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3月12日早晨、霾、难见天日)
拿到病危通知单的那一刻,我的心情,就和这该死的鬼天气一样,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子阴暗和绝望。
我暗暗地骂自己,活该!曾小贤,你是自找的,谁他妈让你整天乱搞、磕药、酗酒了!你挥霍无度了生活,生活照样也挥霍无度了你。你能有今天,那就是自作自受,那就是报应!
七天,还有短短的七天,曾小贤,你就要告别了这个你又爱又恨又无奈的世界了。
七天,168个小时,10080分钟,这些数字从来就没有这么鲜活地,出现在我曾小贤的意识之中。
不知道怎么离开的医院大楼,也不知道怎么走过车水马龙的横道,更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是哪里?
脚步是疲惫的,意识是模糊的,此时的我才明白,行尸走肉这个词儿,就他妈是专给我曾小贤自己一个人造的。
实在走不下去了,周身上下有种虚脱了的感觉,像极了一只沙滩上被太阳曝晒了许久的海龟,每一寸骨骼和肌肤都是干瘪的。
恰好,眼前路边有一个酒吧,我的两只脚像自己认得路似的,迫不及待地迈了进去!
酒侍还都没有酝酿好迎客的情绪,就匆忙地遭遇了第一个客人,我曾小贤。
“一杯伏特加,一杯百加得!”这是我能想起来,酒吧里最烈的酒了,小爷我想一醉解千愁。
酒侍怀疑地看了我好几眼,但还是去取酒了。
这个期间,瘫坐在吧椅上的我,又掏出那张医生开具的死亡判决书,由上至下,又仔细地端详了一遍。
字字诛心,刀刀见血,无情到没有一点儿商榷的余地:HD病菌携带者,晚期,最多能有七天存活期!
HD是一种最新的病毒,比之前的什么艾滋、非典、安格拉,要厉害千百倍,总之一句话,这是所有病毒的祖宗。而我,就中了这个头彩!
望着这薄薄的一片纸,我泪如雨下,我还不到三十啊!生活和命运何其薄情!就这么抛弃了我曾小贤。
这时,送上酒来的酒侍,把两杯酒放到我面前的桌上,轻轻拍了拍我的肩头,然后道:“兄弟,想开些,分了就分了吧,没啥好痛苦的,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美眉有得是!”
他显然误解了,以为哥们这么痛不欲生,一定是失恋了!
我不想解释什么,从皮夹中抽出两张最大票,塞给他,其实两杯酒,一张就够了,另一张是为了他的同情和善良。
那位哥们满怀欣喜地走开了,我随意拿起了桌上两杯中的一杯,仰头就将它干掉了。
瞬间,从口腔到食道,最后再到胃里,有一团火,自上而下,直烧得我灵魂出窍,热泪滚滾。
还未等我把眼中的泪拭去,口袋里的手机就响了起来,“红尘呀滚滚,痴情呀深深,聚散总有时……”这是很多年很多年前流行过的一首歌,我把它设为铃声,就是我喜欢这歌词的意境。
没看清是谁打来的,我手指一划,然后将它放到了耳边!
“你他娘的曾小贤,死哪儿去了,早上在公司,我哪儿哪儿都找不到你,是不是不想干了?不想干了说话,爷爷我马上抬手放人!”这一通连发机关炮,打得我半天没缓过劲来,着实有些走神儿!
还没有完全消失的记忆告诉我,骂我的这孙子,是我的主管儿,一个胖得有些六亲不认的智障!仗着他是副总的妻弟,独霸了销售主管的好位置还不说,平日里还百般地凌虐我们这些没有靠山的打工仔!
电话里,那个猪头还在呶呶不休!“限你五分钟,马上出现在我面前,否则,这个月别说奖金了,底薪都让你见不着!听明白了没有!”
换作平时,我一定会像一个亲孙子似的说着最动人的拜年话,来跪舔他的,因为这兔崽子是说到就能做到的,在扣钱这件事情上,他是从来就没让我们失望过的。
而我这样一个浮萍一样漂着的打工仔,是要租房子的,交水电网费的,而且还要穿衣吃饭的,而这些归纳到一起,就一个字:钱!
没了钱,一切都免谈,房东会毫不犹豫地把你的那些破烂杂物扔到楼道外的,水、电、网更不会听你的杂七杂八的理由而不断的,而且脖子上这张嘴,你敢一天不喂它,它就敢让你横尸街头的。
不过这些都是以往了,今天不一样了,我曾小贤已经提前进入倒计时了,再有一百多个小时,一切的一切,都和我没有任何的关系了,所以电话那头的个死胖子,我也就不用再怕他了。
想明白了这个关隘,我努力地沉了沉气,尽量让自己的意识清晰一些,思路清晰一些,口齿清晰一些,于是我对着手机开始了我的即兴发挥:
“死胖子,猪头,有娘养没娘教的杂种,你给我听好了,曾小爷从现在开始自由了,再也不会在你面前卑躬屈膝了,受你侮辱凌虐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这些年被你侵占的奖金和工资,就当我给你买墓地众筹了!”
“死胖子,猪头,你应该高兴你现在没有在我面前,如果此时此刻你站在我面前的话,我一定会踢爆了你的xx,让你后半辈子就是一个太监的!”
一口气讲完这些,挂了电话,我颓废的心境,忽然好了许多,同时我也能想象到,听了这番话的猪头,会是一副什么样的表情包,一定比吃了苍蝇还难受。
心情谈不上美丽,但积存已久的一口恶气,却是释放了出来,我端起另一杯酒,美美地喝了一大口。
接下来还干点啥呢?
有了刚才的痛快,我觉得余下的这一万分钟,怎么舒爽就怎么来吧!
我打开手机备忘录,不暇思索地写下了几个人的名字。
贱人李、叶王、秦小桧、于扒皮、关老东西。
先说这贱人李,其实她有一个十分好听的名字:李莫愁。
典型的江南女子,妩媚婀娜,顾盼含情,正是这副娇好的皮囊,蒙蔽了我的双眼,勾走了我的魂魄,让我成功地成为了她的最强备胎。
大学期间,她理所当然地吃我的,花我的,把我这儿当成了她的自动取款机。
可是一毕业,刚踏入社会,她就把我一脚踢开了,像踢一枚硌了她脚的石子一样。
皆因为她找到了一个,可以开支票给她的银行。
那个银行,叫夜王,叶老板。