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的故乡,80年代的,熟悉且陌生!
“今天几号?”我问小孩子。
他偏头回忆了很久:“好像是十二号。”
“几月?”
“四月。”
“哪一年?”
他看了我一眼,认真地掰着手指头算了算:“一九八五年。”
穿越了三十四年,朱胖子的时间机器蛮厉害的。
我冲小孩子挥挥手:“去吧,别跟着我。”
小贼似乎很舍不得,站在原地痴望着我。我再次坚定的挥挥手,他才一步三回头的离开。我开始独自闲逛。
时间跨度很大,记忆也有些偏差,发现很多细节根本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比如幼儿园门口摆小人书摊的男人,记忆里是个微胖无须的老人家,但是仔细一看,原来是个精瘦的中年人,下巴长满胡渣,略有星爷在《金枪客》中的造型魅力;幼儿园隔壁做汽水的好像是个很凶的小伙子,今天不带偏见的观察了几分钟之后,才发觉是个娘炮;还有幼儿园对面卖汽水的年轻女孩,很长时间在我心目中占据着女神地位,现在一看……唉!
岁月真是把杀猪刀,往前走往后退都一样。
但故乡的风景是不需要细节完全符合才会亲切,走在街上呼吸一口空气,自然就融入到那些熟悉和感动之中了,女神变成了女屌丝影响也不大。现在我不再是农业视察员,而是居委会主任一般的角色,背着手在居民区寻找小偷的踪迹——虽然我自己刚扮演了小偷角色。不过谁会知道呢,毕竟我身上穿着本人这辈子穿过的最贵的衣服。
不过这样一套西装对于80年代来说,还是太招摇了。按照当时的生活水平及社会阶层划分,与这套衣服相对应的身份应该是港商或者厅级干部。但本人气场明显不足,充其量只能摆出一个科级干部或者内地暴发户的姿态,所以现在我将价值5000的西装穿出了第三种属性——这种特质在八十年代中期也算是司空见惯,那就是骗子属性,不折不扣的。
一个刚当过小偷的骗子,从里到外闪现出的猥琐气质,简直就是80年代中期政治敏感度极高的大妈们桌子上的一道好菜。在居民区行走了100米,已经有三个真正的居委会老阿姨与我随行,用警惕的眼神表示了对我身份的怀疑。没有当场将我扭送到派出所,不过是因为衣服的一点余威在发挥作用。估计现在稍稍有点不当举动,比如随地吐痰什么的,大妈们就会一哄而上群起攻之。这种忐忑严重影响了我怀旧的心情。当第四个大妈向我靠拢时,我决定离开人群聚集地,找个没人的地方继续缅怀过去。毕竟八十年代的派出所,真心不是好玩的地方。
接下来的事情我以为是一幅简笔画,用0.5毫米的笔芯就能描述完毕。
绕出人群聚集地,就来到了河堤上。在80年代初期地广人稀的条件下,此地寂静无声,没有人关注你坐在那里是想寻短见还是在缅怀夕阳下逝去的青春,正好可以让我在无比清静的状态下思考来路和去处,调整心态弄懂剩余人生,看能不能找到底气骂一句:“去你妈的!”
似乎人活在世上,真的没多少机会静思。别说展望未来,还没来得及理清眼下的处境,背后就传出“窸窸窣窣”地异常响动。我抓起身边的一块鹅卵石紧张回望。
在八十年代生态环境良好的状态下,你根本不知道草丛里能钻出什么毛茸茸或滑溜溜的东西。
一颗圆滚滚的脑袋从遮掩着这段河堤的夹竹桃林子伸出来,努力往外钻。我举起石头,准备在他手脚还没出来、尚对我还构不成威胁时给他一击,消除其部分战斗力。就在我决定下手那一刹那,脑袋抬了起来,是偷黄瓜的小贼。我长吁了一口气放下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