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昱从医院后门离开时,心神恍惚地点燃一支烟。
前半夜忙着峡谷畅游,后半夜医院傻站,他一个晚上没有睡觉,自然也没时间剃胡子、洗脸、刷牙。
即使这样邋遢也没有损失他上天赐予的好皮囊。下颚的一圈淡淡青色和略显颓废的气质,搭配他高瘦的身材,看起来像个游吟诗人。
鱼晚舟没死,但也没活。
昏迷状态持续下去,最好的结果就是变成植物人。
“我在你眼里是不是就像路边的植物一样?”十五六岁的少女一手抽走他指缝中夹着的烟,鼓着腮帮气呼呼道。
眉毛天然精致的形状,眼睛很大,眼角上挑,睫毛纤长卷翘,本来是一张妩媚妖艳的脸。可是脸颊和鼻尖微微泛红,平添几分少女的懵懂。
更加动人。
十五六岁的鱼晚舟也喜欢追在自己屁股后面。
他当她是植物,现在她成了植物人。
林昱突然觉得自己很有幽默细胞,没来由笑出声。
天空忽然一沉,淅淅沥沥的小雨从天而降。
烟熄灭,他恍然回神,也不知道自己来到了哪个犄角旮旯。
鱼晚舟的喜欢太热烈,甚至让他觉得莫名其妙。
青梅竹马其实有个弊端,并不会将对方当成异性。
林昱随手将烟头扔进垃圾箱里,找了个屋檐避雨,顺便打电话给经纪人,让他过来接人。
事已至此,他也没什么好做的。
如果鱼晚舟醒过来,试一试也没什么。
让那个白痴知道,林昱其实不怎么样,彻底离开才好。
这条小路上没有行人,只有几辆僵尸车和破旧的房屋,他发呆走了这么远?
“汪呜~”
林昱突然听到奶奶的一声狗叫,本来不想理会,突然又想起躺在病床上那个白痴曾经说过的梦想。
“我以后一个人住,要养好多好多小动物。”
鱼晚舟的父亲不喜欢小动物,所以喜欢毛茸茸的少女从未如愿成为铲屎官。
“小可怜。”林昱不自主就走到那只小狗面前。
应该是一条奶白色的小狗,不过被雨淋湿又粘上泥土,看上去非常邋遢。它胸口的起伏很微弱,如果放着不管,估计会死。
鱼晚舟半梦半醒间,感觉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她迷迷糊糊睁开眼,抬头就看见林昱的脸。
她在做什么梦?
下意识的,她张嘴咬了他一口。
……!
“哟,还会咬人?”男人没有恼,看着手上的印子,好看的桃花眼微微眯起,另一只手用力搓揉狗头,“我要救你啊白痴。”
这只狗的眼睛还蛮漂亮的。
林昱无视小狗的挣扎,大喇喇扒开它的后腿,笑道:“还是个女孩?”
“女孩这么凶,以后找不到公狗。”
……
鱼晚舟此时想死的心都有了,如果她脸上的皮肤有丰富的血管,并且能透过毛发表现出来的话,她一定是世界上第一只会脸红的狗狗。
扒腿之辱,远远超过醒来发现自己从人变成狗。
林昱突然觉得这小奶狗有点意思,这眼神看上去奶凶奶凶的,居然有点像鱼晚舟。
他破天荒的露出笑容。
顶级的皮相,完美的肌肉走向,使他笑起来异常好看。
就瞧见小狗人性化的一愣,也不再扑腾。
此时,经纪人的车也到了,林昱提起奶狗的后颈肉,脱下外套裹住它带进车中。
“去宠物医院。”车中打了暖气,怀中的小狗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林昱唇角微微勾起,“以后,你叫粥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