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照旧是去建章宫打酱油,不论太后皇后妃子还是公主,大家客客气气坐下来互相交换了会儿各自听来的八卦,哪家生了孩子哪家又娶了小老婆哪家又吵架打架……唠到饭点再一同吃了个午饭。午饭过后,太后她老人家照例要午睡,众人于是纷纷告辞。
回到东宫,闲得无聊又把昨天那卷《左传》找出来看。昨日包的凤仙花早已拆掉,经过了一夜的浸染,指甲上的橘红色色泽十分饱满。我把手翻来覆去看了许久,《左传》愣是碰都没碰一下,拿出来摆了几个时辰又被扔回了书房。
摸会儿指甲,发会儿呆,再浇浇水捉捉虫,又是无聊的一天过去了,我果然还是比较适合混吃等死过日子。
已是明月东升,刘彻还没有回来,我等他等得有些饿,又实在不愿意先吃,便把案上的糕点挑了一盘到旁边打算先吃了垫着肚子。郭得意终于没再上奶黄小馒头了,今日送来了一盘鲜花饼,咬上一口,嘴里便溢满了浓郁的花香,等我缓过神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小心干掉了小半盘。
窗外天已经完全黑了,院内照路的灯烛也都被人点上,远远看去,一路烛光闪烁,颇有曲径通幽之感。我放下盘子,拍掉了手指上沾带的酥皮,打算趁着夜色去外面转转。
福儿见我就要出门,连忙喊住了我,从箱子里拿出一件浅蓝色的披风给我罩上,这才放心让我出去。
我本打算去湖边转转的,结果鬼使神差地转了个方向。
安歌疑惑不解地问道:“娘娘,您这是要去哪儿?不去湖边了吗?”
安宁笑道:“傻丫头,看这个方向,娘娘当然是要去宫门口等太子殿下啊。”
“等太子殿下?”安歌小声道,“为什么不在思兰殿等,外面黑乎乎的,好吓人啊……”
耳边的虫鸣蛙鸣此起彼伏,我突然幽幽道:“安歌,看好路哦,小心路边草丛里有有癞蛤蟆跳出来跳到你鞋子……”
“啊——”安歌抓住我的胳膊就往我后面躲,带着哭腔道,“……娘娘您怎么这样啊……又吓我……我最怕……了……”
我把手中提的荷花灯往她手里一塞,“怕的话,就提着灯好了,刚好我也提累了……还怕吗?”
安宁道:“安歌,你往前走走,娘娘手里没有灯,看不到前面的路。既然你手里有灯,你不妨给娘娘照着点。”
“知道啦知道啦。娘娘,您走慢些、稳些。”
说话间,只见不远处路的尽头突然亮起大团大团的光,隐隐约约还有人影走动。
是他回来了!
我心里一动,拔腿就往前面跑去。
“娘娘!您慢点!小心啊……”我突然的奔跑把安宁和安歌两个吓得大叫,连忙追着我一同跑起来。
那个人的身影越来越近,确确实实是我想念已久的身影。
他似乎也发现是我,大步流星地迎了上来。
我轻微喘着扑进他的怀里,嗅着他身上熟悉的沉香味,十分安心地闭上了眼。
头顶上传来他的轻笑,“怎么跑地这么急,也不带个灯……今天怎么想起来到这里等了,这么迫不及待想见我吗?”
我沉浸在这个淡淡沉香味的怀抱里,舒心道:“所谓‘一日不见,如三月兮’,便是如此……”
再一抬头,才发现他身后站着两排面无表情极力想当隐形人隐在浓浓夜色中的护卫。
我:“……”
他把我的手握在手里,忍笑道:“走吧,路上说。”
此时安宁和安歌也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站到我身边替我打起了光。他偏头过来看我的时候,角度正好,昏黄的烛光在他脸上荡漾开来,映出了他眼里点点星光,那一瞬间我突然就明白了书里写的眼波流转是什么样子。
“今日事多,忙得晚了些,不过却得了一件极好的东西,等会儿回到殿内再拿给你看。你晚饭用过了吗?”
“没啊。一直等你来着。”
“以后我要是晚回来了,你自己先吃吧,不用等我了……”
“我不要。”我小声道,“我最讨厌一个人吃饭了,一个人吃饭多没意思啊,还是两个人一起吃最好,一点也不孤单。唔……以后,我每天都像今天这样出来接你吧……好吗?”
他失声笑道:“不好。你总是这样咋咋呼呼地跑过来,会摔跟头的。”
“我这不是没摔跟头嘛,你竟还咒我摔跟头,哼……”
他换了个姿势,一手揽住我的腰,挑眉道:“可是……你今日怎么突然想起到宫门口接我了?”
我抬头迎上他的视线,“因为,比起等你,我更愿意去找你。比起坐在那一动不动,我更愿意一步一步离你更近啊。”
这条路,漫长黑暗而充满未知,两个人的同行,怎么也比一个人的奔跑更让人幸福啊。
……
之前那几块鲜花饼下肚,晚膳我竟还能坐下来把桌上摆的各式菜肴吃个遍。刘彻怕我吃撑着,晚膳过后便硬拉着我去书房站着练字。我内心其实是拒绝的,消食可以去外边做运动,为什么要让我这个文盲去练字。
刘彻神秘兮兮地把我拉到书房,只见案上摆着一方盖着红绸的漆盘,他对我挑了挑眉,示意我去打开。
我揭开红绸,一看到里面的东西,顿时惊呼一声。
“……这是……纸……”我兴奋道。
纸的祖宗。
虽然不像现代的白纸那样结实紧密,也不像宣纸那样触感柔软,它摸起来有些粗糙,颜色呈暗黄色,甚至有些地方还能看出残破的草叶,但是好歹是纸的样子了。
摸着那厚厚一沓纸,一时间竟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内心的惊喜。一别十几年,我竟然还能在两千多年前的汉代摸到纸,真是历史性的一刻。
“之前你的想法,我都一一告知了太农令。太农令在你所说的基础上,稍稍改进了配方,这是做得最好的一批,刚裁好就送了过来。”他从那一沓纸的底下摸出单独的一份来递给我,“想你肯定一直惦记着这事儿,一拿到手便送回来给你了。时间不多只随手写了几篇诗经当字帖,不过阿娇你平时就喜欢读诗,这几篇诗经你应该会喜欢的。或者你要是有想要的字帖,我这几天再写了给你。”
他顿了顿,突然问道:“你最近是在看什么书吗?《左传》?”
我的脸一红,“不错。但是不得不说一句,其实我看不大懂……”
顶着他的视线,我继续硬着头皮道:“从前在家时,我大哥会带着我读书。但是现在,我一个人,似乎不太行……”
他轻轻弹了一下我的额头,“小笨蛋,有看不懂的地方,可以来问我。现成的师父站在你面前,你还不知道用。”
这一声“小笨蛋”直接让我酸到了后槽牙。
他拍拍我的手,“去吧,我陪你写会儿字。你有没有什么喜欢的,我现在就写了给你当字帖。”
天呐,我嫁人就是过来努力学习的吗?
我握着笔,努力回想了一下大学写字课上教的软笔字写法,巍巍颤颤地下了笔。
刘彻看了半晌,“不对。你这个握笔的姿势就有问题,应该这样抓……”说着动手示范给我看。
真不愧是文盲,原来连抓笔都是错的,估计他心里已经准备好把我当成小学生来教了。
我厚着脸皮又写了一个字,抬头充满希望地去看他。
他认真地看我写完,道:“阿娇的字虽然欠佳,但是字形结构端正,只要多加练习,会写得很出色的。”
我心里还是忍不住想辩解,我写字其实很好看的,只要给我一支钢笔。我也读过很多书的,我一点也不差,我其实比你想象得要好一点,真的很想把这一切都告诉他。告诉他,其实我够资格站在你身边。
在喜欢的人面前展示自己的优秀,真的是一件很令人向往的事。
认认真真写完两张字,拿起来欣赏一番,虽然手有点生,但是好在有我的学习能力支撑着,字也算是像模像样的。刘彻把手上的那一篇写完,从我手中接过两张字,换了一支朱红色的笔,煞有其事地在纸上圈圈画画起来。圈了一阵子又递给我,赞叹道:“很不错。阿娇写字有功底,可惜就是平时没有一直坚持写下去。”
我被这几句夸奖夸得有些飘飘然,像极了被老师上课表扬的小学生。
刘彻把我手上的纸收起来,从另一边的竹简堆里挑了一卷出来,正是我看了两段就看不下去的《左传》,“你哪里读不懂?我教你。”
我偏头去看他,“你真的能教?”
他有些好笑道:“你是天下头一个敢怀疑当今太子的人。我虽不是当世学问大家,但是教你读些经典还是绰绰有余。”
“好吧,那我暂且先信你一回。请先生开始讲吧。”
他顿了顿道:“你拿纸做什么?”
“记笔记啊。”我扬了扬手中的纸,“先生讲课,我怕忘了,所以就记下来啊,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嘛。”
他点头称赞道:“不错,既然你这么认真,为师也不能不负责。”他低头找了一圈,找出一把小尺来,“回答错误的话,要打手心哦。”
我:“……”
窗外是浓浓夜色,窗内是一室昏黄。更漏声点点滴滴,似乎能绵延到永恒。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