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急快的脚步声打破了巷子的平静。
“咦,人呢”几个拿着相机的记者四处张望,“分头找,你们那边,我们这边。”
听到脚步声渐远,宫千兰才松了口气,小心翼翼的从一个二楼外墙的窗户边,顺着水管爬下来。
这次的“追兵”委实敬业得可怕,紧追了她这么久还不肯放弃,今年巴黎的花盛依旧开得锦簇迷眼,他们不好好旅游观光一番,非要追着她求证那些无聊的绯闻干什么?
也怪今年的时装周委实没有什么亮点,好不容易逮着一个挽救流量的机会,他们才不管她是不是娱乐圈的边缘人,只要像抓着救命稻草似的抓着她,就对了。
但这么容易被你们抓到,我还能叫宫千兰?
她扬起胜利的笑容,她跳到地面,拍了拍手,赶紧朝反方向逃跑。
她有点累了,可又不敢停下脚步,这次要是又弄出什么头条新闻,马克非唠叨死她不可。回去的路到底是哪个方向来着?好像刚刚过了一条马路,她深深喘息了几下又撒开腿加速起来。
转了两个路口,终于找到与记忆吻合的地点,前面的马路看起来很平静,听着没有车声,她火箭一样就冲了上去。好巧不巧,突然有辆车疾驰过来,见有人这么不要命,赶紧按响了喇叭,她被吓了一跳,连着倒退了好几步,还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
千兰本以为自己会跌得四仰八叉,幸好被那个人的手臂拦了一下,她借着力朝前缓了一步,又稳稳抱住了电线杆,才得以重新恢复平衡。
好险,好险。
千兰赶忙回身,话还没出口,她就愣住了,除了习阳,她再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生,但他的好看与习阳的张扬又不同,是一张如冠玉般俊美的中国脸庞,谦和的气质更多一些,栗色的头发微微勾在皙白的脸颊后面,唇角扬着似有若无的弧度,他的眼中似有粼粼波光,像春日里飘着桃花的川流。
他有礼的问了句:“你没事吧?”
千兰摇了摇头,心里纳闷,他怎么知道我听得懂中文?
此时又过去两辆车,一地白晃晃的纸从他们脚边扩散开去,有的还被风吹到了墙根上。千兰才想起来,自己刚刚还撞飞了他的文件,立刻一边道歉,一边蹲身去捡。
他跟着蹲下去,接过她刚拾起来的白纸,告诉她:“没关系,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他的靠近让千兰更看清楚了他的五官,她不禁停下手上的动作,凝视着他,感觉他的眉眼竟透着一丝熟悉,有点像…小时候教自己弹琴的子昆哥哥。
“你长得好像我一个朋友。”她一没留神,竟然将了出来。
“是吗?”他继续捡拾着剩下的白纸,唇角幽幽漾起一丝笑意。
他的反应让千兰奇怪:他笑什么,莫不会以为我在故意搭讪吧…
千兰一边加快手上的动作,一边偷偷地看他:不过以他的颜值,真的很值得搭讪,这可就是传说中的艳遇?千兰的嘴角莫名也漾了起来。
千兰从兜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他,“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赔偿你。”
“没关系,不是重要的东西,不用赔偿。”
“那也留着吧,万一用得到呢。”
他笑了,恍然子昆笑起来的样子,千兰按捺不住心中的疑问,刚要开口,忽然看见巷子里的那些身影又找了回来,有如阴魂不散。
她赶忙闪到一边,左右张望了一下,附近也没有什么可藏身的地方,只有身旁一个半人高的纸箱,可以藏身,她立马躲了进去,然后探出脑袋来,对眼前这个唯一的目击者,指了指脚步声的方向,做出拜托的样子。
“那个,我欠了高利贷,他们是我的债主,千万别说我在这里,不然我就死定了,都是中国人,拜托帮帮忙,感谢。”
他放松眉头,欣然点了点,让千兰抓紧躲回箱子里。
透过纸箱上的孔眼,千兰静静看着他,他穿得休闲而有气质,看得出是一位将养得很好的贵公子。他从地上拾起的白纸的模样,远看就像有一地纯白的和平鸽,争相依偎在他手中,即便被驱赶也不再渴望蓝天。
他感觉到她在窥视,朝她的方向留下了一个谦谦的微笑后,起身继续向前走去。
这一笑,使千兰的心头一震,她感觉自己几乎就要冲出去,向他求证一句:子昆,是你吗?
但那些烦人的脚步声已经近了过来。
而他正好就迎上了他们,他的颜值果然很好的引起了其中几位姑娘的注意,刚刚穷追不舍的猛劲立马被他的美貌消磨殆尽,连语气都变得娇嗲起来,羞涩得用法语问道:
“你好,我们在找人,请问刚刚有没有看到一个穿紫色衣服的女孩子跑过去?能为我们指个方向吗?”
“好像是那边。”他抬手指向其他的方向,微笑道。
他一笑,女孩们就心花怒放了,他说什么她们就信什么,丝毫没有怀疑转身跑去,边跑还边赞叹他的举止优雅:
“今天不亏啊,虽然没有追到小天王Sun的绯闻女友,但也不是什么收获也没有。”
其中一个女孩看着手中的相机,里面清楚的映着那人拾纸时俊美的侧影。
她的同伴就没有她那么乐观,在一旁哀怨道:“诶,到嘴的鸭子都给飞了,回去肯定又要挨主编的骂。”
那女孩却露出自信的笑容,“不急,我听说Sun昨天在巴黎拍MV,我们今天就遇到了她,这绝不是巧合,以后我们要盯得更紧,爆新闻是迟早的事。”
千兰等他们的脚步声远了才探出头来,却已不见了那人的踪影,他就这么走了?
她停在原地张望了一下,口袋中的电话忽然开始着急不安地吵闹着,千兰不住的回望了几次后才快步跑开了那个路口。
“好了,好了,我马上回来。”
————
停在路边的保时捷上。
千兰一回到车上,马克就如释重负地对着她念叨:“大小姐,我就去办个事情,你怎么就跑出去了,这么久才回来,担心死我了。”
他一急的时候,修长白嫩的手指就会在空中不停地摇动,但马克绝不是个gay,怪只怪他有一双比千娇百媚的女人还好看的玉手。
但此时,千兰没有心思安抚马克情绪,她自顾自沉思起来,说了句:“我刚才好像看到子昆了,你说会不会这么巧?”
子昆是千兰心中一抹淡去的兰香,隐在回忆耀目的白光中,看来10年真的是太久了,在千兰的记忆里,子昆还是小时候的模样,就算现在见到大概也不认识了。
“谁?啊,就是你那个小时候的青梅竹马?这里可是巴黎,再说都这么多年了,不可能吧,别想了”马克转而柔声安慰,“恩,我知道,你最近太累了,等过一段时间,工作少一点的时候,我再陪你来巴黎逛逛。这次的收购案已经结束了,我们是下午的飞机回B市,明天是Sun的第五十场演唱会,你答应过他要去的,他这次的新专销量又破了记录,E-ray娱乐的股市还有得再升,我们这次预备融资……”
马克说得绘声绘色,千兰还是没有在听,思绪总是飘飞回刚刚遇到那个人的时刻,他会不会就是子昆?
如果是,他还记得我吗?如果不是,他又在哪里?
当你在心里铭记过一个人,一个相似的眉眼,相似的身影或习惯,都会让你对这个后来的人特别关注,会不自觉的在他身上找旧人的影子,恍然就掉进了回忆里,就像自己给自己的精神麻醉,会越陷越深却很难自拔。
夏末的夜风带着如水的微凉在千兰的长发间嬉闹,转眼她来到B市已经10年了,即便拥有外人眼中显赫的家世,她也从没有觉得这座城市有那么一盏灯火是为自己而亮的,她时常仰望着天上的星星,在心中低诉:“爸、妈,你们到底为什么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却又留下我一个人在这里?”
千兰暗暗伤怀却没有半点眼泪,可能是这些年的忙碌,使她的心已经麻木得不会流泪了。
夜色渐晚,管家陈伯送来的热牛奶在房间里飘散出浓醇的香气,每到这个时间,他就会送一杯上来,退下前附上的一句:晚安。
是她在这偌大的宫家里,少有感到亲切的温暖。
放任着奶香肆意弥漫,千兰轻轻地躺进铺着白色绒毛毯子的摇椅里。
这几天她总是回想起,在巴黎街头遇到的那个白色的身影,和被那个身影牵带出来的那些年岁悠久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