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目光被突然闯入的这个男人深深的吸引住了。
他有着典型欧洲男人的面庞,棱角分明,俊秀刚毅,同时写满了倦意,是那种可以一眼就看的出来的倦意。他留着一头金色的长发,但是却不像是经过精心修剪过的,更像是长时间没有打理自由疯长出来的,胡须也像是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剃过了,凌乱的长在颌下,形成一副络腮胡。最吸引人的还是那双眼睛,如赛吉岛的海水一般碧蓝清透,却又充满了故事。我还注意到了他的指甲,已经很长,但是十分干净。
如果是其他人也是这样不理发不剃须不剪指甲,肯定会显得很邋遢,然而在他身上却有着一种别样的颓废沧桑之感,令人见而生怜。
不过吸引我的当然不是他外在的这些东西,或者说不仅仅是。因为我还没有将拉斐尔眼镜取下,所以可以看到在他的身边笼罩着一股雾蒙蒙的气,就像是被哈气的玻璃。我知道,这股气肯定与鬼有关,这应该是一个被鬼困扰了很久的可怜人。
他抱着那个小姑娘,不停的安慰着。那位女士也已经平复了情绪,走到他身边陪伴。看样子,他们应该不是夫妻,因为那位女士明显比他要年长很多。这时,有一位漂亮的女警官也走了过来,在他们身边说着话,言辞甚是关切,看来他们应该是认识的。
一位深褐色头发的警察小哥给我做了一份询问笔录之后,女警官也和他们说完了话,径直走到我面前,脸上的关切之情早已荡然无存,反而换了一副冷冰冰的表情,瞥了我一眼,道:“我是莫妮卡·卫斯理警官,这个案子现在由我负责。刚刚是你制服了歹徒?”
“是我。”
“你叫什么名字?是赛吉岛居民吗?”
“我叫燕卿,是中国人。”
“哦?中国人?是你一个人制服了两个劫匪?”
“是的。”
“这怎么可能,他们可是持枪的悍匪,你不过是一个女人而已。就算你会点儿功夫,可你们中国功夫不都是些靠特技搞出来的东西吗?你怎么可能一个人对付他们两个?”
“中国功夫自有厉害之处。现在有很多人并不了解中国功夫,但是就爱肤浅的发表一些诋毁中国功夫的言论,没想到卫斯理警官你也受了这些言论的影响。”我说道。
她白了我一眼,又说:“不管怎样,我还是不相信你可以一个人撂倒他们两个,所以我们不能放你走。除非你可以证明,你的确是有这个能力的。”
我道:“见义勇为者反而会受到警察的刁难,难道你们赛吉是一个这样的国家吗?”说着,我的右手已经快速伸向她的胸前所佩戴的警员证。莫妮卡警官果然也非泛泛之辈,她的手也已移向胸前,准备阻挡我。但她终究还是慢了一步,警员证还是被我拿到了。
我微笑着把警员证递还给她,说道:“还需要什么其它证明吗?”
我之所以能够出手如此迅速,并不是因为自己有什么“神力”,事实上,在进入亚马逊基地之前,我只不过是个连北京高峰期的地铁都挤不上去的弱女子。但是,由于考虑到捉鬼师有时候要处理一些十分危险的情况,比如就像今天这样要面对着持枪的歹徒,所以基地对我们进行了疯狂的训练。正是经过两年高强度、高密度、高科学、高针对性的训练,同时再加上各种营养剂的服用之后,我们的身体都有了质的飞跃,对付普通人已经完全够用了。
莫妮卡·卫斯理警官的表情显然依旧有几分不服气。不过不服气归不服气,她却没有理由再将我拘下。
这时,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扭过头去,却发现那个男人已经带着女儿离开了。我追出门,他们已经走出去一段距离了,我忙喊着“请等一下”赶了上去。
那个男人抱着女儿,他们听到我的喊声,停住了脚步。那位女士也在他们身边,她见到我,说道:“哦,是她,刚刚就是这位小姐把安吉拉从劫匪手里救出来的。”
那个男人冲我点了点头,面无表情的说道:“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的女儿。”
“你不用太客气。是这样的,今天这位小朋友,安吉拉对吧,受了很大的惊吓,”我说着,从包里摸出了一根棒棒糖,递给安吉拉,“这根棒棒糖有安神定惊的作用,是专门对小孩子研制的,还请收下。请放心吧,不会对她有任何不好的影响的。”
那个男人再次木然道谢,我又从包里掏出了两个碗型的小蜡烛,递给他:“这些是给你的,你晚上睡觉前,将蜡烛点燃,放在床头。我相信它们会对你有很大帮助的。”
我们捉鬼师的标准装备还有一个随身包,里面有幸运星等各种对付鬼的工具,还有比如棒棒糖和碗型的小蜡烛,这两样都是公司研制出的具有“驱鬼”功效的产品。棒棒糖可以消除鬼身上的负属性对于人体的影响,能够祛邪安神,尤其适用于受了鬼的负属性影响的小孩子。而蜡烛在点燃之后,可以发出一种使鬼感到非常不舒服的气味,从而达到驱赶鬼的作用,就像蚊香可以驱赶蚊子一样。事实上,这蜡烛也都是伊娃·安德森博士发明的,里面驱鬼的成分也都是取自于安德森子弹,可以算是安德森子弹的副产品。公司要求我们随身包里放这两样产品,就是为了随时帮助一些被鬼困扰的人们。
我将棒棒糖和蜡烛递给这个男人后,又在便签纸上写下了自己的电话:“这是我的电话,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联系我。”
回到酒店后,我先是将两颗幸运星放到了玻璃瓶鬼魂粉碎器,将这两个严重危害道我们人类世界安全的鬼魂粉消灭,然后又浏览了一些房屋出租的信息,就这样度过了我在赛吉的第一天。
在酒店又过了两天,房子还没有完全敲定。在第三天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正是我在珠宝店遇到的那个精神萎靡的男人打来的。原来他的名字叫纳斯里·威尔逊,约我明天在索尔区的杜记餐厅见面。
等我到了杜记餐厅门前才发现,这是一家十分高档的中国餐馆,这一点,从他家门面的装潢和所处街道的繁华程度可以看的出来。我在门口观望,看到进出这里的,都是一些穿着考究、妆容经过了精心修饰的人们时,我不禁有些犹豫。因为我今天不过随便打扮了一下就出门了,休闲T恤配牛仔裤,脚上穿了一双运动鞋,头发随意扎的马尾,脸上亦不曾化妆。我原以为,这样一个都不曾认真修整自己仪容的男人,所选的吃饭地点应该只是一般的餐厅罢了,没想到他竟选了这样一家。
犹豫片刻,我还是硬着头皮走了进去。餐厅的工作人员或许是很少见到客人穿的这么随意,所以脸上表情稍有些惊讶。待我说完自己是纳斯里·威尔逊的客人后,他更显意外,然后说道:“威尔逊先生在二楼,你这边请。”
二楼是这家餐厅的包房,看的出来,这里的格调要更加的高档。我开始对这位威尔逊先生的身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服务员敲了敲这间包房的门,门从里面打开了,我看到开门的这个人,不禁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