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
平原上的村庄和商队们惊奇地发现,曾经肆虐于此的众多土匪,现在已经不见了踪影。而附近也就流传着一支黑衣骑兵的故事。
传说他们来去如风,嫉恶如仇,专门找土匪的麻烦,甚至有几只商队正是在他们的帮助下才得以从土匪口中逃出生天。
据说领头的是一位尊贵的男爵阁下,他的蛇旗所到之处,所有的土匪望风而逃。一时之间,连平时小偷小摸的盗贼都安分守己起来,也有一批新的村庄被建立,只不过其中的居民,都是放弃打劫,被迫从良的土匪。
消息也传到了第七军团的某处防线。
“砰!”
一只拳头狠狠地砸在了木桌上,木质水杯被震得跳起,然后滚落在地。
“该死!原来他们只有这么点人!”
怀特子爵愤怒地自言自语着。
当流言传到他耳朵里时,他瞬间就确定这支黑衣骑兵就是当初和自己对峙的叛军。
旗帜一样,特征吻合。还有什么不确定呢?
“他们现在在哪里。”
“回子爵大人,他们现在还在荒原上活动,昨天下午还有咱们的巡逻队发现了他们的踪迹。”
“好,很好。”
怀特子爵缓缓起身,整理了一下领口,走出了房门。
“骑兵集合!”
……
布莱恩悠闲地躺在货车上,微眯着眼睛晒着上午的太阳。
这一个月他过得很充实。福克斯当初说的没错,这片区域的土匪确实多如牛毛。他们几乎每两三天就能遇到一支。凭借着压倒性的人数和装备优势,他总能不付吹灰之力地带着部下打顺风仗,甚至这一个月的战斗下来,自己这边竟然无一战死。
值得一提的是,他的骑兵已经有接近一半都进阶到高级剑盾骑兵或高级长枪骑兵。他自己也升了两级。
再次不厌其烦地打开羊皮卷,布莱恩开始欣赏自己的各项数据。
生命值:30
力量值:30
精准度:6
领导力:21
剑盾骑士(ger):2
高级剑盾骑兵(ger):60
高级长枪骑兵(ger):40
轻骑剑兵(ger):50
轻骑枪兵(ger):50
剑士(土匪):15
金币:27500
这段日子,凭借着土匪那微薄的财产,布莱恩积少成多也算得到了四百左右的金币。而且他特意留下来15名身体还算强壮的投降土匪,编成一只小队甩给了军需官当劳役。在那军需官尼尔的手下,这群前土匪被运用得淋漓尽致。
作为正经叛军出身的尼尔,可不会对这种作恶多端的土匪有什么怜悯之心,于是每天夜里骑兵们都不再需要喂马刷毛了,而是一股脑地被军需官交给了可怜的土匪们。
布莱恩觉得这样的日子很不错,如果可以的话,他永远都不想再和血腥大公格尔曼见面了,那个老头子简直就是灾星,每次见他都会让自己在漩涡中越陷越深。
自己到底是为什么穿越的,为什么特征又和血王的后代这么吻合,甚至自己随便起的姓氏都能撞上,这些事情的背后是不是有什么更深层次的原因?
正在胡思乱想的布莱恩忽然被一声传令所打断。
一名骑兵气喘吁吁的跑到他跟前,焦急地报告道:“男爵大人,后方十几公里处发现大队的骑兵,大概有五百多人。打着,打着第七军团的旗帜。”
“又是那群北海章鱼?他们怎么来了。”
布莱恩一阵吃惊,一个月前的那场对峙还记忆犹新,本来以为摆脱他们,没想到现在又忽然出现。
“传令下去,加速前进!”
风声再次呼啸起来,速度带来的快感并没有抵消他心底的忧虑。上次对方在家门口都没有动静,这次怎么会远道而来,直奔自己?对方肯定是有备而来,数量又占优,布莱恩觉得最好还是要避其锋芒,稳一手再说。
虽然布莱恩清楚自己的部下已经近半都实力远超常人,但毕竟数量上只有人家一半不到,所以他不愿意冒险对阵,稳一稳总是没有错的。
可惜事与愿违,他陷入了和当初那群土匪同样的境地,带着货车跑不快,扔掉货车舍不得,两难之下,布莱恩有点头痛。
“该死的,他们来了。”
布莱恩回过头。果然,远远的已经能看到一片黑压压的骑兵正撕裂大地席卷而来,那气势宛如当初追杀马匪的自己。
“停下!列阵!我们揍他狗娘养的!”
见战略转移没能成功,布莱恩心下地血性也被激发了出来。说起来也有意思,对面是神圣罗马帝国的正规军,自己呢,一个落魄贵族带着一群叛军,土匪,地位低贱的工匠。这纸面上的对比就让人觉得胜负已分。
“没到最后一刻,谁输谁赢还不知道呢!”
布莱恩让部下结成四排长阵,把十几辆货车横过来摆成一排充当拒马放置在他们阵前百米处。
在骑战中,速度为王。只要能让对方马速降下来,己方就能具有更大的杀伤力。这个时代的骑兵冲锋不讲什么阵型,一般就是两边一窝蜂似的冲上去,哪边先撑不住就输。布莱恩不愿意如此,这样实在是效率太低。他倾向于让骑兵整齐,有层次地杀进敌阵,以取得最大的战果。
“听我命令!先别冲锋!”
一个月过去,布莱恩和这支队伍也磨合得越来越好,士兵们开始发自内心的敬重,顺从这位男爵大人。
没有一个人不耐烦,静静地等在原地,只有一些马匹正不安地跺地,在十月中旬微凉的寒气中喷吐着淡淡的雾气。
敌军开始冲锋了。马蹄声像春雷一般,轰隆隆的让大地为之震颤。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当对方的先头骑兵刚刚越过货车之间的缝隙时,布莱恩一声大吼,紧接着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冲锋!击垮对面的杂碎!”
对方的马速正受到货车的拖累,不少骑兵因为速度太快撞上了货车。其他人要么从缝隙穿过来,要么减速转向准备绕过去。
而此时此刻的布莱恩众人,经过数十米的冲刺,正处在最高速中。
布莱恩紧盯着一名军官模样的骑兵,再次抬起嗜血剑指天,加快了战马的速度。
这把嗜血剑自从杀死第一个马匪以后,身上的锈迹就开始消退,似乎每一个敌人的鲜血,都能让它恢复一分活力。而现在的嗜血剑,已经有小半的部分都露出了银白色的剑身,上面还铭刻着不知名的红色法阵。
近了,近了。
布莱恩持剑用力向前劈去,无可匹敌的力气让剑尖发出了阵阵呼啸。
“噗——”
那名军官自右肩到左腹断裂开来,内脏和脂肪漫天纷飞,仿佛是在为他的生命完结撒花。
布莱恩速度不降,继续盯住了下一个目标。
“噗——”
如出一辙,又有一名骑兵身首异处。
“噗——”
“噗——”
剑锋入肉的声音不绝于耳,像是死神在一旁微笑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