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游民郗秋,正在T市有名的商业街闲逛,夜幕已至,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夜晚,才是他们狂欢的开始。
即使全部身家加起来不到两万,也阻挡不了郗秋买买买的激动心情。
“卤味,买。”“冰淇淋,买。”“奶茶,买。”“哇,这个烧烤闻起来真香,买。”......
郗秋逛了一路,也就买了一路,还吃了一路。这种生活简直不要太美好,在仙界,就少了这样的烟火气,大家都注重修炼,像人间这样,如此享受自我的人占极少数。
有模有样的选了一部喜欢的片子,买了票,抱着爆米花和冰可乐,踏进黑黝黝的电影院。看着远处巨大的屏幕,心里感慨万番,现代人真聪明,什么玩意儿都能造出来。
就眼前这个可以放映的大屏幕,其实就和他们仙界的一种光球极为相似。因为制作光球需要一种叫做“天晶石”的昂贵材料,导致光球的价格让人望而却步;又因为其功能十分鸡肋,既不能攻也不能守;一般也就只有大家族的弟子会买来图个乐子,当然郗秋就有一个。
看完片子,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了。郗秋一个人晃悠悠的走着,手里拿着一袋烤栗子,刚从手镯里取出来,还热乎着,伸出两指捏起一个跟玩儿似的投向嘴里,百分百零失误。
“咦,这是?月黑风高杀人夜啊!有趣!”郗秋一双好看的眸子不小心瞥到左前方,一百米左右的地方,有个男人鬼鬼祟祟的跟在一个年轻男孩后面。
这得归功于修炼的带来的好处,五识都变得通透许多。原身有点假近视,视力只有4.9,看远了,就有些模糊。只是现在在郗秋这里,近视?完全不存在的。
郗秋看似慢悠悠的走着,实际一直保持着二十米左右的距离。再者,她故意收敛了自己的气息,与黑夜融为一体,仿若消失在天地间;就算是一般的修仙人士都毫无察觉,更何况两个普通人。
直到左拐走进一条无人的小巷子里,男人才动手,猛地窜向男孩,从背后擒住他,一把锋利的匕首落在离脖子不到一厘米的地方。狠狠地说道:“别喊,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三年了,他一直东躲西藏,就连出去买东西都是小心翼翼,最近手里没钱了,才不得不出来搞点钱来花。
“啊,救命啊!”年轻男孩被吓到了,吼了一嗓子。却又被男人狠厉的声音镇住了,不敢再说话。
颤抖的把身上的手机,钱包以及一切能摸出来的东西一咕噜丢在地上。“我,我,都交出来了,求你放过我,我保证我绝对不会说出去,也不会报警的。”
“哼,就这点东西,就想打发我,你这脖子上的玉倒是不错,拿下来。”男人看着地上零零散散的躺着的手机、钱包、还有一包纸、三四颗糖,眼角抽了抽,并不满足,这玉成色倒是不错,拿出去卖了有够自己过一阵子了。
男孩一把抓紧脖子上的玉,不肯松手:“不,不行,这是我外婆留给我的遗物,这对我来说很重要,不能给你,你要是嫌钱不够,我喊我爸再给我打点钱。”
男孩声音带着颤栗,希望男人能够同意。只是,会吗?给他机会找人来,到时候自己就可能跑不掉了。
“少废话,喊你拿出来就拿出来,叽叽歪歪的跟个娘们似的。”男人并不理会他的恳求,见他不肯松手,握着匕首的右手往前逼近,刺破了男孩脖子的薄薄的一层皮,血珠顺着匕尖滴落。
即便如此,男孩也不肯松手,死死地握住手里的玉,眼里满是坚定,大有一副死磕到底的精神。
男人本就不是什么仁慈之人,手里可是沾过人命。惹急了他,杀了人再把玉抢过来,也是一样。就在他准备刺破男孩颈动脉时却发现自己手里的匕首无法再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