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要想在这方面尝试一把,那他可得有相当大的魄力才行。
这样的人物都是很好的文学素材,能成就这样一番事业的人都是一代枭雄:不知道来自哪里的不知名的家伙只身一人闯天下,想要在异地他乡证明他是英豪。要成为这种英豪,必须要具备一些特质—人格魅力、坚韧不拔、工于心计、精于社交。一个人能否具备这些特质值得怀疑。这样的奋斗故事,最后往往都以失败而告终。
1974年的默多克和上述枭雄的定义相差不远。他做事守法,但是守法并非那样有价值。他的公司新闻集团当时的资产仅有4 400万美元(如果排除通货膨胀因素,2008年新闻集团的市值仅为2亿美元,连一个中等规模出版商的标准都未达到)。他也没有什么能让人关注他的资本,他在纽约的创业基本上算是白手起家的。
默多克看起来很像一个容易被纽约人占到便宜的急于求成的外来者。在纽约,你总会见到一些迫切渴望成功的外来者,尤其是想要开辟一番天地的外国人,他们最容易被当地人欺负。
然而默多克却并没有犯下外来者最致命的错误—自以为是,他从来没有刻意去吸引他人的目光。纽约时报公司的总顾问兼执行副总裁詹姆斯·古德尔在20世纪70年代的纽约传媒界是一个呼风唤雨的人物,他和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研讨会关系密切,出席这一研讨会的都是传媒界的显赫人物,古德尔也正是在这一研讨会上和默多克邂逅的。古德尔当时是一场研讨会的主持人,风度颇佳的他主动走过去和默多克交谈,因为默多克当时没有同任何人说话。身处一群早已互相熟稔的传媒界同事中间,默多克还能乐于图个清静,不主动吸引别人的注意力,也许是他过于害羞了,不好意思去引起别人的关注。多年之后,古德尔用“安静、谦逊、友善、孤单”几个词来形容当年初到纽约的默多克。初次见面你很难不喜欢默多克,你也没有什么理由对他心存戒备。
当然,默多克并非一穷二白的小伙子。默多克家毕竟是澳大利亚最显赫的报业家族之一。默多克19岁来美国的时候,就在《纽约时报》的大股东苏兹贝格家族位于康涅狄格州的希兰戴尔庄园过了一个周日。也正是在这一次旅行中,他和父亲一起去白宫拜会了杜鲁门总统。默多克后来还见到了肯尼迪和约翰逊两位总统。《华盛顿邮报》的老板凯瑟琳·格雷厄姆去澳大利亚的时候,默多克用家宴招待了她。同样,当默多克来到美国时,凯瑟琳·格雷厄姆礼尚往来,为他举办了一个欢迎晚宴,出席晚宴的有很多约翰逊政府的高官。默多克也认识美国广播公司(ABC)的老板伦纳德·戈登森,戈登森把自己在澳大利亚一个电视台的节目制作业务转让给了默多克。
尽管如此,如果默多克认为自己能够在纽约也打下一片江山的话,那么他或者极富谋略,或者就是头脑有问题。要想在纽约成功,他要么运气好得出奇,要么手里有花不完的钱(但他手里并没有那么多钱),要么对媒体行业的发展趋势有深邃洞见。
事后来看,默多克的成功似乎要归功于他的洞见。媒体行业接下来的发展趋势在1974年时并不明显,但也正是因为这种新兴发展趋势成就了日后的默多克,同时也让默多克发生了改变。但是你若认为他在1974年时就预见到了这种趋势,则不啻痴人疯语。
在1974年,几乎没人能预测出日后成就默多克辉煌事业的“媒体全球化趋势”。一方面,媒体这个词几乎还不存在,当时只有一系列互不相关的出版、娱乐和传播行业。而在另一方面,人们很少用“全球化”这个词来描述一个市场。默多克能够感觉到的只是美国很大,美国的媒体市场有朝一日也会像它的汽车市场一样对世界发挥重要的影响力。不过,这种推测也有些牵强附会。
在1974年时,还不存在一种商业模式能把你的媒体服务变为一场移动的盛宴。媒体行业和其他很多行业相比,本土化的特点更加明显。
不仅如此,美国媒体行业的变动性也相对较小,“不仅有少数几家媒体巨头垄断,而且变得越来越无趣”,这是默多克的第一印象。很多年来,美国的媒体行业都没有什么起色,法规、读者阅读习惯和落伍的科技使它的发展陷入泥潭。
整个行业的主角是三家电视广播网络,每一家都由广播网络升级而来。如果要在这三家中挑出一个龙头老大的话,那就是比尔·佩利创办的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另外两个媒体大佬是控制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的美国无线电公司(RCA)以及伦纳德·戈登森的美国广播公司。
美国有8家大规模的电影制片公司,均由好莱坞的权威人士所控制。
在书籍、杂志和报纸构成的出版界,主要是一些独立的公司在运营,其中包括传统的出版社、单一品牌的杂志社以及地方报社。只有在报业里才有一些变化,当时报业第一阶段的连锁整合正在发生。
除了这几大电视台提供的晚间新闻节目以及新闻类周刊(《时代周刊》和《新闻周刊》)之外,在美国很少有其他覆盖全国的新闻媒体。《纽约时报》是一份都市报纸,《华尔街日报》是一份专业经济刊物,《今日美国》和CNN电视台当时还不存在。有线电视和有线新闻当时也没有问世。
默多克为什么在各种媒体行业,包括在他来美国时就已经存在和尚未存在的那些行业中都能功成名就,这一现象让很多人都疑惑不解。即便是那些最显而易见的解释(他只身来美国闯荡没有包袱,他是第一个现代媒体人)也很难说得通。默多克毕竟只是一个报业人,而这是媒体行业中最原始的一个行当。
默多克在美国是一个外国人,他手中掌握的资源也是有限的,他之前也从未在美国做过生意。除此以外,他所青睐的贴近工薪阶层的办报风格也早就不流行了。
那么,默多克的优势到底在哪里呢?也许,这是因为他善于适应陌生环境、吸收新信息、谄媚逢迎以及玩弄他人于股掌之间的信心和能力;也许他喜欢比别人更努力地付出;也许是因为他给自己营造了一个虚幻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他无须介意别人的疑虑和顾忌;也许他能够很少考虑自我而忘我地工作,恭恭敬敬地考虑和顾及周围人的想法;也许他天生就对一切有着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好奇心,他对很多事不仅好奇而且到了近乎渴求的地步,更准确地说他想了解一切知识。
上述的默多克的这些特点都完全没错,但也只能说是相当好罢了。但是,要想建立起默多克所拥有的这个帝国,往往需要拥有一些必不可缺的优势,包括垄断优势、财务战略、技术优势、独特创意以及营销专长,然而这些优势默多克一样都不具备。
最后,默多克往往只能靠狡诈无情和好运气罢了。他想要造成一种混乱的局面,也许想要浑水摸鱼。水变浑后情势就会发生一些变化,继而就会影响到局势的走向……或者说默多克既有眼光又有行动力,他知道什么时候机遇会降临以及该怎样捕捉机遇。
班氏家族
在来到纽约30年之后,默多克2007年的发展契机源于1997年慢慢发现的机遇。这个机遇源于一个古老望族不会表达自己欲望的无能,其中也不乏这个家族无法清晰界定自身欲望的失败。很多既得利益者都希望将这种局面延续下去。
到达美国之后,默多克一直想要控制《华尔街日报》的发行者道琼斯公司,但是道琼斯公司一直是由克拉伦斯·巴伦太太杰西·沃尔德伦的后代控制,正是借助杰西·沃尔德伦的资金,其后代才在1902年买下了道琼斯公司。这里讲的后代就是以休·班克罗夫特命名的班克罗夫特家族,休·班克罗夫特和杰西·沃尔德伦的女儿也就是克拉伦斯·巴伦的继女简·巴伦成婚,但他于1933年自杀。
班克罗夫特家族是美国历史上富有传奇色彩的一个报业家族,因为他们对报业的控制更多只是在名义上的,而报纸真正的运营大权则交给了编辑们。班氏家族坚持这种甩手大掌柜的经营作风(在一些人看来,这种经营态度有些漫不经心),班氏家族的一些年轻成员坚持认为是别人在愚弄他们,所以导致了这种局面。
当简·班克罗夫特于1949年去世后,约瑟夫·P·肯尼迪想要买下这份报纸,杰西·班克罗夫特·考克斯重申了先辈的立场:不管别人出价有多高,祖父的公司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出售给任何人。这不仅是一种承诺,也是班氏家族的一条戒律:如果有人向班氏家族询问出让《华尔街日报》的可能性,那么“绝不可能”就是唯一可能的答复。《华尔街日报》也因为班氏家族这种备受世人关注的自由放任的经营特点而出名。
结果证明,班氏家族这种自由放任的经营风格在现实商界中是要吃亏的,但这却被员工认为是一种优点,员工认为班氏家族对《华尔街日报》的管理者非常信任。
《华尔街日报》的经理们认为班氏家族对他们充分信任,因而才由他们来经营这份报纸。在很多时候,这些经理们相信他们有权按照合理的方式来经营报纸,而且有权充分利用这种难得一遇的机会。在报界的翘楚之中,几乎很少有班氏家族的成员。班氏家族仅仅是一些上下传承和产业继承的成员,他们出生在一个幸运的家族里。
不过,道琼斯公司的经营者们并没有把班氏家族的这种幸运当做理所应当的事情。班氏家族从来不会感到缺钱(《华尔街日报》总是给班氏家族支付供奉皇族一样的巨额分红),也不会感到担忧,班氏家族从来都不会身陷囹圄或是考虑要改变目前的经营模式。
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媒体行业(尤其是媒体巨鳄之间)的并购风起云涌,商业信息行业的发展势如雨后春笋,但道琼斯公司既没有兼并其他媒体(由于道琼斯公司把收入的很大一部分都作为红利支付给股东了,它是有斥资兼并其他媒体的迫切需要的),也没有被其他公司所兼并。
这种不同寻常或者说来奇怪的状况其实是由一个人的说法、感觉、风度和表现来决定的。对他而言,做好这项工作保持风度固然重要,同时也不能忘了自己只是一个没有任何主动权的葬礼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