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为什么?她找不到答案,不知道猪头的理由又是什么,有机会她很想问个究竟。
然而,现在有人要找她来问个究竟了。
“幸叔叔?您这么快就来了?”
封千里将来人带到里间,笑容满面地拉着幸之雾,“你看谁来了。”
幸之雾站起身,讷讷地唤了一声:“爸。”一年多没见,他的风采依旧如初,没她这个女儿在身边,他的日子更舒畅了。她怎么忘了,从小到大,她一个人度过的时间远比有他陪伴要长得多。
幸德书拿出大律师的派头审视着面前的女儿,沉默的瞬间,他恍惚间见到了稚小的之雾穿梭在他的腿间,叫着“爸爸”。
眼前这个陌生的大女生是谁?他竟不认识了。
“你这次离家出走离得不错嘛!自己赚钱自己花,你是想和我断绝父女关系,还是怎么的?”
幸之雾见到父亲的第一面听到就是这些,分别一年多,她最需要人帮助的时候,她最想念家人的时候,眼前出现的都是父亲的身影。她没有打电话,怕听到父亲的责备。
有时候人越想得到某种东西,就越不能容忍期待的东西有半丝瑕疵。所谓近乡情怯,大抵就是这个意思。
“爸,我不是要和你闹得这么僵,我只是在决定自己该走的路。”原本见到父亲的喜悦在听见那一番话后在一点一点流失。
“你的决定就是在一所三流的中学浪费三年的时间,或者你喜欢做一个侍应生?”
“我不是……”
“幸叔叔,您还是喝口茶再说吧!在英国都没有喝到这么好的中国茶吧?”封千里适时地插进这对父女的争论之中,想缓解矛盾。
幸德书算是给封千里面子,沉默地喝着茶,幸之雾掉开眼盯着电视,演什么她不知道,一对眼珠子却找到了归属,霎时间,屋子静得出奇。
过了许久,幸德书开口做下最后的决定:“跟我回英国。”
“爸!”幸之雾急切地唤着,“我不是五岁的小孩,我可以决定自己要走的路。你是御用大律师,这不代表我非得成为一名律师不可。退一万步来说,即使我会成为一名律师,也没必要现在就去英国。我喜欢这里,喜欢待在这里,喜欢在这里上学。这里有我的朋友,我熟悉的环境,我喜欢的事物,我不想离开这里!”
“没有什么喜欢不喜欢,我要你跟我走你就得跟我走。我不允许你留在这里,不允许你留在那所三流的中学,更不允许你到那种地方打工!”
之雾一听顿时火大,“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这个,不允许那个!你为什么允许妈妈长年留守非洲?说不定就是你这种强硬的脾气才逼得妈妈宁可留在非洲陪狗熊,也不愿意留在你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