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把环境保护作为最重要的问题来考虑,并为此付出了很大努力。环境保护包含两方面问题:决定该对什么制定规章和如何制定规章。
这里提出的建议,是运用经济学原理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一个基本命题为:在经济学中,如果控制资源的卖家试图在卖给买家时获得最大利益,而买家也试图有效地利用资源,那么在这个市场中,资源就会得到有效配置。在这种情况下,不会造成浪费。但如空气、水等自然资源,没有控制资源的私人所有者,使用者也不付费,这就会造成资源使用中的浪费。试想,把大气的产权分配给消费者的可行性:消费者可以按市价出售排污许可证给污染生产者,排污许可证供给和需求的市场力量就会使空气污染的量达到最优——不会过多到毁坏环境,但容许足够的生产活动发生。
以上对空气或水污染问题的市场化解决方案的假设,在中国或其他国家都不可行。然而,它背后的基础原理可以被中国政府或其他政府采纳,引进可行的制度安排。
环保部门的地方机构发行空气或水排污许可证,要求每个污染者都要持有许可证。在决定许可证数量或允许的污染数量时,当地机构通过人民代表征求公民的建议。在农村地区,以公开选举的村长作为代表;在城镇地区,由本地区公开选举的代表履行这项职责。
在这样决定给定排污许可证的总量后,当地环保机构按照由供给决定的价格把许可证出售给污染制造者。可能开始要收取高价,然后逐渐降低直到所有的许可证都被售出。许可证可以按市场决定的价格交易,得到的收入会通过以上提到的代表的联合会分配给消费者。这样,排污许可证(或使用某种自然资源的许可证)的供给和需求就都会以经济计算为基础,这个经济计算的目的是为了在使用自然资源时达到最优的量和最合适的价格。
有两点应该注意。第一,我并不是说这条建议适用于中国所有环境保护的问题。在有些情况下,直接控制排污量可能更好。第二,实施从企业收取利润税的机制和条款也可以用来收取污染费用。当然,为了保护环境,监控污染的量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必要的。
这条建议也反映出中国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两个主要方向。从经济角度看,它可以被看做市场经济继续改革的一部分。从政治角度看,通过让人民参与环保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也是提升民主化的手段。
我的建议可以简要概括为如下四点:
(1)对于每种空气或水污染的情况,环保部门的地方机构每季度发行固定数量的排污许可证。每个污染者都必须报告污染的量并为许可证付费。
(2)给定发行的许可证的数量,污染者的需求决定每个许可证的价格。管理部门的地方机构首先设定许可证的初始价格。如果价格太低,许可证就会售完,一些污染者需要从其他污染者手中购买。如果价格太高,就会有未出售的许可证,而当地部门就会降低价格直到所有许可证售出。
(3)在每个受污染影响的地区决定发行许可证的数量时,地方部门请求并尊重来自农村地区直接选举的村长和城镇地区直接选举的代表的建议。
(4)由许可证得到的收入返还给受污染影响地区的政府。根据建议,当地居民不仅会有动力帮助确定允许污染的合适数量,还会帮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