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清晨五点钟杨乐和点点起了床,洗漱刷牙打扮吃饭。等一切准备妥当之后,点点将一些小手枪、锦衣卫令牌及一些散碎银子用麻布包好小心地塞到杨乐怀里,看着没有什么遗***点这才放下心来。这么隆重精心地打扮,不为别的,只为杨乐今天要去见一个人,那个人姓谁名谁,杨乐一概不知,他只听青龙说那人是个狱卒,外号叫老九,见面时喊九叔就好。
杨乐不停打着呵欠,揉着有些发涩的眼睛,明显昨天夜里没有睡好,点点更是顶着两个比肤色还要深的黑眼圈,看模样竟比杨乐还要紧张几分。她再一次检查完所带地随身物品,仰着小脸忧虑地说道:“这次不会有什么危险吧?要不我也跟着?”
“你跟着要是出现危险怎么办?我自己都顾不上怎么照顾你?再说这次和上次不一样,我要见的是青龙大哥的朋友,应该不会有事的。”杨乐安慰一句,交付了定金,便乘坐专门载客的马车动身向南进发。
雾灵山,是北京郊区的一座大山,海拔二千一百多米,因其常年云雾缭绕,云铺成路,人行走如在天上,宛若步入仙境,故名雾灵山。
雾灵山虽大雾弥漫,但山峰之前却是一片清明,初升的朝阳投射出的光辉,被山崖反射,向世间洒出片片光芒,感觉十分温暖。
杨乐从马车上下来,抬头遥望前方半隐在云雾之中的山峰,隐隐约约,朦朦胧胧。山峰的半山腰处被一层厚厚的云雾遮挡,再也看不到上面的情形。
“一个狱卒会住在这个地方?”杨乐心里嘟囔一句,摸了摸怀里的那把小手枪,心中略定,抬腿沿着小路攀爬而上。
上山的小路只有一条,不但弯曲陡峭,而且地湿光滑,爬起来十分困难。
花了两个多时辰,杨乐终于气喘吁吁地站在了半山腰。此时周身云雾环绕,杨乐感觉自己犹如站在云雾之上,似在腾云驾雾。从此处向下看去,依稀可看到远处那些蒙蒙胧胧的村落黑影,但看不真切。
雾灵山地处偏远,人迹稀少,杨乐走了大半天都没碰到个人影。当快到山顶的时候,前方的一块巨石豁然挡住了他的去路,巨石高约五米,宽约三米,像是一座巨大的石门封住了上山的路经。巨石上刻有血红地六个大字:善闯者,杀无赦!笔迹虽然有些零乱,但漆上了油漆,却是醒目异常,让人望而却步。
杨乐站在巨石前面,抬头向上看去,山顶之上与半山腰的景象完全不同,再也没有了云雾的遮挡,强烈的阳光照射而下,穿过层层的天然林木,被叠叠枝叶过滤,撒到地上只剩下几个温柔的光点。遥望前方朝阳下的山顶,杨乐忐忑的心情骤然变得极为平静,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那里有很吸引自己的东西,有自己很喜欢的某种味道。
正当杨乐在巨石下面徘徊的时候,一个苍老的声音从山顶上面远远传来:“年轻人,为何到此?若无要事,速速离开!”
“我叫杨乐,是专门来拜访九叔您的!”杨乐学着电视上古人的样子抱拳作揖回应道。
山顶的一个石洞里,一个老人浑身一震,苍老的脸庞一阵抖动,浑浊的眼睛也开始变得明亮起来,数字九在老九的身上有特殊的含义,那是锦衣卫十三太保排名榜的序列数字。老九顾名思义排行第九名,小辈人常称乎他为九叔,自从锦衣卫十三太保被迫害解散,已经有好多年没有人这么叫他了。“你怎么知道老夫的名号?”
“青龙大哥让我这么叫您的!”杨乐乖乖回答,既然青龙让他这么叫,他就这么叫,尽管他心里觉得叫老大爷更适合九叔的年纪辈分。
“青龙?原来是当年的那个小娃娃。”老人嘴里呢喃道。
长时间的沉默之后,杨乐听到脚底下传来一阵咔咔的声响,似乎有什么笨重的机关启动,然后挡在身前巨石开始缓缓下降,直到落入地面之下。石门打开,在道路中央站着一个胡子拉茬的老人,他穿着一套淡青色的的皂隶服,头上戴着一顶脏污的漆布冠,腰间系着一条陈旧的红布织带,脚下则是一双白帮乌面的直筒靴,分明就是一个狱卒的打扮。但他手里拿着一把怪异的长枪,枪管很长,足足有两米,在枪管上还绑着个单筒望远镜,像极了后世的狙击步枪!黑洞洞的枪口正指着杨乐的额头,“年轻人,说说吧,你来这儿到底想干什么?我想听实话。”
“是青龙大哥让我来的,我说的都是实话。”
“休要瞒我!你小小年纪怎么可能认识青龙?是不是那老阉狗让你冒名顶替来的吧?”老九冷哼一声。
杨乐知道不拿出点儿证明身份的东西,这个多疑的老人是不会相信他的话。伸手入怀,锦衣令牌便到了他的手里,与此同时,还有一把别致的小手枪。
“老了…当真是老了!不中用了。”老人叹息一声,摇了摇头。当杨乐掏出小手枪的那一刹那间,他可以开枪,但他知道,他的速度比以前慢了太多,最好的结果是和眼前的这个少年同归于尽,但很可能先倒下的是他自己。
“如此快枪,当真罕见!”老人赞叹道,他要是知道杨乐这是第二次用这把小手枪,以前并没有训练过,那肯定会惊为天人。
“跟我来吧!”老人看到令牌,便不再怀疑,收起他的‘狙击步枪’,率先朝他的住所走去。他的住所是一个巨大的石洞,里面锅碗瓢盆一应俱全。
“山里不像外面没有什么好招待的,山中野果,随便吃点吧!”老人端上一些自己採摘的瓜果葡萄。
“谢谢,前辈。”
“你别叫我前辈,都把我叫老了。我今年才九十,别人都叫我老九,你叫我九叔就好,听着顺耳。”
“九叔。”杨乐叫了一声,感觉怪怪的,这大叔的年龄实在是有点太大了。
“恩,不错!孺子可教。”燕九微笑着点点头,顺手抓过石壁上挂着的一只刚刚被猎杀的野兔扒起皮来。
杨乐看着燕九手里的动作,摸了摸饥饿的肚子,开口说道:“九叔,要不我来吧。”
燕九摇了摇头,道:“看你年纪轻轻,双手修长无茧,应是读书的书生,这烤野兔不适合你来做,需粗鲁霸道的人制作,方有野味!”只见他将野兔扒皮破膛,清洗干净后双手如鹰爪般在野兔身上不停地拿捏揉掰,片刻功夫便将野兔的筋骨全部捏断,之后在肚中放入香料,在外面包上一层厚厚的树叶,埋入烧旺的篝火中。
见到燕九这种烤野兔的手法杨乐,不禁大为赞叹,他没想到一个狱卒竟会有如此精彩的厨艺。
等了不长时间,一阵肉香扑鼻而来,野兔被烤得外焦里嫩、酥黄油亮,让人食指大动。燕九急忙撕下一块兔肉递给杨乐,“快尝尝,怎么样?”
杨乐轻轻咬了一口兔肉,细细咀嚼,满口的香气刺激着娇惯的味蕾,挑动着贪吃的神经。“九叔烤野兔,霸道粗鲁,浑身透着野气,一个字––野!”杨乐给出评价。
“恩,好,不错,这是我听到的最精辟的评价!”燕九喜上眉上,对杨乐越看越是喜爱。
杨乐被燕九看得有些头皮发麻,那种红果果的眼光,好像他是一个刚出浴的美女。“咳咳…九叔,野兔也吃了,好话也说了,青龙大哥让我拿地那东西是不是也该给我了!”他可没只顾着吃野兔而忘了办正事。
“看我这个糟老头子的记性,差点忘了大事。”燕九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块布料,别看他一身邋遢的模样,那个布料倒是被叠得方方正正。
“这是什么?”杨乐好奇的问道。
“这是杨涟杨大人的狱中血书!”
“就是那个弹劾魏忠贤二十四条大罪的杨涟?”
燕九点点头,似乎又回想起了那段往事,眼睛里多了些许泪水。叹了口气,缓缓讲了起来:“当年阉党当权,杨大人上书弹劾,不料却被诬陷贪污受贿一万两黄金,而被捕入狱。在狱中,杨大人受尽酷刑,但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屈服,临死之前写下这血书,那时我正巧在天牢当差,受人所托,将它藏了起来。后来,我怕阉党察觉,就辞去官职带着血书来到这里躲藏。”
燕九擦了擦眼角流下的泪水,打开血书,轻轻念了起来,“…涟今死杖下矣!痴心报主,愚直仇人;久拼七尺,不复挂念。不为张俭逃亡,亦不为杨震仰药……孔子云:“托孤寄命,临大节而不可夺!”持此一念,终可以见先帝于在天,对二祖十宗与皇天后土、天下万世矣。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
杨乐认真地听燕九念完血书,早已是热泪盈眶,心中对杨涟更加敬佩,他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敢于同邪恶势力以死抗争!杨涟,不愧是真正的猛士!
燕九念完,深吸了一口气,平复好心情,又将血书仔细地叠好,交到杨乐手中。“你拿着血书去交给青龙,等新帝登位,杨大人的冤案必能昭雪,真相必能大白于天下!”
杨乐点点头,将血书放入怀中,他终于知道这是青龙在搜集魏忠贤所犯罪行的证据,同时也说明了崇祯缜密深沉的心机,他还未上位就让青龙秘密地搜集证据,看来魏忠贤斗不过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九叔,我一定会常来看您,多保重身体!”东西拿到手,杨乐挥手告别。
“记得常来看看!”燕九看着杨乐离开的背影,心中似乎被人拿走了什么东西一样,空落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