子殿下应该将个人幸福与族群安危慎重比较,再——做——决——定!”
他气急失笑,“绮,你……你真是让我刮目相看,这些话都是你们公主教你说的吧!”
“公主身不由己,进了血族,等于一只脚迈进地狱,希望殿下谅解。”
“什么族群,什么战争,什么地狱,我都懒得过问!”
他怒火暗涌,却并没有发出来,突然紧迫的握住我的肩,强迫我正视他,“你告诉我,如果你无法与你相爱的人在一起,你会怎么做?”
“绮生性自私,若无法与爱人相守,我便会杀了他,然后自杀!”
他怔愣的看着我,大半天才有反应,“为什么要这样做?”
“相爱的人不能相守,比死去更痛苦,一起死,不就是最好的结局吗?”
“哦……”
他又诡异的失笑松一口气,慢慢扬起唇角,笑意有几分勉强,却又有几分决绝。
“我喜欢这样的结局!告诉你们的公主,我会与她如期举行婚礼的。”
“是!”
“在我面前,不必这样客气的行礼。”
他抬手本要拉我的手,却又像是觉得不太妥当,迅速背向身后,“对了,你是不是也跟着陪嫁?”
“灵族的侍女都是自由人,从不陪嫁和陪葬,公主嫁给殿下之后,我会返回灵族。”
“你不要马上离开,可以在血族多留一段时间,我有个礼物要送给你。”说完,他转身不见了人影,只留下一阵冷风在空旷的殿内回荡。
我感觉到自己的灵魂煞那间脱离绮瑟的身躯,她就像是失去了支撑,虚弱的瘫软下去——她的心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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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场婚礼空前盛大,在血族人视为最吉祥的子夜举行,在绮瑟看来,这不过是葬礼前夕的祭奠。
前世的我,身着飘渺如云的婚纱,在一群侍女的簇拥下走出寝宫,掀起脸上的面纱,看到天空有炫目的流星划过。
脑海中回荡起熟悉却又陌生的声音,那是父王——暗影灵族之王,在绮瑟幼年时曾经对她说过的话。
“相传,暗影灵族的人在最幸福的时刻死去,会化为一颗耀眼的流星,灵魂升入天堂,经过百年历练后,再转世为人类。”
我不受控制的将纯银匕首放在后腰巨大的蝴蝶结内,小心的摸了一下,心中却感慨,若是在这个婚礼上死去,也算是幸福的,百年后,再转世成为人类,和威斯勒白头偕老。
“公主,快到大殿了,面纱放下来吧!”身后的侍女提醒。
“你们谁听说过,血族人死后会转世的传说吗?”
“回公主,我们只听说过,血族人死后,将彻底灰飞烟灭,永远都无法再活过,可能,他们的生命充满罪孽,没有机会再活了吧!”
“哦……”
抵达大殿入口时,我看到一个很久以前曾经见到过的人——司徒熙。
只是与真正的司徒熙相比,他眼角没有鱼尾纹,像是只有三十一二岁,显的异常年轻俊美,气质却如出一辙的深冷。
“父王!”
我听到自己轻轻的叫了一声。
我却不明白,为何灵族先王会与司徒熙长得如此相仿,如果这是巧合,未免也太过巧合!
他看我的眼神虽然充满慈爱和疼惜,却又若即若离,还暗含一丝歉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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