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某市大学宿舍。
“嘶,这Tm太吓人了,但是好刺激。”凌晨十二点,叶兴躺在床上,带着耳机,看着手机里的电视剧“僵约”。
叶兴是一个大三考古系的学生,老家是农村的,从小被爷爷叶大海在街上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叶大海年轻的时候是个盗墓的,或许是因为盗墓有违天和,所以叶大海40多岁都没娶到媳妇儿。
叶大海捡到叶兴的时候,那时叶兴差不多才一岁,就把叶兴当成自己的亲孙子养。
叶兴是听着爷爷叶大海的故事长大的,其实也没有书上写的那么玄幻,只是因为爷爷讲的时候的语气一惊一乍的,所以听着就很吓人了。
因为爷爷是盗墓的,叶兴从小就对这方面感兴趣,所以大学的时候就报了考古系。
叶兴大二那年,爷爷因为病重,叶兴从学校赶回老家,爷爷已经快不行了,交代了叶兴几句给了叶兴一枚戒指,据爷爷说,这枚戒指是从一个大墓里面得来的,说完爷爷就走了。
唯一的亲人,走了叶兴用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才缓过来。
叶兴在爷爷的耳目熏染下从小喜欢看僵尸片,经常幻想这世上到底有没有僵尸鬼怪,僵尸是否真的可以长生不老?
“要是我能变成僵尸就好了,这样就可以长生不老,不死不灭了。”叶兴看着手机里的电视剧“僵约”想到。
现实中有什么可以永恒?
谁又能敌得过时间呢?时间才是永恒的,人死了,下辈谁又记得谁?“下辈子”真的存在吗?
至于电视剧里面说的,长生不老,不死不灭是孤独的,叶兴表示,那是因为你还没有高处不胜寒的那种感觉,如果你已经无敌了,你说孤独还可以理解,无敌是多么的寂寞。
世界上那么多人,那么多事,就没有一个你感兴趣的?
叶兴正紧张又刺激的看着电视剧“僵约”,突然,手上中指带着的那枚爷爷临终前交给叶兴的那枚戒指正发着红色的光芒,血一般的红,好像还在动,如同有生命的鲜血一样,太诡异了。
这枚戒指和普通戒指差不多,只是中间镶有一颗暗红色的宝石,因为是爷爷留下来的遗物,所以叶兴没有打算卖掉,也没有去鉴定这是什么宝石。
叶兴看着手上的那枚戒指,额头冷汗一下就溜出来了,全身就像定住了一般,那血红色的光芒就是从这颗宝石上面发出来的。
“唰”突然,血红色的光芒直接从叶兴的眼睛里面射去,叶兴还没反应过来,然后就全部进入了叶兴的眼睛里面。
……………。
“嗯……头有点痛”
叶兴抱着头坐起来,甩了甩头,茫然的看着四周,只见周围全是参天大树,远处传来鸟儿的叫声和野兽的吼声。
“这是在哪?我不是在宿舍吗?我怎么穿着古装,头发也变长了,这是穿越了!”叶兴摸着披肩的头发,看着自己穿着的衣服,喃喃自语。
叶兴并没有像其他小说那些穿越者那样紧张和惊慌失措,以前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经过无数的穿越小说的理论,知道自己回不去了,何必纠结那么多,自从爷爷去世之后,自己就是一个人,现在还是一个人,只是换个地方而已。
既来之,则安之!
突然,脑海中传来一股记忆。
“原来是个倒霉蛋”叶兴自嘲到,随后又惊喜。
这是个武者的世界,身为武者高人一等,普通人在武者眼中就是蝼蚁,强大的武者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根据倒霉蛋的记忆,叶兴知道武者的境界是“武徒”“武士”“武师”分为十重,再多的就不是一个普通人知道的了。
“如果我学到了武功,是不是就可以飞天遁地,想象力再丰富一点就可以长生不老了”叶兴不由的心里想到
这具身体以前是普通人,名字也叫叶兴,身高在一米七八左右,长得不是很帅,但是很耐看,是越看越有味道的那种,在城里,因为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富二代,然后被富二代狗腿子打死扔在这里的。
富二代名字叫“赵天”是耀溪城城主的小儿子,是出了名的纨绔公子,平时欺男霸女,无法无天。
突然叶兴想到了什么,看到自己手上的那枚戒指,戒指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戒指上的那颗红宝石现在变得透明了。
“红色没有了”
“那红色光芒是什么?怎么会进入我的双眼?”
“难道会是什么传承,又或者是夺舍”不由得叶兴这样想到。
不是叶兴脑洞大开,而是叶兴看的小说都是这样写的。
突然叶兴全身疼痛,痛得叶兴卷缩在地上,痛得他想大声叫出来,可是就是叫不出来,双手在地上乱抓,全身都被汗水打湿了,还好这刀绞般的疼痛来得快也去得快,叶兴躺在地上大口的喘气。
休息了一会儿,叶兴准备起身走出森林,去找个住的地方,然后去打听打听哪里弄得到修炼的功法。
这时叶兴脑海中传来一股信息。
原来那血红色的光芒是一滴僵尸王的血液,刚才身体疼痛是因为在融合那滴血。
也可以说是一份传承,僵尸王的一滴精血,融合了精血就等于变成了僵尸王的后裔,因为时间太久远的原因,精血早已失去了灵性,只能让叶兴变成最低级的僵尸,虽然不能一下子让叶兴拥有无敌的战力,但是因为是僵尸王精血的原因,所以叶兴哪怕是最低级的僵尸也不惧怕阳光,表面看起来和正常人差不多,不是那种只会跳和全身僵硬没智商的那种僵尸。
虽然不能拥有僵尸王无敌的战力,但是因为精血的原因,叶兴可以吸收武者强大的气血,一步步变得强大,成为僵尸王也不是不可能。
叶兴从少许的记忆中得知,僵尸的等级从低到高,用眼睛颜色来区分,分别是“黑色”“白色”“蓝色”“黄色”“绿色”“紫色”“红色”和“金色”。
僵尸不需要修炼什么功法武技,吸收的鲜血越多越强大,当然,如果吸收强大的武者的气血,会晋级的更快,强大的武者的气血是普通人无法比拟的。
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在僵尸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除了有远超同级别武者的肉身和速度还有僵尸拥有的愈合能力,只要不是脑袋被打烂或心脏被打穿都可以愈合,僵尸是有心脏的,强大的僵尸还拥有滴血重生的能力。
想到这,叶兴内心火热,恨不得出去闯荡一番,随即想到,自己只是最低级的僵尸,内心一下不由得就冷却了下来,现在自己只是比武徒悄悄强大了一点点而已,不是拥有僵尸之体的话也不比武徒强大。
“还是先不要浪,先苟一下”叶兴想到
看着自己左手手上的戒指,叶兴想了想,还是留下来吧!当做一个纪念,一个想念。
“先找个地方把身上洗一下,刚才身上被汗水打湿完了,浑身不舒服,然后在找个地方打听一下,这个世界到底是个怎样的世界,以前这个身体主人,太普通了,知道的太少了,连城都没出过。”叶兴随即有了打算。
随后叶兴就往外走,走了十几分钟,看到前面一条小河,然后叶兴把衣服脱了跳下河洗澡,洗完澡穿好衣服,叶兴感觉舒服多了。
“先沿着小河往下走,看看有没有其他城镇。”耀溪城叶兴先不打算回去了,回去了万一又被赵天的狗腿子看到了又少不了麻烦,虽然赵天的狗腿子也就武徒一二重的样子,叶兴不怕,但是整个耀溪城都是赵家的势力,赵家就是耀溪城的土皇帝,叶兴现在还没能力和赵家扳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