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移危险产业
随着发达国家居民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环保法规日趋严格,环境标准越来越高,大多禁止在国内生产高污染密集产品。于是一些西方投资者便借援助开发和投资之名,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污染密集型产业和有害技术、设备、生产工艺,有的甚至公然向发展中国家出售危险废物(“洋垃圾”),直接对发展中国家的生态环境和人身健康造成危害。事实上,由于国内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吸引外资数量而对项目失于督查、个别企业不顾社会责任等原因,一些污染性企业已对我国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资源掠夺
目前发达国家的贸易结构侧重于工业和服务业,而发展中国家的贸易结构侧重于农业和初级产品,主要出口木材、矿物、农产品等初级产品及以初级产品为原料的纺织品。这种生产与贸易的格局,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以其国内资源的高强度开发甚至掠夺性开发来取得自由贸易的收益,其生态价值没有纳入生产成本。而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环境资源,以低于实际资源价值的市场价格向发展中国家进口初级产品,而后又将由初级产品加工成的制成品高价出口到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以资源加工获取高额利润,最大限度利用发展中国家的环境资源。
(三)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意味着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社会群体向潜规则低头,企业用尽违规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权力部门积极进行权力寻租,使市场竞争变成违规经营与守法经营的恶性博弈。一个盛行商业贿赂的社会,绝不是一个规范的、有秩序的社会。同时,跨国公司的商业贿赂与暗箱操作相伴相生,而暗箱操作可以将那些正当经营的企业淘汰出去,破坏了我国市场交易的秩序,使价值规律无法正常发挥作用。在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左右下,资源不合理地流向了跨国公司,本土企业所拥有的市场遭遇蚕食,民族企业无形之中受到排挤和压制。更应该看到的是,商业贿赂不仅分流和挤占了企业技术创新所需要的正常资金供给,而且强化了“技术逆向选择”,即企业不通过技术变革而是通过“潜规则”的利用就可以获得竞争优势。这种逆向思想的传染最终必然稀释与抑制企业创新的动力与热情,阻碍技术进步的进程。
最近几年在麦肯锡、朗迅、大摩、IBM等财富巨头身上发生的商业贿赂事件一定程度上还原与理清了跨国公司的商业贿赂行为。
“沃尔玛案”2003年12月,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报审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时,为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彭木裕之妻在香港导购,并为其支付了10余万元人民币的购物费。东窗事发后,彭木裕获10年之监。
“朗讯案”2004年4月,朗讯被曝光在过去3年间为近千人次的中国政府官员、电信运营商高管出资“访问”美国,并以“参观工厂,接受培训”为由安排前往夏威夷、拉斯韦加斯、大峡谷、迪斯尼乐园和纽约等地的行程。朗讯为此出资超过千万美元。案发后,朗迅被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重罚250万美元。
“德普案”2005年5月,美国司法部披露,全球最大的诊断设备生产企业德普公司天津子公司从1991年开始的11年间,向中国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现金,用来换取这些机构购买德普公司的产品,德普公司从中赚取了200万美元。这家企业最后被美国相关机构以违反“反商业贿赂法”为由处以479万美元巨额罚金。
“IBM案”2006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判决书称,2002年到2003年之间,IBM高管通过中间人的安排,多次违反中国金融外事活动的工作原则和程序与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张恩照会面,作为报酬,IBM将22.5万美元以“服务费”的名义汇入中间人在香港汇丰银行的账户,之后转交张恩照。
“家乐福案”2007年8月,法国零售业巨头家乐福中国总部发出通告称,北京区域的8名经理级员工因涉嫌收受供应商贿赂被警方拘留。此案涉案贿赂总额超过百万元。
“西门子案”2008年底,德国电信工程业巨头西门子公司同意支付大约13亿美元的罚金了结了困扰自己两年多的贿赂案,创下了有史以来的最大商业贿赂罚单。西门子遭遇如此重罚的原因是:在2003年~2007年间,西门子曾向5家中国国有医院行贿2340万美元,与此同时,西门子还通过贿赂中国部分官员,获得了价值10亿美元的地铁工程和华南地区两个总价值约为8.38亿美元的电力高压传输线项目。
“大摩案”2009年2月,摩根士丹利向SEC提交文件称,公司发现一名中国区地产雇员“似乎有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行为”,随后,两名中国区地产主管宣告离职。至于大摩在中国相关涉嫌受贿者,目前正在调查中。
跨国公司轮番登上中国商业贿赂榜单的结果大大超出了人们的预料。国内民间经济分析机构安邦集团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一直呈上升趋势,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事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
(四)跨国公司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限制竞争行为
跨国公司已对我国各行业的垄断达到惊人的程度,其表现在:一是直接遏制了我国民族企业的发展;二是有可能获取到关系国计民生重要行业不宜对外披露的信息,大大增加了国家经济安全的潜在风险。
(五)侵犯发展中国家的主权
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利用自己强大的经济实力,通过对资金和技术的垄断,控制着发展中国家的许多经济部门。甚至控制着这些国家的经济命脉,从而侵蚀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
二、全球经营企业伦理关系整合
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都是基于协议、声誉或者是某些间接的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道德的因素往往比所谓的国际经济法律显得更具有效性。伦理作为一种社会整合手段、价值体系、约束与调节力量,对跨国经营起到一种价值论证作用,并以观念形式为其活动提供意义支撑、理论保证和价值评判,为跨国经营提供一个合理的社会氛围,也为其经济行为和经济过程提供一个合理的约束。因此,跨国公司在自身的经营活动中,首先应当确立并遵循如下一些基本的伦理准则,来应对目前所出现的各种问题。
(一)遵守国际经济的规范准则
规范准则是“规范和指导人们行为活动、人与自然界关系的准则的总称”。跨国经济规范准则为跨国公司的经济行为提供了指南。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人类环境宣言》;1974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制定《区域海洋污染防治规划》;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以及《21世纪议程》等公约和相关的条例,这些作为普遍公认的国际规定,规范着跨国公司的经营行为,对它们的行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同时,也要求投资国要坚持“人道主义”精神,禁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过时的、有害的技术而加剧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恶化和破坏其发展进程。不得在发展中国家经营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
(二)坚持诚信原则
诚信是经济全球化下经济运行机制的根本要求。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下,提高社会的诚信度,信息沟通就会坦诚顺畅,交易过程的信息搜索成本、谈判成本以及监管成本则相应降低,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互动,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反之,如果人们抛弃诚信理念,制造虚假信息,尔虞我诈,使经济交易双方的正常利益得不到可靠保障,社会和个人就要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去维护经济秩序和公正交易。在经济全球化下的竞争环境中,跨国公司必须将竞争能力提升到国际水平,这需要大力培植和发展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即跨国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要素,它能形成有别于竞争对手的具有差异性的竞争优势,比如成本优势、产品优势或品牌优势等)。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中,跨国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必然与诚信经营紧密相连,诚信经营是根基和根本保证,是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器”。在经济全球化下,诚信是市场经济的黄金规则,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因为,市场经济就是一种契约经济,也就是一种诚信经济。诚信不是空洞的概念,而是跨国公司的资本、财富和竞争力。在经济全球化下的国家之间、国内各活动中,从商品市场的买卖到资本市场的借贷,从要素市场上的交易到证券市场上的支付等等,无不体现着诚信的外在要求。没有诚信就没有交换,没有诚信就没有秩序,没有诚信经济全球化就会阻力重重。一个经济行为主体,只有讲诚信才可能获得信誉,才能有牢固的合作伙伴,才可能树立品牌形象,才可能在经济全球化的国际范围内得到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双赢原则
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从事的跨国经营,从本质上分析,都是为了在最大限度上攫取利润。但是,任何跨国经营应该对东道国的发展有所裨益。有的跨国公司把发展中国家作为自己的原料产地或者大量占用生产性用地种植经济类作物,从而加剧了贫困国家的饥饿情况,进一步导致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下降,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是以牺牲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为代价。进一步来讲,许多发展中国家本身就已经十分贫困了,如果跨国经营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在世界文化一体化的时代,充分利用北京奥运的人文主题、人文目标提供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会,以充满独特魅力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感染世界,满足世界人民了解中华民族文化的需求,使东方神韵与现代奥运完美结合,为奥林匹克精神输入新的内涵。
【资料卡】
印度“可乐事件”
在印度遭到批评的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除被指控产品本身存在安全问题外,其生产所带来的水资源短缺及污染问题才是真正激怒当地老百姓的关键所在。那么,这些可乐巨头们遭遇的不仅仅是一次产品质量危机,甚至可能影响其数百年经营塑造出来的负责任的企业形象。
据印度科学与环境中心称,在印度的多个邦,由于可乐工厂抽取大量地下水生产软饮料,导致当地地下水严重衰竭,附近村庄出现严重水危机。同时,可乐工厂将化学废弃物随意掩埋,造成污染使得农田减收。问题的症结还在于,两家可乐公司每天在印度消耗的上千万升用水全部免费。而可口可乐需要几乎4升水才能生产1升的可乐,这使得75%的水都变成了污染严重的废水,排放出去之后又继续污染其余清洁水及土地。
面对这些指责,可乐巨头们矢口否认,并多以“无权威证据证实”等说法回应。但这些辩解显然无法消除印度民众的极大不满,在喀拉拉邦,有当地村民曾向可口可乐工厂示威抗议,迫使当地村委会不再为工厂续发生产执照。该案例还闹到了最高法院,工厂最终被勒令关闭。类似报道在印度还有很多。
尽管可乐公司不断声称其在印度生产管理符合欧盟和美国标准,但事实却是,可口可乐在印度采用的水处理技术及设备相比欧洲,显得非常简陋。比如,在欧洲,有34%的工厂采用精密、成本高昂的隔膜过滤技术,用来高度过滤杀虫剂这样的微量毒素;而在印度,几乎没有一个工厂拥有这项技术。
发生在印度的可乐风波,也引起了中国消费者的广泛关注,原因或许不仅仅因为印度是我们的邻邦。不难发现,中国和印度作为全球经济的两大增长引擎,在经济基础和发展模式上存在诸多相似之处:这两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都是农业大国,人均水资源严重匮乏,近几年GDP增速全球领先,在吸引外资等方面也是你追我赶……
讨论题:
1、可乐中国工厂产生的废弃物如何排放?
2、可乐公司在印度的经营发生了哪些不道德行为?
3、对于引进和监管跨国公司,我们应该设置怎样的监管标准?
4、跨国公司是否在不同的国度就应该采取不同的产品标准?
5、对于一些采用不同标准的跨国公司,我们又怎样将对他们的监管与国际接轨?
第三节信息管理中的企业伦理探讨
一、企业信息开发的伦理制约
企业通过为顾客提供服务而生存,而在当今这样一个竞争如此激烈的环境下,为顾客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对于企业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企业就要从顾客的角度出发,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并且通过技术上的进步满足他们,但是传统的人工调查远远不能满足客户信息收集的“质”和“量”。现在的数据库、数据仓库以及数据挖掘工具已经发展到不仅可以从海量的数据中提炼出总结性的数据,甚至还可以为企业做出最优化的抉择。
网络信息收集的途径非常多,主要是通过搜索引擎、电子邮件服务商和少量网站的信息收集。
网站的做法是提供用户注册,由此获取用户的电子信箱地址,然后对该用户每次登录后浏览的页面了解其爱好,并进行收集;搜索引擎是将用户搜索的关键词和具体时间一并自动记录下来,再将信息和网址及ID号捆绑在了一起;电子邮件服务商是直接向用户信箱中发放问卷,进行信息收集。
通过上述的信息收集途径收集信息可以看出,网站跟踪和记录了很多用户活动的信息。那么,如此大量的个人信息如果没有被完好地利用和保护,会威胁到用户隐私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