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白雪嚷嚷着要去看电影,她最喜欢的大话西游在电影院经典场上映,死活要去奉献一张电影票,并美其名曰:这才叫热爱。
白雪是徐小凡的大学闺蜜,是S市本地人,大学毕业之后在一个城市的人本来就很少,还能联系吃个饭的更是少之又少。她们大学的几个闺蜜三五常聚。
白雪还不忘了叫上陆明月,不过陆明月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单身,她和男朋友两个人从高中开始到现在,分分合合,快十年的时间也没弄出个所以然来。徐小凡只能将两个人的缘分称之为“孽缘”,但愿有朝一日能结出个善果。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身穿黄金甲踩着七彩祥云来娶我!”整部电影徐小凡最喜欢这句台词,星爷的电影里台词有时总是一语道破,就像是张爱玲的散文,总有那么一句,一词轻而易举的击穿你的内心。
葬礼那天,林钧是徐小凡的盖世英雄,即使没有七彩祥云,黄金铠甲。那一刻,他依然是英雄,徐小凡的hero。
紫霞与至尊宝是命中注定,却不是白头偕老。身穿黄金甲,踩着七彩祥云的盖世英雄是你的意中人,可你不一定是他的命中注定。你的地老天荒,却不是他的一生一世,终归沦为彼此人生的过客。
没人早知道结局,所以才会有那么多悲剧。徐小凡不知从什么时候添了这样一个毛病,看电影也好,小说也罢,都要看一遍简介,确定不是悲剧才会入坑。白雪就总说她矫情的厉害,徐小凡自己也深以为然。
在杂志上看过一篇文章标题叫做“不喜欢悲剧的人”,文章大概是讲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不喜欢悲剧的人是有可能心里有某些阴影,用远离悲剧的方式来杜绝诱发心里阴影。文章最后一句话很美,所以徐小凡记得:“每一个不喜欢看悲剧的人,他的心里都有一道没养好的伤,愿这个世界对他温柔以待。”
看了电影之后,去了徐小凡家进行了第二场,明天周末不用上班,没有理由不大醉一场。长大了之后越来越贪杯,可能是因为烦心的事情太多,醉一场着实不错。
陆明月和他的“前男友”他们好像已经半年多没有联系了,他突然给陆打电话说自己来s市工作了,为了她。
“他说要结婚。”陆明月虽然在笑,可是眼角却湿漉漉的。
“当初分手也是他提的,如今又要在一起的也是他,真是什么都随了他的意。”
白雪有些打抱不平。“他一回来找你,你就动摇,真是没有骨气!”
骨气?徐小凡嗤笑了一声。老死不相往来,就是所谓的骨气?她曾经也是这样幼稚的以为,可爱情里真的存在所谓的骨气吗?如果有,那还算是爱吗?
徐小凡也着实有些受不了两个人的牵扯不清,好像被人戳到了某处曾经的伤口,不算疼但也不痛快。“能不能干脆点,要么好,要么断,拖拖拉拉的!”说完仰头把手里的那听啤酒喝光。
“狼来了的孩子,我怕啊。”陆明月已经喝醉了,情绪逐渐奔溃,带着哭腔。“真想做个了断,可又舍不得。”
“他为你来的,还有什么可怕的,最坏的结果也就是现在这样!”徐小凡之前就和陆明月说过,如果他爱你,拿什么证明?
白雪却持相反意见,她是那种分手之后绝对不会再联系的那种。她一旦恋爱,就是荷尔蒙上脑,爱恨分明。
三个大龄女青年,一场电影,各怀心事。都不是感情一张白纸的年纪,心里总有个人在寂寞的时候出现。一场风月,记忆深处的那个人,谁又知道。
徐小凡偶尔的偶尔还是会想到林钧,一闪而过的念头,心里的百味杂陈徐小凡不想深究。林钧之于她,大概就是窗前那抹明月光,心头那颗朱砂痣,想忘记,太难了。
二十七岁的徐小凡学会了不再为难自己,忘不了就忘不了吧,总不能让自己再去了半条命,那种元气大伤的事,徐小凡想想就头皮发麻。
曾经一个月瘦掉了整整二十斤,肠胃炎直接住院,被折磨的不成人形。那是她上大学的第一个月,所有人都以为她是水土不服。
如果林钧来了s市,自己又会如何?也许是窗外月色怡人,或者是白雪选的音乐还不错,徐小凡放纵了自己去设想,而不是有一点苗头就迅速拍回脑海深处。回头看向客厅醉的东倒西歪的两个人,徐小凡发现自己意外的清醒,她应该也不会怎么样吧,毕竟她和他说好了的。
你若无心,我便休。
“你说谁找我?”徐小凡下班听门卫大爷说有人找她,还没想清他描述的是谁,就听门卫大爷说道:“这不来了吗?”
顺着门卫视线的方向,徐小凡转身。正好逆着光,即使是冬日的夕阳也刺得人睁不开眼睛,本能的抬手遮挡了一下。一点一点睁开眼睛,光点还停留在视网膜上,逐渐适应亮度。
顺着指缝,徐小凡看到那人向自己走了过来,在一步远的距离站定,高大的身躯刚好挡住了刺眼的阳光。光线勾勒出他的轮廓,徐小凡却有种更睁不开眼睛的感觉。这就传说中的自带光圈吧?鼻尖略微有些红,可能是已经在室外待了一段时间,但一点都不影响他的英俊。高挺的鼻梁,微薄的唇,深邃的眼睛……
记不清有多久,两个人没这样相对而立。徐小凡心里微微叹了口气,对面的人,终究长成了她理想中的模样。褪去了少年的青涩,多了一分成熟的性感,只是眉目之间越发清冷了。
这人总是能把自己的出场,做到时间、场景无一不佳,把自己的丰神俊秀发挥到极致。不怪自己当时年纪太小,为色所迷,只怪他道行太深啊。徐小凡略略定神,平稳自己刚刚些微升高的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