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不看好认购证的人,当售出207万张的结果公布后,马上意识到中签率会很高,因为207万与他们预计的数字相差太远了,尤其当时认为全年最多摇10只股票,没想到最后居然参加摇号的多达30多只股票。买的人后悔没多买,未买者更是“恨极在天涯”。于是发售一结束,认购证就被黑市狂炒起来。30元一张的认购证炒到了600~1000元,万国黄浦营业部门前成为黑市认购证集散地,每天聚集着众多的“黄牛”。
1992年3月2日,“1992年上海股票认购证”首次摇号仪式在上海联谊大厦举行。众诚、异钢、浦东强生、嘉丰、轻机、联合、二纺机7家股份公司向社会发行面值共7052万元股票,中签率为10.3%。这个中签率无疑给认购证黑市注入了一针兴奋剂,30元一张的认购证一年将摇号4次,按这个中签率推算,全年的中签率将近50%,如此一算,不免后悔之情扶摇直上,黑市认购证的价格为之狂飙,一张中签认购证价格突破了3000元,是成本价的100倍。
万国黄浦边上的皇宫海鲜酒楼当时成了炒认购证大户的据点。一张张饭桌被大户们包租下来,各张饭桌也有“专业”之分,有专炒单张的,有专门买卖连号的,还有专门经营整本(即连号的100张)的。皇宫海鲜酒楼的生意为此也火暴异常,最后100张连号的认购证竟炒到了将近20万。在第二次摇号的前夜,据说有些大户上演了一出“生死赌”,即把所有认购证根据尾数的单双分开,然后彼此交换,大户们手上要么全是单号的,要么全是双号的,这意味着要么全部中签,要么全部不中。
1992年5月25日,参加“1992年上海股票认购证”第二次摇号的企业开始发布招股说明书,6月5日,“1992年上海股票认购证”第二次摇号举行,这次共向社会个人发行面值31165万元股票,中签率高达50%。7月25日,“1992年上海股票认购证”第三次摇号举行,共向社会个人发行股票723.03万股,中签率为11.6%。8月10日,“1992年上海股票认购证”第四次摇号,共7家公司向社会个人发行9200万元面值股票,中签又达到百分之十几。至此,当“1992年上海股票认购证”完成其历史使命时,中签率差不多达到了百分之百,完全高出人们的想象能力,即使“心轻万事如鸿毛”的人,也不能不为之怦然心动。最后有人统计,买一张30元的认购证,如果中签的股票属中流,认购成本大约2000元左右,上市后抛出,利润却在5万元上下。即使那些在黑市以最高价买入的认购证,因为都能中签,在1992年上海股市的火暴行情中,购入的股票大都也能带来利润。
“8·10”事件
上海的股票认购证不仅对深圳,而且对全国的老百姓产生了示范效应,尤其在6月份第二次摇号之后,全国各地向往股票的人们纷纷抱憾没有买上海的认购证,看到高达百分之百的中签率就犹如看到发财的机会活生生从手边溜走,这为深圳“8·10”事件的形成埋下了伏笔。当深圳发布将在1992年8月10日与11日两天发售股票认购申请表的消息后,全国抱憾的求股者自然觉得又一次发财的机会降临了,这次当然再也不能当傻瓜了。
1992年8月初,大批内地人涌向沿海开放城市深圳。他们不是去打工的,而是去抢购深圳即将发行的新股认购申请表的。深圳和上海一样,规定凡持有国内居民身份证的18岁以上居民均可领取新股认购申请表,这次深圳共发售500万张,一次性抽出50万张为中签表,中签率10%,每份中签表可认购1000股,每份表格收费100元。据有人估计,当时扑进深圳的认购者多达150万人。
8月5日,深圳某邮局收到一个重达17.5公斤的包裹,里面竟然是2800张河南洛阳某乡乡民们的身份证,据说5月份,乡里就要求每户至少上交两张身份证,以便到深圳认购新股。8月10日,认购申请表发放那天,广州至深圳的火车票从30多元的官价,炒到了200多元,有的甚至卖到300元。但进深圳要有特区通行证,能开通行证的至少也得是局级单位,很多人是开不到通行证的,但这点障碍怎么能挡住发财的脚步?深圳当地的农民早已形成一条龙服务,带路钻铁丝网,每位40元。种种迹象表明如此众多的人向小小的深圳涌来,一场治安危机就在眼前了。
不知道为什么,深圳的管理层对1991年发行认购申请表造成的治安压力没有引起丝毫警觉,而且对1992年4月1日发生的一场事件也同样视而无睹。那天下午2点,深圳招商银行证券营业厅,不足百米的空间挤满了股民,一位中年妇女被挤倒,脚跟离地身子倾斜,大呼救命,值班保安挤不进去,无奈之中,警察放了一颗催泪弹,在硝烟中救出那位被挤得奄奄一息的妇女。
1992年8月9号,认购申请表发行前一天,下午5点,上百万认购者杀向深圳300个新股认购表发售点,平均每个发售点的外地认购者就多达5000人。如果一个发售点营业厅面积1000平方米的话,那么每个股民的空间只有0.2平方米。人们在各发售点排起了“长龙”,深圳几乎所有的民警和保安人员全部出动维持秩序,但他们的人数相对百万认购大军,真是少得可怜。面对“密匝匝蚁排兵,乱纷纷蜂酿蜜,闹攘攘蝇争血”的可怕场面,8月10~12日,深圳繁华地段的商业和娱乐场所不得不全部关闭,停止营业,以防不测。
原定10日和11日两天发售的500万张认购申请表,在10日下午4点30分已全部发放完毕,但大批没有拿到申请表的认购者无视“售罄”的事实,久久不肯离去,有的人坐了几天的火车远道而来,又排了20多小时的队,岂肯空手而归?当时有的发售点仅一两个小时即宣布发售完毕。领到申请表的仅为排在最前面的二三十人,但刚宣布发售完毕,便有“黄牛”手持数以百计的申请表以每张500~800元的高价兜售。
晚上11点,传闻认购申请表发行中有严重走后门的舞弊行为。这消息如同导火索,顿时激怒了苦等苦挨而竹篮打水的人们。深圳市政府门口有人开始了游行示威,并与治安人员发生剧烈冲突,被激怒的认购者公然焚毁汽车数辆来表示不满。晚上12点,有关人员证实,被烧毁的是公安人员的值勤巡逻车。当夜城市气氛极度紧张,头戴钢盔、手持防暴盾的巡警在大街小巷巡逻,规劝阻止过激行为,深圳电视台不断重复播放着:“政府忠告市民:股市风险莫测,务请谨慎抉择。”
11日凌晨,深圳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宣布11日增发50万张认购申请表。凌晨6点,消息一出,局面得到了控制,闹事者散去,马上各自到发售点排起“长龙”,大有不领到申请表,“白头誓不归”之势。
另一方面,深圳股市开盘后也隐忧不断,11日上午10点,小道消息不胫而走,讹传“今天上海股市大跌”。11点,深圳股市开始下跌,指数从310点跌至290点。到下午3点40分,深圳股市6只股票由于只有抛出没有买进,只得宣布停市。
11日晚上,深圳市长郑良玉在电视上发表讲话,明确表示:10日晚上发生的“不幸事件”是极少数不法分子利用我们发售工作中的不足造成的,希望市民冷静克制,维护特区的安定团结。对极少数打砸抢的不法分子,政府绝不手软,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政府将认真、彻底地进行调查。郑良玉还指出,股市热使人们头脑发热,一下子从外地涌入特区七八十万人,给特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虽然认购狂潮已平息,可事件却远没有结束。8月16日,深圳市检察院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三个调查小组,对各发售点的发售工作进行彻底清查。9月,调查小组升格为联合清查办公室,调用了130名党政干部,由市长郑良玉亲自挂帅。清查结果表明,舞弊行为确实严重。农业银行南头支行负责发售的副经理黄某在发售前即9日,截留5000张认购申请表,在发售时,即10日,又截留10724张;占该营业部发售量的28.35%,供自己职工领取,33名职工中有31人参与了舞弊。建设银行城东支行某办事处,截留了发售额的46.5%,供职工瓜分。
在300个发售点中,竟有95个不同程度地截留了认购申请表,截留数高达105399张,舞弊者多达4180人。有10万多张申请表被系统内部职工(64738张)、执勤、监管人员(20998张)和关系户(19663张)私下瓜分。可以想象,总共发售500万张,有10万多张被截留私分,以权谋私如此,无怪乎要激起认购者的公愤了。
“8·10”事件造成了很坏影响,直到1993年7月1日,对此事件的清查处理工作才告结束。据统计,在受处理的277人中,有局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42人、科级干部59人、一般干部153人,其他20人,收回新股认购抽签表1499张。
“8·10”事件留下许多后遗症。首先是深圳的第一、第二把手都被调走了。市委书记李灏是1987年从北京来的,“8·10”后仍回北京。市长郑良玉则去江西。郑良玉在离职那天公布了对“8·10”事件的清查结果,于当年12月16日,在《深圳特区报》发表一篇卸任小诗后,怅然上了井冈山。
第二个后遗症是:由于增发50万张申请表,打乱了原来的新股发行计划,使新股发行拖至第二年。在1993年9月28日,新股认购表第三次抽签时,不得不把上海的大盘股石化也部分纳入深圳新股的行列,以弥补增发的额度。到1994年5月30日,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属于1992年深圳“8·10”新股发行中遗留问题的企业还剩下5家没有解决,这5家公司在1994年第三季度才陆续招股发行。
此外,“8·10”事件最大的后果就是催生了中国证监会。
“8·10”催生证监会
1992年8月11日,深圳“8·10”事件惊动了中国最高领导层,国务院迅速作出反应,紧急成立专门的证券监管机构。可以这么说,“8·10”事件从好的方面来看,它促使中国证券管理的最高机构迅速诞生,由此产生了由13个部委组成的国务院证券委和负责对证券市场日常监管及执行决定的中国证监会。证券委犹如中国证券的最高立法机构,而证监会则相当于中国证券市场的最高执法机构。在此之前,证券方面的事务是由国务院指导下的体改委负责的,如从1992年到证券委成立前,在国务院指示下,体改委联合有关部委制定了13项股份制试点配套法规。
建立证监会的提案,是在1991年3月全国人大政协两会上,蒋一苇、刘诗白和厉以宁等代表提交的。提交的议案被编为1502号,盖了个“机密”的章,就搁置了,或许当时大多数代表对证券不熟悉,没兴趣。
1992年深圳“8·10”事件一出,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紧急召见刘鸿儒,让其担任证监会主席。至于证券委主任,朱镕基自己兼任了。中央之所以让刘鸿儒出任证监会主席,是因为他在这方面堪称专家。
如果论出身,刘鸿儒可谓苦大仇深。小学毕业就在黑龙江的一家日本人的兵工厂当了焊接工,日本投降后,高中还没毕业的他就投身到土改运动中去了。1954年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批留苏学生中,就有刘鸿儒。他在苏联专心攻读政治经济学,后来又师从苏联货币银行专家阿特拉斯教授。学成回国后,刘鸿儒在吉林大学和东北人大任教,后来进入了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改革开放伊始,他就一直从事国家金融方面的改革。1980年,任人民银行副行长,1990年任国家体改委副主任,集中全力研究建立和发展中国的证券市场。1990年他作为国务院工作小组组长,到地方对股份制改革和证券市场做过三次深入调查,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对中国刚刚兴起的股市相当熟悉。在危难之机,他责无旁贷地挑起国务院委以的重任。
1992年10月,刘鸿儒走马上任,开始创建证监会。到任后,刘鸿儒才真正意识到这份差使不好做,正如他所说:“证监会犹如坐在火山口上,股票价格猛涨,上面会有意见,担心出事;股票价格猛跌,下面会有意见,老百姓不干;不涨不跌,所有人都会有意见,因为你搞的就不是市场了。”因此要做到“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得像空中走钢丝一般谨慎小心。
证监会成立后的当务之急就是解决深圳“8·10”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就是如何解决股票发行方式上的问题。在供求关系完全失衡的情况下,股票的发行方式将直接影响社会安定。为此刘鸿儒马上奔赴香港取经,回来后又在北京燕莎写字楼,与台湾同行详谈了两天,在综合分析各种发行方式后,他决定采用香港的办法,即个人认购,预先缴款,锁定认购款。但这个方法由于内地银行做不到,无法采用。最后证监会采用了台湾的办法,即无限量发行,先发行认购表,抽签决定,这个方法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
1993年7月,青岛啤酒的发行首次采用这个方法,即无限量发放认购表。这成为当时新股发行的主要方式,这种方式基本上能杜绝类似深圳1992年限量发行的舞弊行为。当时证监会派出20多人,实地考察青岛啤酒的发行,发行过程非常稳定。但这种方法的不足之处也非常明显:中签率很低,投入的人力物力太多,费用过高,认购成本相应增加。1993年10月,青岛海尔发行时,采用了“无限量发售专项定期定额存单”的方式,把银行存单与中签凭证合二为一,降低了发行成本,不过这种方式只能在股市初期市场过热时用,因为随着“银证脱钩”,要求买股票者非得先把钱存入银行显然是不合理的。1993年11月,济南轻骑采用“全额保证金存入定额定期特种储蓄存款”的方式发行,把青岛海尔的发行方式进一步完善,所谓“特种储蓄”并非要求认购者去银行储蓄,只是必须存入认购新股的保证金。这种方式不仅与“银证脱钩”的原则相违背,同时给股票的确认与托管工作带来一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